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营里的日子其实蛮无聊的,无所事事的看着那些士兵在训练,倒是曲小木很有兴趣,跟着士兵一起训练,高强度的训练让那些士兵都用一种崇拜的眼神在看着他,如此一来曲小木更加得意了,当兵的谁不愿意当兵王?就是高森那个家伙太烦人了,处处跟他比较,让曲小木的心头很是不爽,拼着练尿血了也要把这个练趴下。《乡+村+小+说+网 手#机*阅#读 》

    两人别着劲的训练着,孙易和伊万偶尔也下个部队熟悉一下,其它的东西他都懒得练了,只是小秀了一把枪法和飞刀,就被那些士兵敬为天人,就连罗根他们也对孙易五十米外还能保持飞刀的威力和精准度感到吃惊。

    无聊的军营日子,让孙易都有些想念吴小月了,特别是那一场回忆,也成了孙易的回忆,偶尔出入军营的那些女人孙易更加没兴趣了,宁可憋着。

    在军营里呆了十多天,孙易已经有了不耐烦了,正准备找个机会出去转转的时候,军营里紧急集合的哨子声响了起来,上百名士兵带着枪快步跑了出去。

    孙易他们很少训练士兵,但是按着双方的协议,他们属于基层军官,赶紧抄起枪也跑了出去。

    托贾找到了他们,告诉他们得到了走马帮的情报,他们要去伏击走马帮的成员,而带队的就是托贾,现在托贾可是混得风生水起,成为将军的侍卫长已经是板上钉钉的事情了,现在缺的只是一个契机,他需要这次机会。

    本来托贾还想请罗根他们一起出手,但是罗根等人却连连摇头,晃着手上的合同不同意,出战也可以,拿钱来,没钱你雇什么佣兵。

    打听了一下价格之后托贾就干脆放弃了这个念头,四个人出战一次竟然收二十万美金,特别注意是税后,这还是打了折的。

    伊万听到这个消息忍不住伸了伸舌头,“干脆咱们也干雇兵去算了,真特么赚钱啊!”

    “你爱去你就去,没人拦着你,估计他们很乐意招收你!”孙易笑道。

    “啊?你不干啊!”

    “不干,我不缺钱花,家里还有如花似玉的美人等着我,你说我去干这种刀头舔血的买卖干什么!”孙易一摊手道。

    伊万一想也是,谁闲着没事的乐意往枪林弹雨里头钻啊。

    这里托贾走了过来,脸色还有些不太好看,又叮嘱了孙易几句,意思是伏击的时候尽可能抓活的,孙易当然没意见,他还想知道赖黑子的下落呢,多抓几个活口也有好处。

    两辆吉普车,三辆卡车,士兵全副武装,也只是轻装而已,最多就是几支经典的,活跃于各个战场上的RPG火箭筒,这玩意便宜实惠又耐操,连黑鹰都干下来了,绝对经得起战场的检验。

    本来曲小木非要把那门63式107毫米12管火箭炮也带上,托贾没让,孙易的脸都要黑了,他们是去打毒贩的,而不是打一场战争。

    曲小木仍然固执地带了几颗107毫米的火箭弹,看着火箭弹在脚底下骨碌来骨碌去的,孙易的肝都跟着颤了。

    “又没有炮,你带这东西干啥!”孙易道。

    “嘿,易哥,我告诉你哈,这种火箭弹绝对是好东西,就算是没有炮,只要堆起一个土堆,两根导线一节电池就可以击发,无论打掩体还是打坦克,都比那些火箭筒管用!”

    孙易深以为然地点了点头,光口径就不一样啊,几乎比超口径发射的火箭筒口径就大出一倍去,弹药的口径可不是光看直径那么算的,而是另外一种算法,口径哪怕只增加一毫米,威力也要成倍地增加,这个大家伙要是炸了,一车人都要完蛋了。

    车子开出了老街区,沿着公路又走了十几公里才停了下来,托贾呼喝着让士兵们下车,孙易他们也跳下去,一名向导带着军队一头扎进了路边的莽莽丛林里头。

    越是穷困的地方,各种自然资源就保存得越好,在华夏,除了几个有数的保护区原始森林之外,已经很难再见到这样的雨林了。

    孙易对丛林并不陌生,可那只是北方丛林,而南方的丛林就危险得多了,除了那些野生动物之外,最让人头疼的就数蚂蝗了。

    本来孙易还不太在意,但是曲小木是受过训练的,告诉孙易,在越战其间,曾经有一名士兵没有在意,被蚂蟥从马眼处钻了进去,后来觉得身体不舒服,到医院一检查,膀胱里头已经寄居满了大小的蚂蟥。

