颜面,时人称“面目”。
项王笑曰:“且籍与江东子弟八千人渡江而西,今无一人还,纵江东父兄怜而王我,我何面目见之?”
苏武亦曰:“屈节辱命,虽生,何面目以归汉!”
霸王无颜见江东父老。苏武无颜归汉。谓“身体发肤”,另有“体面”并“体统”。
时至今日。堂堂汉室公主,竟需屈从贼臣。舍清白之身。颜面无存,成何体统。汉室衰亡之兆,可见一斑。
相比太仆王允。不其侯之恶,实不足为虑。除去乃阳安长公主之夫,汉室贵胄。其人,无论才智并气节,皆不可助其成事。董卓将其下狱,看似法不容情。实则,醉翁之意不在酒。
“负重行而上阪,可谓苦矣。”
万年公主,自讨苦吃。怨不得旁人。
开年大典,尤其隆重。董卓身体力行,亲力亲为。乃为定一年之风向。借大典聚拢声望。坐实权倾天下之大位。更借大典,窥视世态人心。凡借故缺席,亦或口是心非,草草了事者。皆暗书于衣袍襟底以记之。
待上陵礼后,徐徐图之。首当其冲,便要将王允及其党羽,斩尽杀绝。永绝后患。
王允素有清名。且刚直不阿,不媚权臣。朝中自有如司隶校尉桓典,一干人等追随。董卓窃以为,王允之谋,牵连甚广。绝非吕布所供,不其侯伏完等人。甚至董卓亲信中,亦有人,与其暗中勾结。究竟万岁坞中,细作何人。唯严刑拷打,方能窥得天机。
还需速战速决。迟恐蓟王发威。
王允乃安世高女,曹节养女,淯阳君安贵人义父。论亲疏,乃蓟王外舅。蓟王无小事。更无难事。只需蓟王开口,便是董卓,亦不敢动其分毫。
正如冯美人父冯芳,西园大火,太后身亡。却举家避入函园,为八校之首。蓟国比二千石俸,何必多言。更何况父凭女贵。得享蓟国民爵十三等之中更。
安素叔父曹冲,授民爵十五等之少上造。如今蓟国大兴海外寄田。二人俸禄,可想而知。曹冲虽不过北军越骑校尉,且早已赋闲在家,避入函园仙台里。轻易不入城,更不闻不问北军之事。坐享太平,亦称急流勇退,先知先觉。
即便如此,越骑营士,却皆以曹冲,马首是瞻。令行禁止,不受外人调遣。究其原因,曹冲坐享其成,一年收入巨丰。十取其一,犒赏营士。足可尽收军心。再加与蓟王沾亲带故,谓“一人得道,鸡犬升天”。为身家性命长久计,岂能弃明投暗,自寻死路。远近皆得大利。越骑营自忠心不二。
更何况营中辎重兵甲,皆更为蓟国制式。七百越骑,于北军之中,足称精锐。
试想。二宫之侧,洛阳城内,有七百越骑,随时待命。不啻一支奇兵。“越人,丹徒人。越灭吴,丹徒地属楚。秦灭楚后,置三十六郡,丹徒县属会稽郡,故以丹徒为越人也。”
越骑多出吴郡丹徒等县。
曹冲军司马,乃丹阳句容人何遂。本是伍长,妻有美色。曹冲酒后戏言,欲求之。何遂不敢违,其妻不从。欲自尽以保清白。万幸,曹冲酒醒而悔,急传语何遂,又登门赔罪。这才化险为夷。
蓟王言,南橘北枳。曹冲酒醒,焉能不知大祸临头。若坐实“夺人之妻”,必遭蓟王深恶痛绝。其下场,可想而知。
诚然。曹冲若不投蓟王门下,知晓利害。何遂之妻,难逃一死。此亦可佐证,蓟王明以照奸。奸佞无所遁形,唯洗心革面,不敢恣意妄为。
一言蔽之。投所好,勿投所恶。
何遂知恩图报,效之死力。积功升任军司马。往来函园并北军大营,代曹冲掌理营事。曹节别馆,先前为许攸宅邸。许攸远赴蓟国,名就功成。别馆遂归原主。曹冲转赠何遂,安置家小,身后无忧。
蓟王闻之,亦颇多赞许。
安素书信告知,曹冲这才安心。稍有不慎,成毕生之污点。又岂是一栋别馆,能够等量齐观。
蓟王心意,何以知之?
