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闲虽然年轻,但并不天真,不会想当然地以为,只要有个好故事,就肯定能一夜爆红,赚得盆满钵满。

    好故事不愁没市场、是金子早晚会发光,这些道理固然不假,但引用它们的人,往往都没能立即发光,要熬很长时间才有可能出头。

    而现在,他最缺的就是时间。

    他必须在十天之内还款,没法耐心地积淀,苦熬苦挨。要想一夜暴红、赢得万人追捧,就必须剑走偏锋,博人眼球。

    作为现代人,他对营销概念并不陌生。

    他曾看过各种浮夸无下限的引流广告,也目睹各种未播先火的影视炒作、以及明星们鸡毛蒜皮的热搜营销……

    类似种种行径,虽然令他反感恶心,但不得不承认,它们能满足观众的猎奇心,在短时间内迅速恰到烂钱,成为引领潮流的弄潮儿。

    这成就了无数人的辉煌,也是时代的悲哀。

    在娱乐至死的快餐时代里生活过,还学不会如何浮夸么?

    陈闲不是不会,只是有些悲凉。

    giao起来!

    他穿着透心凉的装备,在无数人注视下,摆出一副歪嘴战神的气势,阔步向前,扯开嗓子高唱起来。

    “我剑、何去何从,爱与恨、情难独钟;

    我刀、划破长空,是与非、懂也不懂……”

    这首歌叫《刀剑如梦》,歌词朗朗上口,曲调明快洒脱,透着一股不羁的江湖气概,是武侠古风的经典代表作。

    陈闲前世很喜欢这首歌,经常在宿舍里嚎唱,不敢说唱得多好听,至少没到催人尿下的地步。今日把它搬出来,绝非仅仅出于喜欢。

    他深知,招摇过市只能哗众,最重要的是,要让路人们感受到他与众不同的魅力,萌生出好奇心。有了期待感,才会有看下去的欲望。

    “我醉、一片朦胧,恩和怨、是幻是空;

    我醒、一场春梦,生与死、一切成空……”

    这歌字字珠玑,散发美酒般沁人的气息,意境迷蒙,像是高人看破红尘后的感悟,明明不可能出自一个年轻人,却被眼前这疯子唱出来了。

    才华和装扮,两者在陈闲身上形成强烈的反差,并且鲜明地呈现在路人面前。这种反差,就是卖点,也是他的意图所在。

    果然,当听清他的歌声后,刚才议论的看客们再看向陈闲,目光里的蔑意减弱,多了一些惊讶的情绪。

    “咦,唱的有点意思,虽然跟咱们晋人的音律风格不同,听着倒是挺顺耳!”

    刚才还嘲笑陈闲得羊癫疯的那位大叔,话锋陡转,欣赏着耳畔的曲调,忍不住嘀咕一句。

    身旁的胖子嘁了一声,对他的点评表示不屑,“你懂个屁!听听这词儿,刀剑、爱恨、是非、醉醒、恩怨、生死,充满矛盾和纠缠……妙啊!”

    这人似乎忘了,片刻之前,自己也参与过对陈闲的讽刺。

    这时候,挎着菜篮子的张寡妇不耐烦了,狠狠瞪他俩一眼,“别吵,听他继续唱!”

    陈闲从旁边走过,将他们的评价停在耳中,不由精神一振,知道鱼儿上钩,自己的营销策略奏效了。

    他调门陡升,进入这首歌最精彩的副歌部分,也就是高潮。

    “来也匆匆、去也匆匆,恨不能相逢,

    爱也匆匆、恨也匆匆,一切都随风。

    狂笑一声、长叹一声、快活一生、悲哀一生!

    谁与我生死与共!”

    伴随着一连串迸发的短句,他斗志激昂,步伐越来越快。与此同时,他挥舞着布幡和竹扇,如挥刀剑一般,这番动作看起来极有魔性。

    但此刻,众人将他的手舞足蹈看在眼里,再也不认为他是失心疯了,知道这是唱到尽兴,情不自已所致。

    “好歌!”

    有人忍不住叫好。

    这首歌令他们耳目一新,尤其最高潮的短句,彷似整串炮仗炸裂,点燃了他们的情绪。大清早听到如此爽快干脆的旋律,怎能不让人愉悦!

    鬼使神差地,众人追随陈闲的步伐,一同走向前方。

    清晨无事,反正闲着也是闲着,他们想听陈闲唱下去,更想看看,这小子葫芦里到底在卖什么药!

