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2章 人外有人,天外有天
络腮胡子用力抹了一把脸,今天,他算是彻底长见识了,他终于明白了什么叫做人外有人,天外有天。
火。
点燃。
瞬间,坑道里面,立刻变得十分温暖起来。
不得不说。
像林凡这样的天才儿童,实在是举世罕见。
他实在是太聪明了,他从来没有当过兵,更不知道部队里面的那些掩体坑道到底是怎么构筑的,可是只是凭着他自己的想象,他居然就设计去了这样一个构思精巧,可攻可守又可以遮风挡雨的单兵作战坑出来。
而且。
还是双人的哦。
很可惜。
其实如果按照林凡的聪明才智的话,他如果说走科学家的这条道路的话,说不定他可以发明出无数的人类以前从未发明过的东西,为广大人们谋福利。
可是现在……
现在。
其实现在的林凡,确实确实也是在为人类谋福利,而且,他正在为人类作出不可磨灭的贡献。
他做出的这个贡献简直可以说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因为国人丧心病狂的计划,而导致林凡不得不爬山涉水,不远万里的来到这里,自从他踏上这一次旅程的第1步开始,也就意味着林凡走上了一条注定凶险无比的道路。
也就是他。
如果换一个人的话,早就死了八百次了。
一路之上。
林凡经历了无数的考验,闯过了一道又一道难关,杀死了无数想将他置于死地的野兽和根本不能称之为对手的对手。
那些人。
莫名其妙。
不知道为什么,就想着对林凡这一个来自于神秘东方的孤身旅客下手。
也不知道他们到底是看中了林凡身上的财物,还是天生就有一种侵略性和破坏性的基因在骨子里面,所以导致林凡在经过很多地方的时候,纵然他身负异能,也不得不打起十二分的精神来应付。
当然了。
林凡不是神,也不是佛,他也不会做那些他自己认为幼稚的可笑的,所谓扫地不上蝼蚁命,爱惜飞蛾纱罩灯之类的蠢事。
有人想干掉他。
他就要干掉对方。
那些想干掉他的人,全部都被他干掉了。
至于那些想干掉他的人,但是现在还没有被林凡干掉的,相信用不了太久,也会一个一个跪在林凡的脚下连连讨饶。
不是林凡骄狂。
也不是他性格暴躁。
实在是。
他认为这个世界上面太多的事情充满了变数,所以说,他要努力将那些变数扼杀在萌芽状态,一切按照自己的意志行事,而他的意志,也符合绝大多数人的利益,所以林凡对于国佬研究出反人类的基因病毒的事情,深恶痛绝,他并不需要邓兴华做什么思想工作,就满口答应了。
去!
林凡也知道,在这个世界上,只有他一个人才能单枪匹马完成这种其他人完不成的任务。
这些年。
随着他年龄的增大,他也变得越来越成熟,他也越来越清楚自己的实力。
他的实力。
永无止境。
他的实力决定了,如果说这个世界上成了一个唯一的救世主的话,那么这个人就一定是林凡,只有林凡才能带着大家拯救世界,拯救人类的命运。
是的。
就是他。
与林凡的这次任务相比,曾经,他打遍了天下所有的高手,获得的那块打遍天下无敌手的金腰带,此时分量显得那么的轻飘飘,根本就无足轻重。
要知道。
林凡打败他们的时候,根本没用全力,而现在的林凡,当他握着那一根神秘的金属棍子的时候,当他试图把前方的某一样物品或者某一个人,某一个动物作为目标的时候,他的身上绝对是充满了杀气的,而这种杀气,不必太久,络腮胡子就能看到。
林凡示意络腮胡子,点起火来,将地洞烧的暖一点。
其实,林凡挖这个地洞,让络腮胡子去找柴火来取暖,完全都是为了对方考虑,在这种天寒地冻地方,又有什么比得上一把火,更能让人感觉温暖,更能逼出人身上和心里的寒意呢?