“树德务滋,除恶务本”。便唤做,“爱恨分明”。
仅此一句,足以。
蓟王心中,究竟是“树德”,还是“除恶”。诸如曹冲,冯芳等,宦海沉浮,焉能不知。
南橘北枳。种不变,而(果)实不同。水土环境,尤其重要。
伊阙关。
“见过骑都尉。”何遂投曹冲名帖,登门谒见。
“何司马所为何来?”曹冲索妻一事,李肃自然知晓。
“乃奉校尉之命,请都尉入府相见。”何遂道明来意。
“曹越骑与我素无交往。何故相见?”李肃遁走辟祸,轻易不入洛阳。
“卑下,奉命行事。内中详情,实不知也。”何遂答曰。
话说。曹冲乃曹节胞弟。亦是安贵人叔父。与董卓必无勾结。此去当无碍。略作思量,李肃这便言道:“如此,且回曹越骑,明日自当登门拜访。”
“喏。”何遂领亲随,打马自去。
翌日。
函园,仙台里,曹冲府邸。
李肃如约而至。
宾主落座。不等李肃先问,曹冲已取安素手书视之。
无论淯阳君、蓟贵人,二印皆可证其出处。
李肃细看后,终会其意:“安贵人心牵父兄。千里传书,李某当尽力而为。”
曹冲言道:“闻都尉与左中郎将,相交莫逆。因何认贼作父,都尉何不当面一问。”
此事,李肃已知:“乃游徼庞舒,诓严夫人轻车出园,趁机掠入鱼梁台为质。左中郎将,救妻心切,单骑闯入。鱼梁台上,唯有屈从,方可全妻儿性命。”
“不其侯、王太仆、桓校尉,又是何人供出?”曹冲又问。
“乃左中郎将供出。”李肃如实作答。
“既如此,何以无都尉。”曹冲问出关键之所在。李肃与何苗暗通曲款。伊阙关下,私放甘夫人。外人皆蒙在鼓里,然安素却心知肚明。
安素既知,曹冲可知。李肃亦不意外:“许,念及私交,故放之。”
项王笑曰:“且籍与江东子弟八千人渡江而西,今无一人还,纵江东父兄怜而王我,我何面目见之?”
苏武亦曰:“屈节辱命,虽生,何面目以归汉!”
霸王无颜见江东父老。苏武无颜归汉。谓“身体发肤”,另有“体面”并“体统”。
时至今日。堂堂汉室公主,竟需屈从贼臣。舍清白之身。颜面无存,成何体统。汉室衰亡之兆,可见一斑。
相比太仆王允。不其侯之恶,实不足为虑。除去乃阳安长公主之夫,汉室贵胄。其人,无论才智并气节,皆不可助其成事。董卓将其下狱,看似法不容情。实则,醉翁之意不在酒。
“负重行而上阪,可谓苦矣。”
万年公主,自讨苦吃。怨不得旁人。
开年大典,尤其隆重。董卓身体力行,亲力亲为。乃为定一年之风向。借大典聚拢声望。坐实权倾天下之大位。更借大典,窥视世态人心。凡借故缺席,亦或口是心非,草草了事者。皆暗书于衣袍襟底以记之。
待上陵礼后,徐徐图之。首当其冲,便要将王允及其党羽,斩尽杀绝。永绝后患。
王允素有清名。且刚直不阿,不媚权臣。朝中自有如司隶校尉桓典,一干人等追随。董卓窃以为,王允之谋,牵连甚广。绝非吕布所供,不其侯伏完等人。甚至董卓亲信中,亦有人,与其暗中勾结。究竟万岁坞中,细作何人。唯严刑拷打,方能窥得天机。
还需速战速决。迟恐蓟王发威。
王允乃安世高女,曹节养女,淯阳君安贵人义父。论亲疏,乃蓟王外舅。蓟王无小事。更无难事。只需蓟王开口,便是董卓,亦不敢动其分毫。
正如冯美人父冯芳,西园大火,太后身亡。却举家避入函园,为八校之首。蓟国比二千石俸,何必多言。更何况父凭女贵。得享蓟国民爵十三等之中更。
安素叔父曹冲,授民爵十五等之少上造。如今蓟国大兴海外寄田。二人俸禄,可想而知。曹冲虽不过北军越骑校尉,且早已赋闲在家,避入函园仙台里。轻易不入城,更不闻不问北军之事。坐享太平,亦称急流勇退,先知先觉。
