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人类不再成为血族的主要压力,这一个个部落只见就会产生压力,产生矛盾。

    与人类社会一样,内部战争不断。

    如果说秦方能够达到蓝玲父亲的要求,在血族掌控的地盘获取到足够的地位,除了武力外。

    他就必须得让血族拥有足够的社会生产力,用这种方式改变整个血族。

    而在血族没有占领人族长廊的时候,蓝玲的父亲就知道天宇帝国的繁荣,这基本归功于秦方。

    这也是人类和血族磨合的一个阶段。

    或许有人觉得,两个文明之间的碰撞,仅仅凭借一个人的力量怎么撼动历史的车轮?

    对秦方来说这其实是有可能的,虽然无法撼动,但能从无数的细节上改变未来的走向。

    想明白之后,秦方知道该怎么走了。

    他抬头,已经是初夏,头顶的太阳如火炉般照着大地。

    农场数百个工人都头顶着烈日卖力耕种。

    农场周围有几个血奴战士悠闲的吃着面包,监督工人。

    薛兴国在他身边,低着头一言不发,卖力的插秧。

    薛兴国已经习惯了奴隶的身份,他习惯了每日劳作,然后回家领取一份谈不上多美味,只能解决温饱的黑面包。

    如果主人高兴的话,会赏他点酒,他会带着酒到刘建业和公治夫人坟前和他俩聊天。

    ……黑铁镇是一个普通血蝠领主的地盘,领主叫克拉克罗德,是罗德家族的人,等级才不过七级。

    黑铁镇旁边是浮华城,不管是人口数量,还是实力等级,都不是黑铁镇所能相比。

    黑铁镇的地理位置较为偏僻,同时土地贫瘠,主要依靠附近的一个铁矿发展。

    所以黑铁镇里才建立了钢铁厂,依靠出口钢铁才能发展的下去,而钢铁多半是出口给旁边的浮华城。

    黑铁镇就相当于浮华城的附属城市了。

    浮华城的归属者,是克拉克的大哥,实力比他稍高一个层次,已经到了十级。

    据秦方所知,克拉克一共有五兄妹。

    大哥,二哥,三姐,小妹。

    在血族占领费伍德人族长廊后,若兰帝国的边境长城以南开始,分给了罗德家族。

    而克拉克实力弱,不学无术,纨绔成性,不管是治理城市,还是打仗都没有几个兄弟姐妹出色。

    他大哥掌握军队,二哥分到的城市和资源最多。

    三姐掌握着若兰帝国的港口城市,通商、贸易来往,更容易发展。

    至于小妹,她失踪了,没有她的消息。

    至于不学无术的克拉克则是分到了黑铁镇这么一块地方,他想养老、自由自在,那么父亲就丢了一块偏僻的地方让他自生自灭。

    不管黑铁镇发展成什么样,都只是一个小镇而已。

    克拉克貌似也乐在其中。

    但是最近,克拉克满面愁容,终日唉声叹气,食欲不振,即便是下属献上鲜美的少女的鲜血,他都没有胃口。

    因为就在一个星期前,罗德家族颁布了争王令。

    老王去世,新王继承,几个继承者的斗争再次上演。

    这是亲兄弟之间的血色战场,作为什么都处在弱势的克拉克在这场战斗中落败是毫无疑问的。

    对于胜负,克拉克并不在意。

    他在意的是几个兄弟在争夺领主位置后,他的处境会不会变得更加困难,二哥,三姐都是心狠手辣之辈,会不会为了王位将他铲除都不知道。

    相比于人类,或许血族之间的血源关系更加淡薄。

    因为血族比人类更能生,在占领费伍德人族长廊之前,他们生孩子多半是培养成战士。

    农场,口哨声响起,休息时间到。

    所有人奴隶都就地坐下,开始了短暂的休息时间。

    薛兴国穿着粗气,沾着污泥的脸露出了一抹笑容,他偷偷从怀里拿出一块黑面包,撕成两半给了秦方一半。

    他偷笑道:“这是主人的女儿给我的,快吃!”

    秦方笑着接过,两三口吞下。

    “怎么样?

    还习惯吧?”

    薛兴国问。

    “这可比打仗舒服多了,安逸!战场上搞不好小命就丢了,其实这倒也是个不错的选择。”

    秦方回答道。

    薛兴国回应说:“得了吧,我还不知道你。

    你肯定不安安分分的在这儿,虽然我不清楚发生了什么事。

    但在干活儿的时候,我经常看见你在思考。

    呵呵!像我这种没有远大理想,真正的奴隶才不会想什么事情,只会想着干完活,吃口饭。”

    “兴国,我有件事需要你帮忙。”

    秦方沉思良久,忽然说。

    薛兴国摇摇头说:“不帮!我只想过现在的生活。”

    “你难道没有想过像曾经那样?”

    秦方问。

    薛兴国摇头:“不想,以前过的也不就那样。

    不想那些大富大贵,不想多有钱,多有地位,安安稳稳活着就好……”正说着,几个人影把秦方和薛兴国围了几个。

    几个男人居高临下俯视他俩。

    为首的是个壮汉,长的五大三粗,但一条腿断了,走路一瘸一拐。

    他是个二级战兵,听说他原本是要送去角斗场,但是去角斗场的人没有几个能活下来。

    于是他就把自己的腿给打断了,来到这里插秧。

    在农场混迹几个月,凭借强壮的身体,在奴隶群中有了一定地位,几乎这边所有劳作的奴隶都听他的。

    “有事吗?”

    秦方问。

    “我来警告你,做事最好给老子慢一点儿,一个人把活都抢着干完了,我们干什么?”

    “就是!”

    “我看见主人的女儿晚上还多给他们分了一片黑面包。”

    “你这么干、我们跟不上你的速度就要被惩罚。”

    “你小子是不是故意的?

    嗯?

    故意让老子难堪?”

    “呵呵!薛兴国,主人夸奖你是不是很开心?”

    薛兴国弱弱说道:“没……没有,我只是老实做事而已,再说你比我壮这么多,干活也不应该比我慢啊!”

    “老子腿瘸了,你踏马看不出来?

    你是不是想老子变成废料,变成猪圈里饲养的猪猡?

    天天给血族供血?”

    薛兴国连忙摇头:“我没有,我不是这个意思……我只是想老老实实干活。”

    “主人对我挺好的,我也不应该偷懒。”

    薛兴国喃喃道。

    “呸!听不懂我说的话?

    要是我发现你干活比我快,你就准备要拐杖吧!”

    几人瞅见薛兴国手里还没吃完的面包:“面包交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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