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七百一十一章新情况新问题
壬辰,幸凝祥池、中太一宫、集禧观、醴泉观、大相国寺,御宣德门,召从臣观灯。
这次出幸宫观,除了给三山五岳诸天神佛烧香,赵煦也是为自己的皇后和子嗣祈福,格外虔诚。
一月,翰林侍讲学士范祖禹上奏,请求撤销贼盗重法:“臣闻王者之德,如天无不覆,地无不载。四海之内,皆赤子也。无有远迩,当视之如一。”
“今一人犯罪,连及妻孥,没其家产,便同反逆。先王制刑,必使民得以自新,不闻别异州城,偏行峻令,恐非圣世所宜为也。”
“恭惟祖宗,无不哀矜庶狱,刑罚从宽,远过前代,实有阴德,上当天心,是以承平百年,福祚无穷。”
“若于赦文悉除此法,一切荡涤,与之更始,足以感格人心,召致和气,则帝舜好生之德,大禹泣谸之仁,成汤解网之恩,复见于今矣。”
有臣子上奏,以为如此施行,贼盗必重新昌炽。
范祖禹以为不然,:“自嘉佑以来,行重法至今,不闻地分盗贼衰少;
近元佑编敕比旧法渐轻,亦不闻盗贼滋多;
河北四路,乃盗贼久炽之区,司徒苏油按治之,行法尤宽,而盗贼寝熄。
以此知盗贼多少,不系重法,决可除去无疑,并乞检会臣前奏施行。”
乙未,诏大理寺卿毕仲衍检点权宜重法条款可去者奏闻。
丙申,枢密院上奏:“近岁丰熟,少人投军。及虽有骁勇愿充军之人,多以不及等样,或年拘碍。若不措置,虑亏兵额。”
“欲令诸路见阙禁军,依式例增钱一千,河北、西域、宁夏别更增绢一匹。其年二十五以下权减两指,三十以下权减一指,候额足日依条施行。”
这里反映出来两个问题,一是老百姓生活好了起来,不愿意让子弟参军了,其二是新军对兵员的身体素质,要求也不再如以往那么高,可以降低点身高的要求。
枢密院这道奏章的确反映出了大问题,但是也从另一个方面,说明了一个好现象——大宋的冗军,以前可是束缚在大宋腿上的沉重负担,曾令这个国家步履艰难。
如今却和冗官一样,不但彻底得到解决,甚至还发生了短缺的现象。
苏油上奏朝廷,见用兵员,多出北方,此事要解决起来不难,其一提高军士待遇,其二扩大兵源地。
大宋出兵的地方其实很多,川峡、荆湖、广南东西、淮南东西,其实都可以列为招兵之地。
且兵并不需要本地招纳,本地操训,本地驻守。这些兵,一样可以部署于边防。
诏从之。
户部上书:“元佑元年二月五日敕:‘官员差出所带人吏,如合支馹券,从本部契勘职名,依令内则例,不许陈乞别等则例,如违许劾奏。’
自降朝旨,差官出外所带人吏,多乞优厚券俸,申请特旨。近降朝旨遂成空文。”
“欲今后人吏、公人差出,虽有特旨不依常制,或特依已降指挥,别支破驿券之人,并从本部只依本职名则例支给。”
又是新矛盾新问题。
京官出差,尤其是奉皇帝差遣出巡地方的中官们,经常将差遣视作发财的手段,搅动地方。
赵顼在元祐改制之后,要求官员出差采用“预支”制度,先行给付“馹券”,即驿站消费券,用于支付沿途驿站食宿的花用,地方不再供给。
但是很快官员们又想出新花招,每次出发前找寻名目,请求“别支”。
因为官员们是要带手下的,将手下设置得多一些,这样就能够从这些人的“别支”里边获取利润。
这道肥菜,历任户部尚书包括蔡京在内,都不敢动,直到来了个孤臣——苏元贞。
新任户部尚书苏元贞要求,朝官出差带随员可以,但是必须申报。
