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七章 惩罚者
钱松满嘴跑火车,的确是骗人了,但他也没有什么恶意。
神盾局的人查到了他的头上,他不可能无动于衷,任由别人侵犯他的隐私。
他没有用武力抗拒蚁人,更没有对蚁人造成哪怕一丝一毫的伤害,就已经是他最大的善意了。
当然了,就算是善意的谎言,那也是谎言,一个谎言无论说得多么真切,也往往需要另一个谎言来圆,所以钱松的打算就是——让这个谎言成为一个完美的“圆”。
他最初的谎言,是对班纳博士说的,从那时候起,他和复联之间的关系,就已经定下基调了——朋友。
如今,这个谎言几乎有20%成真了,他真的已经和蜘蛛侠交了朋友,也真的和班纳博士认识了,并且还获得了浩克的好感,远在宇宙深处的另一具分身,甚至都加入银河护卫队了。
而现在,斯科特在他的忽悠下,也几乎“沦陷”了。
钢铁侠的婚礼,钱松真的打算参加,他要通过这次婚礼,把自己的谎言变成现实,通过这场婚礼,给这个“谎言之圈”画上最后一笔圆满的弧度。
“因为现在无法确认尼克·弗瑞的身份,所以我希望你回去复命的时候,不要透露太多有关我的信息,你只要告诉他,我成天躺在家里无所事事,除了逗猫看电视玩手机,别的什么都没做就行了。”蚁人离开之前,钱松嘱咐道:“在我调查清楚一切之前,我不希望节外生枝。”
斯科特郑重地点头同意了,他转身走到阳台边,准备变小,跳上编号247的飞蚁上离开时,钱松喊住了他:
“斯科特,我真切地希望你能考虑一下,协助我对弗瑞以及别的神盾局内鬼进行调查,这个波云诡谲的世界,需要你的力量!”
斯科特闻言身体一顿,并没有回答,跳上飞蚁离开了。
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
想要小人出力,就要许诺以利益;想要君子出力,就要谏之以仁义。
钱松说了,能带蚁人去托尼·斯塔克的婚礼,结交超级英雄们,进入他们的圈子,完成草根的逆袭,这就是“喻于利”。
钱松还说,这个混乱的世界,需要蚁人的力量,需要他这个英雄来拯救,这就是“喻于义”。
无论蚁人的内心是小人还是君子,亦或是一半小人一半君子,钱松都抛出了极度准确的橄榄枝。
此之谓“双管齐下”也。
摆在蚁人面前的选择题有四个选项:
A.选择利益
B.选择仁义
C.既要利益又要仁义
D.我是杠精,哎~我就啥都不要,我就无欲无求,我不玩了,我离你远远的。
无论蚁人选择哪一条,都会导向同一个结果——成为钱松的伙伴或者陌路人,而不是拦路虎。
…………
地狱厨房附近的帮派活动越来越少了,混混们之间盛传的关于钱松的传说升级了,越来越玄乎了,现在的版本更新了:
传说,纽约来了一个亚裔青年,他不仅专门打劫帮派分子,还会在劫财之后,取走这个混混身上值钱的内脏器官,身体剩下来的部分则被直接生吞活剥了。
这个亚裔青年发怒的时候,会变成身高接近9英尺(约2.7米)的黑色怪物,尖牙利齿,恍如地狱魔鬼,一口一个小混混。
而如果某个倒霉的帮派分子平时做的坏事太多,这个亚裔青年的脑袋上就会燃起地狱之火,直接将他丢进炼狱,日日夜夜遭受恶魔的啃噬!
这个传说简直夸张得能止住小儿夜啼,而作为当事人,钱松本人对此一无所知。
事实上,这也的确是钱松背锅了。
这个传说中的主角,其实是由3个人的事迹糅合在一起形成的:
打劫混混、威胁下次再犯就割走内脏的,的确是钱松;
变身9尺尖牙怪物吃人的,是从生命基金会里逃出来的另一只共生体;
脑门上着火的,是最近来纽约对某些罪大恶极之人进行灵魂审判的恶灵骑士。
这三人行事都被一些目击者瞧见了,又因为钱松是第一个搞事情的,先入为主之下,混混们自然把所有的“光环”全都罩到了他的头上。
如此强大而可怕的“罪恶克星”,试问有哪个混混不害怕的?
