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郝仁同学,这三天的假期,你打算怎么过?”
两人一起吃过早饭,走出了小食堂的大门口,邓梦莹就在问道。
“呵呵,还能够怎么过?”
郝仁自嘲的苦笑一声,“不过,我打算回家一趟,看看现在家里面的情况,毕竟已经有几年没有回家了。”
“那……我也准备回家去看看。”
邓梦莹像是不经意的接口说道,“我们一起坐一辆飞车回去吧,正好我家距离你们那万福楼小区不远。”
“这……也行。”
他自然不会拒绝这个新朋友。
对邓梦莹同学,他虽然没有那种意思,但是也不反感她,算是一个能够交心的朋友。
加上两人的家里,都属于最底层的平民,彼此之间也没有隔阂,没有那种像是与陈琳和刘小媚她们在一起时的巨大鸿沟。
总而言之,两人之间相处得不错。
邓梦莹同学,显然也已经做好了回家的准备,她立即对自己的腕表光脑操作了一下。
很快的,就有一辆悬浮符文飞车无声无息的来到身前。
“走吧。”
郝仁对邓梦莹说了一声,在飞车的车门刚刚打开之际,纵身跳上了前排的座椅。
随着邓梦莹纵身来到了飞车的后排坐好,这辆飞车就立即启动,朝着的西南方向疾驰,很快的就消失不见。
的悬浮飞车,是可以出校在茶城上空飞行的,除了一些重点区域外,基本上就是畅通无阻。
这飞车的速度极快,不过是十几分钟的时间,就来到了滨江苑万福楼小区的大门口前方。
“我家到了。”
飞车刚刚停在小区前方不远处的停车场,郝仁对邓梦莹同学说道,指向前方说道,“那一栋小楼,就是我家。”
“邓梦莹同学,再见。”
他转头朝着她挥了挥手,就跳下了飞车。
“郝仁,我明天到你家来玩行不行?”
这时候,邓梦莹同学打开了车窗,对郝仁喊道。
“当然可以!”
郝仁无所谓的微笑道,“欢迎你明天来我家做客,我可是会煮饭炒菜的,到时候请你尝尝我的手艺。”
“好哇!”
邓梦莹同学显得十分开心,“那我们就说定了,明天早上我就过来!”
言罢,那车窗就立即关上,飞车也马上启动,朝着前方飞驰离去。
郝仁随即转身朝着印象中的家里走去。
这里距离他家不远,不到一公里,而且他家就在那万福楼小区的大门口旁边,现在也可以看得到。
现在这小区门口来来往往的行人不少,大都是去做一些小生意的平民。
只不过,大家与郝仁互相之间都不认识。
毕竟过去了几年的时间,这里的变化不小,加上郝仁已经离开了这里几年,现在的身材相貌和气质,都与几年前有着天壤之别。
因此,就算是有那么一两个郝仁记忆中的熟悉人路过,他们也认不出来,这个高大魁梧又阳光的少年,就是以前的那个小胖子郝仁。
一路无话。
只是一会,大步疾走的郝仁,来到了一栋略有些破败的三层小楼前方。
入眼处,是一副陈旧的防盗合金大门。
大门的上方,是一个蛮别致的遮雨琉璃屋檐,避免了大门被日晒雨淋。
现在的工业产品极其优秀,就算是过去了几年的时间,这合金防盗门,也没有任何锈迹斑斑的模样。
“这就是自己的家了。”
他站在大门口愣了愣神,呆立了片刻,心思有些复杂的拿出自己的身份卡,插到那电子卡槽之中。
由于现在的电力基本上不要钱的缘故,是以这合金大门,也是时时通电的。
就连他家里的各种电器也是一样,电力是时时都保持在开启的状态。
这质量极好的合金电子大门,就算是过去了几年时间,也还保持得完好无损。
“咔”的一声轻响,郝仁很顺利的将自家的大门打开,没有发生任何的故障。
“这就厉害了啊!”
