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二章 地狱来客
钱松沿着通风管道一间病房一间病房地找着,幸好这家医院的规模不大,在飞进第17个病房后,他终于找到简·福斯特了。
她的头发全掉光了,眼窝深陷,肤色灰白,钱松差点没认出来。
他飞到病床旁的患者信息卡边停下,这才确定了她的身份:
“201号床,简·福斯特,32岁,造血干细胞癌变Ⅲ期扩散。”
变成“蜜蜂人”的钱松比苍蝇大不了多少,所以虚弱的简·福斯特并没有发现他。
病房里非常安静,除了心电监护器发出的“嘀嘀”声,以及简·福斯特艰难的呼吸声之外,什么声音都没有。
钱松前世那会儿,网上有个“孤独等级排行榜”,排名第一的就是“一个人去医院做手术”。
病床上的这个女人也不知道经历过多少次孤独的手术了,现在,饱经摧残的她,依然孤身一人躺在床上,苟延残喘,太凄惨了。
钱松知道,雷神索尔是阿斯加德人,简·福斯特是地球人,一个拥有悠长的生命,另一个却只能活个匆匆几十年,就算简没有得癌症,就算他俩没分手,他们也不可能“白头偕老,天长地久”。
换句话说,如果这个世界也有转世轮回的话,那简·福斯特就算再轮回几十次,雷神也依然还是如今这副模样。
可是即便如此,钱松还是很同情她,如果她没有遇到雷神,如果她没有和雷神恋爱,她就不会被以太粒子(现实宝石)入侵身体,就不会得癌症,就应该端坐在天文实验室里,用天文望远镜仰望星空,就应该和一个正常的地球男人相爱相知,享受幸福……
所以,钱松打算救她。
广结善缘嘛,要的就是雪中送炭,不是吗?
钱松目前有两种方法治好她的癌症。
让简·福斯特吃一口他的紫薯肉。
把“血清”叫过来,分裂出一个被净化过的共生体,让共生体以共生的方式,吞噬掉她体内全部的癌细胞,并且治好因癌症扩散引发的一切并发症。
第一个方法现在就能实现,毕竟钱松现在已经是【妖灵】之境了,他的薯肉就算没有“唐僧肉”或者“蟠桃”那么夸张,可区区癌症,还是能够治愈的。
可是,吃了他的紫薯肉,会有一个必然的后遗症——成为钱松的“妖仆”。
钱松已经有一只妖仆了,那就是在东非大草原上,为他的本体守阵的那只蜜獾。
所谓的“妖仆”,其实就和传说中吸血鬼亲王的“血奴”一样——不能违抗钱松的任何意志,百分百的忠心耿耿、肝脑涂地。
钱松对挖别人墙角、给别人戴绿帽没兴趣,他又不是那种从小缺爱的“黑深残”小说里的男主,非要靠掠夺折磨别人来获得成就感。
再说了,他是来结善缘的,不是来结仇的,所以说,他选择第二个方法。
……………………
钱松刚通过在“血清”体内植入的“绿针”通知血清过来,正打算现身,好好卖弄一番人情,就在这时,病房里的灯光突然像接触不良一样,忽明忽暗地闪烁起来,病床旁心电监护器的屏幕也剧烈抖动起来,还发出了“滋滋滋”的声音。
气氛突然变得灵异了起来。
不知道的,还以为误入了鬼片现场呢。
接下来的一幕,也真的和鬼片没啥区别:
简·福斯特的床尾上方,大约1米见方的洁白天花板面,忽然变得如同黑泥沼泽似的,软塌塌的。
接着,这块“黑泥沼泽”开始冒泡了,黑乎乎的泡泡有苹果那么大,这些泡泡炸开的时候,散发出阵阵刺鼻的硫磺味,非常难闻。
