令罗军更加欣喜的是,两件至宝化天甲和撼天钟是在同一个地方。而且,还就在大千世界里面。更令罗军意外的是,这两件至宝目前就在滨海。
滨海这个地方,是承载了罗军太多记忆的地方。似乎许许多多的缘起就是从滨海开始的。在滨海得罪了杨凌,最后被迫进入神域,一切一切的恩怨,都是从滨海开始的。
而且,目前滨海还有他不太愿意见的丁涵。
不是他对丁涵有什么意见和想法,而是见面之后,也会尴尬。
当然,滨海也有他想要见的人,比如宋妍儿。
“好,那就去滨海一趟吧。”罗军深吸一口气,然后施展大挪移术。
转瞬之间,便到滨海。
滨海这边,晨光洒照。这沿海城市里面,鲜少有冷的时候,更不会下雪。一年四季,温暖如夏。唯一的缺点就是在夏天的时候,会更热。
罗军在滨海的一处僻静地方落脚,然后转瞬就到了繁华的街道上。
这是早上八点半左右。
金色的晨曦洒照在街道上,空气中有着咸湿的海风味道。
处处都透着一种旅游城市的气质。
在这里,会有老街美食,会有大芒果,会有一些杂耍,还有那种小酒吧。
而来滨海旅游的人,去海边游玩是第一大事。第二件大事就是要体验幽灵主题酒吧。
早上的滨海市,大多都是本地人在忙碌。
罗军在路边找了一家早餐店,进去点了一碗海鲜面。
在海边城市就是如此,炒花甲,蛤喇等等,就跟内地炒青椒肉丝一样频繁,普通。
罗军吃了一碗面之后,就锁定方向。
他并不急着去见宋妍儿。
罗军打算先拿到至宝,然后再来见妍儿。
滨海市区分为新城区和老城区,新城区是为了旅游而设立,一切都照国际化标准。而老城区因为有许多历史遗留问题,一直以来,展都没跟上脚步。
罗军要去的就是老城区。
罗军穿着白色的大褂,脚底穿着布鞋。他这一身白衣如雪,目光沉静,便像是一个高人隐士。而更奇特的是,罗军看起来依然很年轻,清秀。
随着他的修为越增高,岁月在他的脸上很难留下痕迹。而且,他的样貌越加的完美起来,说是美男子,一点也不过分。
这是造物进化的一个方向。
罗军乘坐的士到达老城区那边,最后在一栋筒子楼前停下。
这筒子楼是属于以前的工厂宿舍,是分配给工人的房子。这种房子,一般都是工厂建好后,让工人出少部分钱买下来。
罗军到了这里,就感觉到那两件至宝与自己的宝物之间,气息联系越的紧密。
筒子楼前有个院子,院子里面杂草丛生,没什么人打理。
那两件至宝显示就是在一楼。
罗军神念扫射,现那一楼之中是两室一厅,总共不过五六十平米。里面的一切都很陈旧,一切都显示着这一户人家很穷。
在房间的床上,躺了一名妇人。这妇人是四十多岁,但看起来已经五六十岁的样子。她的脸色蜡黄,不时的咳嗽。房间里充斥这一股子中药味。
罗军神念扫射,便现这妇人是身患肺癌。不过还是肺癌初期,这肺癌是由肺痨恶化而成。
至于那两件至宝,就在妇人的床下面。居然是被尘封着,看来这家人不知道这两件至宝的宝贵之处。
这倒也不奇怪,凡间里,少有人能将这两件至宝的能量催动的。
罗军正在思考着问题,便在这时,院子里进来一名少年。
少年十六岁左右,而且穿着校服,应该还是一名学生。
少年的校服有些脏了,头乱糟糟的。并且面黄肌瘦,一看就是营养不良。
不过虽然如此,少年的面容还是难掩清秀。
少年手中提着早餐,也就是一些白面馒头。他进来之后,也没多看罗军一眼,就直接到了一楼的门前开门。罗军微微一怔,马上就明白了。这少年就是这一户人家的孩子。
今日是周六,少年并没有上学。少年进屋后,关上门。他来到了房间里,说道:“妈,我买了馒头回来。我给您再做个鸡蛋汤。”
那床上的妇人微弱的说道“叶凡,你自己吃了吗?”
