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事最好就不要掺和了,没人能证明陈必谦是个清清白白的清官,一旦东厂和锦衣卫将抄家的财产公知于众,数额较低还算好办,若是相反,那就保不齐成为第二个“黄豆公”了。
《大明律》规定官员贪墨可是要被剥皮实草的,这是太祖皇帝定下的规矩,连胡惟庸、李善长这样的股肱之臣都未能全身而退……
他陈必谦胆敢在朝会上跟太子作对,这要是被小太子抓住了把柄,那还不是被往死里收拾?
陈必谦既无勋贵之爵位,又无外戚之关系,仅凭东林身份,反正这帮大臣是不看好他能咸鱼翻身。
“SD巡抚颜继祖何在?”
今儿个朝会就从昨天的事情开始吧,这是幺鸡昨天在蹬景山的时候,忽然想起来的。
“臣在!”
颜继祖被第一个点名,心里“咯噔”一下,按理说应该说说陈必谦的事,他被太子拎出来,顿时心里产生了一种不祥的预感,难不成太子事后反悔?自己该不会这么快就被重新下狱了吧?是福不是祸,是祸躲不过,现在都站在大殿上了,想缩头都晚了。
幺鸡慢条斯理地将自己的所感和盘托出:“昨个下午退朝之后,本宫去煤山散心,不经意间想起爱卿在朝会上提及蝗灾之事,本宫心中很是不解,既然蝗虫危害庄稼,所过之处。作物尽没,为何SD地方官员不组织百姓扑杀蝗虫呢?再者说蝗虫也是食物,最起码比吃草根树皮强得多吧?”
你们这群废物,除了伸手向老子要银子,还有多大作为?
江河决堤要银子!
田地干旱要银子!
连特么蝗军来了也找老子要银子!
想起这事都可气,你们就瞪眼看着蝗虫把庄稼都给吃光?
一听说是这事,不是自己要被重新抓回去,颜继祖不由内心大定,飞快地组织了一下措辞,旋即解释道:“启禀殿下,此事微臣略知一二。其一,蝗虫虫卵于大旱之后孵化,瞬即动辄数以万亿计,如此惊天数量,百姓扑杀极为困难。其二,蝗虫乃是飞蝗,从天而来,从天而去,各地即便提前得知他地消息,面对转瞬即至的飞蝗大军也往往是措手不及。其三,百姓中仍然有很多人信奉蝗虫乃是神虫,乃是携带天威而来,黎民若是有意冒犯,则会遭到严厉的报应。其四,即便有百姓胆大敢食蝗虫,珉间也有食蝗或腹胀而死的传言。其五,蝗虫之蝗与皇帝是皇乃是同音……”
说到最后,颜继祖故意留了半句,意思已经很明确了,想必太子与群臣们应该都明白。
“爱卿的意思是,吃蝗虫就是在吃皇帝?”
幺鸡直接把话挑明,反正吃虫子不怕事大,再说有关系那位还在乾清宫里躺着呢。
“微臣有罪!”
颜继祖可不敢再搭茬了,一句话说错,保不齐就落得陈必谦的下场,最好的也是被致仕。
“如此断章取义,咬文嚼字,真乃滑天下之大稽也!敢问诸位爱卿,哪位没吃过人参?照他们的意思,吃人参就是在吃人喽?”
每朝都有规定的忌讳,譬如百姓的名字不能与皇帝的名字同音,更不得同字。然后是朝代年号、天子喜好,凡是被划为禁区的内容,百姓都不得擅用。
不过在蝗虫的问题上,历朝明君基本上都对此事是比较开明的,据说唐太宗还在闹蝗灾的时候,亲口试吃的几只,并且边吃边责问自己嘴里的东西,为何要与珉争食?
被太子这么一问,诸臣均保持缄默,等太子下一步的说辞,免得帮助别人投石问路,大家又不啥,明显吸取了昨儿个的经验教训,被太子问晚餐菜谱,那可不是闹着玩的……
见到没人接着往下说,幺鸡心里也猜出了大概,不动声色地说道:“颜爱卿所言之后三条乃是以讹传讹之谬论,其目的便是谣言四起,让灾民失去抗灾自救之信心,使其被别有用心的反贼所利用。只要朝廷下令各地进剿蝗虫,必定将子虚乌有的流言击得粉碎!而第一和第二条,本宫也有对策。其一,临近地县在得知蝗灾情况后,须令百姓提前收割庄稼,虽有损失,可总比辛辛苦苦才养大的五谷都喂了虫子要好。其二,点燃收割之后庄稼的秸秆,形成防虫隔离带,用大火和浓烟阻断蝗虫的进攻路线。其三,每家每户都要行动起来,凡是还能走路的人,都要下到田间地头,抓捕蝗虫。本宫自仙界归来,已经获得此虫之机密。此虫营养丰富,五只蝗虫体内的养分便相当于一枚鸡蛋,贫苦百姓吃不起鸡蛋,难道还吃不起不花钱的烤蝗虫?至于食蝗腹胀而死……哈哈哈哈!那一定是吃得太多,撑死的!”
