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武馆的三年里,沈云与余头他们时常出去打猎,学会了他们的不少本事。追踪术,便是余头的绝活之一,沈云没有学到他的十成,也学到了他的九成九。
此时,追踪术派上了用场。沈云寻着马蹄印,一路追到了隘口左边的缓坡上。
在那里有一个密林。马蹄进入其中后,没多远,再次失踪了。在林中不远处的一个雪地上,沈云看到了数十个凌乱的脚印。其中,有十个脚印,他认了出来,是洪天宝的。另外的那些,分别属于三个人。他很快推断出这三人的身高、体重,以及大致的年纪。
很快,他又有新发现:在一棵雪松的树底下,他找到了送给洪天宝的那只半残品乾坤袋。
通过留下来的这些脚印,沈云马上得出:不知道是什么原因,洪天宝离开官道,走到了山坡上的这处林子里。紧接着,他没挣扎几下,便被三个人联手制住,掳走了。在被制伏之前,洪天宝拼尽全力,偷偷的将怀里的乾隆袋藏在身边的雪松底下。
天宝兄是想借着乾坤袋,给我留点线索啊。沈云握了握拳头。
通过现场留下来的脚印,他推断:洪天宝连人带马被掳走的时间不长,距现在不会超过一刻钟。
另外,很明显,这三个人是掳人的老手。他们有着丰富的反追踪经验:除了这一处之外,周边皆被人用树枝仔细的抹平。不论是马蹄印,还是人的脚印,都是一个也不剩。
但是,仅仅是抹平地上,还难不住沈云。
托老天爷的福,昨晚刚下了一场大雪。不仅地上积了一个拳头深的厚雪,就是树枝上也无不堆了新雪。
新雪蓬松,周边稍微有些动静,便会有不同程度的震落。更何况是三个大男人掳着一人一马打树下经过。
很快,他通过对比周边的雪树确定了那些家伙遁走的方向。
不超过一刻钟的时间,天宝兄还没被掳走多远!
时间紧迫。沈云运转真气,施展“穿云步”,纵身一跃,轻飘飘的落在旁边一棵雪松的枝头。
如今,他运转真气越发的熟稔,功夫也因此而进展神速。以“穿云步”为例。他跳上树,脚边枝头上的新雪竟然稳稳的,岿然不动。
寻着树上新雪的残痕,沈云象一只大鸟一样,飞也似的往山上而去。
大约一盏茶的时间之后,他远远的看到前面的雪地里,有一个身着黑衣的壮汉一边退着往山上走,一边用树枝扫雪,消除脚印。
没错。且不说这种鬼鬼祟祟的行迹,就是单从身高、体重,还有年纪上来看,也都对得上。这家伙正是那三人中的一个!
负责殿后的家伙找到了,洪天宝和另外的两个劫匪还会远吗?
沈云眯了眯眼睛,深吸一口气,悄然的跟了上去。
肖大山一边抹平雪地上的脚印,一边往后退。突然间,眼前一暗,手底的树枝被一只黑色的鹿皮短靴踩住了。
他本能的抬起头来。
只见一个黑脸小子正愤怒的盯着自己。
糟糕……他立刻意识到,事情败露了!于是,张大嘴巴高声示警。然而,他的喉头象是被堵住了似的,一点声音也发不出来。旋即,脖子上猛的吃痛,被紧紧卡住,再接着,脚下一空,他整个儿被人提了起来。
呼——呼——,他象是被从水里捉出来的鱼儿一样,喘不过气来。
坏喽,碰上高阶武者了!他惶恐的瞪着仅用一只手卡住自己的脖子,将自己高高举起的黑脸小子。
这小子身上的杀气好盛!
死亡的阴影笼上心头,一时之间,他竟然忘了挣扎。
这个黑脸小子就是沈云。他本来就故意往脸上、手上等裸露在外面的皮肤上抹了一些粉,让肤色看上去粗糙发暗。这会儿,看到掳走好友的劫匪之一,脸色更是难看,阴沉得能滴出水来。
“说,你们是什么人?为什么要掳走洪天宝?”他磨了磨后槽牙,卡着壮汉的脖子的手略微松了少许。
肖大山终于又呼吸到了新鲜的空气,胸闷的痛苦减去大半。有些发昏的脑瓜子也因此而异常的清醒起来。
只是数息的时间,他已经充分领教了黑脸小子的厉害——相差太悬殊了。完全不在一个层面上。十个他捆在一起,也不是人家的对手。
黑脸小子狠着呢。耍花招,下一息就会被捏断脖子。脑海里迅速得出了这样的结论。
没有人想死。尤其是被生生的捏断脖子而死。那得有多痛啊!
