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你”
“你最好老实点,不然的话,我一刀割了你的脖子!”
“你敢!老夫是大秦国的大匠造,天下间数得着的铸剑宗师,那龙傲天把你赎出来,无非就是看上你能够将老夫吸引过来罢了,你个盲女,不会真的以为你比老夫还要来的重要吧?你敢杀老夫?信不信那龙傲天会将你一刀刀的给剐了!”
莫离说这话的时候,右手甚至还耀武扬威一般的在白衣的衣裙之中用力的揉捏了几下,丝毫没有收敛的意思。
“那你有没有想过,我不过是一个侥幸从音司坊中逃脱出来的盲女,身比草贱,有你这样一个大匠造为我陪葬,我死的是不是很值呢!”白衣也毫不示弱,手中的匕首甚至往前挺进了几分,尖锐的头部刺入了莫离的咽喉皮肤之中,灼热的疼痛感传来,在白衣的脸上,莫离看不到任何的表情,他所能够看到的,只有淡淡的漠然,对生和死的漠然。
“疯子!你们都TM的是疯子!没一个正常的”莫离骂了几句之后便老老实实的将自己的手,从白衣的衣裙之中给抽了出来。
“还不拿走!”莫离抽出手之后,却发现白衣的匕首依旧顶在自己的咽喉之处,便理直气壮的对着白衣喝到。
“大匠造,你是大人物,请你记住,我们这些贱人,光脚的不穿你们穿鞋的,别逼我,把我给逼急眼了,我什么都干得出来!大不了就是一命换一命!”白衣说完,便挪了挪自己的身躯,将手中的匕首抽离了莫离的咽喉,但是却依旧将匕首牢牢地攥在手中,没有将其收回鞋子里面。
“贱婢!贱婢!你就是个贱婢!老夫会给龙傲天铸剑,到时候老夫便会让龙傲天将你让给我!这几天我也看出来了,龙傲天对你根本就没有那个意思!贱婢,等你落到老夫的手心里面,老夫一定会让你生不如死!”此时的莫离还在小声的咒骂着。
白衣的听力极好,莫离的话落到白衣的耳朵里面,白衣的脸色不由的一阵阵的发白,正如莫离所说,杨飞扬不碰白衣,这就让白衣的心里面很没有底,说不定杨飞扬真的将白衣视为一个随手可弃的玩具,那白衣可如何是好?
一想到自己刚刚从音司坊那样的魔窟逃出来,白衣便不由的升起了一股股想要对命运进行反抗的心思,她要抗争,要将命运牢牢地把握在自己的手中,至于如何把握命运,那自然是牢牢地抓住任何一点有可能改变命运的机会。
对于白衣和莫离的对话,杨飞扬也听到了,这个莫离,色胆包天,贼心不死,要找个机会好好的敲打一下才行啊,说不准的话,要真的将其给阉了才可以断了他的邪恶念头。
不过杨飞扬此时没有时间,也没有精力去关心这些事情,那十几名骑兵此时已经越过了不远处的沙丘,出现在了杨飞扬的视线之中。
这些骑兵骑着的不是马匹,而是骆驼,有着沙漠之舟之称的骆驼。
骆驼的奔跑速度慢,而且体型巨大,有驼峰导致骑乘困难,服从性也差,单论作为坐骑的话,是远不如马匹的。
