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于常态变妖,心生恶念成魔,逾越人常为鬼,执念不解成怪。
妖魔鬼怪,留存人间,消灭不尽,杀戮不绝。
圣贤的时代,早已远去。
飞升大陆,东陀帝国。
南疆,异域。
乌云盖月。
今夜的月,也是缺的。
在这半残月色之下,方常走在回家的小路上。
这位十三岁的少年,自灵魂穿越而来已过数年,并无异常发生,倒也安贫乐道,专心享受田园生活。
他身穿一身灰布粗衣,脚踩黝黑草鞋,留着极短的寸头。
脸上脏兮兮的,却也不掩清秀的五官。
方常的手中,抓着一个竹篓,里面装着五六条草鱼。
全是他从村外小溪内钓出的。
今天收获颇丰,看来能给父母弟弟,烧一顿鲜美的鱼汤了。
这一条乡间小路,曲折漫长,脚踩着泥泞土路,四周遍地野花荒草。
然而,方常无论如何也想不到,这一条路的尽头,会布满鲜血。
这一条路的尽头,亦是无边的罪恶黑暗!
他所去往的方向,名为东阳村。
东阳村占地不大,人口仅仅三百,是个偏远地区的贫穷村落。
官府的权威,也管辖不到这里。
家家户户都没余钱。
甚至连路过此地的路匪恶徒,也会摇摇头悻悻离开。
纵然贫穷,但东阳村内的风土人情很和谐。
家家户户互相帮助,生活的安宁祥和。
越来越近了,顺着这条蜿蜒小路,方常已经无限接近了东阳村。
他看见小村之内灯火通明,家家户户的烟囱上飘出烟火气。
他也加快了步伐,准备赶快回家,将竹篓内的草鱼处理下锅,为他的父母和弟弟,烧一锅鲜美的草鱼汤。
方常的父母,都是普通的庄稼人,日出而作日入而息。
父母很老实本分,与村民邻里的关系很和谐。
但是,他们却不是这个村子的人。
据村民们所说,是十几年前逃难过来的。
这个世道,天灾**频发,到处都是逃荒的难民。
有的饿死荒野,有的被野兽杀食,能够逃入村落而不死的,都是幸运者。
除了父母,方常还有一个弟弟,一个出生不久的弟弟。
弟弟只有一岁,是个白嫩的胖小子。
他很喜欢这个弟弟。
白天父母下地干活的时候,都是他照顾弟弟。
弟弟十分白皙,圆头圆脑,笑的很可爱。
也为方常无聊的生活,带来了诸多乐趣。
平日里,方常的父母还有另一个好手艺,那就是制作“爆竹”。
每当阴雨天气、父亲闲来无事的时候,都会找一些竹子,塞入一些土法火药,用一根干草绳子塞入,点燃之后就会发出巨大的响声。
甚至不用竹子,干燥的土球也可以。
父亲总是想方设法,逗他们兄弟两个开心。
村子里的其余人,也会在逢年过节的时候,花钱来购买爆竹。
也算是一笔不小的收益。
此刻,暮色昏沉,大地被黑暗所笼罩。
暮色荒原中,弥漫着诡异的煞气。
方常不禁皱眉,加快了步伐,心中有些惊惶。
全因为村子里的传说,黑夜之后的荒原,有吃人的怪物出没。
只有躲在村子里,依靠四个村口的“阵石”,所散发的隐隐阵法,才能保护安全。
阵石来自官府,是官府分发给每个乡野村落的“保护神”。
纵然已经维系了七十多年,保护力量微乎其微,但总比没有要好。
方常快步走在回家的小路上,虽然皱眉,但脸上却带着笑容。
因为他根本没有意识到,自己将要踏上的,是一条血路!
一条沾染他父母鲜血,一条流淌着全村三百口村民之血的血路!
血,铺满了他的前路。
当他进入村落之时,一股浓重的血腥味,就扑鼻而来!