所以,平时在深夜犯罪猖獗的地狱厨房,如今静悄悄的,连流浪汉都不敢露宿在附近了。
某酒店的高楼顶上,一个精壮的汉子丢掉烟蒂,将夜视镜放下,然后转身踢了跪倒在地的纹身男一脚:“关于你刚才讲的那个传说,还有别的信息吗?”
鼻青脸肿、手臂骨折的纹身男闷哼一声,剧痛让他额头上流下了豆大的汗珠,他惊恐地抬起头,看着壮汉T恤上印着的骷髅头,颤巍巍地答道:“没……没有了。”
壮汉掏出了他的9mm口径勃朗宁自动手枪。
“啊……真的没有了!我知道的全都说了!真的全都说了啊!”纹身男的泪珠混着汗水一起淌到了脖子上,声音嘶哑地求饶着。
“有趣。”壮汉双目一眯,喃喃道,也不知道是在和纹身男说话,还是在自言自语。
“首先,我要谢谢你告诉了我,纽约出了这么一个‘怪物’,我实在太喜欢这个‘怪物’了,你知道为什么吗?”壮汉微笑着问道。
纹身男哭着摇头,他现在脑子里除了求生欲,别的什么都装不下了,更别提思考问题了。
“因为啊,我和那个‘怪物’,是同类呢!”壮汉的声音很高亢:“罪恶克星啊,生吞恶棍啊什么的,实在太对我胃口了!”
“和我一样,那个‘怪物’一定也觉得,罪人就是罪人,只要你有罪,你就得死。”壮汉盯着纹身男,打开了手枪的保险,然后把枪口抵在对方的下颚上:“我真的很想找机会认识他……你说呢?”
纹身男的身体抖得如同筛糠,他小便失禁了:“饶……”
“呯!”
一声枪响,纹身男倒下了。
“乔斯·布罗特,手上10条命案,你这样的人渣,居然也能享受阳光和美酒,真是浪费啊!”壮汉面无表情地擦掉手枪上的鲜血,“自我介绍一下,可惜你已经听不见了。”
“送你下地狱的人,名叫弗兰克。”
神盾局的人查到了他的头上,他不可能无动于衷,任由别人侵犯他的隐私。
他没有用武力抗拒蚁人,更没有对蚁人造成哪怕一丝一毫的伤害,就已经是他最大的善意了。
当然了,就算是善意的谎言,那也是谎言,一个谎言无论说得多么真切,也往往需要另一个谎言来圆,所以钱松的打算就是——让这个谎言成为一个完美的“圆”。
他最初的谎言,是对班纳博士说的,从那时候起,他和复联之间的关系,就已经定下基调了——朋友。
如今,这个谎言几乎有20%成真了,他真的已经和蜘蛛侠交了朋友,也真的和班纳博士认识了,并且还获得了浩克的好感,远在宇宙深处的另一具分身,甚至都加入银河护卫队了。
而现在,斯科特在他的忽悠下,也几乎“沦陷”了。
钢铁侠的婚礼,钱松真的打算参加,他要通过这次婚礼,把自己的谎言变成现实,通过这场婚礼,给这个“谎言之圈”画上最后一笔圆满的弧度。
“因为现在无法确认尼克·弗瑞的身份,所以我希望你回去复命的时候,不要透露太多有关我的信息,你只要告诉他,我成天躺在家里无所事事,除了逗猫看电视玩手机,别的什么都没做就行了。”蚁人离开之前,钱松嘱咐道:“在我调查清楚一切之前,我不希望节外生枝。”
斯科特郑重地点头同意了,他转身走到阳台边,准备变小,跳上编号247的飞蚁上离开时,钱松喊住了他:
“斯科特,我真切地希望你能考虑一下,协助我对弗瑞以及别的神盾局内鬼进行调查,这个波云诡谲的世界,需要你的力量!”
