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兴华脸上并没有一丝表情。

    孙扬开着车,脸上全是懵懂无知的表情。

    他只觉得,自己十分佩服大哥,从他认识大哥的第一天起,不知道为什么,他就对邓兴华佩服地五体投地。

    因为。

    无论再大的事情,无论他孙扬认为再天塌地陷,再不可收拾的事情,一旦到了大哥面前,都不叫事情,大哥都能够处理得让他除了佩服还是佩服。

    记得孙扬很小的时候,有一次,他因为替同学打抱不平而打了他们学校里的一个类似于校痞般的学生,从而,惹了一窝的地痞流氓出头,将他堵在巷子里痛打了一顿。

    而后来。

    当他鼻青脸肿眼泪汪汪将自己挨打的事情告诉了邓兴华后,邓兴华只是点了点头,安慰他道“……嗯!扬扬,这件事我知道了。”

    孙扬当时还以为邓兴华是在应付自己,哪里想到,就在他挨打的第二天,那些动手打他的小混混们就一个个吓得面如土色,出现在了他的面前,其中有一个为首的头目,打他打得最凶的,甚至还“扑通”一声跪在了他的面前,一边揪着自己的头发一边拼命扇着自己的耳光苦苦哀求孙扬的原谅。

    当时。

    孙扬都被那个小混混自己打自己居然也能下那么重的手,将自己一顿狂扇,扇得口鼻出血惊呆了。

    他实在没有想到,有人狠起来,原来真的连自己也打的……

    这件事。

    自然是大哥邓兴华替他摆平的,至于怎么摆平的,只冲大哥连面都没露,就吓得那些小混混们魂飞胆丧这一手,就足以让孙扬将邓兴华当成自己的偶像去崇拜了。

    无论是谁。

    相信在这个世界上,在他的心中,在他生命中的某一阶段,都会有这样一个近乎全能,神一般的崇拜偶像。

    只要一想到他。

    似乎所有的困难都不再是困难,他,什么事情都可以替自己处理,替自己担当。

    他。

    能给自己最大的安全感。

    后来。

    当孙扬跟了邓兴华以后,他就愈来愈对大哥佩服的要命了,在他心中,只觉得在这个世界上,就没有大哥办不成的事。

    是的。

    孙扬的那些事,在邓兴华的手中根本就不叫事。

    大哥不但能办大事,办大多数人都办不成的事,而且,大哥还能办小事,办苔米之花,也结秋实之类的小事。

    有一次,孙扬的衣服扣子掉了一粒,邓兴华给他缝的。

    是的。

    邓兴华缝的。

    这样的小事,邓兴华也替孙扬做过。

    而大事……

    大事。

    大哥杀伐决断起来,那可不得了。

    孙扬开着车,从后视镜回头看了看邓兴华,邓兴华又掂起了一粒萝卜丸子,送入口中慢慢嚼着,嚼得很慢很慢,慢得如同在咬一粒足以印证岁月的东西。

    孙扬将车拐上了大路,他不再回头看了,而是直接将车开回了兴华集团的门口。

    这里。

    是邓兴华的宫殿,邓兴华的城堡,也是他孙扬一到了这里,就感觉到似乎带有一种亢奋情绪的地方。

    在这里。

    绝大多数的人,都要恭恭敬敬尊称他为一声孙总。

    是的。

    孙总。

    虽然,孙扬自己也知道,离开了邓兴华,自己在别人的眼里,什么总也不是。

    可是。

    邓兴华是谁?

    邓兴华是他的大哥哎!

    邓兴华的,难道不就是他的吗?邓兴华吃肉,那,他孙扬起码是可以喝汤的吧?

    多少次。

    他跟着邓兴华走南闯北,东奔西走,去各种场合,见各种各样的人,邓兴华在对别人介绍他的时候,都会郑重地介绍他的身份“这一位,是我们兴华集团的孙总。”

    每当此刻。

    孙扬都会觉得自己的虚荣心得到了极大的满足,每当邓兴华跟别人这样介绍自己的时候,孙扬心中对大哥的尊敬,都会立刻又加深了一些。

    大哥。

    在人前从来都是给他充足的面子的。

    孙扬将车开到了大厦门口,缓缓停下,眼里有活的保安,早就已经一溜小跑恰到好处地跑到了宾利汽车的旁边。

    门。

    拉开。

    邓兴华下车,手里提着那只装满了萝卜丸子的纸袋子,迈着一种极富节奏,极有气势,甚至让那名替他拉开车门的保安一度痴迷的脚步走进了大堂。

    那名保安,痴痴地看着邓兴华,深深折服在邓兴华强大的气场之下。

    对于这名保安而言,他并不是没见过达官贵人,来兴华集团拜访邓兴华的,其中也不乏地位尊贵之人,可是,那保安却觉得,无论是谁,没有任何一个人能跟邓兴华。相提并论。

    那个保安曾经在私下里对自己的同事这样说过“妈的,老吴,我跟你说,也就是老子现在已经结了婚了,又下了个小崽子要养,所以,真的没办法……

    不然,我真的想一辈子追随咱们的oss,真的,替他看一辈子大门,也是一种幸福。”

    他的话。

    保安宿舍里的那些保安,倒是没有一个人反对,这些保安,对邓兴华似乎多多少少都有那么一点点点个人崇拜。

    大堂中。

    另一个保安则迅速跑到电梯口,替邓兴华捺开了他用的那台专用电梯。

    这。

    绝不是邓兴华的排场。

    这。

    是一种人在高处时,不得不要的演技。

    是的。

    这些人,其实他们并没有看见邓兴华眼神中隐隐透着的那一丝丝嘲讽与厌倦。

    邓兴华心中冷哼了一声。

    可以毫不夸张地说。

    所有人的一言一行,早都落在了他的眼里,有些,他进行了选择性的忽视,有些,他一笑置之。

    譬如。

    过春节的时候,当大厦的保安老远看见他的车来了,一个个将脸上的笑容凝聚得格外动人,有一个保安甚至还因为着急忙慌跑去替他捺电楼,而将脚上的皮鞋也甩飞了一只的时候,邓兴华当时,脸上居然微微笑了一下。

    虽然。

    孙扬有点气急败坏,生气自己的手下在大哥面前洋相百出,不过,邓兴华倒不在意。

    当时。

    邓兴华甚至还额外给了那个甩飞皮鞋的保安一个红包。

    大老板的双红包——足够那个保安在以后的人生中炫耀很多年。

    很。

    多。

    年。

    邓兴华进了电梯,上了楼,然后,走进了自己那间办公室。

    孙扬识趣地没有跟上来了。

    跟大哥跟久了,什么时候该出现,什么时候该消失,孙扬和小蓉一样,都自有分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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