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后,就是顾爵晔那句经典台词“作精”“我的前女友”
看到视频,白浅沫绝美的脸上依旧很淡。
“?”
只发了一个问号过去。
我是夜哥的小甜甜“顾爵晔啊,诺斯尔生物学奖的得主,最近全世界最火的男人,还是你们华国的,你不认识?”
白浅沫秀眉微竖,扬起的眉梢有些冷“我应该认识?”
我是夜哥的小甜甜“没道理啊,这么美的男人,你竟然这种反应?夜哥,你不会真的弯了吧?”
白浅沫的脸上略显不耐,神情有些燥“重点!”
我是夜哥的小甜甜“重点是,他是个美人,和夜哥你有一拼的美人……”
白浅沫眉眼间的冽色更沉了“你可以滚了。”
用正常人类的交流方式,和这个家伙根本没法沟通。
我是夜哥的小甜甜“夜哥,你别生气,我说重点就是了,刚刚给你发的那些新闻截图你肯定看了,这个家伙是研究细胞生物的专家,据可靠消息,他对异能人非常感兴趣。”
看到小甜甜发来的这段话,白浅沫淡淡的脸上闪过异色,漆黑的瞳孔快速一缩,一抹血色的红光以极快的速度划过。
敛下眼帘,陷入沉思。
见白浅沫半晌没有回他的话,小甜甜着急了。
我是夜哥的小甜甜“夜哥,这家伙肯定是个变态,你别看他衣冠楚楚,长的像个病娇美人似的,我给你说,像这种极致的天才,他们的另外一面都非常阴暗的。”
就比如你!
小甜甜暗戳戳的补了一句。
“恩”白浅沫回了一个字。
目光再次落在那张图片上。
的确是个美人。
变态吗?
白浅沫盯着男人的照片看了许久,微冷的唇瓣几不可闻的撇了一下。
“妖孽!”
……
顾爵晔一下飞机,就直奔实验室。
他是个典型的工作狂,只要投入工作,几乎能到达废寝忘食的地步。
当他对自己的科研有了新的灵感时,直接会到达忘我的境界。
十天半个月不出实验室,是常有的事儿。
所以,身为他的助理,元佑对自己的老板满心的崇拜。
“像我老板这样的男人,注定不会为了生活而屈服,他就是为了改变世界而生的。”
窝在沙发里的年轻男人微微睁开眼,淡淡瞥了元祐一眼。
“你确定你口中的老板,是现在正把自己关在实验室里的那个家伙?”
元祐白了男人一眼“安少,我的老板只有一个好不好!”
他可是很忠心的,从jq毕业之后,就一直跟在老板身边。
过去、现在、未来,都没想过跳槽。
想到要跟着老板一起改变世界,元祐激动的狠狠吸溜了一口泡面。
“天真”
纪从安满是怜悯的摇了摇头,这孩子年纪轻轻就被爵爷洗脑了。
如果他要是告诉这小子,他的老板之所以变成了工作狂,其实是因为被前女友甩了,化悲伤为动力,才一不小心拿了诺斯尔大奖的,这小子会不会揍他?
纪从安眼神复杂的看向正在狼吞虎咽的元祐。
揍他到不至于,这小子可能会拿他喝剩下的面汤泼他。
考虑到自身安危,以及不想伤害少年单纯幼小的心灵,他还是不要说了。
这时,实验室的门应声打开。
一抹清隽挺拔的身影缓步走出。
他穿着白大褂,脸上带着同色的口罩。
长腿跨出来的同时,伸手将脸上的口罩摘了下来,随手丢在了身侧的垃圾桶内。
一张干净的脸上略显疲惫,边往沙发这边走来,边用修长的手揉着眉心。
眼帘垂着,正思考着什么。
他径直走到一台电脑前,坐下后专注的敲打着键盘,全然没有察觉到房间里还有其他人。
纪从安张口想要说话,元祐立刻用眼神制止了他。
纪从安俊眉微蹙,盯着那个忙碌的男人,两年没见,爵爷还真是变了不少。
尤记得当年
爵爷在大院里,可是最狠、最毒的一个。
手狠、嘴毒!
说起这件事儿,纪从安觉得,那依旧是他青葱岁月里不可磨灭的噩梦。
话说当年
老爷子在南广任职,他也就一直跟着自家老爹在南方生活了十几年。
直到十三岁那年,自家老爹被调回帝都,他才跟着一起回来。
也是从那时开始,他认识了这位大院里有名的爵爷。
当时他还不是爵爷,跟在顾爵晔屁股后面溜须拍马的人,都会尊称他“晔少”
回到大院生活的第一天,自家老爷子就把他叫到书房,一番训斥后,格外提醒了他一句。
“记住,不要招惹顾家那小子。”
不要招惹?