不过骆驼耐力极强,能够忍受极为恐怖的恶劣天气,甚至在沙暴天气之中,可以组成围墙,保护沙暴之中的骑兵。
而且骆驼一次进食,可以至少三天无需进食,也不用喝水,这点是马匹所比不了的。
此外,骆驼吃的也比马匹要粗糙的多,照顾起来,无需像是马匹那般的精细,而且骆驼的脚掌极大,可以在质地松软的沙漠之中行走,不陷入流沙之中,马匹则不行。
所以说,在沙漠之中,骆驼是比马匹更有优势的坐骑所在。
这十几名骑兵纷纷手持弯刀,有几名骑兵的身体一侧还挂着弓箭和投掷用的短枪,不过这些骑兵都没有着甲,一身的白色麻衣,使得这些骑兵看上去战力并不强悍,就这样的一队骑兵,遇到大秦国的强弓劲弩,根本就无法冲击到大秦军队的军阵之中。
秦人一波集射,剩下的就是追击和打造战场了。
杨飞扬就站在一处比较高的沙丘之上,不愁那些骑兵看不到自己,这不,这些骑兵骑着骆驼,挥舞着手中的弯刀,便朝着杨飞扬冲杀而来。
杨飞扬手中的长剑被握的非常非常的稳,没有一丝一毫的颤抖,就这十几个人,还不足以让杨飞扬大爷产生什么紧张的心理。
而且这十几名骑兵看上去虽然凶神恶煞的,但是从他们的动作和语气之中,杨飞扬真的没有感受到这些骑兵有要杀死自己的那一份煞气。
就这样,渐渐地,杨飞扬被十几名骆驼骑兵给包围了。
这些色目人的骑兵在观察杨飞扬,而杨飞扬也在观察他们。
色目人,多穿白色的麻衣长袍,因为在沙漠之中白色的麻布是最常见的衣服材料,而白色最为凉爽,长袍的话,晚上的时候,还可以有着防寒的作用,真的是非常适合色目人去穿着。
色目人之所以被称之为色目人,是因为他们的瞳孔颜色多彩多样,中原地区的人的眼睛瞳孔多为黑色,或者是黑褐色,极少数的会出现褐色,或者是更淡的黄褐色。
但是色目人的瞳孔颜色,却五花八门,有蓝色的,绿色的,黄色的,还有些极为稀有的紫色,天青色等等。
据说深紫色的瞳孔是色目人中最稀有,最美丽,也是最尊贵的瞳孔颜色,只有血脉最纯正的皇室色目人,才拥有紫色的瞳孔,深紫色瞳孔,在色目人的传说之中,那是王权,慈悲,力量,神秘的象征。
据说,深紫色瞳孔,有着让人一眼沉沦的力量,拥有深紫色瞳孔的男子,定然是个大帅皮,拥有深紫色瞳孔的女子,定然是个祸国殃民,倾国倾城的存在,不知道这个传说是不是真的。
“你,秦人?”双方互相观察了好一会,一名年纪看起来比较大的色目人,拉下了自己的面巾,露出了一脸的卷曲大胡子,用过一种极为怪异的口音,对着杨飞扬问道。
“不算是吧,我是从大秦国来的,却不是秦人”杨飞扬确定能够跟这些色目人交流,心中的焦虑便放松了大半。
“哦,这样,那你到大漠之中来,想干什么?”
“来找个僻静的地方,安心的住几年,怎么,这大漠是你们色目人的?我不能来?”
“并不是,大漠很大,我们色目人欢迎所有来自远方的朋友,但是我们要求你是带着善意来的!”