少年说道“我煮好汤后和您一起吃。”
妇人说道“你正长身体,要多吃一些。你的生活费,还够吗?妈这里还有些钱。”
“妈,您放心吧。”叶凡说道“我现在每天晚上都给班上的同学补课,生活费我都够的。药应该不够了吧,我待会去给您抓药。”
妇人不禁落泪,说道“别抓药了,贵,也没什么用。小凡,妈妈没用,不但没有帮到你,还一直拖累你。”
“妈,您老是说这些,我一点都不爱听。您是我妈,儿子孝顺妈妈,天经地义。”
叶凡一边说话,一边麻利的抓了鸡蛋煮了一碗蛋汤。
然后就端着蛋汤和馒头到了房间里面。
叶凡轻轻的扶妇人坐了起来,接着将白面馒头撕成碎片泡到汤里。之后,他才将这碗馒头汤端到妇人面前。
妇人接过碗,慢慢的吃了起来。
叶凡也就抓了一个馒头吃了起来。
这顿早餐很简单,但也很是温馨。
罗军没有打扰这对母子,他很感触,也很欣赏这叶凡的孝心。
房间里,妇人忽然对叶凡说道“小凡,要是那天,你回来没看见妈妈了。就不要找妈妈了。”
叶凡顿时呆住。他是聪慧之人,那里不知道母亲的意思。“妈,要是您不见了,我就投进海里去找您。我说到做到!”
妇人眼眶红了,说道“小凡,你不要任性。人各有命,妈的病,妈自己知道。只怕是时日不多了。但你不同,你还年轻。妈还希望将来你能娶个爱你的姑娘,给妈妈生一个大胖孙子。”
叶凡咬牙,说道“妈,我不许您有事。”
妇人说道“小凡……”
“我去给您抓药。”叶凡起身。
他抓着馒头,转身就出了屋子。
叶凡出门时看见罗军还在门口,不禁有些奇怪。但他依然没说什么,埋头而行。
罗军想了想,他转身跟上了叶凡。他的跟随是春风细雨,润物无声的。叶凡根本察觉不到。罗军远远的尾随着叶凡,他看着叶凡出了小院子。
院子外面是一条胡同巷子,出了胡同巷子就是街区。街区里的房子都很老旧,不过也算热闹。
罗军跟着叶凡。
他看着叶凡来到了附近的一家中药铺。
叶凡在中药铺前徘徊,犹豫,他数次想要进中药铺,但最后都忍住了。
“叶凡?”就在这时,门口有五六个少男少女经过。
都是跟叶凡差不多的年龄。
其中还有两个颇为漂亮的少女。
这群少男少女都是穿着时尚得体,一看便知道家庭条件都还不错。
为的少年穿着雪白的衬衫,手腕上戴着一块价值不菲的腕表。他长得高,人也帅,眉宇之间流露出一种说不出的傲气。
这少年叫做郑华清,跟叶凡是同班同学。叶凡的学习很好,所以考在了滨海不错的一中。而郑华清是通过关系进来的。
今日是周末,郑华清让司机开着商务车带同学们到老城区来玩。一直都在新城区玩腻了,所以就想换个口味。
郑华清之所以热心组织活动,也是为了泡旁边的班花姜初然。
姜初然是班级的班长,也是班花,更是校花。她的家境也很不错,班上的同学们,大多在姜初然面前,都是丑小鸭的一个状态。
也只有郑华清敢来泡她。
而喊叶凡的,正是姜初然。
姜初然看到叶凡之后,便说道“叶凡,你已经有一个月没去上课了。明年就要高考了,你怎么能这样儿戏呢?”
叶凡看了一眼姜初然,他沉默下去。半晌后,他说道“我还有事,先走了。”
郑华清马上跟旁边的跟班同学刘强打了个眼色,刘强马上就过去抓住了叶凡。“我说叶凡,有什么事这么着急啊!同学们好不容易到你这地界来玩,又没喊你请客。你至于跑这么快吗?”
叶凡有些尴尬,他说道“我真有事。”
郑华清便说道“我们这次过来,也就是想看看叶凡你是不是有什么事儿。也许我们能帮你呢,你的成绩那么好,不上学多可惜。再说了,家庭不好,不就得靠读书出头吗?你要是不好好读书,将来怎么出人头地?这样吧,叶凡,我们去你家看看吧。”
“不用!”叶凡立刻甩开了刘强的手。
他很坚决。
便在这时,那中药铺里的胖子老板出来。他见了叶凡,马上喊道“叶凡,你还欠我六百多块的药钱,你说了上个月还的。这都多久了,你到底还还不还的?我已经每次给你很多优惠了,要是人人都像你这样,我生意还做不做了?”