你说不让就不让?
小爷我纪从安怕过谁?
纪从安是个刺头,在南广一代也是被人追捧的人物。
突然遇到一个比他还拽的,他心里只有灭了对方的心。
见到顾爵晔的第一眼,纪从安就决定要好好给这货一个下马威尝尝。
纪从安的确有两下子,不仅个子高、长得帅,还很能打,听说从小跟着他家老子在部队里混,日子久了,体能比一般人要强出许多。
在学校里,打了两场有名的架之后。
自然就会有很多慕名而来的小弟上门投靠。
少年间的友谊很简单,谁的拳头硬,谁就是老大。
纪从安招兵买马一阵子,觉得自己的势力已经能和顾爵晔抗衡了。
一日,他带着十来个经过他调教,比较能拿得出手的小弟,来到顾爵晔放学的必经之路。
一条幽深又僻静的巷子,将顾爵晔逮个正着。
来之前,纪从安满心幻想着顾爵晔被他打的跪地求饶的模样。
他甚至都想好了台词,只要顾爵晔跪下喊他一声爸爸,他就决定放这小子一马。
当他们十来个人嘚嘚瑟瑟将顾爵晔包围其中时。
那少年只是冷冷扫了他们一眼,随即,将书包放在一块干净的石头上,慢条斯理的脱下外套,放在书包上面。
语气平静的道“为了省时间,一起上吧。”
------题外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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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我余生来爱你》,不一样的女主,不一样的男主,还有各种诡异、悬疑、惊心动魄的杀人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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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视频,白浅沫绝美的脸上依旧很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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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夜哥的小甜甜“顾爵晔啊,诺斯尔生物学奖的得主,最近全世界最火的男人,还是你们华国的,你不认识?”
白浅沫秀眉微竖,扬起的眉梢有些冷“我应该认识?”
我是夜哥的小甜甜“没道理啊,这么美的男人,你竟然这种反应?夜哥,你不会真的弯了吧?”
白浅沫的脸上略显不耐,神情有些燥“重点!”
我是夜哥的小甜甜“重点是,他是个美人,和夜哥你有一拼的美人……”
白浅沫眉眼间的冽色更沉了“你可以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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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小甜甜发来的这段话,白浅沫淡淡的脸上闪过异色,漆黑的瞳孔快速一缩,一抹血色的红光以极快的速度划过。
敛下眼帘,陷入沉思。
见白浅沫半晌没有回他的话,小甜甜着急了。
我是夜哥的小甜甜“夜哥,这家伙肯定是个变态,你别看他衣冠楚楚,长的像个病娇美人似的,我给你说,像这种极致的天才,他们的另外一面都非常阴暗的。”
就比如你!
小甜甜暗戳戳的补了一句。
“恩”白浅沫回了一个字。
目光再次落在那张图片上。
的确是个美人。
变态吗?
白浅沫盯着男人的照片看了许久,微冷的唇瓣几不可闻的撇了一下。
“妖孽!”
……
顾爵晔一下飞机,就直奔实验室。
他是个典型的工作狂,只要投入工作,几乎能到达废寝忘食的地步。
当他对自己的科研有了新的灵感时,直接会到达忘我的境界。
十天半个月不出实验室,是常有的事儿。
所以,身为他的助理,元佑对自己的老板满心的崇拜。
“像我老板这样的男人,注定不会为了生活而屈服,他就是为了改变世界而生的。”
窝在沙发里的年轻男人微微睁开眼,淡淡瞥了元祐一眼。
“你确定你口中的老板,是现在正把自己关在实验室里的那个家伙?”
元祐白了男人一眼“安少,我的老板只有一个好不好!”
他可是很忠心的,从jq毕业之后,就一直跟在老板身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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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穿着白大褂,脸上带着同色的口罩。
长腿跨出来的同时,伸手将脸上的口罩摘了下来,随手丢在了身侧的垃圾桶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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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间的友谊很简单,谁的拳头硬,谁就是老大。
纪从安招兵买马一阵子,觉得自己的势力已经能和顾爵晔抗衡了。
一日,他带着十来个经过他调教,比较能拿得出手的小弟,来到顾爵晔放学的必经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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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之前,纪从安满心幻想着顾爵晔被他打的跪地求饶的模样。
他甚至都想好了台词,只要顾爵晔跪下喊他一声爸爸,他就决定放这小子一马。
当他们十来个人嘚嘚瑟瑟将顾爵晔包围其中时。
那少年只是冷冷扫了他们一眼,随即,将书包放在一块干净的石头上,慢条斯理的脱下外套,放在书包上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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