户部要审查这些随员的职务、级别,是否符合这次差遣所需要求,审查通过之后,方才能支给。
诏从之。
紧跟着,刑部侍郎毕仲游上书:“官员举借钱物,于任所交还。州官于诸县镇寨,或诸县镇寨官于本州者,皆为任所。
计本过五十贯者,徒二年。重叠及于数人处举借,并通计。
钱物主并保引人,如过数借者,各杖一百,数外钱物没官。
若偿外钱物不及五十贯之数事发者,减本罪二等;不及三十贯者,又减二等;全偿讫者,又减三等。
以上偿钱应减罪者,数外钱物数,仍免没官。
其所偿钱物内,有系任所受乞借贷之类者,各不减。”
从之。
这是要打击地方官员与当地豪强们以借贷之名,行纳贿受贿之实。
官员举借“官物”,就是从国库中借出的钱财,拿去放贷、做生意。
刑部要求必须于任所内交还,到期还未还上的,不光官做不成,还要追究刑事责任。
还对“任所”也加以了明确定义,就是最大不能出州。
除此以外,还要追究钱物持有有人、保管人、保引人,其实也就是地方豪强们的责任,如果此类借贷产生了非法所得,所得没官。
同时还明确了责任人。在州郡之内,如果官员是受人所托借贷国库,那官员一样是主要责任人,而不在减罪之列。
但是也开了一个口子和分出档次,就是将欠债分成了五十贯以上、五十到三十贯和三十贯以下,五十贯以下又能及时还清的,概不追究。
苏油收到诏书后有些哭笑不得,这情形,与另一个时空改革开放初期的一些乱象,如各单位利用名目私开小金库,然后以“借用”的名义供官员们挥霍,几乎如出一辙。
这事情在清代康熙末年也曾经闹得大发,不过宋代和清代的最大不同,就是元丰改制以后,官员们的俸禄优厚。
因此打击官员向国库伸手,名正言顺,不存在“又要马儿跑,又要马儿不吃草”的问题。
不过苏油是“好上司”,将诏书行下之后,依旧附加了一个四路都转运司的“附加谕令”,许各地有欠国库钱粮的官员上章自辩,说明情况。
如果的确是官员家中经济困难,或者说是为了役务临时周转一类,四路都转运司会酌情予以考虑。
总之,还是太阳底下没有新鲜事。
庚戌,户部上奏:“勘会无为军崑山白矾元条,禁止官自出卖,昨权许通商,每百斤收税五十文。
准元佑敕,晋矾给引,指住卖处纳税,沿路税务止得验引批到发月日,更不收税。
今无为军崑山矾,欲依晋矾通商条例。”
晋矾,就是太原矾。苏油给晋矾解绑,除了行坐两税,其余概不征收,一下就调动起了矾务工人与商贾们的积极性,沈括在太原卖矾卖到飞起。
苏元贞于是上奏昆山矾务也依从太原之例,以刺激和扩大生产。
诏依户部所申。
以上这些,如刑罚过重、兵源不继、官员新形式的贪腐、优良税制尚未普及等诸多问题,都是元祐刷新以来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以及亟待解决的历史遗留问题。
所幸的是如今的朝中官员们,都能够及时地看清问题,并提出有效解决方案,进行调整,有力防范。
虽然苏油不在朝中,但是如苏元贞、毕仲游等后进的官员,依然敏锐地把握住了问题关键,并提出相应的应对措施。
可以说,苏油运营几十年所希望见到的局面,希望见到的人才,已经开始崭露头角,渐渐走上历史的舞台。
壬子,太皇太后宣谕三省曰:“大宁郡王已下渐长,欲令就学,可择教导官二人。”
虽然是盲人,但是学习一样不能放松,不过赵煦偏心弟弟,教导官任命了陈昭明、苏容夫妻,说白了,就是将赵佖送去皇家理工学院培养。