一双巨大的脚掌,从天花板的“泥沼”中缓缓冒出,“淤泥”覆盖在脚掌上,看上去就像是刚在农田里干活儿的农夫。
这双“泥腿子”的主人是匀速下降的,由此可见,他的下降并不是因为地心引力的作用。
漆黑的“淤泥”从足尖缓缓滴落,掉在地上时无声无息,如同墨汁晕染着宣纸一样,污染了一大片。
脚掌、脚踝、小腿、大腿、身躯、手臂、脖子,最后是脑袋。
至此,一个高大的人影,全部从天花板上的“淤泥”中冒了出来,然后落在地上,整个过程轻若鸿毛,视觉冲击极为震撼。
这人虽然赤着脚,但却穿着一身得体的血色西装,黑色的衬衣配上紫色的领带,看上去颇有贵族气质。
只可惜,这家伙的脸很长,有句骂人的话:“脸拉得比驴还长”,就很适合拿来形容他。
向后梳起的大背头油光闪亮的,像是用了一公斤的发蜡,光可鉴人,精灵一般的尖耳,提示着他的非人身份。
如此邪气凛然的出场方式,拉风是挺拉风的,神秘感和节目效果也全部拉满,可怎么看,都有种最后一定会扑街的感觉。
钱松趴在垂直的墙壁上,一对小小的螯肢像蜜蜂一样互相搓着,因为现在这具身体不是1号分身,所以很遗憾,他现在看不到眼前这个男人的战斗力数值。
简·福斯特可就没有钱松这么淡定了,她虽然曾经跟着雷神去过仙宫,见过一些世面,可她现在毕竟太虚弱了,眼前这个……好吧,姑且称之为“男人”吧,这个男人一看就不是什么好东西,难不成,他其实就是传说中的“死神”?
当死亡真的来临的时候,一向平静的简·福斯特,也不可免俗地生出了许多的不舍和遗憾。
她还是没能等到索尔。
“吸~”穿着血色西装的男人贪婪地对着简·福斯特吸了口气,咧开嘴巴赞叹道:“好纯粹的灵魂!”
简看到了他嘴里的舌头,是蓝色的。
“美丽、聪慧、高贵的女士哟,你年纪轻轻就要夭折,太可惜了。”男人缓缓走到简·福斯特的床边,右手上不知何时多出了一枝盛开的红玫瑰,轻轻把花朵放在床头的药柜上,男人开门见山地问道:“你,想活下去吗?”
她的头发全掉光了,眼窝深陷,肤色灰白,钱松差点没认出来。
他飞到病床旁的患者信息卡边停下,这才确定了她的身份:
“201号床,简·福斯特,32岁,造血干细胞癌变Ⅲ期扩散。”
变成“蜜蜂人”的钱松比苍蝇大不了多少,所以虚弱的简·福斯特并没有发现他。
病房里非常安静,除了心电监护器发出的“嘀嘀”声,以及简·福斯特艰难的呼吸声之外,什么声音都没有。
钱松前世那会儿,网上有个“孤独等级排行榜”,排名第一的就是“一个人去医院做手术”。
病床上的这个女人也不知道经历过多少次孤独的手术了,现在,饱经摧残的她,依然孤身一人躺在床上,苟延残喘,太凄惨了。
钱松知道,雷神索尔是阿斯加德人,简·福斯特是地球人,一个拥有悠长的生命,另一个却只能活个匆匆几十年,就算简没有得癌症,就算他俩没分手,他们也不可能“白头偕老,天长地久”。
换句话说,如果这个世界也有转世轮回的话,那简·福斯特就算再轮回几十次,雷神也依然还是如今这副模样。
可是即便如此,钱松还是很同情她,如果她没有遇到雷神,如果她没有和雷神恋爱,她就不会被以太粒子(现实宝石)入侵身体,就不会得癌症,就应该端坐在天文实验室里,用天文望远镜仰望星空,就应该和一个正常的地球男人相爱相知,享受幸福……
所以,钱松打算救她。
广结善缘嘛,要的就是雪中送炭,不是吗?
