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看过泥丸宫里最鲜亮,也是个头最大的那团记忆泡泡,沈云沉默了。
原来是这样啊。
身为主公,他被赵宣的忠诚与信任深深的感动了。但是,让他感触最深的是,正是因为赵宣在刚才升华了这份忠诚与信任,所以,心境大涨,一举打开了泥丸宫。
这一点,看上去,与骆严他们不相同。但是,细想之后,他觉得本质上是一样的。那就是,不管是赵宣,还是骆严他们几个,都是真正明白了自己的志向,这才打开了泥丸宫。
这个志向,于赵宣来说,是坚定不移的追随他这个主公;于骆严他们几个,则是驱逐落桑族人,重获自由。
志向的内容,因为生平际遇的不同,而完全不同。但是,他们几个立志之明确,以及坚定,却是一样的。
想到这里,沈云不由回想起了自己的过往——当年的他,不也是和赵宣,骆严他们一样吗?小小年纪的他,无比坚定的立下了扶危济困,做一个行侠仗义的大侠士的志向。后来,碰到的种种困难与挫折,不但没有让他迷失初心,反倒使他的心志越发坚定。
现在看来,从最初的立志,到后来每一次的坚定心志,无不伴随着修为的突破。
仿佛一直隔在眼前的那层灯笼纸终于被捅破了,突估间,沈云只觉得心头大亮。
“哈哈哈……”他忽的从地上跳了起来,手舞足蹈,几近癫狂,“我知道了!终于明白了!”
可怜赵宣,从来没有见过自家主公这般失态过,坐在地上,昂着头,望着他,一双眼珠子险些瞪落。张大的嘴巴能一口吞下一个大鸭梨。
突然间,罡风大作。沈云突然拉出一串残影,下山而去。
赵宣眨了眨眼睛,恍然大悟:莫非这就是传说中的仙人顿悟?
哎呀呀,主公的身法原来已是出神入化啊……
就这么一愣神的工夫,那一串青色的残影已然到了半山腰。赵宣回过神来,看得真切,心中大急,暗道一声“糟糕!可别真跟丢了”,赶紧的跺了跺脚,驱动真气,全速追了下去。
他不知仙人顿悟有什么忌讳。见沈云那副样子,跟迷了心没什么两样。故而在心里寻思着:会不会跟梦游一般,听不得高声大叫?
于是,也不敢大喊大叫,只是舍命的跟在后头狂奔。
结果,等他气喘如牛的奔到半山腰,头顶只有蓝天白云,周边则是一派林深草长。哪里还看得到主公的身影!
真给跟丢了!
赵宣俯下身子,双手撑着膝盖,象鱼儿离开了水一般,张大嘴巴使劲的喘着气。
“叭嗒!叭嗒……”
从下巴摔落的汗珠子,跟断了线的珠子一般,接连落到脚底的大石头上,颗颗摔成数瓣。
他的气还未喘匀,脚底的灰白色大石头已经湿了一大块。
不是热的。凉洲的深秋比菱洲要冷得多。这时节,他已穿上了皮袄子。再说,以他的功力,全速跑这么一会儿,就喘成狗状,那全是因为突然发力,没有事先活泛筋骨的缘故。还不至于跑出一头的大汗来。
这些硕大的汗珠子,便是冷汗!说白了,就是吓的,急的。
刚才,他听到主公高声大叫着“知道了,明白了”之类的,便在心里想着,会不会是仙人顿悟。可是,再往深里一想,主公的样子分明疯疯癫癫。他心里不由直打突,又猜测道:主公该不会是走火入魔了吧?
貌似后面的情形更象……
如此一想,他是悔青了肠子——早知道,刚才就应该出大声,向主公喊一嗓子的。说不定能将主公的心智喊回来呢。
现在,主公跑得没了影。他又人生地不熟的,连这里是哪儿都不清楚。一时之间,叫他去哪里找人?还有,主公现在神智不清,在这荒郊野外的,不会出什么事吧?