壬辰,幸凝祥池、中太一宫、集禧观、醴泉观、大相国寺,御宣德门,召从臣观灯。
这次出幸宫观,除了给三山五岳诸天神佛烧香,赵煦也是为自己的皇后和子嗣祈福,格外虔诚。
一月,翰林侍讲学士范祖禹上奏,请求撤销贼盗重法:“臣闻王者之德,如天无不覆,地无不载。四海之内,皆赤子也。无有远迩,当视之如一。”
“今一人犯罪,连及妻孥,没其家产,便同反逆。先王制刑,必使民得以自新,不闻别异州城,偏行峻令,恐非圣世所宜为也。”
“恭惟祖宗,无不哀矜庶狱,刑罚从宽,远过前代,实有阴德,上当天心,是以承平百年,福祚无穷。”
“若于赦文悉除此法,一切荡涤,与之更始,足以感格人心,召致和气,则帝舜好生之德,大禹泣谸之仁,成汤解网之恩,复见于今矣。”
有臣子上奏,以为如此施行,贼盗必重新昌炽。
范祖禹以为不然,:“自嘉佑以来,行重法至今,不闻地分盗贼衰少;
近元佑编敕比旧法渐轻,亦不闻盗贼滋多;
河北四路,乃盗贼久炽之区,司徒苏油按治之,行法尤宽,而盗贼寝熄。
以此知盗贼多少,不系重法,决可除去无疑,并乞检会臣前奏施行。”
乙未,诏大理寺卿毕仲衍检点权宜重法条款可去者奏闻。
丙申,枢密院上奏:“近岁丰熟,少人投军。及虽有骁勇愿充军之人,多以不及等样,或年拘碍。若不措置,虑亏兵额。”
“欲令诸路见阙禁军,依式例增钱一千,河北、西域、宁夏别更增绢一匹。其年二十五以下权减两指,三十以下权减一指,候额足日依条施行。”
这里反映出来两个问题,一是老百姓生活好了起来,不愿意让子弟参军了,其二是新军对兵员的身体素质,要求也不再如以往那么高,可以降低点身高的要求。
枢密院这道奏章的确反映出了大问题,但是也从另一个方面,说明了一个好现象——大宋的冗军,以前可是束缚在大宋腿上的沉重负担,曾令这个国家步履艰难。
如今却和冗官一样,不但彻底得到解决,甚至还发生了短缺的现象。
苏油上奏朝廷,见用兵员,多出北方,此事要解决起来不难,其一提高军士待遇,其二扩大兵源地。
大宋出兵的地方其实很多,川峡、荆湖、广南东西、淮南东西,其实都可以列为招兵之地。
且兵并不需要本地招纳,本地操训,本地驻守。这些兵,一样可以部署于边防。
诏从之。
户部上书:“元佑元年二月五日敕:‘官员差出所带人吏,如合支馹券,从本部契勘职名,依令内则例,不许陈乞别等则例,如违许劾奏。’
自降朝旨,差官出外所带人吏,多乞优厚券俸,申请特旨。近降朝旨遂成空文。”
“欲今后人吏、公人差出,虽有特旨不依常制,或特依已降指挥,别支破驿券之人,并从本部只依本职名则例支给。”
又是新矛盾新问题。
京官出差,尤其是奉皇帝差遣出巡地方的中官们,经常将差遣视作发财的手段,搅动地方。
赵顼在元祐改制之后,要求官员出差采用“预支”制度,先行给付“馹券”,即驿站消费券,用于支付沿途驿站食宿的花用,地方不再供给。
但是很快官员们又想出新花招,每次出发前找寻名目,请求“别支”。
因为官员们是要带手下的,将手下设置得多一些,这样就能够从这些人的“别支”里边获取利润。
这道肥菜,历任户部尚书包括蔡京在内,都不敢动,直到来了个孤臣——苏元贞。
新任户部尚书苏元贞要求,朝官出差带随员可以,但是必须申报。
户部要审查这些随员的职务、级别,是否符合这次差遣所需要求,审查通过之后,方才能支给。
诏从之。