“放心吧,你们没什么好让我图谋的,就是不知道你们需不需要银子?”杨飞扬说完,便掏出了几张银票,在色目人骑兵首领的眼前晃悠了一下。
果然,看到银票之后的第一眼,色目人骑兵首领的脸上,就露出了惊喜的笑容。
大漠贫瘠,色目人生活艰难,肯定是要和秦人,贺兰人交易的,既然交易,那就需要有白银这种硬通货才行。
“带我去你们部落,我会在那里生活!”杨飞扬收完便收起了银票,同时握紧了自己手中的升龙剑,骑兵队长的眼中闪过了强烈的贪婪之色,杨飞扬可不是瞎子。
“嗤!”的一声长啸,伴随而来的是一道耀眼的,足足有十几米长的剑气,剑气劈砍在荒漠之上,顿时飞沙走石,无数的黄沙以一种极为狂暴的形式被击飞出去,不过眨眼之间,沙丘之上,便多了一个足足有而二十多米长,一丈深的壕沟。
“咕噜”色目人骑兵首领这下哪里还敢动弹啊?杨飞扬这不明摆着是示威吗?而且人杨飞扬确实是有实力,就这一剑,估计再来十几名色目人都不够杨飞扬砍的。
骑兵首领见此,只能是乖乖的收起了自己的贪婪之心,对着杨飞扬露出了一个惨不忍睹的笑容,然后让自己的骑兵们挤一挤,挤出一匹骆驼来让给杨飞扬。
不过当莫离和白衣也从沙丘后面走出来之后,骑兵首领便只好命令更多的骑兵挤一挤,匀出了两匹骆驼给杨飞扬等人。
杨飞扬和白衣一匹骆驼,莫离一匹骆驼。
见到骆驼和色目人,确定接下来的要去的地方之后,莫离很是开心,不管怎么说,起码是不用挨饿挨渴了,而且色目人的女人可是非常不错的。
莫离作为大秦国的大匠造,也是资深的老色批,自然是尝试过色目女人的,色目女人虽然味道大,身体多毛发,但是胜在身躯柔软,骨骼硕大,也别有一番风情。
莫离相信,到了色目人的地盘,就自己这锻造技术,肯定会被色目人奉为上宾,到那时候,别说是什么吃喝了,色目人还不得乖乖的把最漂亮的女孩子给送上莫离的床?
一念至此,莫离觉得自己要流哈喇子了。
骑着骆驼,颠簸有点厉害,而且臭烘烘的,骆驼身上还有很多的寄生虫,不一会就咬的莫离大呼小叫的,看来是咬到了莫离的要害部位。
杨飞扬用真气在自己的身体表面和白衣的身体表面凝成了一个气罩,将自己和白衣保护了起来,免受寄生虫的困扰。
不管怎么说,骑骆驼可比下步走快多了,不过两个时辰,一个中型的绿洲便出现在了杨飞扬的面前。
在绿洲的中心,是一个面积差不多有半亩地的小湖,湖水极为清澈,在小湖的旁边,生长着一些绿植,还种植着一些作物,看来,这个小湖,便是这个绿洲,也是这个部落,赖以生存的根本。
“你最好老实点,不然的话,我一刀割了你的脖子!”
“你敢!老夫是大秦国的大匠造,天下间数得着的铸剑宗师,那龙傲天把你赎出来,无非就是看上你能够将老夫吸引过来罢了,你个盲女,不会真的以为你比老夫还要来的重要吧?你敢杀老夫?信不信那龙傲天会将你一刀刀的给剐了!”
莫离说这话的时候,右手甚至还耀武扬威一般的在白衣的衣裙之中用力的揉捏了几下,丝毫没有收敛的意思。
“那你有没有想过,我不过是一个侥幸从音司坊中逃脱出来的盲女,身比草贱,有你这样一个大匠造为我陪葬,我死的是不是很值呢!”白衣也毫不示弱,手中的匕首甚至往前挺进了几分,尖锐的头部刺入了莫离的咽喉皮肤之中,灼热的疼痛感传来,在白衣的脸上,莫离看不到任何的表情,他所能够看到的,只有淡淡的漠然,对生和死的漠然。
“疯子!你们都TM的是疯子!没一个正常的”莫离骂了几句之后便老老实实的将自己的手,从白衣的衣裙之中给抽了出来。
“还不拿走!”莫离抽出手之后,却发现白衣的匕首依旧顶在自己的咽喉之处,便理直气壮的对着白衣喝到。
“大匠造,你是大人物,请你记住,我们这些贱人,光脚的不穿你们穿鞋的,别逼我,把我给逼急眼了,我什么都干得出来!大不了就是一命换一命!”白衣说完,便挪了挪自己的身躯,将手中的匕首抽离了莫离的咽喉,但是却依旧将匕首牢牢地攥在手中,没有将其收回鞋子里面。
“贱婢!贱婢!你就是个贱婢!老夫会给龙傲天铸剑,到时候老夫便会让龙傲天将你让给我!这几天我也看出来了,龙傲天对你根本就没有那个意思!贱婢,等你落到老夫的手心里面,老夫一定会让你生不如死!”此时的莫离还在小声的咒骂着。
白衣的听力极好,莫离的话落到白衣的耳朵里面,白衣的脸色不由的一阵阵的发白,正如莫离所说,杨飞扬不碰白衣,这就让白衣的心里面很没有底,说不定杨飞扬真的将白衣视为一个随手可弃的玩具,那白衣可如何是好?
