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国元大概端详了两秒钟,顺势挑了一只个头稍大的,用银针刺了一下,没发现针头变黑,也就是没有被下毒。
然后也不想多看,因为这东西外形太过丑陋,看多了心里的确犯恶心,便毅然决然地一口扔进嘴里,开始咀嚼。
你别说,这味道还真是香,而且被油一炸,很是酥脆,香味充斥着整个口腔,若不是卖相太差,确是一道风味独特的小菜。
“味道如何?”
由于张国元吃的这只蝗虫个头很大,幺鸡看着他嚼地都很费劲,为了避免咳嗽,等他咽下去之后才发问。
“此物甚香!”
张国元不敢说嘴里吃的是虫子,免得恶心到太子,只能用物件来替代。
“没事的话,那这碗油炸蝗虫就由本宫与诸位爱卿分食吧!”
幺鸡大模大样地扯下一根大腿,放在嘴里,反正小时候没少吃,现在吃的还是绿色食品。
张国元吃了一只,碗里还剩四十九只,除了殿内的太监、宫女、大汉将军,以及周皇后。凡是领俸禄的大臣,不论文武,每人一只,余下的在赏给监督李觉斯用膳的这帮子人之后就没了。
薛国观由于是内阁首辅,所以有资格第一个挑选,他总算知道此前李觉斯的感受了,莫说吃一碗,就算是吃一只,心里都会感觉到无比的抗拒。李觉斯要吃下这么一大碗,难怪会昏厥过去,嘿嘿……
一个太监拖着盛放大海碗的餐盘,另一个太监负责发放餐巾纸,就餐过程井然有序,因为殿内的“用餐者”一个都跑不了。有一个算一个,都得吃,不吃就是抗旨不尊,而且消灭蝗虫,群臣有责!
薛国观拿着这丑陋无比的东西,心里一阵一阵的犯恶心。但同时也明白,自己完全没有退路,后拿到蝗虫的大臣都眼巴巴地等着首辅“大快朵颐”呢,自己不吃,其他人就有理由不吃了!
“诸位爱卿,无须静候,请吧,此物香着呢!”
马丹!
昨天给老子这顿怼,今天老子就特么恶心死你们!
只吃大腿,抗拒心理还小一些,吃下去一整只,那就须要足够的勇气了。
不过又不是自己吃,幺鸡才不管别人的感受呢。
你们要是觉得好吃,那就天天管饱!
“殿下,臣就用膳了。”
“‘嘎吱’!‘嘎吱’!”
薛国观见到太子正意兴阑珊地盯着自己,一边记恨着说违心话的张国元,一边扭头直接将手里的蝗虫填进嘴里,心里还在想,这东西怎么可能香呢?
但等咀嚼起来,情况就于之前的设想大不相同了,被油炸过之后,动物蛋白质在软组织破碎之后,散发出来的香味是素菜难以匹敌的。
薛国观被香味惊讶地圆睁着眼睛,嘴里嚼个不停,还不住的点头,这东西其貌不扬,但经过油炸,还真是好吃,就是外观……
大家看到首辅都“英勇就义”了,也就没法再拖延下去了,纷纷开始试吃这道“名菜”,大殿里顿时满是嚼虫子的声音。
“首辅,感觉味道如何呀?”
你要是敢说不好吃,那就赏你一大碗,让你吃到说好吃为止!
“殿下,此物虽外表丑陋,油炸过后确实飘香,若是灾民捉来烤食,想来也能果腹!”
有李觉斯的前车之鉴,那么一大碗,分量十足,极其骇人,薛国观怎么敢说不好吃。
只吃一只的话,心里发发狠,闭上眼睛往嘴里塞,嚼一嚼就咽下去,忍忍就过去了。
若是一次就要吃下五十只这种虫子,那真是感觉无比煎熬,光是想想就会抗拒。
“爱卿所言不假,只是本宫不知何人吃不下这等美味?”
吃的下去的就不说了,重点是吃不下去的,须要捞出来好好拷问一番。
以为自己昏过去就能蒙混过关?
那你这演技和智商都不合格呀!
“恕臣愚钝木讷,委实不知何许人也!”
薛国观表明装作不知道,心里陡然明白,这小太子是拐着弯把自己往李觉斯那里带啊。
幸亏反应及时,不然一旦顺嘴说了出去,那就变成自己赞成把李觉斯给抄家了。
这种得罪人的事,自己怎么能轻易赞同呢?明显是太子想要借刀杀人啊!
这种方法都能想得出来,真是人小鬼大,太荫险了,自己千万得加小心。
幺鸡见到首辅都在揣着明白装糊涂,便转而询问起群臣:“诸位爱卿可知何人不愿吃?”
