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3 真是一位红娘
类似椅子、凳子等高脚坐具,在唐朝时期已经十分流行。
但跪坐的习惯以及坐具等,也并没有彻底消失。
两者和谐并存。
直至宋朝,高脚坐具才完全取代跪坐坐具,上至朝廷庙堂,下至百姓之家,高脚坐具一统江湖,成了家具的主流形制。
单就杜昭个人来说,他更喜欢高脚坐具。
以前喜欢,今后也会更喜欢。
但他这书房中,除了椅子与书案之外,其实也有跪坐的坐具,就在一旁靠窗的位置。
此刻,杜昭坐于书案之后的椅子上,侧身盯着一旁的红娘。也不说话,就那样直直的盯着她。
“库库库……唔……”乐不可支的红娘,终于发现了杜昭的异样,她一双大眼圆溜溜,竟也逐渐止住了笑声。
“还不研墨?”
“哦。”
红娘重新看向砚台,仿佛这才想起她忘了研墨这回事般,于是慌忙捏起墨锭,在砚台中“画”圈。另一手则撩起研墨那手的衣袖。
“姑爷请稍等片刻,马上就好了。”
红娘铆足了劲儿用力的研墨,浑身上下跟着一起抖动,因为憋气的缘故,她这话听起来好像是从牙缝中漏出来的一般。
红娘因为尚未嫁人,所以她的秀发有很大一部分都是披在肩上的,现在她俯身在书案上研墨,还十分用劲儿,于是在抖动的肩头的带动下,披在肩上的秀发漱漱倾斜而下,像是一挂黑色的瀑布,并且也随着研墨的动作而轻轻摇晃。
看起来有趣极了。
“嗯。”杜昭没有说话,也没有催促。
只在一旁默默的看着。
不一时,墨研好了。
红娘从笔架上取下一只小楷笔,用笔尖在砚台上舔了舔,待吸足了墨汁,再将小楷笔恭敬的呈送给杜昭。
杜昭大手一抓,便将小楷笔抓在手里。
红娘呈送了毛笔后,便侧身趴在书案之侧,以手支头,一双明亮的大眼眨啊眨,一幅等待杜昭挥毫泼墨的样子。
而杜昭手里抓着笔杆,心里顿时想起来——
他根本不会写毛笔字!
而且,总不可能写简体字吧。
于是乎,杜昭那只大手抓住毛笔的笔杆后,就停在半空不动了,久久未曾变成握笔的姿势,也更不用说挥毫泼墨。
红娘趴在一旁瞧了一会儿,见杜昭没有行动,于是一双大眼带着迷茫,先看了看那只毛笔,然后再看向杜昭。
杜昭有所感,待红娘看向毛笔的时候,他也看向毛笔。待红娘看向他的时候,杜昭则与之对视一眼。
随后,两人又一起看向那只毛笔。
“姑爷可是在构思么?”红娘眨巴着大眼问道。
“不错。本姑爷就是在构思。”杜昭心里忽然冒出一个主意,随即嘴角带笑,看着红娘说道:“你会写字吗?”
“会啊!奴写的字很漂亮,三娘都夸过我呢。而且奴的毛笔字还是三娘亲手教的喔。”红娘答道。
“这样啊。”杜昭那抓着笔杆的手往红娘身前一送,笑道:“那就由你来代笔吧。”
“姑爷?”红娘茫然,但也伸手接住了那只毛笔。
“你不知道,本姑爷在构思诗词之时,不能坐着。”杜昭一脸镇定的起身,抓住红娘两肩,将之摁在那张椅子上。然后在书房中走来走去,一幅构思的样子,还说道:“像这样不停的走动,本姑爷才有源源不断的灵感。”
“哦,原来如此。”红娘恍然大悟。
她端坐在书案后的椅子上,单手握笔,又将笔尖在砚台上舔了舔,取过一张纸,用镇纸压住了,再将毛笔悬停在纸张上方。最后抬头看向杜昭,脑袋跟随杜昭的走动而缓缓转动,跟个向日葵似的。
杜昭装模作样的走了一会儿,忽然神色一动,好像得了一首佳作的样子,看着红娘说道:“有了!”
红娘赶紧做好笔录的准备。
只听杜昭念道:
长相思——
云一緺,玉一梭,淡淡衫儿薄薄罗。轻颦双黛螺。
秋风多,雨相和,帘外芭蕉三两窠。夜长人奈何!