一想到自己刚刚从音司坊那样的魔窟逃出来,白衣便不由的升起了一股股想要对命运进行反抗的心思,她要抗争,要将命运牢牢地把握在自己的手中,至于如何把握命运,那自然是牢牢地抓住任何一点有可能改变命运的机会。
对于白衣和莫离的对话,杨飞扬也听到了,这个莫离,色胆包天,贼心不死,要找个机会好好的敲打一下才行啊,说不准的话,要真的将其给阉了才可以断了他的邪恶念头。
不过杨飞扬此时没有时间,也没有精力去关心这些事情,那十几名骑兵此时已经越过了不远处的沙丘,出现在了杨飞扬的视线之中。
这些骑兵骑着的不是马匹,而是骆驼,有着沙漠之舟之称的骆驼。
骆驼的奔跑速度慢,而且体型巨大,有驼峰导致骑乘困难,服从性也差,单论作为坐骑的话,是远不如马匹的。
不过骆驼耐力极强,能够忍受极为恐怖的恶劣天气,甚至在沙暴天气之中,可以组成围墙,保护沙暴之中的骑兵。
而且骆驼一次进食,可以至少三天无需进食,也不用喝水,这点是马匹所比不了的。
此外,骆驼吃的也比马匹要粗糙的多,照顾起来,无需像是马匹那般的精细,而且骆驼的脚掌极大,可以在质地松软的沙漠之中行走,不陷入流沙之中,马匹则不行。
所以说,在沙漠之中,骆驼是比马匹更有优势的坐骑所在。
这十几名骑兵纷纷手持弯刀,有几名骑兵的身体一侧还挂着弓箭和投掷用的短枪,不过这些骑兵都没有着甲,一身的白色麻衣,使得这些骑兵看上去战力并不强悍,就这样的一队骑兵,遇到大秦国的强弓劲弩,根本就无法冲击到大秦军队的军阵之中。
秦人一波集射,剩下的就是追击和打造战场了。
杨飞扬就站在一处比较高的沙丘之上,不愁那些骑兵看不到自己,这不,这些骑兵骑着骆驼,挥舞着手中的弯刀,便朝着杨飞扬冲杀而来。
杨飞扬手中的长剑被握的非常非常的稳,没有一丝一毫的颤抖,就这十几个人,还不足以让杨飞扬大爷产生什么紧张的心理。
而且这十几名骑兵看上去虽然凶神恶煞的,但是从他们的动作和语气之中,杨飞扬真的没有感受到这些骑兵有要杀死自己的那一份煞气。
就这样,渐渐地,杨飞扬被十几名骆驼骑兵给包围了。
这些色目人的骑兵在观察杨飞扬,而杨飞扬也在观察他们。
色目人,多穿白色的麻衣长袍,因为在沙漠之中白色的麻布是最常见的衣服材料,而白色最为凉爽,长袍的话,晚上的时候,还可以有着防寒的作用,真的是非常适合色目人去穿着。
色目人之所以被称之为色目人,是因为他们的瞳孔颜色多彩多样,中原地区的人的眼睛瞳孔多为黑色,或者是黑褐色,极少数的会出现褐色,或者是更淡的黄褐色。
但是色目人的瞳孔颜色,却五花八门,有蓝色的,绿色的,黄色的,还有些极为稀有的紫色,天青色等等。
据说深紫色的瞳孔是色目人中最稀有,最美丽,也是最尊贵的瞳孔颜色,只有血脉最纯正的皇室色目人,才拥有紫色的瞳孔,深紫色瞳孔,在色目人的传说之中,那是王权,慈悲,力量,神秘的象征。
据说,深紫色瞳孔,有着让人一眼沉沦的力量,拥有深紫色瞳孔的男子,定然是个大帅皮,拥有深紫色瞳孔的女子,定然是个祸国殃民,倾国倾城的存在,不知道这个传说是不是真的。
“你,秦人?”双方互相观察了好一会,一名年纪看起来比较大的色目人,拉下了自己的面巾,露出了一脸的卷曲大胡子,用过一种极为怪异的口音,对着杨飞扬问道。
“不算是吧,我是从大秦国来的,却不是秦人”杨飞扬确定能够跟这些色目人交流,心中的焦虑便放松了大半。
“哦,这样,那你到大漠之中来,想干什么?”