眼前所见,尽是满地的尸骸。
原先热闹的东阳村,此刻死寂沉沉,满地尽是村民们的尸体。
断裂的身躯,残破的臂膀,鲜红的残腿,崩裂的脑浆!
赤红一片!
方常的眼中,仅有血红色的一片,甚至令他出现了幻视。
宛若来到了血色地狱。
“爹——!娘——!”
方常惊惶的呐喊,装满草鱼的竹篓,也掉落在地。
被捕获的草鱼,都在血河中翻滚。
同样弄得全身血红。
奔跑!
方常使劲全身力气,朝着他家的方向狂奔!
他亦感觉,浑身上下酸麻无比,极度的恐惧,令他感觉自己的身体,好像不属于自己了,灵魂好像都控制不住这幅身躯。
当他到了家——一栋破旧的茅屋前,却同样看见了满地鲜血。
门前倒着一个中年妇人。
“王大娘!”方常连忙赶了上去,扶起地上的中年妇人。
却发现她的脑袋,已经被一刀斩断!
仿佛是某位武功高手,一柄钢刀直刺王大娘的额心,瞬间分裂了她的脑门。
作为邻居,王大娘一直对方常很好,时不时分享家中的食物,还会在父母不在的时候,同方常谈心玩乐。
这样一个慈祥和善的妇人,在东阳村内名声极好。
每个人提起她,都会竖起大拇指。
却没想到,王大娘一生慈祥和善的下场,竟是被一刀刺穿头颅!
杀人者,到底是谁?!
“爹——!娘——!小杰——!”
方常呼喊着爹娘,还有年幼弟弟的名字,发了疯似的跑入茅屋内。
年仅十三的他,浑身沾满着茅草鲜血,活像是一个血人儿,不断在他出生、生活的茅屋内狂奔,寻找他父母亲人的踪迹。
他一直凄慌的向内走去,走到了后院之中,翻找着满地的尸体,可却没有发现他的父母,以及年幼的弟弟。
他本来明亮的双眸,此刻已经蒙上了一层灰暗阴影,原本俊美朝气的少年,此刻也苍白的犹如一个纸人。
可是,他始终没有流下一滴眼泪。
纵然内心知道,他的父母亲人,可能已经不在人世。
纵然他的内心,无比悲伤。
可他却没有流下一滴悲伤的眼泪。
甚至他的一双眸子,涌现一股汹涌的恨意!
他恨的肝肠寸断!誓要找出元凶!
为了他的父母,为了照顾他多年的王大娘,也为了东阳村三百多口村民,他一定要找出元凶,纵然自己无法亲手报仇,也一定要将其送往官府大牢,绳之以法。
咚!咚!咚!
忽然,沉重的剁击声,从后院内的茅屋内传来。
那一间小茅屋,占地很小,长宽仅仅五六米,一直是“厨房”。
是他娘亲烧菜做饭的地方。
那里,为何会传来剁击的声响?
仿佛有人不断挥舞砍刀,砸在砧板之上。
强烈的怨恨,使得方常决定上前,一探究竟。
他拾起地上尸体中,带血的一柄长刀。
长刀无比沉重,寒光闪闪,映照着月光,映照方常那一张惨白染血的小脸。
他一步步走入那间茅屋,却发现屋内热气蒸腾!
火灶之上,支起一个大铁锅,铁锅之内烧着滚烫的热水。
还有不少大块的肉骨,在其中翻腾!
两位大汉,一红一紫,威武雄壮,光头圆脸,两米多高,虎背熊腰,正手持巨大的砍刀,不断砍在砧板上,剁砍着一堆鲜红肉骨。
地上,残留着灰绿色的粗布衣服。
那正是方常父母的衣服!
砧板旁边,还残留着一团带血的白色绸缎。
那分明是包裹他弟弟的绸缎衣服!
是他们家省吃俭用,特地给弟弟买的名贵衣服。
没想到,如今沾染鲜血,如此肮脏不堪。
瞧见这一幕,方常心中呕意上涌!双膝瞬间瘫软在地。
他不断呕吐!