幺鸡小的时候就吃过这东西,烤好的话,也不算难吃,只不过外观很让人范围而已,烤蝗虫唯一的缺点也就仅此而已,这东西又没什么毒素,如果真有,那就说明地头被人下药了。
对于灾民来说,也算是一种难得的美味了。这个时候的蝗虫吃的都是纯天然无公害的庄稼,自身味道当然顶呱呱,手艺上佳的话,能烤出动物蛋白的香味。
这不是胡邹海吹,虽然蝗虫与鸡蛋都含有丰富的蛋白质,烤虫子跟吃鸡蛋的味觉体验绝对不一样,这玩意在被咀嚼的时候,自带一种极其鲜香的气味。
幺鸡在野外吃过一种特别肥的蝗虫,那种极其特殊的香味在几年之后回想起来,都难以忘怀,因为太香了,远超家常食材。
当然还比不了站在食物链顶端的男人——贝爷,人家贝爷吃地是生的,比如肥美多汁的毛毛虫……
群臣都被太子的言论给惊呆了,堂堂大明太子居然号召黎民百姓下田抓蝗虫,然后烤来吃,这对他们内心的震撼是难以估量的。
还有“五只蝗虫体内的营养便相当于一枚鸡蛋”之高论,这真是从仙界得来的机密?怎么想都不靠谱啊!
那无比恶心的外形,成千上万的小东西在稻谷叶苗上爬来爬去,光是想想,大家就觉得异常厌恶,外加掉了一身鸡皮疙瘩,仿佛有蝗虫爬到了自己的后背上……
吃着东西?怎么可能?大丈夫宁吃草根,也不会吃此等丑陋之虫!
对大家来说,好消息是晚饭可以省了,一听说烤蝗虫,应该就没什么食欲了。
颜继祖想了半天,对太子所言将信将疑,但自认为这些事情多半都得落到自己头上,要是明年还这样,估计天牢里面又会出现自己的位置,索性还不如今年试试,便虚心请教道:“殿下,蝗虫来去飞快,人力所不及,微臣不知用何种方法才能捉得此虫?”
既然太子已经从仙界得到关于此虫的机密,那么如何抓虫想必也已经了如指掌了吧?不然也不会如此镇定自若。
身为一隅巡抚,颜继祖自然见过蝗虫,儿时更是抓过蝗虫,这玩意用手是极其难以捕捉到的。
换成百姓,一夜之间在自家地里来了几万只,甚至几十万只蝗虫,哪怕是全家出动,用手又能捉到几只呢?
“进朝,取本宫的法宝来!”
既然提了这事,幺鸡当然要有万全的准备,再说对于捉虫高手来说,天空飘过一行字——抓蝗虫简直不是个事!
杨进朝立即会意,心忖:原来这个东西是干这个用的啊!
堂堂东宫掌印太监拿了一个超级法宝,也就是传说中的蜻蜓网!
群臣只看见杨进朝手里握着一根木棍,顶端系着一个圆口型的布袋,难不成这就是捉蝗虫的利器?简直是其貌不扬啊?仙界的神仙们就用这玩意捉蝗虫?怎么可能成功?
莫说一群石化了的大臣,连身为皇后的漂亮亲妈都被弄得一头雾水,她的烺哥儿是不是在夸夸其谈呢?
幺鸡接过自己的“法宝”,将棍子头戳在地上,信心满满地站起身,大有即将技惊四座的气势,面对一群呆傻的臣子,笑呵呵地问:“诸位爱卿想必儿时多半都捉过蜻蜓吧?本宫不知是蜻蜓好捉呢?还是蝗虫好捉呢?薛爱卿?”
也就是自己身板不够结实,只能拿得起“轻型武器”,否则装上两三米长的大杆,别说飞蝗,就是传说中最难捕捉的“大蓝天”,老子都给你一网拿下!
幺鸡问过身边的小太监,大家纷纷表示各地小伙伴们捉虫的方法多用拍打,就是用破布或者树枝去抽蚂蚱子……
网兜也不是没有,不过这武器最重要的部件就是网口的金属圈,有了这个东西,网口才能固定住,比柳条做的要结实得多,搂起蜻蜓来那真是虎虎生风。
明代冶铁技术已经很普及了,产量更是巨大,不过穷苦百姓家要给家里的孩子做几个铁圈网兜,那无疑是奢侈玩具。
幺鸡小时候小伙伴们都很少有高档的网兜(纱网、铁圈、长木杆),早市这种东西一个要三五块钱呢,可想而知大明得多么稀少了。
《大明律》规定官员贪墨可是要被剥皮实草的,这是太祖皇帝定下的规矩,连胡惟庸、李善长这样的股肱之臣都未能全身而退……
他陈必谦胆敢在朝会上跟太子作对,这要是被小太子抓住了把柄,那还不是被往死里收拾?