这一瞬,叶凡的脸蛋顿时涨得通红。
在同学们的面前,他最后的一丝尊严都被胖子老板给撕得血肉淋漓。
叶凡不敢去看胖子老板的脸,他说道“我一定会还的,老板。你相信我,我只是……”
。
滨海这个地方,是承载了罗军太多记忆的地方。似乎许许多多的缘起就是从滨海开始的。在滨海得罪了杨凌,最后被迫进入神域,一切一切的恩怨,都是从滨海开始的。
而且,目前滨海还有他不太愿意见的丁涵。
不是他对丁涵有什么意见和想法,而是见面之后,也会尴尬。
当然,滨海也有他想要见的人,比如宋妍儿。
“好,那就去滨海一趟吧。”罗军深吸一口气,然后施展大挪移术。
转瞬之间,便到滨海。
滨海这边,晨光洒照。这沿海城市里面,鲜少有冷的时候,更不会下雪。一年四季,温暖如夏。唯一的缺点就是在夏天的时候,会更热。
罗军在滨海的一处僻静地方落脚,然后转瞬就到了繁华的街道上。
这是早上八点半左右。
金色的晨曦洒照在街道上,空气中有着咸湿的海风味道。
处处都透着一种旅游城市的气质。
在这里,会有老街美食,会有大芒果,会有一些杂耍,还有那种小酒吧。
而来滨海旅游的人,去海边游玩是第一大事。第二件大事就是要体验幽灵主题酒吧。
早上的滨海市,大多都是本地人在忙碌。
罗军在路边找了一家早餐店,进去点了一碗海鲜面。
在海边城市就是如此,炒花甲,蛤喇等等,就跟内地炒青椒肉丝一样频繁,普通。
罗军吃了一碗面之后,就锁定方向。
他并不急着去见宋妍儿。
罗军打算先拿到至宝,然后再来见妍儿。
滨海市区分为新城区和老城区,新城区是为了旅游而设立,一切都照国际化标准。而老城区因为有许多历史遗留问题,一直以来,展都没跟上脚步。
罗军要去的就是老城区。
罗军穿着白色的大褂,脚底穿着布鞋。他这一身白衣如雪,目光沉静,便像是一个高人隐士。而更奇特的是,罗军看起来依然很年轻,清秀。
随着他的修为越增高,岁月在他的脸上很难留下痕迹。而且,他的样貌越加的完美起来,说是美男子,一点也不过分。
这是造物进化的一个方向。
罗军乘坐的士到达老城区那边,最后在一栋筒子楼前停下。
这筒子楼是属于以前的工厂宿舍,是分配给工人的房子。这种房子,一般都是工厂建好后,让工人出少部分钱买下来。
罗军到了这里,就感觉到那两件至宝与自己的宝物之间,气息联系越的紧密。
筒子楼前有个院子,院子里面杂草丛生,没什么人打理。
那两件至宝显示就是在一楼。
罗军神念扫射,现那一楼之中是两室一厅,总共不过五六十平米。里面的一切都很陈旧,一切都显示着这一户人家很穷。
在房间的床上,躺了一名妇人。这妇人是四十多岁,但看起来已经五六十岁的样子。她的脸色蜡黄,不时的咳嗽。房间里充斥这一股子中药味。
罗军神念扫射,便现这妇人是身患肺癌。不过还是肺癌初期,这肺癌是由肺痨恶化而成。
至于那两件至宝,就在妇人的床下面。居然是被尘封着,看来这家人不知道这两件至宝的宝贵之处。
这倒也不奇怪,凡间里,少有人能将这两件至宝的能量催动的。
罗军正在思考着问题,便在这时,院子里进来一名少年。
少年十六岁左右,而且穿着校服,应该还是一名学生。
少年的校服有些脏了,头乱糟糟的。并且面黄肌瘦,一看就是营养不良。
不过虽然如此,少年的面容还是难掩清秀。
少年手中提着早餐,也就是一些白面馒头。他进来之后,也没多看罗军一眼,就直接到了一楼的门前开门。罗军微微一怔,马上就明白了。这少年就是这一户人家的孩子。
今日是周六,少年并没有上学。少年进屋后,关上门。他来到了房间里,说道:“妈,我买了馒头回来。我给您再做个鸡蛋汤。”
那床上的妇人微弱的说道“叶凡,你自己吃了吗?”