将今早的饭菜,昨夜的残食,甚至胃内的胆汁都吐了出来!
纵然不说,方常也知道了自己的爹娘弟弟,最终是何种结局。
凄惨无比的结局。
只是他不明白,眼前的两位壮汉,到底与东阳村何愁何怨!
“看你的相貌,一定就是那两个狗杂种的儿子!嘿嘿,没想到灭道天魔的儿子,竟然没有一丁点儿修为。你若不找上门来,我们还真会将你遗漏了!”红衣大汉快步走来!
他们放下了手中的砍刀,转而有一柄一尺长的飞刀,悬浮在眼前!
那一柄飞刀,明晃晃的,显然不是普通兵器。
凭空而起,飞荡在方常的眼前,尾部系着一根无形气丝,连接于那位红衣大汉的掌中,似乎以红衣大汉的“生命能量”,作为牵引。
“什么灭道天魔!我父母只是普通的庄稼人,你们杀了全村老少,你们才是恶魔!”
方常咬牙切齿,双手吃力的举着长刀。
从未修行过任何武道杀人术的他,已经感觉极为酸痛。
他的双臂,似乎已经承受不住如此沉重的长刀了。
面对方常的逼问,另一位紫衣大汉倒是面带诡异笑容,悠哉悠哉的解释道:
“既然你这魔子不知父母真容,那我便跟你仔细说说,也好让你死个明明白白,下地狱找你那双魔父母报怨。
三十年前,江湖中出现一对男女,自称灭道天魔,专灭名门正派。
二十三年江湖厮杀,屠灭三座名门大宗,六派百年师门,十二户武道世家,共计杀了一千两百名江湖高手。
罪恶滔天!
十三年前,天山武会,你父母在诸多江湖高手围攻下,武功被废、丹田气海大损。
自此之后,说是要金盆洗手,再也不沾江湖恩怨,随后被魔仆带离天山,隐入江湖中。
我们二人,正是极道会的两位陆地金刚,专门除魔卫道,捍卫正道,花了十几年时间,才找出灭道天魔的藏匿之地。”
妖魔鬼怪,留存人间,消灭不尽,杀戮不绝。
圣贤的时代,早已远去。
飞升大陆,东陀帝国。
南疆,异域。
乌云盖月。
今夜的月,也是缺的。
在这半残月色之下,方常走在回家的小路上。
这位十三岁的少年,自灵魂穿越而来已过数年,并无异常发生,倒也安贫乐道,专心享受田园生活。
他身穿一身灰布粗衣,脚踩黝黑草鞋,留着极短的寸头。
脸上脏兮兮的,却也不掩清秀的五官。
方常的手中,抓着一个竹篓,里面装着五六条草鱼。
全是他从村外小溪内钓出的。
今天收获颇丰,看来能给父母弟弟,烧一顿鲜美的鱼汤了。
这一条乡间小路,曲折漫长,脚踩着泥泞土路,四周遍地野花荒草。
然而,方常无论如何也想不到,这一条路的尽头,会布满鲜血。
这一条路的尽头,亦是无边的罪恶黑暗!