沈云的话音刚落,肖大山立刻招了:“大侠饶命,大侠饶命们!小的不认识洪天宝。小的们是前面山里的山民,快过年了,家里穷得揭不开锅,便想绑个过路的财主,弄些银钱。”
穷得揭不开锅的山民?都揭不开锅了,你丫还吃得虎背熊腰?就你这副油光水亮的模样儿,也好意思假冒山民?沈云心中冷笑,却没打算立刻揭穿,一把将人扔在脚下的雪地里。
他且要看看,这家伙到底还有什么花招。
肖大山还没反应过来,心口上已经踏上了一只脚。直觉告诉他,他若乱动,这只穿着黑色鹿皮短靴的脚便会果断的踩塌他的心窝子。是以,他回过神来,跟被定住了似的,躺在雪地里,不敢乱动。
“你们要将他掳到哪里去?”沈云问道。
肖大山使劲的摇头:“不知道,小的真不知道。小的只是跟村了子里的哥哥们做事。哥哥们叫小的在后头扫掉脚印,小的便照办。”
沈云松开了脚:“起来,带我去找你的那两个同伙。”
“是。”肖大山捂着胸口,慢慢的从雪地里爬了起来。
在站直腰身的那一刹那,他突然发难,左右开弓,双手各自抓了一包毒粉欲劈头盖脸的往沈云脸上打去。
“找死!”前事不远,后事之师。沈云从来就没有放松过对他的警戒。不避不让,直接提起脚,呼的又是一脚当胸踢上去。
两者相比,沈云的速度要快得多。
肖大山还来不得哼一声,整个人被踢飞了,“砰”的一声,头朝下,重重的落在四五丈之外。
沈云抹了一把脸,压下心里腾起的怒火。
他最看不得这种下三滥的手段。不过,虽然是盛怒,脚下却也留了力。那厮最多是被踢断几根肋骨,动弹不得,性命还是无忧的。
果不其然,那厮趴在雪地里,没有动。
沈云走过去,用脚尖将他翻过来。
却是七窍流着黑血。
黑衣壮汉的脸上蒙了一层薄薄的白色粉末。
他死了。
不是被踢死的,而是被他自己毒死的。
沈云的那一脚带出来的劲风,把他捏碎的两包毒粉反过来,全撒到了他自己的脸上。
那是两包箭毒木磨成的粉末。箭毒木,又名三步倒。只要稍微吸入一点点,便能顷刻之间毒倒一头成年黄牛。两包毒粉,足够让那厮死上十回八回的了。
沈云垂眸看着地上的死尸,冷哼。
这便叫做自作孽,不可活!
此时,追踪术派上了用场。沈云寻着马蹄印,一路追到了隘口左边的缓坡上。
在那里有一个密林。马蹄进入其中后,没多远,再次失踪了。在林中不远处的一个雪地上,沈云看到了数十个凌乱的脚印。其中,有十个脚印,他认了出来,是洪天宝的。另外的那些,分别属于三个人。他很快推断出这三人的身高、体重,以及大致的年纪。
很快,他又有新发现:在一棵雪松的树底下,他找到了送给洪天宝的那只半残品乾坤袋。
通过留下来的这些脚印,沈云马上得出:不知道是什么原因,洪天宝离开官道,走到了山坡上的这处林子里。紧接着,他没挣扎几下,便被三个人联手制住,掳走了。在被制伏之前,洪天宝拼尽全力,偷偷的将怀里的乾隆袋藏在身边的雪松底下。
天宝兄是想借着乾坤袋,给我留点线索啊。沈云握了握拳头。
通过现场留下来的脚印,他推断:洪天宝连人带马被掳走的时间不长,距现在不会超过一刻钟。
另外,很明显,这三个人是掳人的老手。他们有着丰富的反追踪经验:除了这一处之外,周边皆被人用树枝仔细的抹平。不论是马蹄印,还是人的脚印,都是一个也不剩。
但是,仅仅是抹平地上,还难不住沈云。
托老天爷的福,昨晚刚下了一场大雪。不仅地上积了一个拳头深的厚雪,就是树枝上也无不堆了新雪。
新雪蓬松,周边稍微有些动静,便会有不同程度的震落。更何况是三个大男人掳着一人一马打树下经过。
很快,他通过对比周边的雪树确定了那些家伙遁走的方向。
不超过一刻钟的时间,天宝兄还没被掳走多远!
时间紧迫。沈云运转真气,施展“穿云步”,纵身一跃,轻飘飘的落在旁边一棵雪松的枝头。
如今,他运转真气越发的熟稔,功夫也因此而进展神速。以“穿云步”为例。他跳上树,脚边枝头上的新雪竟然稳稳的,岿然不动。
寻着树上新雪的残痕,沈云象一只大鸟一样,飞也似的往山上而去。
大约一盏茶的时间之后,他远远的看到前面的雪地里,有一个身着黑衣的壮汉一边退着往山上走,一边用树枝扫雪,消除脚印。
没错。且不说这种鬼鬼祟祟的行迹,就是单从身高、体重,还有年纪上来看,也都对得上。这家伙正是那三人中的一个!