“来找个僻静的地方,安心的住几年,怎么,这大漠是你们色目人的?我不能来?”
“并不是,大漠很大,我们色目人欢迎所有来自远方的朋友,但是我们要求你是带着善意来的!”
“放心吧,你们没什么好让我图谋的,就是不知道你们需不需要银子?”杨飞扬说完,便掏出了几张银票,在色目人骑兵首领的眼前晃悠了一下。
果然,看到银票之后的第一眼,色目人骑兵首领的脸上,就露出了惊喜的笑容。
大漠贫瘠,色目人生活艰难,肯定是要和秦人,贺兰人交易的,既然交易,那就需要有白银这种硬通货才行。
“带我去你们部落,我会在那里生活!”杨飞扬收完便收起了银票,同时握紧了自己手中的升龙剑,骑兵队长的眼中闪过了强烈的贪婪之色,杨飞扬可不是瞎子。
“嗤!”的一声长啸,伴随而来的是一道耀眼的,足足有十几米长的剑气,剑气劈砍在荒漠之上,顿时飞沙走石,无数的黄沙以一种极为狂暴的形式被击飞出去,不过眨眼之间,沙丘之上,便多了一个足足有而二十多米长,一丈深的壕沟。
“咕噜”色目人骑兵首领这下哪里还敢动弹啊?杨飞扬这不明摆着是示威吗?而且人杨飞扬确实是有实力,就这一剑,估计再来十几名色目人都不够杨飞扬砍的。
骑兵首领见此,只能是乖乖的收起了自己的贪婪之心,对着杨飞扬露出了一个惨不忍睹的笑容,然后让自己的骑兵们挤一挤,挤出一匹骆驼来让给杨飞扬。
不过当莫离和白衣也从沙丘后面走出来之后,骑兵首领便只好命令更多的骑兵挤一挤,匀出了两匹骆驼给杨飞扬等人。
杨飞扬和白衣一匹骆驼,莫离一匹骆驼。
见到骆驼和色目人,确定接下来的要去的地方之后,莫离很是开心,不管怎么说,起码是不用挨饿挨渴了,而且色目人的女人可是非常不错的。
莫离作为大秦国的大匠造,也是资深的老色批,自然是尝试过色目女人的,色目女人虽然味道大,身体多毛发,但是胜在身躯柔软,骨骼硕大,也别有一番风情。
莫离相信,到了色目人的地盘,就自己这锻造技术,肯定会被色目人奉为上宾,到那时候,别说是什么吃喝了,色目人还不得乖乖的把最漂亮的女孩子给送上莫离的床?
一念至此,莫离觉得自己要流哈喇子了。
骑着骆驼,颠簸有点厉害,而且臭烘烘的,骆驼身上还有很多的寄生虫,不一会就咬的莫离大呼小叫的,看来是咬到了莫离的要害部位。
杨飞扬用真气在自己的身体表面和白衣的身体表面凝成了一个气罩,将自己和白衣保护了起来,免受寄生虫的困扰。
不管怎么说,骑骆驼可比下步走快多了,不过两个时辰,一个中型的绿洲便出现在了杨飞扬的面前。
在绿洲的中心,是一个面积差不多有半亩地的小湖,湖水极为清澈,在小湖的旁边,生长着一些绿植,还种植着一些作物,看来,这个小湖,便是这个绿洲,也是这个部落,赖以生存的根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