断崖下。

    陈桐和邓秀正在跑路。

    陈桐提着裤子,他沉痛悼念自己的绳索,那是一条能当裤腰带又能当钩锁的绳索啊!

    “可惜了,可惜了。”

    他找了根藤蔓缠到腰上,继续走着,没几步竟是见着了一处大湖。

    俗话说跳崖必有奇遇,还真给他们碰上了。

    “这是...鳖?”

    邓秀捏着鼻子,湖边有一只已经死透开始腐烂的鳖,身上还插着一柄剑。

    他走上前将鳖身上的剑拔下来,放在湖水里洗了洗。

    早前跑路太急,兵器都没拿,现在拿柄剑也好防身。

    陈桐却是惊呼道:“湖、鳖、剑,这莫非是顺天剑?”

    “啥玩意?”邓秀不解。

    陈桐皱眉道:“我听山里的老人说过,以前百越是有王的。”

    邓秀狐疑:“什么王不王的,百越现在不也有王?”

    陈桐摇头:“不是这种王,是真正的王。”

    “是...雄王?”

    三山关是南边的雄关,听陈桐这么一说,邓秀也依稀记起了一些东西。

    百越曾经,是有真正的百越之王的。

    炎帝神农的三世孙帝明于南巡之时娶了婺仙之女,生下生禄续,封禄续为统治赤鬼国的泾阳王。

    禄续能够出入水府,娶了洞庭君龙王的女儿,生下了崇缆,也就是雒龙君,雒龙君见着妪姬很漂亮,就把她拐走,两人生了一个肉胞,以为是不祥的东西,扔在了荒野,五六天之后分裂出一百个蛋,每个蛋都生出一个男孩。

    这百人分为两波,一波五十人,以长男为首,建立了百越的第一个国家,文郎国,其国王雄王。

    雒龙君为了帮他儿子坐稳王位,借渔民之手将名为“顺天”的神剑赠予了雄王。

    雄王便以此剑统治百越,成了百越之王。

    只是后来在雄王出游时,有一只巨鳖浮出水面,用箭射不中,他挥剑砍去,结果剑与鳖一起没入水中。

    自此雄王丧失了顺天剑,文郎国也步步衰弱,甚至因为地理位置的原因,百越分裂为各个部族,文郎国最后成为了百越中一个不问世事的寻常国家。

    邓秀望着手中的剑,剑柄上还有顺天二字,这不就是雄王掌控百越的顺天剑吗?

    他指着湖泊道:“这就是还剑湖,当年雄王在这里丢的剑?”

    陈桐摊手:“这就不知道了,兴许水脉连通,反正这鳖与剑应该都是真的,邓将军大难不死,已有厚福,这顺天剑在手,对付起百越诸族,也显得更加顺理成章了。”

    邓秀用衣袍在剑上擦了擦,心头一阵火热,有这剑在,应该能够将功补过了,至少名义上,甚至能统帅百越!

    陈桐在湖边鞠了捧水擦脸,低头看着湖水里的倒影时,他忽然给了自己一个大嘴巴子。

    都这时候了,怎么还在想这种有的没的事情?还百越之王,把邓秀安然救出去,保住纣王与大商的颜面,才是当前最重要的!

    邓秀被吓了个哆嗦,他依稀记得那些看守自己的越人是如何被正面刺杀的,最恐怖是的是,这人还大喊着潜行成功,简直是个疯子,现在看来推断确实没错,他疯起来连自己都打,这实在太可怕了。

    而这时,陈桐道:“不行,不能急着走。”

    “不...不急着走?”

    邓秀懵了,刚逃出生天,不一口气溜走,难不成还继续逗留?

    “是的。”陈桐认真的点点头:“还得再等一下,没危险的,就在林子边缘接应其他人,我们失散了,他们肯定急着找,要是一不留神被越人围住,就麻烦了,所以我们得去接应一番,越人也肯定想不到我们会回去,必会会忽视外围防御。”

    “而且我们还有一个弟兄失散了,他虽然总是迷路,但武艺比我们所有人都高,还会异术,能迷人眼,只要找到他,我们就彻底安全。”

    陈桐自然见识过马忠的神烟,一股黑烟起来,即使杀不了几个人,也能趁机逃跑,能进能退,方为真正异术,可以说一旦找着了马忠,安全系数直接提升了好几个档次。

    乍一听很有道理,邓秀却急了,他对马忠的异术不了解,根本不敢将宝压在一个从未见过的人身上。

    哪有什么没危险啊!

    这深山老林就是越人布置良久的包围圈,即使只在外围接应,也有风险啊!

    一次跳崖能活下来,两次跳崖也能活?

    邓秀感觉自己要疯了,他不是薄情寡恩的,他知道这些人拼了命来救自己,也感念他们的恩情,但事情也要分个轻重缓急啊!

    他知道自己的重要性,如果自己再度被抓,无异于又将闻仲的大军与三山关拉入险地,哪能轻易赴险?

