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多力量大。第二天,忙活了一个上午,沈云他们合力,把名下所有的药田全种上了翠草。

    “出了一身的汗,不如下午我们去河里洗个澡,松快松快。”袁峰提议道。

    陈龙他们都看向沈云——河边的水面都被划进了药田,是有主的地儿。而他们这些人里头,只有沈云的药田里带有水域。

    “好啊。以后,你们想要游水,尽管来我的水田里。”沈云爽快的应下。初秋时节,河水不算凉。这些天,他都是在自家水田里解决的洗澡问题。

    “太好了。”袁峰他们忍不住欢呼。

    当然,眼下,大家又累又饿,自然是要去膳食先饱餐一顿。

    到了膳堂,袁峰抢先说道:“今天大家都别跟我客气,想吃什么,尽管点。”他拍了拍腰间的荷包,“我带足了银子。”

    陈龙在一旁笑道:“省城谁不知你们袁家财大气粗?我们跟谁客气,也不会跟袁家孙少爷客气。”

    “就是。”其余人皆嘻笑着附和。

    沈云在省城呆了小半年,多少知道一些省城的事。此时,他才明白过来,原来袁峰来头不小——在省城能称得上财大气粗的,又姓袁,自然是有“袁半城”之称的袁家。

    他们原本就是省城的良民大户。前些年,听闻叛军要攻打省城,袁家举家出城避祸。据传,贝大帅能一举夺回省城,里头就有袁家的功劳。是以,城破之后,贝大帅曾两次亲自接见了袁家的家主袁老太爷。

    之后,袁家举家迁回,家势好比是点着了的冲天炮,一发不可收拾。不到一年的时间里,他们的铺子在省城遍地开花,涉及各行各业,故而得了“袁半城”的雅号。

    怪不得人家不在乎他那一顿饭。

    不过,袁峰身为袁家孙少爷,行事如此之低调,确实出乎沈云的意料。

    他想:也许这才是袁家能抓住机遇,迅速崛起的原因所在吧。

    忙了一个上午,所有人都饿得前胸贴后背。袁峰自个儿放了话。他又不是缺钱的主儿。是以,谁也没跟他客气,都点了自己爱吃的菜,一顿子狼吞虎咽。

    吃罢午饭,一行人又浩浩荡荡的返回药谷,在河边小憩过后,跳进甲十号水里,游水嬉戏。好不快活!

    他们之间情谊也象是芝麻开花,节节攀升。

    此后,去大礼堂听讲、田间劳作,沈云与他们都是同进同出。

    罗师尊发布了翠草种植任务后,便暂时停了讲课。第三次开讲,换了另外一位师尊。

    当沈云看到玉宁道长身着白色劲装,手执三尺青锋长剑,出现在大礼堂前面的亭子里时,整个人都呆住了。

    他万万没有想到,教他们剑术的师尊竟然是玉宁道长;更加没有想到的是,玉宁道长竟然是武院的两位教使大人之一!

    其他弟子的反应也差不多——天哪,武院的教使大人亲自教我们剑术!

    真是难以置信!

    接着,他们的第二个念头是:玉宁道长好年轻!好漂亮!

    玉宁道长在台上看得分明,忍住笑意,随手舞了一个剑花。

    于是,台下又是一片惊呼,星星眼闪亮。

    第一次开讲,玉宁道长只略微示范了个一招半式,讲了一些剑术的基本常识,以及学习要求。

    散课后,她单手执剑,被一队红衣劲装侍女簇拥着,象一片霞云似的飘然而去。

    台下,弟子们过了好一会儿才回过神来,齐齐起身相送:“恭送玉宁师尊!”

    陈龙迫不及待的转过身来,对沈云和袁峰说道:“快,我们快去领木剑!玉宁师尊的剑术课,我一定要修,并且还要得优!”

    关于功课,武馆有相关规定:分成必修课和选修课两种。对于药院弟子来说,剑术课和后面还要开讲的拳术课、刀术课、枪术课一样,都属于选修课。学与不学,全凭弟子们自愿。但是,一旦选修了,如果考试不合格,其处罚与必修课是一样的。

    因为武学之中,剑术有王者之称,传闻是最难的。所以,今天,有一部分人是抱着试听的心态来的。如果觉得实在是太难了的话,他们便会改选后面的武学课。

    陈龙最爱刀术,对剑术无爱。他今天就是抱着陪听的心态过来的。

    不过,现在,他改变主意了——只要能多看玉宁师尊一眼,剑术课再难,也非选不可!

