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么一直靠一双腿行不通,得想办法把那台内燃机汽车弄到手。”

    秦方说。

    “内燃机汽车?”

    这两个佣兵眼睛顿时亮了。

    “这我俩知道啊,农场那不就有一辆内燃机汽车么?”

    那两名佣兵来了兴趣,想要发光发热,听着外面血奴不断撞击大门的“咚咚”声,生怕秦方把他们丢在这儿。

    其实小镇还有不少蒸汽汽车,可蒸汽车不顶用,一个是费燃料,还有一个是发动起来实在是太耗费时间,跑不了太远就要加燃料,容易坏事。

    小镇有燃油补充,再不济也能跑个几百公里。

    “大人,我们有个法子把那内燃机汽车给弄过来。”

    这俩佣兵说道。

    “你说。”

    “凭咱们几个人,一旦出现在农场很快就会被血奴给包围,咱们佣兵团的老大现在还在农场的地窖里,我们还有些人、咱们一块儿齐心协力肯定不成问题。”

    两人附和说:“是啊!”

    那三名战士把目光投向秦方:“去农场看看?”

    话音才落下,“轰”一声,大门被撞塌,大量血奴涌了进来。

    “糟糕!”

    “走!朝楼上走!”

    那两名佣兵想都没想,根本无需秦方发话,拔腿就往楼上逃。

    三个士兵反手几刀朝血奴脑袋劈下,鲜血直崩。

    几人往楼上逃,血奴纷纷闯了进来,他们眼睛泛着油绿油绿饥饿的寒光,疯狂往楼上冲。

    两个佣兵大吼,疯狂劈砍木楼梯。

    “轰隆”木楼梯倒下。

    整个大厅密密麻麻挤满了血奴。

    几人瘫倒在地。

    “操!差点就嗝屁了。”

    “现在怎么办?

    我们被困楼上了?”

    他们问。

    “这楼层不高,看看有没有地方可以离开,咱们去农场看看。”

    其实他们并不是不可以从农场逃出来,只是这外面到处都是血奴,从农场逃出来之后呢?

    又该怎么办?

    “这儿有窗子,血奴差不多都被吸引到一楼去了,外面的血奴不多,只要我们速度快点应该问题不大。”

    “不可能的……这血血奴闻见了血腥味就像是饥肠辘辘的瘾、君子,他受了伤、只要一出去他们很快就会追上我们。”

    两个佣兵喘着气说道。

    那个被秦方救下的年轻人顿时慌了神,连忙哀求:“求求你们……别丢下我,我还不想死在这个鬼地方,我还有作用、只要我伤养好了,我为您做什么都可以。”

    下面的血奴已经大快朵颐起来,那个被秦方一枪打死的大胡子很快变成了一堆白骨。

    被秦方救回来的青年吓的面色惨白。

    “先生,我有个法子。”

    旁边一个瘦小的佣兵忽然说道。

    秦方摆手说:“我知道你的想法,你想把他留在这儿当诱饵,然后我们逃跑是不是?

    在他没有死之前,身上的血腥味会一直吸引这些血奴。”

    “拜托!求你了,不要把我留在这儿……”秦方看着他仍在流血的伤口,拿出了一块海绵,还有一瓶初级恢复药剂,以及止血药和绷带。

    “恐怕要弄一点你的血了。”

    “你们两个,在他伤口上挤一点血,浸湿海绵,然后再帮他把伤口缝合起来,具体怎么做应该不用教你们吧?”

    这两个佣兵按照请发那个说的,挤出血,又把药剂涂抹在伤口上,缠上绷带。

    初级恢复药剂足够治愈他的伤口……做完这些,秦方把浸湿鲜血的海绵扔到了大厅。

    疯狂的血奴纷纷扑上去争抢。

    “走吧!”

    一行人从二楼跳下。

    “农场在后面,但是外面的血奴实在太多了,我们要想办法进去,这一片地方只有农场的地窖是安全的,在外面谁也不知道晚上休息的时候会不会被血奴袭击。”

    “我们想办法把内燃机汽车弄出来……”两士兵说。

    两个佣兵脸上写满懊悔:“靠!真他娘的晦气,出来吃的没找着,自己还差点儿给搭进去了。”

    几人速度很快,秦方救来的青年被士兵背着,并没有多大影响。

    一行人很快冲到了小镇的农场。

    “我俩去把车弄来,您先到地窖。”

    农场的地窖外面用铁网围了一个围墙,围墙里面有一间小房子,房子很简陋,许多血奴漫无目的的在铁网周围游荡。

    两个士兵去处理内燃机汽车,另一个士兵护送秦方,前往农场地窖。

    两个士兵将农场大部分血奴全都吸引开,秦方等人趁着空档进入农场。

    “快开门!!!”

    “我回来了!”

    “没一会儿,地面打开一个开口,一个拿着猎枪的男人爬了出来,快速打开门。”

    他的目光瞥向秦方等人,没有多说什么,而是让他们先下去。

    进入地窖,里面弥漫着一股难闻的酸臭味。

    莹莹皱着眉头,捏着鼻子。

    地下室空间并不小,现在却塞满了人。

    老的小的,什么人都有,而且一个个几乎穿着礼服。

    这都在逃命,如果不是什么特殊情况不会有谁傻傻的穿着礼服逃命,被血奴分食的时候还是要开膛破肚,穿礼服也不能死的好看些。

    除此之外还有几个穿着战斗服的男人,一共六人,为首的是个国字脸的中年男人。

    男人穿着皮衣,身后背着一把火枪,腰间挎着战刀、一把匕首插在大腿外侧的刀鞘里。

    他皮肤黝黑,眼神锐利且具有穿透性。

    秦方打量着这里的环境,里面很脏乱、排泄物的骚臭味快要和人融为一体。

    “快救救他,他被血奴咬伤了!”

    这两个佣兵把秦方救回来的青年抬过来,连忙叫道。

    “救他?

    拿什么救他?

    我们连吃的都没有……”一个年迈的老人冷漠道。

    “是啊……”“吉姆,你们找的吃的呢?

    还有怎么没有看见威尔逊,他怎么没回来?”

    “威尔逊……”那较瘦小,叫吉姆的佣兵小心翼翼的看着秦方。

    秦方毫不在乎,接话道:“那个叫威尔逊的被我杀了!”

    “唰唰唰!”

    那六个佣兵齐齐抽出战刀对着秦方。

    原本嘈杂的地下室陡然安静了下来,只有一个孩子啼哭声回荡。

    剩余的一名基因战士拦在秦方身前,眯着眼警惕扫视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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