负责殿后的家伙找到了,洪天宝和另外的两个劫匪还会远吗?
沈云眯了眯眼睛,深吸一口气,悄然的跟了上去。
肖大山一边抹平雪地上的脚印,一边往后退。突然间,眼前一暗,手底的树枝被一只黑色的鹿皮短靴踩住了。
他本能的抬起头来。
只见一个黑脸小子正愤怒的盯着自己。
糟糕……他立刻意识到,事情败露了!于是,张大嘴巴高声示警。然而,他的喉头象是被堵住了似的,一点声音也发不出来。旋即,脖子上猛的吃痛,被紧紧卡住,再接着,脚下一空,他整个儿被人提了起来。
呼——呼——,他象是被从水里捉出来的鱼儿一样,喘不过气来。
坏喽,碰上高阶武者了!他惶恐的瞪着仅用一只手卡住自己的脖子,将自己高高举起的黑脸小子。
这小子身上的杀气好盛!
死亡的阴影笼上心头,一时之间,他竟然忘了挣扎。
这个黑脸小子就是沈云。他本来就故意往脸上、手上等裸露在外面的皮肤上抹了一些粉,让肤色看上去粗糙发暗。这会儿,看到掳走好友的劫匪之一,脸色更是难看,阴沉得能滴出水来。
“说,你们是什么人?为什么要掳走洪天宝?”他磨了磨后槽牙,卡着壮汉的脖子的手略微松了少许。
肖大山终于又呼吸到了新鲜的空气,胸闷的痛苦减去大半。有些发昏的脑瓜子也因此而异常的清醒起来。
只是数息的时间,他已经充分领教了黑脸小子的厉害——相差太悬殊了。完全不在一个层面上。十个他捆在一起,也不是人家的对手。
黑脸小子狠着呢。耍花招,下一息就会被捏断脖子。脑海里迅速得出了这样的结论。
没有人想死。尤其是被生生的捏断脖子而死。那得有多痛啊!
沈云的话音刚落,肖大山立刻招了:“大侠饶命,大侠饶命们!小的不认识洪天宝。小的们是前面山里的山民,快过年了,家里穷得揭不开锅,便想绑个过路的财主,弄些银钱。”
穷得揭不开锅的山民?都揭不开锅了,你丫还吃得虎背熊腰?就你这副油光水亮的模样儿,也好意思假冒山民?沈云心中冷笑,却没打算立刻揭穿,一把将人扔在脚下的雪地里。
他且要看看,这家伙到底还有什么花招。
肖大山还没反应过来,心口上已经踏上了一只脚。直觉告诉他,他若乱动,这只穿着黑色鹿皮短靴的脚便会果断的踩塌他的心窝子。是以,他回过神来,跟被定住了似的,躺在雪地里,不敢乱动。
“你们要将他掳到哪里去?”沈云问道。
肖大山使劲的摇头:“不知道,小的真不知道。小的只是跟村了子里的哥哥们做事。哥哥们叫小的在后头扫掉脚印,小的便照办。”
沈云松开了脚:“起来,带我去找你的那两个同伙。”
“是。”肖大山捂着胸口,慢慢的从雪地里爬了起来。
在站直腰身的那一刹那,他突然发难,左右开弓,双手各自抓了一包毒粉欲劈头盖脸的往沈云脸上打去。
“找死!”前事不远,后事之师。沈云从来就没有放松过对他的警戒。不避不让,直接提起脚,呼的又是一脚当胸踢上去。
两者相比,沈云的速度要快得多。
肖大山还来不得哼一声,整个人被踢飞了,“砰”的一声,头朝下,重重的落在四五丈之外。
沈云抹了一把脸,压下心里腾起的怒火。
他最看不得这种下三滥的手段。不过,虽然是盛怒,脚下却也留了力。那厮最多是被踢断几根肋骨,动弹不得,性命还是无忧的。
果不其然,那厮趴在雪地里,没有动。
沈云走过去,用脚尖将他翻过来。
却是七窍流着黑血。
黑衣壮汉的脸上蒙了一层薄薄的白色粉末。
他死了。
不是被踢死的,而是被他自己毒死的。
沈云的那一脚带出来的劲风,把他捏碎的两包毒粉反过来,全撒到了他自己的脸上。
那是两包箭毒木磨成的粉末。箭毒木,又名三步倒。只要稍微吸入一点点,便能顷刻之间毒倒一头成年黄牛。两包毒粉,足够让那厮死上十回八回的了。
沈云垂眸看着地上的死尸,冷哼。
这便叫做自作孽,不可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