林正均才踏进办公室,就被一声怪叫给吓得一哆嗦。

    “哇!林子,你这是咋地了?”

    林正均冲着叶衡昌翻了个白眼,有气无力的摆了摆手:

    “没啥,就没睡好。”

    叶衡昌倒退着保持着跟林正均的距离,歪着脑袋一脸贱笑的打量着林正均:

    “林子,你这是要在灰飞烟灭的边缘疯狂试探啊,这是作死啊!哥们儿。”

    林正均脑门子蹦蹦直响,如果不是浑身无力,信不信我立马把屎给你打出来啊!混蛋!

    旁边正在整理桌面上散乱的文件的何勇闵哈哈一笑凑趣道:

    “阿昌啊,你这就不对了,你咋就肯定林子是强撸呢,或许人家是耕田耕的呢。”

    叶衡昌大拇指一竖:

    “老司机啊,不过,根据我对林子的了解,目前他是凭实力单身的,没田可耕,当然,大宝剑倒是有可能,奈何林子最近一直在玩命攒钱,扣得连快餐饭盒里的汁水都要舔干净,又怎么舍得去大宝剑呢,何况还是这种强度的大宝剑,啊哈哈”

    “滚!”

    林正均抬脚踹去,叶衡昌怪叫一声溜了,正要再飚个车,忽然听到门口传来一声咳嗽,叶衡昌立马收敛了贱笑,一本正经的看着林正均道:

    “林子,你身体不舒服就别来了呗,好好在家休息,你的工作我们帮你做了呗。”

    何勇闵噗地一声喷了,站在门口的美女黄婉清有些哭笑不得,其实人家黄婉清已经有男朋友了,叶衡昌不过是想在黄婉清面前挣个表现,指望着黄婉清给自己介绍个闺蜜啥的,可惜的是他的真实嘴脸早就给黄婉清洞悉了。

    黄婉清没理会戏精叶衡昌,而是看了看林正均,有些关切的问道:

    “林哥,你这是病了?”

    “没,就是昨晚没睡好。”

    这时向海潮也从外面走了进来,一边摘下背上的背包,一边看着林正均道:

    “别逞强,不行就回去休息,大家搭把手就帮你把工作做了。”

    林正均勉强一笑:

    “没事,真的就是没睡好,中午眯一下就行了。”

    向海潮仔细看了看林正均,冲大家一挥手:

    “都干活吧,今天争取早点下班。”

    众人轰然应了一声,就各自回到办公桌前开始准备工作,向海潮将背包放在桌面上,掏出里面的手提电脑,一边对坐在座位上喘气的林正均道:

    “早餐吃了没?”

    “吃了,吃了。”

    “不行喝一罐兰牛顶一顶,今天你的外勤跟阿昌换一换吧,你就在家里整理一下数据。”

    林正均摇头:

    “不用,外勤还能偷个懒,还是我去吧,那边阿昌也不熟悉。”

    向海潮又仔细的看了看林正均,观察着林正均满是血丝的眼睛,然后身子向前靠了靠,压低了声音道:

    “真没事?有事跟我说啊。”

    林正均苦笑,那一场分不清是现实还是噩梦的经历怎么跟向海潮说啊?更何况,那么丢人的事情林正均也说不出口,权当是一场噩梦呗,很快就会忘记的。

    林正均只能这么安慰自己,同时他也渴望投入工作,人不能闲着,闲着就会胡思乱想,只要忙碌起来,那些乱七八糟的东西很快就会自行消失。

    “真没事。”

    向海潮点了点头,眼神却有些迟疑:

    “好吧,那你自己看着来吧,不行你就跟我说。”

    “好。”

    向海潮坐直了身子,从桌面上翻出几张订起来的打印纸递给林正均:

    “这是快消护肤品那边的要求,糖点那边没啥特别,要一个标准场地就可以,大了就多摆几个柜子,小了就少摆,不过快消护肤品那边这次想要弄好一点,她们要去六个促销员,至少得摆下两张化妆椅,如果可以的话,四张也可以,还有必须有遮阳棚,面积不能少于二十平方。”

    林正均揉了揉干涩的眼睛,认真的听着向海潮的交代,并伸手接过了向海潮递来的打印纸,上面是这次促销活动的场地要求。

    向海潮继续道:

    “关于场地的要求,之前你跟管理公司那边打过申请没有?”

    “打了,不过那时快消护肤品那边没有提出具体要求,我只是按照三个标准位置申请的,今天去跟他们落实一下吧,如果不行的话,快消护肤品那边能让步么?或者能增加预算么?”