    这种东西用什么药物都没有用,生命力出奇地强悍,只能把自己捂得严严实实的,只有手和面孔露在外面,也方便照顾。

    热带地区的丛林沾上水就开始疯长,开出来的路如同不进行处理的话,一两天就会把路堵得死死的,而走马帮有着自己的渠道,一条在林间和山间开出来的小路,已经踩踏得很平整了。

    这本是一条秘密运货通道,从这条通道进入果汉自治区,然后再流入到华夏境内,由于华夏施加的压力,果汉自治区也加大了打击走马帮等大小运毒帮派的力度,从而也导致这些帮派的强力反弹。

    凶悍的毒贩甚至直接冲击果汉行政部门,这让上头大为恼火,无论是为了国际上的压力还是为了找回面子,都必须要狠狠地打击走马帮的气焰,所以才会在匆促之间有了这次行动。

    孙易他们就埋伏在这条小路的两侧,托贾带着一队人马埋伏在对面的小山包上,而孙易他们埋伏的地方位置就较低了,可不是一个好的埋伏地,但人家托贾是军官,自家的性命总是更加珍贵一些。

    孙易算是看出这里士兵的战斗力了,若是论凶悍凶残,东南一带的士兵都是一等一的,但是真要是论起做战来,一个个都白搭,全靠为数不多的那些精锐,这与古代战场上的悍将差不多,几百名亲兵算是主力,裹着数万农夫打顺风仗,这样的军队能有战斗力才有鬼了。

    孙易也不得不多一个心眼,向曲小木和伊万使了个眼色,曲小木十分利落地爬了过来,而伊万看起来就像是一头刨食的大狗熊一样扭着屁股蹭了过来。

    “我看情况有点不太妙啊,那个托贾有点拿咱们当炮灰的意思,一会能干咱就干,干不过咱们就撤,先保住自己的小命要紧,果汉自治区的军队不是我们唯一的选择,实在不行的话,咱们可以撤回国内,这个仇,咱们可以再找机会报回来!”

    “嘿,易哥,有我在你就放心吧,咱们还有大杀器呢!”曲小木笑嘻嘻地道。

    孙易一巴掌就拍在了他的脑袋上,“你小子能不能长点心,你现在不再是华夏军人了,你现在也不是为国做战,就算是死了也不算为国捐躯,一会别傻乎乎的往前冲!”

    见孙易真的有些恼了,曲小木才认真地点了点头,保证自己一会不会犯傻。

    孙易又看了看伊万,立刻就放下心来,因为这个家伙正在扭头鬼鬼祟祟地找退路呢,这家伙看起来傻大笨粗的,实际上心思灵巧着呢。

    在这里趴了小半天,孙易已经开始无比怀念自己北方的山林了,这热带丛林简直就不是人呆的地方,不但潮湿闷热,而且各种各样可以挑战你想像力的小虫子爬来爬去,甚至还有一条足足有五米多长的花斑大蟒蛇从离他不到十米远的地方游过,那是林蚺,要是被这东西缠到身上,哪怕是以孙易的力气也未必能挣得开,再者说,人家还有大嘴还有牙呢。

    终于,前哨发来的消息,一队驮马开始进入伏击圈了,过了十几分钟,三匹马驮着硕大的包沿着林间小路快步行走着,走在最前面的两个武装份子十分警惕地看着四周,山高林密的,想要看清东西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托贾没有下达攻击的命令,孙易自然也没有动,曲小木曾经支援过边境部队缉毒,对这些毒贩有些了解,这三匹马四个人根本就是诱饵,这边枪一响,后面的大队立刻就会四散逃走,复杂的地形下逃走的机会相当大。

    又等了一个小时,一队足有二十匹驮马组成的马队出现在了山路上,足有五十多名武装份子在护送着,孙易用望远镜挨个观察着,没有找到赖黑子的踪迹,难道这个家伙没有跑回来还留在华夏?如果是那样的话,自己可就白跑一趟了。

    一声枪响打破了林间的平静,顿时枪声如同爆豆一般地响了起来,子弹横飞,擦过耳边发出啾啾的轻响声。

    一开战立刻就看出这些士兵的素质来了,这可是果汉自治区的精锐部队,训练的时候一个个生龙活虎的,打靶也精准得很,可是这一打起来立刻就显出了原形,子弹都不知道打到哪里去了,战场和靶场可完全是两回事。

    孙易几个点射放翻了两个最凶悍的枪手,隐隐地看到一个大汉正拎着一个大包扑到了一块石头后面,伊万接连两枪打狙击,连兔子都打得中,却没有打中这个大汉,显然对方是一个高手。

    这些毒贩的军事素质甚至比果汉的这些正规军都强,简直没地方说理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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