紧跟着,刑部侍郎毕仲游上书:“官员举借钱物,于任所交还。州官于诸县镇寨,或诸县镇寨官于本州者,皆为任所。
计本过五十贯者,徒二年。重叠及于数人处举借,并通计。
钱物主并保引人,如过数借者,各杖一百,数外钱物没官。
若偿外钱物不及五十贯之数事发者,减本罪二等;不及三十贯者,又减二等;全偿讫者,又减三等。
以上偿钱应减罪者,数外钱物数,仍免没官。
其所偿钱物内,有系任所受乞借贷之类者,各不减。”
从之。
这是要打击地方官员与当地豪强们以借贷之名,行纳贿受贿之实。
官员举借“官物”,就是从国库中借出的钱财,拿去放贷、做生意。
刑部要求必须于任所内交还,到期还未还上的,不光官做不成,还要追究刑事责任。
还对“任所”也加以了明确定义,就是最大不能出州。
除此以外,还要追究钱物持有有人、保管人、保引人,其实也就是地方豪强们的责任,如果此类借贷产生了非法所得,所得没官。
同时还明确了责任人。在州郡之内,如果官员是受人所托借贷国库,那官员一样是主要责任人,而不在减罪之列。
但是也开了一个口子和分出档次,就是将欠债分成了五十贯以上、五十到三十贯和三十贯以下,五十贯以下又能及时还清的,概不追究。
苏油收到诏书后有些哭笑不得,这情形,与另一个时空改革开放初期的一些乱象,如各单位利用名目私开小金库,然后以“借用”的名义供官员们挥霍,几乎如出一辙。
这事情在清代康熙末年也曾经闹得大发,不过宋代和清代的最大不同,就是元丰改制以后,官员们的俸禄优厚。
因此打击官员向国库伸手,名正言顺,不存在“又要马儿跑,又要马儿不吃草”的问题。
不过苏油是“好上司”,将诏书行下之后,依旧附加了一个四路都转运司的“附加谕令”,许各地有欠国库钱粮的官员上章自辩,说明情况。
如果的确是官员家中经济困难,或者说是为了役务临时周转一类,四路都转运司会酌情予以考虑。
总之,还是太阳底下没有新鲜事。
庚戌,户部上奏:“勘会无为军崑山白矾元条,禁止官自出卖,昨权许通商,每百斤收税五十文。
准元佑敕,晋矾给引,指住卖处纳税,沿路税务止得验引批到发月日,更不收税。
今无为军崑山矾,欲依晋矾通商条例。”
晋矾,就是太原矾。苏油给晋矾解绑,除了行坐两税,其余概不征收,一下就调动起了矾务工人与商贾们的积极性,沈括在太原卖矾卖到飞起。
苏元贞于是上奏昆山矾务也依从太原之例,以刺激和扩大生产。
诏依户部所申。
以上这些,如刑罚过重、兵源不继、官员新形式的贪腐、优良税制尚未普及等诸多问题,都是元祐刷新以来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以及亟待解决的历史遗留问题。
所幸的是如今的朝中官员们,都能够及时地看清问题,并提出有效解决方案,进行调整,有力防范。
虽然苏油不在朝中,但是如苏元贞、毕仲游等后进的官员,依然敏锐地把握住了问题关键,并提出相应的应对措施。
可以说,苏油运营几十年所希望见到的局面,希望见到的人才,已经开始崭露头角,渐渐走上历史的舞台。
壬子,太皇太后宣谕三省曰:“大宁郡王已下渐长,欲令就学,可择教导官二人。”
虽然是盲人,但是学习一样不能放松,不过赵煦偏心弟弟,教导官任命了陈昭明、苏容夫妻,说白了,就是将赵佖送去皇家理工学院培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