钱松目前有两种方法治好她的癌症。
让简·福斯特吃一口他的紫薯肉。
把“血清”叫过来,分裂出一个被净化过的共生体,让共生体以共生的方式,吞噬掉她体内全部的癌细胞,并且治好因癌症扩散引发的一切并发症。
第一个方法现在就能实现,毕竟钱松现在已经是【妖灵】之境了,他的薯肉就算没有“唐僧肉”或者“蟠桃”那么夸张,可区区癌症,还是能够治愈的。
可是,吃了他的紫薯肉,会有一个必然的后遗症——成为钱松的“妖仆”。
钱松已经有一只妖仆了,那就是在东非大草原上,为他的本体守阵的那只蜜獾。
所谓的“妖仆”,其实就和传说中吸血鬼亲王的“血奴”一样——不能违抗钱松的任何意志,百分百的忠心耿耿、肝脑涂地。
钱松对挖别人墙角、给别人戴绿帽没兴趣,他又不是那种从小缺爱的“黑深残”小说里的男主,非要靠掠夺折磨别人来获得成就感。
再说了,他是来结善缘的,不是来结仇的,所以说,他选择第二个方法。
……………………
钱松刚通过在“血清”体内植入的“绿针”通知血清过来,正打算现身,好好卖弄一番人情,就在这时,病房里的灯光突然像接触不良一样,忽明忽暗地闪烁起来,病床旁心电监护器的屏幕也剧烈抖动起来,还发出了“滋滋滋”的声音。
气氛突然变得灵异了起来。
不知道的,还以为误入了鬼片现场呢。
接下来的一幕,也真的和鬼片没啥区别:
简·福斯特的床尾上方,大约1米见方的洁白天花板面,忽然变得如同黑泥沼泽似的,软塌塌的。
接着,这块“黑泥沼泽”开始冒泡了,黑乎乎的泡泡有苹果那么大,这些泡泡炸开的时候,散发出阵阵刺鼻的硫磺味,非常难闻。
一双巨大的脚掌,从天花板的“泥沼”中缓缓冒出,“淤泥”覆盖在脚掌上,看上去就像是刚在农田里干活儿的农夫。
这双“泥腿子”的主人是匀速下降的,由此可见,他的下降并不是因为地心引力的作用。
漆黑的“淤泥”从足尖缓缓滴落,掉在地上时无声无息,如同墨汁晕染着宣纸一样,污染了一大片。
脚掌、脚踝、小腿、大腿、身躯、手臂、脖子,最后是脑袋。
至此,一个高大的人影,全部从天花板上的“淤泥”中冒了出来,然后落在地上,整个过程轻若鸿毛,视觉冲击极为震撼。
这人虽然赤着脚,但却穿着一身得体的血色西装,黑色的衬衣配上紫色的领带,看上去颇有贵族气质。
只可惜,这家伙的脸很长,有句骂人的话:“脸拉得比驴还长”,就很适合拿来形容他。
向后梳起的大背头油光闪亮的,像是用了一公斤的发蜡,光可鉴人,精灵一般的尖耳,提示着他的非人身份。
如此邪气凛然的出场方式,拉风是挺拉风的,神秘感和节目效果也全部拉满,可怎么看,都有种最后一定会扑街的感觉。
钱松趴在垂直的墙壁上,一对小小的螯肢像蜜蜂一样互相搓着,因为现在这具身体不是1号分身,所以很遗憾,他现在看不到眼前这个男人的战斗力数值。
简·福斯特可就没有钱松这么淡定了,她虽然曾经跟着雷神去过仙宫,见过一些世面,可她现在毕竟太虚弱了,眼前这个……好吧,姑且称之为“男人”吧,这个男人一看就不是什么好东西,难不成,他其实就是传说中的“死神”?
当死亡真的来临的时候,一向平静的简·福斯特,也不可免俗地生出了许多的不舍和遗憾。
她还是没能等到索尔。
“吸~”穿着血色西装的男人贪婪地对着简·福斯特吸了口气,咧开嘴巴赞叹道:“好纯粹的灵魂!”
简看到了他嘴里的舌头,是蓝色的。
“美丽、聪慧、高贵的女士哟,你年纪轻轻就要夭折,太可惜了。”男人缓缓走到简·福斯特的床边,右手上不知何时多出了一枝盛开的红玫瑰,轻轻把花朵放在床头的药柜上,男人开门见山地问道:“你,想活下去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