斯科特闻言身体一顿,并没有回答,跳上飞蚁离开了。
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
想要小人出力,就要许诺以利益;想要君子出力,就要谏之以仁义。
钱松说了,能带蚁人去托尼·斯塔克的婚礼,结交超级英雄们,进入他们的圈子,完成草根的逆袭,这就是“喻于利”。
钱松还说,这个混乱的世界,需要蚁人的力量,需要他这个英雄来拯救,这就是“喻于义”。
无论蚁人的内心是小人还是君子,亦或是一半小人一半君子,钱松都抛出了极度准确的橄榄枝。
此之谓“双管齐下”也。
摆在蚁人面前的选择题有四个选项:
A.选择利益
B.选择仁义
C.既要利益又要仁义
D.我是杠精,哎~我就啥都不要,我就无欲无求,我不玩了,我离你远远的。
无论蚁人选择哪一条,都会导向同一个结果——成为钱松的伙伴或者陌路人,而不是拦路虎。
…………
地狱厨房附近的帮派活动越来越少了,混混们之间盛传的关于钱松的传说升级了,越来越玄乎了,现在的版本更新了:
传说,纽约来了一个亚裔青年,他不仅专门打劫帮派分子,还会在劫财之后,取走这个混混身上值钱的内脏器官,身体剩下来的部分则被直接生吞活剥了。
这个亚裔青年发怒的时候,会变成身高接近9英尺(约2.7米)的黑色怪物,尖牙利齿,恍如地狱魔鬼,一口一个小混混。
而如果某个倒霉的帮派分子平时做的坏事太多,这个亚裔青年的脑袋上就会燃起地狱之火,直接将他丢进炼狱,日日夜夜遭受恶魔的啃噬!
这个传说简直夸张得能止住小儿夜啼,而作为当事人,钱松本人对此一无所知。
事实上,这也的确是钱松背锅了。
这个传说中的主角,其实是由3个人的事迹糅合在一起形成的:
打劫混混、威胁下次再犯就割走内脏的,的确是钱松;
变身9尺尖牙怪物吃人的,是从生命基金会里逃出来的另一只共生体;
脑门上着火的,是最近来纽约对某些罪大恶极之人进行灵魂审判的恶灵骑士。
这三人行事都被一些目击者瞧见了,又因为钱松是第一个搞事情的,先入为主之下,混混们自然把所有的“光环”全都罩到了他的头上。
如此强大而可怕的“罪恶克星”,试问有哪个混混不害怕的?
所以,平时在深夜犯罪猖獗的地狱厨房,如今静悄悄的,连流浪汉都不敢露宿在附近了。
某酒店的高楼顶上,一个精壮的汉子丢掉烟蒂,将夜视镜放下,然后转身踢了跪倒在地的纹身男一脚:“关于你刚才讲的那个传说,还有别的信息吗?”
鼻青脸肿、手臂骨折的纹身男闷哼一声,剧痛让他额头上流下了豆大的汗珠,他惊恐地抬起头,看着壮汉T恤上印着的骷髅头,颤巍巍地答道:“没……没有了。”
壮汉掏出了他的9mm口径勃朗宁自动手枪。
“啊……真的没有了!我知道的全都说了!真的全都说了啊!”纹身男的泪珠混着汗水一起淌到了脖子上,声音嘶哑地求饶着。
“有趣。”壮汉双目一眯,喃喃道,也不知道是在和纹身男说话,还是在自言自语。
“首先,我要谢谢你告诉了我,纽约出了这么一个‘怪物’,我实在太喜欢这个‘怪物’了,你知道为什么吗?”壮汉微笑着问道。
纹身男哭着摇头,他现在脑子里除了求生欲,别的什么都装不下了,更别提思考问题了。
“因为啊,我和那个‘怪物’,是同类呢!”壮汉的声音很高亢:“罪恶克星啊,生吞恶棍啊什么的,实在太对我胃口了!”
“和我一样,那个‘怪物’一定也觉得,罪人就是罪人,只要你有罪,你就得死。”壮汉盯着纹身男,打开了手枪的保险,然后把枪口抵在对方的下颚上:“我真的很想找机会认识他……你说呢?”
纹身男的身体抖得如同筛糠,他小便失禁了:“饶……”
“呯!”
一声枪响,纹身男倒下了。
“乔斯·布罗特,手上10条命案,你这样的人渣,居然也能享受阳光和美酒,真是浪费啊!”壮汉面无表情地擦掉手枪上的鲜血,“自我介绍一下,可惜你已经听不见了。”
“送你下地狱的人,名叫弗兰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