越想,心中的惶恐越甚。他连气都没有喘匀,又直起身子,急急的往山下找去——刚才好象,似乎是看到主公下山去了。先去山脚碰碰运气再说。
谢天谢地,他今天的运气不错。
在山脚有一个小水潭。潭边有一块巨大的黛青色石头,甚是醒目。
赵宣下得山来,远远的看到,主公背对一片茂密的毛竹林,面对小水潭,盘腿坐在那平坦的巨石之上。
过山风吹得毛竹林沙沙作响。同时,也吹得主公的夹袍鼓了起来,跟个青色的大包子一般。
可是,主公闭着眼睛,坐在那里,两只手各自掐成一道剑指,平放在两个膝头,跟石头雕出来的石像一样,纹丝不动。仿佛先前的癫狂只是他的幻觉。
照这副情形,跟走火入魔完全不搭边。
看样子就是仙人顿悟。
原来,仙人顿悟是如此情形。真够吓人的。
赵宣长吁一口气,按下好奇心,轻手轻脚的走到小水潭边。
不敢靠得太近。他在离巨石百步远的地方站住,自觉的担起警戒之职。
也没等多久。大约半刻钟之后,沈云睁开了眼睛。
身形一晃,下一息,人已站在赵宣的面前。
“走吧。”他面色如常,祭起了飞剑。
“啊?”赵宣再次愣住。
他听说,仙人顿悟之后,都会修为大进,进而引发异象。
可是,异象呢?他不禁茫然四顾。
沈云被他的憨样儿给逗乐了,呵呵笑道:“我不过是想明白了几个问题。谈不上顿悟。”
所以,也不会引发异象了。赵宣有点儿小失望,“哦”了一声。声音刚一出口,他再次惊呆:“主公,你,怎么知道我心里头想什么?”
‘我有读心术’这样的解释,太不友好。沈云当然不会如实说出来,指了指他的脸,好心情的忽悠道:“你只差没有在额头上刻着‘主公顿悟了’这五个大字了。”
“是吗?这么明显!”赵宣怪难为情的,伸手使劲的揉了揉脸,连声说道,“失态,真是太失态了!”身为清风堂的堂主,山崩于前,面不改色,那叫常态;喜形于色就是失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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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是这样啊。
身为主公,他被赵宣的忠诚与信任深深的感动了。但是,让他感触最深的是,正是因为赵宣在刚才升华了这份忠诚与信任,所以,心境大涨,一举打开了泥丸宫。
这一点,看上去,与骆严他们不相同。但是,细想之后,他觉得本质上是一样的。那就是,不管是赵宣,还是骆严他们几个,都是真正明白了自己的志向,这才打开了泥丸宫。
这个志向,于赵宣来说,是坚定不移的追随他这个主公;于骆严他们几个,则是驱逐落桑族人,重获自由。
志向的内容,因为生平际遇的不同,而完全不同。但是,他们几个立志之明确,以及坚定,却是一样的。
想到这里,沈云不由回想起了自己的过往——当年的他,不也是和赵宣,骆严他们一样吗?小小年纪的他,无比坚定的立下了扶危济困,做一个行侠仗义的大侠士的志向。后来,碰到的种种困难与挫折,不但没有让他迷失初心,反倒使他的心志越发坚定。
现在看来,从最初的立志,到后来每一次的坚定心志,无不伴随着修为的突破。
仿佛一直隔在眼前的那层灯笼纸终于被捅破了,突估间,沈云只觉得心头大亮。
“哈哈哈……”他忽的从地上跳了起来,手舞足蹈,几近癫狂,“我知道了!终于明白了!”
可怜赵宣,从来没有见过自家主公这般失态过,坐在地上,昂着头,望着他,一双眼珠子险些瞪落。张大的嘴巴能一口吞下一个大鸭梨。
突然间,罡风大作。沈云突然拉出一串残影,下山而去。
赵宣眨了眨眼睛,恍然大悟:莫非这就是传说中的仙人顿悟?
哎呀呀,主公的身法原来已是出神入化啊……
就这么一愣神的工夫,那一串青色的残影已然到了半山腰。赵宣回过神来,看得真切,心中大急,暗道一声“糟糕!可别真跟丢了”,赶紧的跺了跺脚,驱动真气,全速追了下去。
他不知仙人顿悟有什么忌讳。见沈云那副样子,跟迷了心没什么两样。故而在心里寻思着:会不会跟梦游一般,听不得高声大叫?