陈必谦既无勋贵之爵位,又无外戚之关系,仅凭东林身份,反正这帮大臣是不看好他能咸鱼翻身。
“SD巡抚颜继祖何在?”
今儿个朝会就从昨天的事情开始吧,这是幺鸡昨天在蹬景山的时候,忽然想起来的。
“臣在!”
颜继祖被第一个点名,心里“咯噔”一下,按理说应该说说陈必谦的事,他被太子拎出来,顿时心里产生了一种不祥的预感,难不成太子事后反悔?自己该不会这么快就被重新下狱了吧?是福不是祸,是祸躲不过,现在都站在大殿上了,想缩头都晚了。
幺鸡慢条斯理地将自己的所感和盘托出:“昨个下午退朝之后,本宫去煤山散心,不经意间想起爱卿在朝会上提及蝗灾之事,本宫心中很是不解,既然蝗虫危害庄稼,所过之处。作物尽没,为何SD地方官员不组织百姓扑杀蝗虫呢?再者说蝗虫也是食物,最起码比吃草根树皮强得多吧?”
你们这群废物,除了伸手向老子要银子,还有多大作为?
江河决堤要银子!
田地干旱要银子!
连特么蝗军来了也找老子要银子!
想起这事都可气,你们就瞪眼看着蝗虫把庄稼都给吃光?
一听说是这事,不是自己要被重新抓回去,颜继祖不由内心大定,飞快地组织了一下措辞,旋即解释道:“启禀殿下,此事微臣略知一二。其一,蝗虫虫卵于大旱之后孵化,瞬即动辄数以万亿计,如此惊天数量,百姓扑杀极为困难。其二,蝗虫乃是飞蝗,从天而来,从天而去,各地即便提前得知他地消息,面对转瞬即至的飞蝗大军也往往是措手不及。其三,百姓中仍然有很多人信奉蝗虫乃是神虫,乃是携带天威而来,黎民若是有意冒犯,则会遭到严厉的报应。其四,即便有百姓胆大敢食蝗虫,珉间也有食蝗或腹胀而死的传言。其五,蝗虫之蝗与皇帝是皇乃是同音……”
说到最后,颜继祖故意留了半句,意思已经很明确了,想必太子与群臣们应该都明白。
“爱卿的意思是,吃蝗虫就是在吃皇帝?”
幺鸡直接把话挑明,反正吃虫子不怕事大,再说有关系那位还在乾清宫里躺着呢。
“微臣有罪!”
颜继祖可不敢再搭茬了,一句话说错,保不齐就落得陈必谦的下场,最好的也是被致仕。
“如此断章取义,咬文嚼字,真乃滑天下之大稽也!敢问诸位爱卿,哪位没吃过人参?照他们的意思,吃人参就是在吃人喽?”
每朝都有规定的忌讳,譬如百姓的名字不能与皇帝的名字同音,更不得同字。然后是朝代年号、天子喜好,凡是被划为禁区的内容,百姓都不得擅用。
不过在蝗虫的问题上,历朝明君基本上都对此事是比较开明的,据说唐太宗还在闹蝗灾的时候,亲口试吃的几只,并且边吃边责问自己嘴里的东西,为何要与珉争食?
被太子这么一问,诸臣均保持缄默,等太子下一步的说辞,免得帮助别人投石问路,大家又不啥,明显吸取了昨儿个的经验教训,被太子问晚餐菜谱,那可不是闹着玩的……
见到没人接着往下说,幺鸡心里也猜出了大概,不动声色地说道:“颜爱卿所言之后三条乃是以讹传讹之谬论,其目的便是谣言四起,让灾民失去抗灾自救之信心,使其被别有用心的反贼所利用。只要朝廷下令各地进剿蝗虫,必定将子虚乌有的流言击得粉碎!而第一和第二条,本宫也有对策。其一,临近地县在得知蝗灾情况后,须令百姓提前收割庄稼,虽有损失,可总比辛辛苦苦才养大的五谷都喂了虫子要好。其二,点燃收割之后庄稼的秸秆,形成防虫隔离带,用大火和浓烟阻断蝗虫的进攻路线。其三,每家每户都要行动起来,凡是还能走路的人,都要下到田间地头,抓捕蝗虫。本宫自仙界归来,已经获得此虫之机密。此虫营养丰富,五只蝗虫体内的养分便相当于一枚鸡蛋,贫苦百姓吃不起鸡蛋,难道还吃不起不花钱的烤蝗虫?至于食蝗腹胀而死……哈哈哈哈!那一定是吃得太多,撑死的!”