这首《长相思》出自杜昭比较喜欢的一位诗词大家。
他就是李煜!
没错,就是还在南唐做吴王的那个李煜。
这首诗,本也是写给周娥皇的。
现在杜昭借用一下。
不过杜昭在心里暗暗说道:“放心,现在我借你诗词一用,以后会还你的。嘿,说不定你还得感谢我呢。”
“好诗,好诗!”红娘一边搁笔,一边欣喜的大叫,“姑爷远赴蜀国的这一个月,是不是每天晚上都在思念三娘啊?库库库……”
红娘又在那捂嘴偷笑,眼睛都眯成了一条缝。
“不错!”杜昭点头。
“好诗,奴看了都十分感动,想必三娘看了也一定喜欢。”红娘捂嘴的两手忽然抄起那张诗稿,一张圆圆的包子脸因憋笑憋的通红,然后说道:“姑爷,奴要拿去给三娘看。”
“别了吧……”杜昭装作一副害羞的样子,有些踌躇。
“要,一定要的。”红娘更来劲儿了,两手抄起那份诗稿,飞快起身,往书房的房门处跑去。
“红娘回来,这诗虽然是写给夫人的,但还需要润色一下。”杜昭作势去追。
“哎呀!姑爷,已经很好啦……”红娘嬉笑着加快脚步,打开房门后一溜烟就跑没了影儿,就跟身后有老虎在追咬似的。
待红娘的身影消失之后,杜昭方才驻足。
然后神色自若的走回书案后的椅子上坐下。
又取过毛笔,在砚台中蘸了蘸,看着光滑且尖细笔尖笑道:“红娘,还真是一位红娘!”
……
卧房中。
话说周娥皇立在窗前,见杜昭和红娘走进书房之后,她便随手关了窗子,缓步走向里间的卧榻。
待走到里间悬挂帷帐之处,周娥皇脚步一停,顿了一下。两臂终究轻抬,一手握住丝绸制成的帷帐,一手捏住挽着帷帐的金属钩,轻轻将帷帐放了下来。
因手臂上抬,长袖滑落,便显露出两截玉雕般的皓腕,如雪团成的一般,白皙有光泽,紧致而滑嫩。其形状也十分完美,恍若上天雕刻的杰作,堪称大自然的艺术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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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跪坐的习惯以及坐具等,也并没有彻底消失。
两者和谐并存。
直至宋朝,高脚坐具才完全取代跪坐坐具,上至朝廷庙堂,下至百姓之家,高脚坐具一统江湖,成了家具的主流形制。
单就杜昭个人来说,他更喜欢高脚坐具。
以前喜欢,今后也会更喜欢。
但他这书房中,除了椅子与书案之外,其实也有跪坐的坐具,就在一旁靠窗的位置。
此刻,杜昭坐于书案之后的椅子上,侧身盯着一旁的红娘。也不说话,就那样直直的盯着她。
“库库库……唔……”乐不可支的红娘,终于发现了杜昭的异样,她一双大眼圆溜溜,竟也逐渐止住了笑声。
“还不研墨?”
“哦。”
红娘重新看向砚台,仿佛这才想起她忘了研墨这回事般,于是慌忙捏起墨锭,在砚台中“画”圈。另一手则撩起研墨那手的衣袖。
“姑爷请稍等片刻,马上就好了。”
红娘铆足了劲儿用力的研墨,浑身上下跟着一起抖动,因为憋气的缘故,她这话听起来好像是从牙缝中漏出来的一般。
红娘因为尚未嫁人,所以她的秀发有很大一部分都是披在肩上的,现在她俯身在书案上研墨,还十分用劲儿,于是在抖动的肩头的带动下,披在肩上的秀发漱漱倾斜而下,像是一挂黑色的瀑布,并且也随着研墨的动作而轻轻摇晃。
看起来有趣极了。
“嗯。”杜昭没有说话,也没有催促。
只在一旁默默的看着。
不一时,墨研好了。
红娘从笔架上取下一只小楷笔,用笔尖在砚台上舔了舔,待吸足了墨汁,再将小楷笔恭敬的呈送给杜昭。
杜昭大手一抓,便将小楷笔抓在手里。
红娘呈送了毛笔后,便侧身趴在书案之侧,以手支头,一双明亮的大眼眨啊眨,一幅等待杜昭挥毫泼墨的样子。
而杜昭手里抓着笔杆,心里顿时想起来——
他根本不会写毛笔字!