特别是。
像络腮胡子这种刚才在山上连冻带吓,饱受折磨的人而言,此时燃起来的一把火,绝对能让他感觉到如同温暖的春天。
络腮胡子很感动。
一感动。
他就将包里面的最后4盒罐头通通拿了出来,不但拿出了罐头,还拿出了一瓶酒;不但拿出了酒,甚至他还拿出了两块厚厚的用盐腌过后熏干了的鹿肉脯。
妙。
太妙了。
原本是生死敌人的两个人,现在居然开开心心的坐在一起,一边烤火,一边喝起了酒,吃起了罐头,啃起了鹿肉。
这个世界上面的事情,看来是无人能够说得清的,许多事情的发展,也绝不是以个人的意志为转移的。
林凡哈哈大笑。
对于络腮胡子的恭维和吹捧他来者不拒,因为,此时络腮胡子已经认出了看上去特别脸熟的林凡,原来竟是让他崇拜不已的国际巨星。
原来。
络腮胡子也是林凡的粉丝。
络腮胡子举着酒瓶子,由衷的,绝对真诚的对林凡道“嘿,老兄,说实话,我原来还不知道,你不但除了歌唱的好舞跳的棒,居然还有这么厉害的一手,你实在是太厉害了。
为什么?
为什么同样都是双手双脚的一个人,你竟然要比别人优秀那么多呢?
真的老兄,我特别喜欢你跳的舞,你跳的那个舞,那个叫做西部狂野唯我独尊舞的舞步,听上去名字特别的霸气,特别的牛掰,我也会跳两下的,你看……是不是这样?
然后这样……
然后又在这样?”
别说。
络腮胡子既滑稽又调皮的动作,倒瞬间把林凡给逗乐了,没想到,这个家伙身上居然还有这么多的幽默细胞,林凡倒觉得,自己刚才没有把他干掉,把他扔到雪里面,实在也算是做了一个正确的选择,起码在通往基地的这一段路程上,有这个络腮胡子跟自己在一起,绝对不会闷了。
挺不错。
林凡笑道“可惜了,我这次出来,什么都没有带,实在是没有什么好东西可以送给你。”
络腮胡子咧了咧嘴,耸耸肩。
林凡眨眨眼“不过,我感觉现在还有一点时间,我倒是可以给你画一幅画,我给你画一幅肖像吧,怎么样?”
。
火。
点燃。
瞬间,坑道里面,立刻变得十分温暖起来。
不得不说。
像林凡这样的天才儿童,实在是举世罕见。
他实在是太聪明了,他从来没有当过兵,更不知道部队里面的那些掩体坑道到底是怎么构筑的,可是只是凭着他自己的想象,他居然就设计去了这样一个构思精巧,可攻可守又可以遮风挡雨的单兵作战坑出来。
而且。
还是双人的哦。
很可惜。
其实如果按照林凡的聪明才智的话,他如果说走科学家的这条道路的话,说不定他可以发明出无数的人类以前从未发明过的东西,为广大人们谋福利。
可是现在……
现在。
其实现在的林凡,确实确实也是在为人类谋福利,而且,他正在为人类作出不可磨灭的贡献。
他做出的这个贡献简直可以说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因为国人丧心病狂的计划,而导致林凡不得不爬山涉水,不远万里的来到这里,自从他踏上这一次旅程的第1步开始,也就意味着林凡走上了一条注定凶险无比的道路。
也就是他。
如果换一个人的话,早就死了八百次了。
一路之上。
林凡经历了无数的考验,闯过了一道又一道难关,杀死了无数想将他置于死地的野兽和根本不能称之为对手的对手。
那些人。
莫名其妙。
不知道为什么,就想着对林凡这一个来自于神秘东方的孤身旅客下手。
也不知道他们到底是看中了林凡身上的财物,还是天生就有一种侵略性和破坏性的基因在骨子里面,所以导致林凡在经过很多地方的时候,纵然他身负异能,也不得不打起十二分的精神来应付。
当然了。
林凡不是神,也不是佛,他也不会做那些他自己认为幼稚的可笑的,所谓扫地不上蝼蚁命,爱惜飞蛾纱罩灯之类的蠢事。
有人想干掉他。
他就要干掉对方。
那些想干掉他的人,全部都被他干掉了。
至于那些想干掉他的人,但是现在还没有被林凡干掉的,相信用不了太久,也会一个一个跪在林凡的脚下连连讨饶。
不是林凡骄狂。
也不是他性格暴躁。
实在是。
他认为这个世界上面太多的事情充满了变数,所以说,他要努力将那些变数扼杀在萌芽状态,一切按照自己的意志行事,而他的意志,也符合绝大多数人的利益,所以林凡对于国佬研究出反人类的基因病毒的事情,深恶痛绝,他并不需要邓兴华做什么思想工作,就满口答应了。
去!