他感叹了一声。
现在的科技工业产品,与他前世的二十一世纪,有着天渊之别。
前世的各种科技工业产品,只要是民用的,基本上都是“可持续的报废性发展”,而现在的这个大时代就不同,完完全全的是以质量取胜,基本上找不到任何弄虚作假的商家。
郝仁推开合金防盗门,走了进去,反手将大门关上。
映入眼帘的就是一个约有两百平方米的小院。
小院之中,现在是一片的郁郁葱葱,满是各种绿色植物和蔬菜,还有就是几棵蛮大的果树。
抬眼望去,就看到了两棵水蜜桃树,上面挂满了红白相间的水蜜桃。
看上去,正好已经成熟了。
附近还有两棵荔枝树,两棵龙眼树,一样是果实累累,也是处于成熟期。
这六棵果树,郝仁清楚的记得,当初都是他亲手种下去的。
至于树苗,是他央求着父亲去城外各处弄回来的。
小时候,他是一个十分贪吃的小胖墩,尤其是喜欢吃水蜜桃、龙眼、荔枝。
于是,这个本来全是菜园的小院,就多了六棵果树。
可惜,刚刚种下这六棵果树的那年,几个月后,就迎来了赤火狼族对茶城的的入侵,父母所在的三五八团,因为那华东总督府的少爷黄敏的陷害,几乎全军覆没。
因此,在父母去世后,他过了不久,就在刘根生的帮助下,进入到茶城读书,一直没有回过家。
如此一来,这亲手种下的六棵果树结出的果实,他是连尝都没有尝过。
几棵果树的附近,就是分成了几块的菜地。
现在菜地上也是郁郁葱葱的一片,看得出是红薯最多,然后白菜、辣椒、黄瓜、茄子……等,足足有十几种蔬菜。
虽然杂草已经长得比起一些蔬菜还要茂盛,而且到处都是,也能够清楚的看到各种蔬菜的长势极好。
而且,数量比起他最后那次离家之时,多出了起码一倍以上。
显然,是这些蔬菜自己大肆繁殖起来的。
得,还是将这些将进屋的道路、都全部遮住了的大量杂草,清理干净先。
苦笑了一声,他连小楼都没有进去,就在飞快的拔草、打扫清理起来。
饶是他的动手能力超强,足足过去了半个小时左右,才将这个小院收拾得干干净净。
连那几大堆的杂草,也被他用火属性神通法术,烧得干干净净。
草木灰也没有浪费,被他埋在几棵果树的树根处不远,当做农家肥,废物利用了。
“咦?不对!”
将这些杂草清理干净后,他马上发现了一个异常情况:有一块菜地上的几棵红薯,居然被小偷给挖了!
看上去,那挖掘的痕迹都还在!
这……这不符合逻辑!
为啥?
当然是因为这小偷就算是进家里来偷东西,哪有去挖那些烂大街的红薯的?
这就证明,小偷有很大的可能不是人,而是小动物,如:老鼠、兔子什么的、
现在的老鼠、兔子之类的,在饿极了的情况下,是会吃红薯之类的食物的。
小偷!
老子得抓住你不可!
郝仁有些恶狠狠的暗道。
不是他大惊小怪,而是不把这小偷找出来,他又经常不在家,家里的菜地,非得被那小偷给祸害光了不可。
因此,这小偷要抓,而且非得抓住才行。
两人一起吃过早饭,走出了小食堂的大门口,邓梦莹就在问道。
“呵呵,还能够怎么过?”
郝仁自嘲的苦笑一声,“不过,我打算回家一趟,看看现在家里面的情况,毕竟已经有几年没有回家了。”
“那……我也准备回家去看看。”
邓梦莹像是不经意的接口说道,“我们一起坐一辆飞车回去吧,正好我家距离你们那万福楼小区不远。”
“这……也行。”
他自然不会拒绝这个新朋友。
对邓梦莹同学,他虽然没有那种意思,但是也不反感她,算是一个能够交心的朋友。
加上两人的家里,都属于最底层的平民,彼此之间也没有隔阂,没有那种像是与陈琳和刘小媚她们在一起时的巨大鸿沟。
总而言之,两人之间相处得不错。
邓梦莹同学,显然也已经做好了回家的准备,她立即对自己的腕表光脑操作了一下。
很快的,就有一辆悬浮符文飞车无声无息的来到身前。
“走吧。”
郝仁对邓梦莹说了一声,在飞车的车门刚刚打开之际,纵身跳上了前排的座椅。
随着邓梦莹纵身来到了飞车的后排坐好,这辆飞车就立即启动,朝着的西南方向疾驰,很快的就消失不见。
的悬浮飞车,是可以出校在茶城上空飞行的,除了一些重点区域外,基本上就是畅通无阻。
这飞车的速度极快,不过是十几分钟的时间,就来到了滨江苑万福楼小区的大门口前方。
“我家到了。”
飞车刚刚停在小区前方不远处的停车场,郝仁对邓梦莹同学说道,指向前方说道,“那一栋小楼,就是我家。”
“邓梦莹同学,再见。”
他转头朝着她挥了挥手,就跳下了飞车。
“郝仁,我明天到你家来玩行不行?”
这时候,邓梦莹同学打开了车窗,对郝仁喊道。
“当然可以!”
郝仁无所谓的微笑道,“欢迎你明天来我家做客,我可是会煮饭炒菜的,到时候请你尝尝我的手艺。”
“好哇!”
邓梦莹同学显得十分开心,“那我们就说定了,明天早上我就过来!”