首辅都闭口不言了,其他人也都抹抹嘴保持缄默了。
太子这么说的意思很明显了,就是要着手收拾不吃蝗虫的李觉斯了。
只不过单单用这么牵强附会的借口,貌似对工部左侍郎有些不太公允。
既然大家都在跟自己耍心眼,幺鸡就举了个例子:“诸位爱卿可知昨日查抄陈必谦府邸,抄出多少家当么?”
老子不是没事闲得,更不是无的放矢,收拾李觉斯这货是有百分之二百五十的把握的。
不搞清楚对方家产就去抄家,那不是扑空了么?
听了太子的发问,这下群臣就更不敢轻言评论了。
太子这么说,就一定从陈必谦的府邸抄出了数额斐然的家当。
侍郎乃是正三品官职,月俸不过三十五石米。
按照一石米三两银子计算,月俸薪水不过百余两而已。
但除了要养活家人之外,还有府邸的所有仆人,能剩下多少,可以去问问海瑞……
“进朝,那下去给诸位爱卿传阅一下吧!”
幺鸡将桌子上的一本小册子递给杨进朝,这是东厂督公方正化遣人整夜统计,今早才呈上出来的,内容很能打脸。
薛国观作为朝廷首辅,自然享受第一个翻看的待遇,只不过刚看到首页的内容,脸色就是一僵,大致扫了一下就没了兴趣,神情凝重地递给了身边的张四知。
张四知不明所以,但心里也猜出个大概,接过来一看果然如此。沉着脸看了几秒钟,便将册子递给陈演,同时盘算着太子接下来的动作。
等殿内的群臣都看完了,幺鸡敲着桌面宏声质问:“本宫就想知道这些吃里扒外的狗东西到底还要不要脸?可知礼义廉耻为何物否?昨天道貌岸然地跟本宫说三道四,满嘴大公无私、仁义道德,结果一查家底就全露馅了。有道是文官清廉,朝廷兴盛,现在呢?一个个恨不得挖地三尺捞银子!敢情都在挂羊头卖狗肉,在朝廷当官是个副业,主业就是去捞银子!甄淑!你说陈必谦贪赃枉法到了这等地步,该当何罪?”
马丹!
让你们昨天怼老子,今天老子就好好反怼回去!
看看谁先把谁给怼得服服帖帖的!
由于事不关己,刑部尚书甄淑倒是从容不迫地出列回答:“启禀殿下,按《大明律》,犯人须先被枭首示众,后剥皮实草,家属充军!”
《大明律》是朱老六臭豆腐让人编纂的,由于是农珉出身,发家之前便对蛀虫们深恶痛绝,所以自然门槛不会高,只要有官员贪墨六十两,就够了剥皮实草的了。
即便太子方才十岁,就敢当众指桑骂槐,拿陈必谦说事,教训已经步入中老年的群臣,可因为底气不足,没人敢出言反驳。
倒是有几个严于律己,平素捞得不多的清官,但也认为若是陈必谦真的贪赃枉法,理应按照《大明律》来严惩,此乃咎由自取,罪有应得。
“来人,把那箱子抬上来!这都是从此獠府邸抄出来的,诸位爱卿无须客套,尽可阅览!”
为了公报公仇,幺鸡又让内侍抬上来一堆物证。
甄淑知道陈必谦必死无疑,由于自己是刑部尚书,也不用像其他同僚那般殚精竭虑,走过去随手便拿出一幅画卷,打开一看,乃是出自本朝大家之手,绝非赝品可比。
根据落款年代与陈必谦的亲笔标注来推断,当年他买下这幅画作,若是自行购买,少说也得花费上百两银子,而且无可抵赖,他死就死在角落里的印章与题字上了。
当年陈必谦连个正三品的侍郎都不是,就能拥有如此昂贵的画作,除非有人赠送,否则难逃贪赃之罪责,若是受赠,则实为受贿,都是大明官员所忌惮之行为。
其他人见到甄淑独自在那欣赏,便纷纷围拢上来,开始对着画作时而指指点点,时而低声私语,表面上扼腕叹息,心里都在幸灾乐祸。
殿里的大员们对于品鉴字画都是行家里手,因为家里多多少少都会有那么几幅,是真迹还是赝品,基本上看上几眼便可判定。
要是光这么一幅到还好说,问题是这么一箱子,哪怕是在购入这些画作年代的当时价格,也远远超出了陈必谦当时的年俸。
这样的话,有人就算想给陈必谦翻案都不可能了,不然你怎么解释这一箱子?这是路边拣的还是天上掉的?
真要是说出口,你觉得自己能信么?
你自己都不信还拿出来骗人?
“都察院可有异议?”