他所去往的方向,名为东阳村。
东阳村占地不大,人口仅仅三百,是个偏远地区的贫穷村落。
官府的权威,也管辖不到这里。
家家户户都没余钱。
甚至连路过此地的路匪恶徒,也会摇摇头悻悻离开。
纵然贫穷,但东阳村内的风土人情很和谐。
家家户户互相帮助,生活的安宁祥和。
越来越近了,顺着这条蜿蜒小路,方常已经无限接近了东阳村。
他看见小村之内灯火通明,家家户户的烟囱上飘出烟火气。
他也加快了步伐,准备赶快回家,将竹篓内的草鱼处理下锅,为他的父母和弟弟,烧一锅鲜美的草鱼汤。
方常的父母,都是普通的庄稼人,日出而作日入而息。
父母很老实本分,与村民邻里的关系很和谐。
但是,他们却不是这个村子的人。
据村民们所说,是十几年前逃难过来的。
这个世道,天灾**频发,到处都是逃荒的难民。
有的饿死荒野,有的被野兽杀食,能够逃入村落而不死的,都是幸运者。
除了父母,方常还有一个弟弟,一个出生不久的弟弟。
弟弟只有一岁,是个白嫩的胖小子。
他很喜欢这个弟弟。
白天父母下地干活的时候,都是他照顾弟弟。
弟弟十分白皙,圆头圆脑,笑的很可爱。
也为方常无聊的生活,带来了诸多乐趣。
平日里,方常的父母还有另一个好手艺,那就是制作“爆竹”。
每当阴雨天气、父亲闲来无事的时候,都会找一些竹子,塞入一些土法火药,用一根干草绳子塞入,点燃之后就会发出巨大的响声。
甚至不用竹子,干燥的土球也可以。
父亲总是想方设法,逗他们兄弟两个开心。
村子里的其余人,也会在逢年过节的时候,花钱来购买爆竹。
也算是一笔不小的收益。
此刻,暮色昏沉,大地被黑暗所笼罩。
暮色荒原中,弥漫着诡异的煞气。
方常不禁皱眉,加快了步伐,心中有些惊惶。
全因为村子里的传说,黑夜之后的荒原,有吃人的怪物出没。
只有躲在村子里,依靠四个村口的“阵石”,所散发的隐隐阵法,才能保护安全。
阵石来自官府,是官府分发给每个乡野村落的“保护神”。
纵然已经维系了七十多年,保护力量微乎其微,但总比没有要好。
方常快步走在回家的小路上,虽然皱眉,但脸上却带着笑容。
因为他根本没有意识到,自己将要踏上的,是一条血路!
一条沾染他父母鲜血,一条流淌着全村三百口村民之血的血路!
血,铺满了他的前路。
当他进入村落之时,一股浓重的血腥味,就扑鼻而来!
眼前所见,尽是满地的尸骸。
原先热闹的东阳村,此刻死寂沉沉,满地尽是村民们的尸体。
断裂的身躯,残破的臂膀,鲜红的残腿,崩裂的脑浆!
赤红一片!
方常的眼中,仅有血红色的一片,甚至令他出现了幻视。
宛若来到了血色地狱。
“爹——!娘——!”
方常惊惶的呐喊,装满草鱼的竹篓,也掉落在地。
被捕获的草鱼,都在血河中翻滚。
同样弄得全身血红。
奔跑!
方常使劲全身力气,朝着他家的方向狂奔!
他亦感觉,浑身上下酸麻无比,极度的恐惧,令他感觉自己的身体,好像不属于自己了,灵魂好像都控制不住这幅身躯。
当他到了家——一栋破旧的茅屋前,却同样看见了满地鲜血。
门前倒着一个中年妇人。
“王大娘!”方常连忙赶了上去,扶起地上的中年妇人。
却发现她的脑袋,已经被一刀斩断!
仿佛是某位武功高手,一柄钢刀直刺王大娘的额心,瞬间分裂了她的脑门。
作为邻居,王大娘一直对方常很好,时不时分享家中的食物,还会在父母不在的时候,同方常谈心玩乐。
这样一个慈祥和善的妇人,在东阳村内名声极好。
每个人提起她,都会竖起大拇指。
却没想到,王大娘一生慈祥和善的下场,竟是被一刀刺穿头颅!
杀人者,到底是谁?!
“爹——!娘——!小杰——!”
方常呼喊着爹娘,还有年幼弟弟的名字,发了疯似的跑入茅屋内。
年仅十三的他,浑身沾满着茅草鲜血,活像是一个血人儿,不断在他出生、生活的茅屋内狂奔,寻找他父母亲人的踪迹。
他一直凄慌的向内走去,走到了后院之中,翻找着满地的尸体,可却没有发现他的父母,以及年幼的弟弟。
他本来明亮的双眸,此刻已经蒙上了一层灰暗阴影,原本俊美朝气的少年,此刻也苍白的犹如一个纸人。
可是,他始终没有流下一滴眼泪。
纵然内心知道,他的父母亲人,可能已经不在人世。
纵然他的内心,无比悲伤。
可他却没有流下一滴悲伤的眼泪。
甚至他的一双眸子,涌现一股汹涌的恨意!