而且,总不可能写简体字吧。
于是乎,杜昭那只大手抓住毛笔的笔杆后,就停在半空不动了,久久未曾变成握笔的姿势,也更不用说挥毫泼墨。
红娘趴在一旁瞧了一会儿,见杜昭没有行动,于是一双大眼带着迷茫,先看了看那只毛笔,然后再看向杜昭。
杜昭有所感,待红娘看向毛笔的时候,他也看向毛笔。待红娘看向他的时候,杜昭则与之对视一眼。
随后,两人又一起看向那只毛笔。
“姑爷可是在构思么?”红娘眨巴着大眼问道。
“不错。本姑爷就是在构思。”杜昭心里忽然冒出一个主意,随即嘴角带笑,看着红娘说道:“你会写字吗?”
“会啊!奴写的字很漂亮,三娘都夸过我呢。而且奴的毛笔字还是三娘亲手教的喔。”红娘答道。
“这样啊。”杜昭那抓着笔杆的手往红娘身前一送,笑道:“那就由你来代笔吧。”
“姑爷?”红娘茫然,但也伸手接住了那只毛笔。
“你不知道,本姑爷在构思诗词之时,不能坐着。”杜昭一脸镇定的起身,抓住红娘两肩,将之摁在那张椅子上。然后在书房中走来走去,一幅构思的样子,还说道:“像这样不停的走动,本姑爷才有源源不断的灵感。”
“哦,原来如此。”红娘恍然大悟。
她端坐在书案后的椅子上,单手握笔,又将笔尖在砚台上舔了舔,取过一张纸,用镇纸压住了,再将毛笔悬停在纸张上方。最后抬头看向杜昭,脑袋跟随杜昭的走动而缓缓转动,跟个向日葵似的。
杜昭装模作样的走了一会儿,忽然神色一动,好像得了一首佳作的样子,看着红娘说道:“有了!”
红娘赶紧做好笔录的准备。
只听杜昭念道:
长相思——
云一緺,玉一梭,淡淡衫儿薄薄罗。轻颦双黛螺。
秋风多,雨相和,帘外芭蕉三两窠。夜长人奈何!
这首《长相思》出自杜昭比较喜欢的一位诗词大家。
他就是李煜!
没错,就是还在南唐做吴王的那个李煜。
这首诗,本也是写给周娥皇的。
现在杜昭借用一下。
不过杜昭在心里暗暗说道:“放心,现在我借你诗词一用,以后会还你的。嘿,说不定你还得感谢我呢。”
“好诗,好诗!”红娘一边搁笔,一边欣喜的大叫,“姑爷远赴蜀国的这一个月,是不是每天晚上都在思念三娘啊?库库库……”
红娘又在那捂嘴偷笑,眼睛都眯成了一条缝。
“不错!”杜昭点头。
“好诗,奴看了都十分感动,想必三娘看了也一定喜欢。”红娘捂嘴的两手忽然抄起那张诗稿,一张圆圆的包子脸因憋笑憋的通红,然后说道:“姑爷,奴要拿去给三娘看。”
“别了吧……”杜昭装作一副害羞的样子,有些踌躇。
“要,一定要的。”红娘更来劲儿了,两手抄起那份诗稿,飞快起身,往书房的房门处跑去。
“红娘回来,这诗虽然是写给夫人的,但还需要润色一下。”杜昭作势去追。
“哎呀!姑爷,已经很好啦……”红娘嬉笑着加快脚步,打开房门后一溜烟就跑没了影儿,就跟身后有老虎在追咬似的。
待红娘的身影消失之后,杜昭方才驻足。
然后神色自若的走回书案后的椅子上坐下。
又取过毛笔,在砚台中蘸了蘸,看着光滑且尖细笔尖笑道:“红娘,还真是一位红娘!”
……
卧房中。
话说周娥皇立在窗前,见杜昭和红娘走进书房之后,她便随手关了窗子,缓步走向里间的卧榻。
待走到里间悬挂帷帐之处,周娥皇脚步一停,顿了一下。两臂终究轻抬,一手握住丝绸制成的帷帐,一手捏住挽着帷帐的金属钩,轻轻将帷帐放了下来。
因手臂上抬,长袖滑落,便显露出两截玉雕般的皓腕,如雪团成的一般,白皙有光泽,紧致而滑嫩。其形状也十分完美,恍若上天雕刻的杰作,堪称大自然的艺术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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