    陈闲怕鱼儿们脱钩,不敢拖延太久,唱完一遍后,便走到道旁的槐树下,将布幡插进泥里,扎稳脚跟。

    许是天公作美,他停脚的位置很理想。这条街是全镇最繁华的地段,相当于前世的步行街,而树荫对面,则是本镇生意最火的酒楼,海晏楼。

    每天来这里吃饭的客人无数,络绎不绝,对陈闲来说,无疑是一股庞大的流量。只要书说得精彩,何愁赚不到那些土豪们的打赏?

    这宣传效果,绝对碾压某网站的试水推!

    此刻,他面朝观众,被十几双眼睛近距离注视着,心脏砰砰狂跳。深秋寒冷,他穿着单薄,却羞得脸颊通红,衣衫都被汗水湿透。

    “稳住,不要怂!”

    他深吸一口气,攥紧拳头,没时间给自己熬心灵鸡汤,勉强挤出一副生硬的笑容。开口说话时,他浑身都在颤抖,甚至有些走音。

    “说书唱戏劝人方,三条大道走中央。

    善恶到头终有报,人间正道~是沧桑!”

    古人说书唱戏,开场时往往先念几句诗,稳定场间局势,同时起到清嗓亮相的作用,将观众的目光吸引到自己身上,俗称定场诗。

    陈闲以前没说过书,能了解定场诗,完全归功于自己的舍友。舍友爱听德云社郭班主的相声,每晚睡前必放几段,还引以为傲地调大音量。

    刚开始他很不适应,但久而久之,听着听着也就习惯了。不得不说,郭班主的相声俗归俗,确实挺有意思,对促进睡眠颇有功效。

    能记住这首定场诗,是潜移默化的结果,他做梦都想不到,有朝一日,自己出来行走江湖,会拿它派上大用场。

    吟罢,他学着郭班主的作派,一甩袍角,来了个正式的亮相。

    可惜条件有限,身边没有桌案和醒目,不然他还能表现得更专业一些。

    他一念诗,树下众人顿时有了反应,明白他今天弄这一出,原来是为了说书,眼眸里的趣意越来越浓厚。

    “哟呵,是新词儿啊!”

    “还别说,这小子有模有样,像个角儿!”

    “新人、新诗,希望他会说新段子!”

    ……

    这世界没有电脑手机,人民群众的娱乐活动相当匮乏,在茶余饭后,没法捧着平板追剧打游戏,只能采取传统的消遣方式。

    听书,正是他们最喜闻乐见的方式之一。

    只要故事精彩,说书人永远不愁没听众,聆听他们述说的,是整个世界。但优秀的永远只有少数,这世界不缺听众,却缺好说书人、缺好故事。

    很缺、极缺、非常缺!

    近百年最火的书目,如《风云榜》、《夫子传》等,在南北两朝广为流传,早就被无数人说烂了,连观众都滚瓜烂熟,传统得不能再传统。

    说书人急需推陈出新,但“新”字说得轻巧,做起来谈何容易?

    这样就能理解,为什么树下众人刚听完定场诗,便立即充满期待了,不是他们没见过世面,恰恰是因为见过的世面太多。

    陈闲的新歌、新定场诗,让他们耳目一新,看到了新希望。相比之下,他举止间的稚嫩和紧张,完全可以忽略不计。

    他们聚精会神,好奇地盯着陈闲,想听他正式讲故事。

    他擦了擦额头汗水,将众人的表情看在眼里,暗暗松一口气,开始背诵昨夜编好的台词。

    “话说在遥远的东方,有座乌坦城,被一条流沙河穿城而过,分成东西两部分。千百年间,当地流传着一个传奇的故事……”

    没错,他要说的是《斗破苍穹》!

    但他没有原封不动地抄书,以著名的“斗之力三段”开头,而是结合现实条件,别出心裁,修改了切入点。

    斗破最经典的梗,莫过于“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莫欺少年穷”。这句话日后可能会家喻户晓,他想先交代清楚,那到底是什么河。

    就叫流沙河,没毛病!

    “今天要讲的,便是那少年萧炎,在根基荒废的情况下,如何坚韧不屈,面对奇耻大辱,定下三年之约,又如何披荆斩棘,斗破苍穹!”

    他改开头的另一个重要原因是,在斗破原著里,主角萧炎其实是穿越者。

    “穿越”这个概念,本身解释起来不难,但他不敢解释。

    他不能让这世上的人们了解,原来还有这种操作。否则,不排除有人心思细腻,由此猜出他的真实来历。

    到那时,情况就不美妙了。毕竟,有冥王之祸在前,世人心里的阴影面积太大,绝不会欢迎新的天外来客。

    甭管是简单粗暴的入侵,还是所谓的灵魂穿越,“非我族类、其心必异”这句话,放在哪里都行得通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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