    向海潮满意的点了点头,对于林正均的工作能力还是满意的:

    “尽量说服他们吧,快消那边是公司的新项目,心气大着呢,至于预算嘛,实在不行我去跟他们说,谁叫他们工作效率这么差,这个时候了才将计划交给我们。”

    “行吧,我先去看看,到时候再跟你汇报。”

    “那行,你去忙吧,哎,自己悠着点。”

    林正均点头应了,收拾了一下自己的东西,想了想又从抽屉里摸出一张卡塞进口袋,然后才跟大家打了个招呼,背着挎包走了。

    向海潮看着林正均的背影皱了皱眉头,别人注意的是林正均的脸色不好,向海潮注意到的却是林正均的眼神,那种眼神怎么说呢,给向海潮一种钢丝快要崩断的感觉,曾几何时,这种眼神也曾经出现在自己眼眸中,这个小林是不是碰到什么难事了?不行,找机会还是要好好跟他谈一谈才行。

    打定了主意的向海潮做了个深呼吸,揉了揉手腕,打开自己的电脑。

    出了公司,林正均步行往地铁站,他要去的隆盛中心城就在地铁十一号线的创业路站边上,交通十分便利,这次是中心城要搞一个广场购物街,公司这边原本在中心城超市里面有不少档位,这次自然也要参与促销活动,林正均是去协商落实购物街展销位置的事宜。

    林正均所在的蓝海贸易主要的业务是代理分销业务,从国外国内的大品牌处竞得代理权,然后在海城分货零售,或者做二级批发业务。

    由于公司的眼光精准,瞄准的都是日常生活中不可或缺的副食品和糖果点心,所以业务虽然也受到网购的冲击,但是整体业务还能维持,在保持基本盘的情况下,公司也在进一步扩展业务范围,争取更大的生存空间。

    快消类护肤品就是新打开的业务范畴,负责销售的自然有新成立的销售分部,而林正均所在的营销部门则负责扩展和协助类的工作,比如展销和促销活动的协调等等。

    上了地铁,已经过了上班的高峰期,地铁内空旷了许多,林正均随意的找个座位,扫了一眼周围零星的乘客,然后靠在左侧的有机玻璃挡板上闭上了眼睛,一共有十个站,可以睡上几十分钟。

    但是林正均一闭上眼睛,眼前就出现了一张满是鲜血脸,那满是利齿的嘴,那冷漠如冰的眼睛,还有宽阔的像是大猩猩一样的鼻孔,以及绿色混杂了褐色的坚韧皮肤都历历在目,吓得林正均赶紧又睁开了眼睛,游移的目光在周围的乘客脸上寻找安慰,跟脑海中的怪物相比,就连对面那位胖大婶看起来都可爱到爆炸啊。

    林正均喘了口气,心中暗暗的鄙夷自己的懦弱,一个噩梦而已,至于将自己吓得草木皆兵吗!

    但是理智并不能左右感受,越是不想去回忆,脑海中的可怕记忆就越是会自动的跳出来。

    其实林正均的情况也很正常,任谁经历了那种能够以假乱真的梦境,恐怕都不可能立刻将之忘却,更何况,被怪物生生的咬死这种经历,实在是太刺激了,想要忘却这种强烈刺激留在脑细胞中的痕迹,绝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

    事实上林正均没有被直接吓死或者吓疯了,已经算是神经够坚强的人了。

    可怕的记忆不停的折磨着林正均的神经,他真的有种想要发疯的感觉,好在林正均是一个网瘾症患者,所以他的记忆中有一大堆似是而非的知识,他知道自己现在这种情况不大对劲,如果继续这么下去可能要遭。

    林正均不停的告诫自己,在无法逃避的情况下最好是直接面对,虽然直面心底里极端恐惧的滋味不好受,但是相比起来,这种逃无可逃的身心折磨似乎更糟糕。

    两害相权取其轻,恐惧只能被恐惧击败。

    一个是只要瞟一眼就想要退缩的恐惧,一个是已经如同跗骨之蛆一样折磨自己的恐惧,就像是一个已经被身上的火焰烧得滋滋作响的人,面对着眼前一毛不浮落水既死的一池弱水,你跳还是不跳?

    林正均觉得还是应该跳的,这么一来至少还能多活几秒,或许,还能够减轻被烈火灼烧的痛苦,死的安逸一点,所以,管他呢,既然逃无可逃,那就直面恐惧好了。

    当然,林正均选择直面可怕的记忆,还有一个说不出口的原因,只要是一个男人,大概都有那么一点点的羞耻心,所以,对自己在梦境中可耻的软弱和无力的挣扎,林正均觉得应该做点什么,否则自己都要看不起自己了。

    于是,林正均用力的闭上眼睛,无视主动跳到眼前被怪物啃噬的恐怖画面,将自己的记忆努力的倒回梦境开始的时候,他想要弄清楚自己到底做了一个什么样的梦,这里面又隐藏着怎样的秘密。

    还有就是,自己凭啥会在梦里死的那么憋屈?难道真正的自己就是那么软弱?连死的有尊严一点都做不到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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