    一样想法的,显然不止他一个。

    今天过来听讲的弟子们,没有谁再犹豫,急吼吼的跑去库房那边领木剑。

    很快,药院里,身佩木剑行走的弟子,比比皆是,俨然成了新时尚。

    沈云早就打算好了,只要是武学课,不管是剑术、拳术,还是刀术等,他都要选修。

    是以,他也领了一把两尺长的木剑,按照玉宁师尊的要求,挂在腰间。

    结果,傍晚,他去铺子里时,被余头他们笑话了一顿饱的:“学功夫就要好好的学,搞这些花架子,做什么?”

    “天天在腰间挂一把木头剑,就能学好剑术了?真是笑话!”

    “我们大帅练兵,从来不兴这种花里胡哨的东西。”

    貌似师父生前也是这么说的。沈云悻然。

    接着,余头给他讲了自己在军中习武的经历:“先生,以前在军中,大帅不止一次跟我们说,学武的诀窍只有一个,那就是勤奋。我们都是贱民出身。入伍之前,谁也没有拿过刀剑。大帅便先让我们每人挑选一样称手的武器。刀、剑、长枪……都随意。然后,叫我们无论选的是什么武器,每天都要在早、中、晚三个时间段,扎成马步,手执武器,对准铁靶的正中心,至少挥舞一千次。没完成任务,不许吃饭。如此过了一个月,我们都使惯了手中的武器。这时,大帅才把我们编成刀队、剑队和枪队,训练我们站队、结阵。”

    “对,我们就是这样学武的。”谷雨也道,“大帅说了,杀人的招,一招足矣。”

    大虎也道:“就象锄地一样,哪来那么多的招术?”

    沈云听了,不禁联想到了飞花越柳——看着令人眼花缭乱,然而,也不过单发和群发等两种手势。师父教他时,也是一而再、再而三的强调多多练习。

    一时之间,他心里不禁犯起了嘀咕:玉宁师尊看着明明是剑术高手啊……剑术号称“王者”,莫非与众不同?

    余头又道:“先生,我们这些人里头,苏老三是使惯长剑的。今晚,你不如问问他。”

    有道理!沈云欣然点头。

    晚上,教完课后,他真的向苏老三请教剑术。

    后者挠了挠头:“剑招是有的。不过,我觉得说来说去,也就是十几剑式。”说着,他跟沈云讨要了木剑,拿在手里,边说边演示,“刺、斩、挑……”

    说着,他身上的气势完全变了。从身形,到眼神,整个人俨然与木剑合为一体,成为一把锋利的长剑。

    沈云不禁看呆了。苏老三的剑术与今天玉宁道长随意演示的那几招完全不同:前者,简单明了,杀气腾腾,一看就是杀人的剑;后者则古朴大气,又不失灵动。

    相同的是,两人舞剑时,都相同的熟练,以至于,给人一种他们与剑融为了一体的感觉。

    刹那间,沈云的心里象是划过一道亮光:玉宁师尊要求他们随身佩剑,目的就是要他们尽快熟识剑,习惯木剑的存在,其实与贝大帅练兵的法门,可谓异曲同工。

    苏老三演示完毕,也挽了个剑花,双手奉还木剑:“先生想剑术,不妨从刺式开始练习。我初学时,每天至少要练习一千剑。刺式总共练了十天,一千剑终于能做到,始终刺中同一个点。这时,我才感觉到心中有剑。”

    沈云点头:“多谢。回去后,我就开始练习。”

    苏老三憨笑着摆摆手:“玉宁道长是得道高人。她教的剑术肯定差不了。我这点小伎俩,先生觉得有用就好。”顿了顿,他又道,“我初学剑时,是二十岁,身子骨都长成了。一天一千剑,也吃力得很。先生年少,要是练得太狠,反而不好,会伤到筋骨。我觉得先生练习时,不妨减半。练完之后,泡个热水澡,能加快恢复。”

    沈云听从了他的建议,当晚回到屋里,在外间的一面空墙上也挂了一块木靶子,正中间画了一个墨点,取出师父留下来的夜明珠为照明,练习刺式。

    苏老三目光如烛。果不其然,他练到三百剑时,已经大汗淋漓。再坚持两百剑,整个人都脱力了,达到了极限——呵呵,练剑,比练习飞花越柳辛苦多了。

    等身上的汗收了之后,沈云再按他所言,泡个热水澡……滋,那感觉,欲仙欲死,整个人都快飞起来了!

    泡完澡后,手臂的酸痛果然略有减轻。

    尽管如此,沈云睡前还是坚持练心法。

    不想,竟有意外之喜——三遍心法过后,手臂的酸痛感竟然减去了一大半。

    五遍下来,酸痛感全无。

    沈云难以置信的睁开眼睛,抡了抡胳膊。

    之前,他知道心法有恢复体力之效,只是从来没有发现,它的效果竟是如此之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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