他恨的肝肠寸断!誓要找出元凶!
为了他的父母,为了照顾他多年的王大娘,也为了东阳村三百多口村民,他一定要找出元凶,纵然自己无法亲手报仇,也一定要将其送往官府大牢,绳之以法。
咚!咚!咚!
忽然,沉重的剁击声,从后院内的茅屋内传来。
那一间小茅屋,占地很小,长宽仅仅五六米,一直是“厨房”。
是他娘亲烧菜做饭的地方。
那里,为何会传来剁击的声响?
仿佛有人不断挥舞砍刀,砸在砧板之上。
强烈的怨恨,使得方常决定上前,一探究竟。
他拾起地上尸体中,带血的一柄长刀。
长刀无比沉重,寒光闪闪,映照着月光,映照方常那一张惨白染血的小脸。
他一步步走入那间茅屋,却发现屋内热气蒸腾!
火灶之上,支起一个大铁锅,铁锅之内烧着滚烫的热水。
还有不少大块的肉骨,在其中翻腾!
两位大汉,一红一紫,威武雄壮,光头圆脸,两米多高,虎背熊腰,正手持巨大的砍刀,不断砍在砧板上,剁砍着一堆鲜红肉骨。
地上,残留着灰绿色的粗布衣服。
那正是方常父母的衣服!
砧板旁边,还残留着一团带血的白色绸缎。
那分明是包裹他弟弟的绸缎衣服!
是他们家省吃俭用,特地给弟弟买的名贵衣服。
没想到,如今沾染鲜血,如此肮脏不堪。
瞧见这一幕,方常心中呕意上涌!双膝瞬间瘫软在地。
他不断呕吐!
将今早的饭菜,昨夜的残食,甚至胃内的胆汁都吐了出来!
纵然不说,方常也知道了自己的爹娘弟弟,最终是何种结局。
凄惨无比的结局。
只是他不明白,眼前的两位壮汉,到底与东阳村何愁何怨!
“看你的相貌,一定就是那两个狗杂种的儿子!嘿嘿,没想到灭道天魔的儿子,竟然没有一丁点儿修为。你若不找上门来,我们还真会将你遗漏了!”红衣大汉快步走来!
他们放下了手中的砍刀,转而有一柄一尺长的飞刀,悬浮在眼前!
那一柄飞刀,明晃晃的,显然不是普通兵器。
凭空而起,飞荡在方常的眼前,尾部系着一根无形气丝,连接于那位红衣大汉的掌中,似乎以红衣大汉的“生命能量”,作为牵引。
“什么灭道天魔!我父母只是普通的庄稼人,你们杀了全村老少,你们才是恶魔!”
方常咬牙切齿,双手吃力的举着长刀。
从未修行过任何武道杀人术的他,已经感觉极为酸痛。
他的双臂,似乎已经承受不住如此沉重的长刀了。
面对方常的逼问,另一位紫衣大汉倒是面带诡异笑容,悠哉悠哉的解释道:
“既然你这魔子不知父母真容,那我便跟你仔细说说,也好让你死个明明白白,下地狱找你那双魔父母报怨。
三十年前,江湖中出现一对男女,自称灭道天魔,专灭名门正派。
二十三年江湖厮杀,屠灭三座名门大宗,六派百年师门,十二户武道世家,共计杀了一千两百名江湖高手。
罪恶滔天!
十三年前,天山武会,你父母在诸多江湖高手围攻下,武功被废、丹田气海大损。
自此之后,说是要金盆洗手,再也不沾江湖恩怨,随后被魔仆带离天山,隐入江湖中。
我们二人,正是极道会的两位陆地金刚,专门除魔卫道,捍卫正道,花了十几年时间,才找出灭道天魔的藏匿之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