等恢复秩序之后,幺鸡又询问一下都御史的意见,就可以拍板定夺了。
然后也不想多看,因为这东西外形太过丑陋,看多了心里的确犯恶心,便毅然决然地一口扔进嘴里,开始咀嚼。
你别说,这味道还真是香,而且被油一炸,很是酥脆,香味充斥着整个口腔,若不是卖相太差,确是一道风味独特的小菜。
“味道如何?”
由于张国元吃的这只蝗虫个头很大,幺鸡看着他嚼地都很费劲,为了避免咳嗽,等他咽下去之后才发问。
“此物甚香!”
张国元不敢说嘴里吃的是虫子,免得恶心到太子,只能用物件来替代。
“没事的话,那这碗油炸蝗虫就由本宫与诸位爱卿分食吧!”
幺鸡大模大样地扯下一根大腿,放在嘴里,反正小时候没少吃,现在吃的还是绿色食品。
张国元吃了一只,碗里还剩四十九只,除了殿内的太监、宫女、大汉将军,以及周皇后。凡是领俸禄的大臣,不论文武,每人一只,余下的在赏给监督李觉斯用膳的这帮子人之后就没了。
薛国观由于是内阁首辅,所以有资格第一个挑选,他总算知道此前李觉斯的感受了,莫说吃一碗,就算是吃一只,心里都会感觉到无比的抗拒。李觉斯要吃下这么一大碗,难怪会昏厥过去,嘿嘿……
一个太监拖着盛放大海碗的餐盘,另一个太监负责发放餐巾纸,就餐过程井然有序,因为殿内的“用餐者”一个都跑不了。有一个算一个,都得吃,不吃就是抗旨不尊,而且消灭蝗虫,群臣有责!
薛国观拿着这丑陋无比的东西,心里一阵一阵的犯恶心。但同时也明白,自己完全没有退路,后拿到蝗虫的大臣都眼巴巴地等着首辅“大快朵颐”呢,自己不吃,其他人就有理由不吃了!
“诸位爱卿,无须静候,请吧,此物香着呢!”
马丹!
昨天给老子这顿怼,今天老子就特么恶心死你们!
只吃大腿,抗拒心理还小一些,吃下去一整只,那就须要足够的勇气了。
不过又不是自己吃,幺鸡才不管别人的感受呢。
你们要是觉得好吃,那就天天管饱!
“殿下,臣就用膳了。”
“‘嘎吱’!‘嘎吱’!”
薛国观见到太子正意兴阑珊地盯着自己,一边记恨着说违心话的张国元,一边扭头直接将手里的蝗虫填进嘴里,心里还在想,这东西怎么可能香呢?
但等咀嚼起来,情况就于之前的设想大不相同了,被油炸过之后,动物蛋白质在软组织破碎之后,散发出来的香味是素菜难以匹敌的。
薛国观被香味惊讶地圆睁着眼睛,嘴里嚼个不停,还不住的点头,这东西其貌不扬,但经过油炸,还真是好吃,就是外观……
大家看到首辅都“英勇就义”了,也就没法再拖延下去了,纷纷开始试吃这道“名菜”,大殿里顿时满是嚼虫子的声音。
“首辅,感觉味道如何呀?”
你要是敢说不好吃,那就赏你一大碗,让你吃到说好吃为止!
“殿下,此物虽外表丑陋,油炸过后确实飘香,若是灾民捉来烤食,想来也能果腹!”
有李觉斯的前车之鉴,那么一大碗,分量十足,极其骇人,薛国观怎么敢说不好吃。
只吃一只的话,心里发发狠,闭上眼睛往嘴里塞,嚼一嚼就咽下去,忍忍就过去了。
若是一次就要吃下五十只这种虫子,那真是感觉无比煎熬,光是想想就会抗拒。
“爱卿所言不假,只是本宫不知何人吃不下这等美味?”
吃的下去的就不说了,重点是吃不下去的,须要捞出来好好拷问一番。
以为自己昏过去就能蒙混过关?
那你这演技和智商都不合格呀!
“恕臣愚钝木讷,委实不知何许人也!”
薛国观表明装作不知道,心里陡然明白,这小太子是拐着弯把自己往李觉斯那里带啊。
幸亏反应及时,不然一旦顺嘴说了出去,那就变成自己赞成把李觉斯给抄家了。
这种得罪人的事,自己怎么能轻易赞同呢?明显是太子想要借刀杀人啊!
这种方法都能想得出来,真是人小鬼大,太荫险了,自己千万得加小心。
幺鸡见到首辅都在揣着明白装糊涂,便转而询问起群臣:“诸位爱卿可知何人不愿吃?”