于是,也不敢大喊大叫,只是舍命的跟在后头狂奔。
结果,等他气喘如牛的奔到半山腰,头顶只有蓝天白云,周边则是一派林深草长。哪里还看得到主公的身影!
真给跟丢了!
赵宣俯下身子,双手撑着膝盖,象鱼儿离开了水一般,张大嘴巴使劲的喘着气。
“叭嗒!叭嗒……”
从下巴摔落的汗珠子,跟断了线的珠子一般,接连落到脚底的大石头上,颗颗摔成数瓣。
他的气还未喘匀,脚底的灰白色大石头已经湿了一大块。
不是热的。凉洲的深秋比菱洲要冷得多。这时节,他已穿上了皮袄子。再说,以他的功力,全速跑这么一会儿,就喘成狗状,那全是因为突然发力,没有事先活泛筋骨的缘故。还不至于跑出一头的大汗来。
这些硕大的汗珠子,便是冷汗!说白了,就是吓的,急的。
刚才,他听到主公高声大叫着“知道了,明白了”之类的,便在心里想着,会不会是仙人顿悟。可是,再往深里一想,主公的样子分明疯疯癫癫。他心里不由直打突,又猜测道:主公该不会是走火入魔了吧?
貌似后面的情形更象……
如此一想,他是悔青了肠子——早知道,刚才就应该出大声,向主公喊一嗓子的。说不定能将主公的心智喊回来呢。
现在,主公跑得没了影。他又人生地不熟的,连这里是哪儿都不清楚。一时之间,叫他去哪里找人?还有,主公现在神智不清,在这荒郊野外的,不会出什么事吧?
越想,心中的惶恐越甚。他连气都没有喘匀,又直起身子,急急的往山下找去——刚才好象,似乎是看到主公下山去了。先去山脚碰碰运气再说。
谢天谢地,他今天的运气不错。
在山脚有一个小水潭。潭边有一块巨大的黛青色石头,甚是醒目。
赵宣下得山来,远远的看到,主公背对一片茂密的毛竹林,面对小水潭,盘腿坐在那平坦的巨石之上。
过山风吹得毛竹林沙沙作响。同时,也吹得主公的夹袍鼓了起来,跟个青色的大包子一般。
可是,主公闭着眼睛,坐在那里,两只手各自掐成一道剑指,平放在两个膝头,跟石头雕出来的石像一样,纹丝不动。仿佛先前的癫狂只是他的幻觉。
照这副情形,跟走火入魔完全不搭边。
看样子就是仙人顿悟。
原来,仙人顿悟是如此情形。真够吓人的。
赵宣长吁一口气,按下好奇心,轻手轻脚的走到小水潭边。
不敢靠得太近。他在离巨石百步远的地方站住,自觉的担起警戒之职。
也没等多久。大约半刻钟之后,沈云睁开了眼睛。
身形一晃,下一息,人已站在赵宣的面前。
“走吧。”他面色如常,祭起了飞剑。
“啊?”赵宣再次愣住。
他听说,仙人顿悟之后,都会修为大进,进而引发异象。
可是,异象呢?他不禁茫然四顾。
沈云被他的憨样儿给逗乐了,呵呵笑道:“我不过是想明白了几个问题。谈不上顿悟。”
所以,也不会引发异象了。赵宣有点儿小失望,“哦”了一声。声音刚一出口,他再次惊呆:“主公,你,怎么知道我心里头想什么?”
‘我有读心术’这样的解释,太不友好。沈云当然不会如实说出来,指了指他的脸,好心情的忽悠道:“你只差没有在额头上刻着‘主公顿悟了’这五个大字了。”
“是吗?这么明显!”赵宣怪难为情的,伸手使劲的揉了揉脸,连声说道,“失态,真是太失态了!”身为清风堂的堂主,山崩于前,面不改色,那叫常态;喜形于色就是失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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