少年说道“我煮好汤后和您一起吃。”
妇人说道“你正长身体,要多吃一些。你的生活费,还够吗?妈这里还有些钱。”
“妈,您放心吧。”叶凡说道“我现在每天晚上都给班上的同学补课,生活费我都够的。药应该不够了吧,我待会去给您抓药。”
妇人不禁落泪,说道“别抓药了,贵,也没什么用。小凡,妈妈没用,不但没有帮到你,还一直拖累你。”
“妈,您老是说这些,我一点都不爱听。您是我妈,儿子孝顺妈妈,天经地义。”
叶凡一边说话,一边麻利的抓了鸡蛋煮了一碗蛋汤。
然后就端着蛋汤和馒头到了房间里面。
叶凡轻轻的扶妇人坐了起来,接着将白面馒头撕成碎片泡到汤里。之后,他才将这碗馒头汤端到妇人面前。
妇人接过碗,慢慢的吃了起来。
叶凡也就抓了一个馒头吃了起来。
这顿早餐很简单,但也很是温馨。
罗军没有打扰这对母子,他很感触,也很欣赏这叶凡的孝心。
房间里,妇人忽然对叶凡说道“小凡,要是那天,你回来没看见妈妈了。就不要找妈妈了。”
叶凡顿时呆住。他是聪慧之人,那里不知道母亲的意思。“妈,要是您不见了,我就投进海里去找您。我说到做到!”
妇人眼眶红了,说道“小凡,你不要任性。人各有命,妈的病,妈自己知道。只怕是时日不多了。但你不同,你还年轻。妈还希望将来你能娶个爱你的姑娘,给妈妈生一个大胖孙子。”
叶凡咬牙,说道“妈,我不许您有事。”
妇人说道“小凡……”
“我去给您抓药。”叶凡起身。
他抓着馒头,转身就出了屋子。
叶凡出门时看见罗军还在门口,不禁有些奇怪。但他依然没说什么,埋头而行。
罗军想了想,他转身跟上了叶凡。他的跟随是春风细雨,润物无声的。叶凡根本察觉不到。罗军远远的尾随着叶凡,他看着叶凡出了小院子。
院子外面是一条胡同巷子,出了胡同巷子就是街区。街区里的房子都很老旧,不过也算热闹。
罗军跟着叶凡。
他看着叶凡来到了附近的一家中药铺。
叶凡在中药铺前徘徊,犹豫,他数次想要进中药铺,但最后都忍住了。
“叶凡?”就在这时,门口有五六个少男少女经过。
都是跟叶凡差不多的年龄。
其中还有两个颇为漂亮的少女。
这群少男少女都是穿着时尚得体,一看便知道家庭条件都还不错。
为的少年穿着雪白的衬衫,手腕上戴着一块价值不菲的腕表。他长得高,人也帅,眉宇之间流露出一种说不出的傲气。
这少年叫做郑华清,跟叶凡是同班同学。叶凡的学习很好,所以考在了滨海不错的一中。而郑华清是通过关系进来的。
今日是周末,郑华清让司机开着商务车带同学们到老城区来玩。一直都在新城区玩腻了,所以就想换个口味。
郑华清之所以热心组织活动,也是为了泡旁边的班花姜初然。
姜初然是班级的班长,也是班花,更是校花。她的家境也很不错,班上的同学们,大多在姜初然面前,都是丑小鸭的一个状态。
也只有郑华清敢来泡她。
而喊叶凡的,正是姜初然。
姜初然看到叶凡之后,便说道“叶凡,你已经有一个月没去上课了。明年就要高考了,你怎么能这样儿戏呢?”
叶凡看了一眼姜初然,他沉默下去。半晌后,他说道“我还有事,先走了。”
郑华清马上跟旁边的跟班同学刘强打了个眼色,刘强马上就过去抓住了叶凡。“我说叶凡,有什么事这么着急啊!同学们好不容易到你这地界来玩,又没喊你请客。你至于跑这么快吗?”
叶凡有些尴尬,他说道“我真有事。”
郑华清便说道“我们这次过来,也就是想看看叶凡你是不是有什么事儿。也许我们能帮你呢,你的成绩那么好,不上学多可惜。再说了,家庭不好,不就得靠读书出头吗?你要是不好好读书,将来怎么出人头地?这样吧,叶凡,我们去你家看看吧。”
“不用!”叶凡立刻甩开了刘强的手。
他很坚决。
便在这时,那中药铺里的胖子老板出来。他见了叶凡,马上喊道“叶凡,你还欠我六百多块的药钱,你说了上个月还的。这都多久了,你到底还还不还的?我已经每次给你很多优惠了,要是人人都像你这样,我生意还做不做了?”
这一瞬,叶凡的脸蛋顿时涨得通红。
在同学们的面前,他最后的一丝尊严都被胖子老板给撕得血肉淋漓。
叶凡不敢去看胖子老板的脸,他说道“我一定会还的,老板。你相信我,我只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