首辅都闭口不言了,其他人也都抹抹嘴保持缄默了。
太子这么说的意思很明显了,就是要着手收拾不吃蝗虫的李觉斯了。
只不过单单用这么牵强附会的借口,貌似对工部左侍郎有些不太公允。
既然大家都在跟自己耍心眼,幺鸡就举了个例子:“诸位爱卿可知昨日查抄陈必谦府邸,抄出多少家当么?”
老子不是没事闲得,更不是无的放矢,收拾李觉斯这货是有百分之二百五十的把握的。
不搞清楚对方家产就去抄家,那不是扑空了么?
听了太子的发问,这下群臣就更不敢轻言评论了。
太子这么说,就一定从陈必谦的府邸抄出了数额斐然的家当。
侍郎乃是正三品官职,月俸不过三十五石米。
按照一石米三两银子计算,月俸薪水不过百余两而已。
但除了要养活家人之外,还有府邸的所有仆人,能剩下多少,可以去问问海瑞……
“进朝,那下去给诸位爱卿传阅一下吧!”
幺鸡将桌子上的一本小册子递给杨进朝,这是东厂督公方正化遣人整夜统计,今早才呈上出来的,内容很能打脸。
薛国观作为朝廷首辅,自然享受第一个翻看的待遇,只不过刚看到首页的内容,脸色就是一僵,大致扫了一下就没了兴趣,神情凝重地递给了身边的张四知。
张四知不明所以,但心里也猜出个大概,接过来一看果然如此。沉着脸看了几秒钟,便将册子递给陈演,同时盘算着太子接下来的动作。
等殿内的群臣都看完了,幺鸡敲着桌面宏声质问:“本宫就想知道这些吃里扒外的狗东西到底还要不要脸?可知礼义廉耻为何物否?昨天道貌岸然地跟本宫说三道四,满嘴大公无私、仁义道德,结果一查家底就全露馅了。有道是文官清廉,朝廷兴盛,现在呢?一个个恨不得挖地三尺捞银子!敢情都在挂羊头卖狗肉,在朝廷当官是个副业,主业就是去捞银子!甄淑!你说陈必谦贪赃枉法到了这等地步,该当何罪?”
马丹!
让你们昨天怼老子,今天老子就好好反怼回去!
看看谁先把谁给怼得服服帖帖的!
由于事不关己,刑部尚书甄淑倒是从容不迫地出列回答:“启禀殿下,按《大明律》,犯人须先被枭首示众,后剥皮实草,家属充军!”
《大明律》是朱老六臭豆腐让人编纂的,由于是农珉出身,发家之前便对蛀虫们深恶痛绝,所以自然门槛不会高,只要有官员贪墨六十两,就够了剥皮实草的了。
即便太子方才十岁,就敢当众指桑骂槐,拿陈必谦说事,教训已经步入中老年的群臣,可因为底气不足,没人敢出言反驳。
倒是有几个严于律己,平素捞得不多的清官,但也认为若是陈必谦真的贪赃枉法,理应按照《大明律》来严惩,此乃咎由自取,罪有应得。
“来人,把那箱子抬上来!这都是从此獠府邸抄出来的,诸位爱卿无须客套,尽可阅览!”
为了公报公仇,幺鸡又让内侍抬上来一堆物证。
甄淑知道陈必谦必死无疑,由于自己是刑部尚书,也不用像其他同僚那般殚精竭虑,走过去随手便拿出一幅画卷,打开一看,乃是出自本朝大家之手,绝非赝品可比。
根据落款年代与陈必谦的亲笔标注来推断,当年他买下这幅画作,若是自行购买,少说也得花费上百两银子,而且无可抵赖,他死就死在角落里的印章与题字上了。
当年陈必谦连个正三品的侍郎都不是,就能拥有如此昂贵的画作,除非有人赠送,否则难逃贪赃之罪责,若是受赠,则实为受贿,都是大明官员所忌惮之行为。
其他人见到甄淑独自在那欣赏,便纷纷围拢上来,开始对着画作时而指指点点,时而低声私语,表面上扼腕叹息,心里都在幸灾乐祸。
殿里的大员们对于品鉴字画都是行家里手,因为家里多多少少都会有那么几幅,是真迹还是赝品,基本上看上几眼便可判定。
要是光这么一幅到还好说,问题是这么一箱子,哪怕是在购入这些画作年代的当时价格,也远远超出了陈必谦当时的年俸。
这样的话,有人就算想给陈必谦翻案都不可能了,不然你怎么解释这一箱子?这是路边拣的还是天上掉的?
真要是说出口,你觉得自己能信么?
你自己都不信还拿出来骗人?
“都察院可有异议?”
等恢复秩序之后,幺鸡又询问一下都御史的意见,就可以拍板定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