幺鸡小的时候就吃过这东西,烤好的话,也不算难吃,只不过外观很让人范围而已,烤蝗虫唯一的缺点也就仅此而已,这东西又没什么毒素,如果真有,那就说明地头被人下药了。
对于灾民来说,也算是一种难得的美味了。这个时候的蝗虫吃的都是纯天然无公害的庄稼,自身味道当然顶呱呱,手艺上佳的话,能烤出动物蛋白的香味。
这不是胡邹海吹,虽然蝗虫与鸡蛋都含有丰富的蛋白质,烤虫子跟吃鸡蛋的味觉体验绝对不一样,这玩意在被咀嚼的时候,自带一种极其鲜香的气味。
幺鸡在野外吃过一种特别肥的蝗虫,那种极其特殊的香味在几年之后回想起来,都难以忘怀,因为太香了,远超家常食材。
当然还比不了站在食物链顶端的男人——贝爷,人家贝爷吃地是生的,比如肥美多汁的毛毛虫……
群臣都被太子的言论给惊呆了,堂堂大明太子居然号召黎民百姓下田抓蝗虫,然后烤来吃,这对他们内心的震撼是难以估量的。
还有“五只蝗虫体内的营养便相当于一枚鸡蛋”之高论,这真是从仙界得来的机密?怎么想都不靠谱啊!
那无比恶心的外形,成千上万的小东西在稻谷叶苗上爬来爬去,光是想想,大家就觉得异常厌恶,外加掉了一身鸡皮疙瘩,仿佛有蝗虫爬到了自己的后背上……
吃着东西?怎么可能?大丈夫宁吃草根,也不会吃此等丑陋之虫!
对大家来说,好消息是晚饭可以省了,一听说烤蝗虫,应该就没什么食欲了。
颜继祖想了半天,对太子所言将信将疑,但自认为这些事情多半都得落到自己头上,要是明年还这样,估计天牢里面又会出现自己的位置,索性还不如今年试试,便虚心请教道:“殿下,蝗虫来去飞快,人力所不及,微臣不知用何种方法才能捉得此虫?”
既然太子已经从仙界得到关于此虫的机密,那么如何抓虫想必也已经了如指掌了吧?不然也不会如此镇定自若。
身为一隅巡抚,颜继祖自然见过蝗虫,儿时更是抓过蝗虫,这玩意用手是极其难以捕捉到的。
换成百姓,一夜之间在自家地里来了几万只,甚至几十万只蝗虫,哪怕是全家出动,用手又能捉到几只呢?
“进朝,取本宫的法宝来!”
既然提了这事,幺鸡当然要有万全的准备,再说对于捉虫高手来说,天空飘过一行字——抓蝗虫简直不是个事!
杨进朝立即会意,心忖:原来这个东西是干这个用的啊!
堂堂东宫掌印太监拿了一个超级法宝,也就是传说中的蜻蜓网!
群臣只看见杨进朝手里握着一根木棍,顶端系着一个圆口型的布袋,难不成这就是捉蝗虫的利器?简直是其貌不扬啊?仙界的神仙们就用这玩意捉蝗虫?怎么可能成功?
莫说一群石化了的大臣,连身为皇后的漂亮亲妈都被弄得一头雾水,她的烺哥儿是不是在夸夸其谈呢?
幺鸡接过自己的“法宝”,将棍子头戳在地上,信心满满地站起身,大有即将技惊四座的气势,面对一群呆傻的臣子,笑呵呵地问:“诸位爱卿想必儿时多半都捉过蜻蜓吧?本宫不知是蜻蜓好捉呢?还是蝗虫好捉呢?薛爱卿?”
也就是自己身板不够结实,只能拿得起“轻型武器”,否则装上两三米长的大杆,别说飞蝗,就是传说中最难捕捉的“大蓝天”,老子都给你一网拿下!
幺鸡问过身边的小太监,大家纷纷表示各地小伙伴们捉虫的方法多用拍打,就是用破布或者树枝去抽蚂蚱子……
网兜也不是没有,不过这武器最重要的部件就是网口的金属圈,有了这个东西,网口才能固定住,比柳条做的要结实得多,搂起蜻蜓来那真是虎虎生风。
明代冶铁技术已经很普及了,产量更是巨大,不过穷苦百姓家要给家里的孩子做几个铁圈网兜,那无疑是奢侈玩具。
幺鸡小时候小伙伴们都很少有高档的网兜(纱网、铁圈、长木杆),早市这种东西一个要三五块钱呢,可想而知大明得多么稀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