    他是容易中埋伏中陷阱,可不代表他傻啊!

    要是他邓秀是个普通人,仗着自己的武艺说什么也等着大家一起走,即使那些人都是累赘,甚至已经被越人围住了,他也会杀进去救人。

    可问题是他不是个普通人啊!

    为的,就是能平安脱困。

    只要脱困,南征大军与三山关兵马就不用再纠结,也不会有冒进的将领被围攻。

    大商也不会因此失了威信,不然在纣王刚宣战万国后,小舅子就没了,南方吃了个大败仗,这日子还怎么过啊!

    而且手中百越之王的顺天剑也会归了别人,百越有了新王,声势大振,此消彼长,到时候,整个南方就直接人心动荡,彻底保不住了!

    所以邓秀很理智,他知道自己必须安全的跑路。

    “走。”

    陈桐看见了邓秀的犹豫,也懒得解释,直接拉住他的胳膊。

    反正异术这东西解释不清楚,恐怕只有真见到了马忠和神烟,邓秀才会明白这确实是为了他好,是在保护他。

    “你...”

    可陈桐这样的举措落在邓秀眼里,就是在援护弟兄而不惜让好不容易脱困的自己再度陷入险境。

    说什么将纣王当做信仰,这都是假的吧?

    特么我出了事,最难做的就是纣王啊!

    陈桐却是拿出了火龙镖,上下一比划:“走。”

    邓秀没脾气了,陈桐的武艺他是见过的,自己全盛时期倒是能试试,可现在又渴又饿,真心打不过。

    邓秀抿了抿唇,得,做好最坏打算,要是出了事就自杀,好过被当做诱饵,他不是怕死的人,保全大商与纣王颜面更重要。

    要不是之前被看得严,他已经自裁了。

    两人反身走了每一阵子,听见一阵树叶摩挲声。

    陈桐放眼望去,百越五个王正一个紧跟着一个。

    邓秀心中一紧,这都被找到了?

    陈桐沉下了心,万万没想到百越五王齐出,全都来追邓秀了,哪怕跳了崖都不依不饶的绕过来。

    如今百越五王具在,周围的兵马护卫,只怕也不少。

    别说找马忠和其他弟兄了,还是先保证自己安全吧。

    陈桐低声道:

    “周围必有大军埋伏,现在开始,我会尽量拦住周围的越人,最起码也要把他们引到另一边去,你头也不回的走,要是路上见着一个八字胡的人,你就表明身份,他能护你周全,那样你就彻底安全了。”

    陈桐咬了咬牙,又拿出火龙镖,递给邓秀。

    “这是火龙镖,稍微瞄准就能百发百中,还能喷吐火气,你拿着用来防身。”

    一切预备好了,陈桐开始活动筋骨,这可能是他的最后一战了。

    没想到刚出道就夭折,看来自己比老师还差得远。

    他摩拳擦掌得将目标对准百越五王,看淡生死之后,甚至有些小骄傲,老师只是刺了纣王和于越王,他却一连刺五个王,即使可能死得很惨,恐怕也能被记载下来了吧?

    陈桐一点都不后悔,至少把邓秀救出来了,大商与纣王的颜面保住了。

    “走啊!还在这里干什么?”

    陈桐见邓秀还站在原地一动不动,忍不住踢了他屁股一脚:“我说过陛下与大商是我的信仰,就一定会让你活着回去,至少在我死之前,你尽管跑,头也不回的跑,。”

    邓秀瞪着眼,指了指前方:“你说的那个八字胡,他....”

    “他是不是和你一样戴着兜帽?”

    “是。”

    “带着袖箭?”

    “那和飞刀一样是装饰,他比较喜欢敲闷棍。”

    “那就是了...”

    “你怎么知道的这么清楚?”

    “他就在底下啊。”

    “嗯?”陈桐轻咦一声,拨开面前的几片树叶。

    果不其然,马忠就在下头,裤腰带和自己一样是随手找了根藤条应付,手里那条绳索正好将百越五王的双手束缚,五人看起来雄赳赳气昂昂,实则全是俘虏。

    “咳咳...”

    陈桐推搡了邓秀一把。

    “怎么?”

    “火龙镖还我。”

    邓秀还过火龙镖,心里却另有算计。

    代表百越之王的顺天剑在手,正儿八经的百越五王又全成了俘虏,闻仲大军正在向这边靠近,有探马游弋....

    那要不要,直接干一票大的,来一手反包围?

    越人没有部族首领指挥,乱成一盘散沙,即使能战,也必然各自为战,不是闻仲所率大军的对手,一战可下!

    接着,再出示顺天剑,以顺天剑以雄王的名号收割,令越人臣服,坐实百越之王的称号....

    一盘情况下,越人当然不认这种失传已久的剑,可百越五王被生擒活捉,内部已经混乱,他们还能做什么?

    如此以来,南方,可不就再也没有战事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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