言罢,那车窗就立即关上,飞车也马上启动,朝着前方飞驰离去。
郝仁随即转身朝着印象中的家里走去。
这里距离他家不远,不到一公里,而且他家就在那万福楼小区的大门口旁边,现在也可以看得到。
现在这小区门口来来往往的行人不少,大都是去做一些小生意的平民。
只不过,大家与郝仁互相之间都不认识。
毕竟过去了几年的时间,这里的变化不小,加上郝仁已经离开了这里几年,现在的身材相貌和气质,都与几年前有着天壤之别。
因此,就算是有那么一两个郝仁记忆中的熟悉人路过,他们也认不出来,这个高大魁梧又阳光的少年,就是以前的那个小胖子郝仁。
一路无话。
只是一会,大步疾走的郝仁,来到了一栋略有些破败的三层小楼前方。
入眼处,是一副陈旧的防盗合金大门。
大门的上方,是一个蛮别致的遮雨琉璃屋檐,避免了大门被日晒雨淋。
现在的工业产品极其优秀,就算是过去了几年的时间,这合金防盗门,也没有任何锈迹斑斑的模样。
“这就是自己的家了。”
他站在大门口愣了愣神,呆立了片刻,心思有些复杂的拿出自己的身份卡,插到那电子卡槽之中。
由于现在的电力基本上不要钱的缘故,是以这合金大门,也是时时通电的。
就连他家里的各种电器也是一样,电力是时时都保持在开启的状态。
这质量极好的合金电子大门,就算是过去了几年时间,也还保持得完好无损。
“咔”的一声轻响,郝仁很顺利的将自家的大门打开,没有发生任何的故障。
“这就厉害了啊!”
他感叹了一声。
现在的科技工业产品,与他前世的二十一世纪,有着天渊之别。
前世的各种科技工业产品,只要是民用的,基本上都是“可持续的报废性发展”,而现在的这个大时代就不同,完完全全的是以质量取胜,基本上找不到任何弄虚作假的商家。
郝仁推开合金防盗门,走了进去,反手将大门关上。
映入眼帘的就是一个约有两百平方米的小院。
小院之中,现在是一片的郁郁葱葱,满是各种绿色植物和蔬菜,还有就是几棵蛮大的果树。
抬眼望去,就看到了两棵水蜜桃树,上面挂满了红白相间的水蜜桃。
看上去,正好已经成熟了。
附近还有两棵荔枝树,两棵龙眼树,一样是果实累累,也是处于成熟期。
这六棵果树,郝仁清楚的记得,当初都是他亲手种下去的。
至于树苗,是他央求着父亲去城外各处弄回来的。
小时候,他是一个十分贪吃的小胖墩,尤其是喜欢吃水蜜桃、龙眼、荔枝。
于是,这个本来全是菜园的小院,就多了六棵果树。
可惜,刚刚种下这六棵果树的那年,几个月后,就迎来了赤火狼族对茶城的的入侵,父母所在的三五八团,因为那华东总督府的少爷黄敏的陷害,几乎全军覆没。
因此,在父母去世后,他过了不久,就在刘根生的帮助下,进入到茶城读书,一直没有回过家。
如此一来,这亲手种下的六棵果树结出的果实,他是连尝都没有尝过。
几棵果树的附近,就是分成了几块的菜地。
现在菜地上也是郁郁葱葱的一片,看得出是红薯最多,然后白菜、辣椒、黄瓜、茄子……等,足足有十几种蔬菜。
虽然杂草已经长得比起一些蔬菜还要茂盛,而且到处都是,也能够清楚的看到各种蔬菜的长势极好。
而且,数量比起他最后那次离家之时,多出了起码一倍以上。
显然,是这些蔬菜自己大肆繁殖起来的。
得,还是将这些将进屋的道路、都全部遮住了的大量杂草,清理干净先。
苦笑了一声,他连小楼都没有进去,就在飞快的拔草、打扫清理起来。
饶是他的动手能力超强,足足过去了半个小时左右,才将这个小院收拾得干干净净。
连那几大堆的杂草,也被他用火属性神通法术,烧得干干净净。
草木灰也没有浪费,被他埋在几棵果树的树根处不远,当做农家肥,废物利用了。
“咦?不对!”
将这些杂草清理干净后,他马上发现了一个异常情况:有一块菜地上的几棵红薯,居然被小偷给挖了!
看上去,那挖掘的痕迹都还在!
这……这不符合逻辑!
为啥?
当然是因为这小偷就算是进家里来偷东西,哪有去挖那些烂大街的红薯的?
这就证明,小偷有很大的可能不是人,而是小动物,如:老鼠、兔子什么的、
现在的老鼠、兔子之类的,在饿极了的情况下,是会吃红薯之类的食物的。
小偷!
老子得抓住你不可!
郝仁有些恶狠狠的暗道。
不是他大惊小怪,而是不把这小偷找出来,他又经常不在家,家里的菜地,非得被那小偷给祸害光了不可。
因此,这小偷要抓,而且非得抓住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