即便如此,越骑营士,却皆以曹冲,马首是瞻。令行禁止,不受外人调遣。究其原因,曹冲坐享其成,一年收入巨丰。十取其一,犒赏营士。足可尽收军心。再加与蓟王沾亲带故,谓“一人得道,鸡犬升天”。为身家性命长久计,岂能弃明投暗,自寻死路。远近皆得大利。越骑营自忠心不二。
更何况营中辎重兵甲,皆更为蓟国制式。七百越骑,于北军之中,足称精锐。
试想。二宫之侧,洛阳城内,有七百越骑,随时待命。不啻一支奇兵。“越人,丹徒人。越灭吴,丹徒地属楚。秦灭楚后,置三十六郡,丹徒县属会稽郡,故以丹徒为越人也。”
越骑多出吴郡丹徒等县。
曹冲军司马,乃丹阳句容人何遂。本是伍长,妻有美色。曹冲酒后戏言,欲求之。何遂不敢违,其妻不从。欲自尽以保清白。万幸,曹冲酒醒而悔,急传语何遂,又登门赔罪。这才化险为夷。
蓟王言,南橘北枳。曹冲酒醒,焉能不知大祸临头。若坐实“夺人之妻”,必遭蓟王深恶痛绝。其下场,可想而知。
诚然。曹冲若不投蓟王门下,知晓利害。何遂之妻,难逃一死。此亦可佐证,蓟王明以照奸。奸佞无所遁形,唯洗心革面,不敢恣意妄为。
一言蔽之。投所好,勿投所恶。
何遂知恩图报,效之死力。积功升任军司马。往来函园并北军大营,代曹冲掌理营事。曹节别馆,先前为许攸宅邸。许攸远赴蓟国,名就功成。别馆遂归原主。曹冲转赠何遂,安置家小,身后无忧。
蓟王闻之,亦颇多赞许。
安素书信告知,曹冲这才安心。稍有不慎,成毕生之污点。又岂是一栋别馆,能够等量齐观。
蓟王心意,何以知之?
“树德务滋,除恶务本”。便唤做,“爱恨分明”。
仅此一句,足以。
蓟王心中,究竟是“树德”,还是“除恶”。诸如曹冲,冯芳等,宦海沉浮,焉能不知。
南橘北枳。种不变,而(果)实不同。水土环境,尤其重要。
伊阙关。
“见过骑都尉。”何遂投曹冲名帖,登门谒见。
“何司马所为何来?”曹冲索妻一事,李肃自然知晓。
“乃奉校尉之命,请都尉入府相见。”何遂道明来意。
“曹越骑与我素无交往。何故相见?”李肃遁走辟祸,轻易不入洛阳。
“卑下,奉命行事。内中详情,实不知也。”何遂答曰。
话说。曹冲乃曹节胞弟。亦是安贵人叔父。与董卓必无勾结。此去当无碍。略作思量,李肃这便言道:“如此,且回曹越骑,明日自当登门拜访。”
“喏。”何遂领亲随,打马自去。
翌日。
函园,仙台里,曹冲府邸。
李肃如约而至。
宾主落座。不等李肃先问,曹冲已取安素手书视之。
无论淯阳君、蓟贵人,二印皆可证其出处。
李肃细看后,终会其意:“安贵人心牵父兄。千里传书,李某当尽力而为。”
曹冲言道:“闻都尉与左中郎将,相交莫逆。因何认贼作父,都尉何不当面一问。”
此事,李肃已知:“乃游徼庞舒,诓严夫人轻车出园,趁机掠入鱼梁台为质。左中郎将,救妻心切,单骑闯入。鱼梁台上,唯有屈从,方可全妻儿性命。”
“不其侯、王太仆、桓校尉,又是何人供出?”曹冲又问。
“乃左中郎将供出。”李肃如实作答。
“既如此,何以无都尉。”曹冲问出关键之所在。李肃与何苗暗通曲款。伊阙关下,私放甘夫人。外人皆蒙在鼓里,然安素却心知肚明。
安素既知,曹冲可知。李肃亦不意外:“许,念及私交,故放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