林凡也知道,在这个世界上,只有他一个人才能单枪匹马完成这种其他人完不成的任务。
这些年。
随着他年龄的增大,他也变得越来越成熟,他也越来越清楚自己的实力。
他的实力。
永无止境。
他的实力决定了,如果说这个世界上成了一个唯一的救世主的话,那么这个人就一定是林凡,只有林凡才能带着大家拯救世界,拯救人类的命运。
是的。
就是他。
与林凡的这次任务相比,曾经,他打遍了天下所有的高手,获得的那块打遍天下无敌手的金腰带,此时分量显得那么的轻飘飘,根本就无足轻重。
要知道。
林凡打败他们的时候,根本没用全力,而现在的林凡,当他握着那一根神秘的金属棍子的时候,当他试图把前方的某一样物品或者某一个人,某一个动物作为目标的时候,他的身上绝对是充满了杀气的,而这种杀气,不必太久,络腮胡子就能看到。
林凡示意络腮胡子,点起火来,将地洞烧的暖一点。
其实,林凡挖这个地洞,让络腮胡子去找柴火来取暖,完全都是为了对方考虑,在这种天寒地冻地方,又有什么比得上一把火,更能让人感觉温暖,更能逼出人身上和心里的寒意呢?
特别是。
像络腮胡子这种刚才在山上连冻带吓,饱受折磨的人而言,此时燃起来的一把火,绝对能让他感觉到如同温暖的春天。
络腮胡子很感动。
一感动。
他就将包里面的最后4盒罐头通通拿了出来,不但拿出了罐头,还拿出了一瓶酒;不但拿出了酒,甚至他还拿出了两块厚厚的用盐腌过后熏干了的鹿肉脯。
妙。
太妙了。
原本是生死敌人的两个人,现在居然开开心心的坐在一起,一边烤火,一边喝起了酒,吃起了罐头,啃起了鹿肉。
这个世界上面的事情,看来是无人能够说得清的,许多事情的发展,也绝不是以个人的意志为转移的。
林凡哈哈大笑。
对于络腮胡子的恭维和吹捧他来者不拒,因为,此时络腮胡子已经认出了看上去特别脸熟的林凡,原来竟是让他崇拜不已的国际巨星。
原来。
络腮胡子也是林凡的粉丝。
络腮胡子举着酒瓶子,由衷的,绝对真诚的对林凡道“嘿,老兄,说实话,我原来还不知道,你不但除了歌唱的好舞跳的棒,居然还有这么厉害的一手,你实在是太厉害了。
为什么?
为什么同样都是双手双脚的一个人,你竟然要比别人优秀那么多呢?
真的老兄,我特别喜欢你跳的舞,你跳的那个舞,那个叫做西部狂野唯我独尊舞的舞步,听上去名字特别的霸气,特别的牛掰,我也会跳两下的,你看……是不是这样?
然后这样……
然后又在这样?”
别说。
络腮胡子既滑稽又调皮的动作,倒瞬间把林凡给逗乐了,没想到,这个家伙身上居然还有这么多的幽默细胞,林凡倒觉得,自己刚才没有把他干掉,把他扔到雪里面,实在也算是做了一个正确的选择,起码在通往基地的这一段路程上,有这个络腮胡子跟自己在一起,绝对不会闷了。
挺不错。
林凡笑道“可惜了,我这次出来,什么都没有带,实在是没有什么好东西可以送给你。”
络腮胡子咧了咧嘴,耸耸肩。
林凡眨眨眼“不过,我感觉现在还有一点时间,我倒是可以给你画一幅画,我给你画一幅肖像吧,怎么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