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需要这样吧?”

    胳膊肘撑在桌上,万年看着正在摆放碗筷的刘思思,苦笑着说道。

    “什么?”刘思思抬起头来,好奇的问道。

    万年摇摇头,“我只是扭伤脚而已,没必要当成重病患这么照顾吧?”

    坐着大巴车回来之后,刘思思就扶着万年来到了酒店的餐厅里。剧组的人都出去吃饭了,而她则在酒店里点了几道菜,此时正按着两人的位置,将手中的碗筷摆放规整。

    而在这个过程中,万年就像是小孩子一样坐在座椅上,看着眼前的姑娘把菜摆好位置,将碗筷分好。即便是想要站起身帮忙,刘思思也会把他给按回去,显得强势非常。

    “别说什么废话,老老实实的坐好!”

    刘思思瞪了一眼,放下了手中的碗筷。紧接着转身,绕到大厅的另一边,倒了两杯水端了过来。

    被训斥了一句的万年也只能老实的等在原地,看了看眼前的几道菜。

    还真是素的够可以,凉拌黄瓜,凉拌豆皮,青椒番茄炒蛋,唯一的一道荤菜是土豆烧牛肉。不过,看看牛肉的样子,万年就知道,后厨肯定是拿成袋的酱牛肉做的,根本不是自己炖出来的牛肉。

    差评!

    唯一比较合万年口味的,大概也只有面前这碗看上去就是粒粒分明的米饭了。

    面条也好,米饭也好,他都比较喜欢吃硬一点的,有口感!

    之前在家里,万年的这个爱好没少被吐槽。

    万倩就曾经吃着满口的硬米饭,含含糊糊的来了一句:你到老肯定消化不良!

    不过,谁在乎这个?老了的事情,老了再说呗。

    硬米饭的好处,除了吃起来口感十足之外,还非常适合把菜的汤汁浇在米饭上。

    偏软的米饭水分太大,浇点汁之后就会变得跟稀粥一样,又烫又难吃。而硬一点的米饭就不一样了,偏硬的口感配上菜汁,口感略微变得绵软的同时,汤汁也给寡淡的米饭增加了另外的风味,香疯了!

    刘思思眼神微妙的看了一眼拿着勺舀番茄炒蛋汤汁往米饭上浇的万年,“你的爱好,还真是独特啊。”

    “很香的,你要不要试一试?”万年拿着勺拌了拌米饭,雪白的颜色变成了淡淡的红色。

    浇汤也是有讲究的,浇得多了就会变成稀粥,浇得少了米饭还是没什么味道,只有浇到恰到好处,米饭才能在保持口感的同时还有菜的味道。

    经过多年的实践,万年显然深谙此中门道。

    刘思思摇摇头,“您都万总了,怎么还这么吃饭啊?”

    “习惯嘛,这种东西很难改的。”万年笑道。

    就像万鑫一样。老帅哥虽然有钱,但一直吃不惯康师傅的味道。平时买方便面都是买那种二十块钱一大箱,包装里除了粉包啥都没有的。

    据老帅哥透露,那种泡面更合他的口味。

    贵的东西虽然好,但却并不一定跟自己合得来。

    “不吃青椒也是你的习惯吗?”刘思思撇撇嘴,从刚才开始,万年就有意无意的把青椒留在了盘子里,只吃鸡蛋跟番茄。

    还真是跟小孩子一样的爱好。

    万年笑眯眯的点点头,“青椒有营养啊,你要多吃一点。”

    某人曾经说过,人这一生有三大欲望,而吃显然就是这三大欲望之一。

    食物能让人心情愉快,热乎乎的饭菜是获取满足感最为简单的手段。

    半个小时之后,桌上的碗碟已经见底。兴许是因为劳累的缘故,万年今天的胃口相当不错,将碗碟里的菜消灭了个干干净净。

    吃完饭之后,两人坐在椅子上,手里各自捧着一杯麦茶,有一搭没一搭的聊着天。

    看看时间,已经八点多钟了。

    “好了,饭也吃完了,我也该回去了。”万年站起身来,准备回房间去。

    右脚还没迈出去,身后的刘思思就凑了过来,扶住了万年的一只手。

    万年笑道,“你回去休息吧,酒店有电梯的,不用管我了,我走起来也没问题的。”

    说罢,万年还掂着一只脚在地上跳了几下。

    刘思思却道,“还是别了,扭伤的位置还是不要乱动,否则恢复不好。”

    万年虽感觉有些小题大做,但是看着眼前那双黑漆漆的眸子,他还真就想不出什么好的理由,也就只能听之任之了。

    两人沿着走廊向电梯的方向走去,一只脚离地,那万年也就只能蹦着前进。一跳一跳之间,一股淡淡的香味调皮的钻进了他的鼻子里。

    步调一致的两人顺利的来到了万年的房间门口,掏出房卡,打开房门,万年在刘思思的搀扶之下进了房间,坐在了沙发上。

    走了一段路,似乎刘思思也有点累,一把坐在了茶几旁的椅子上,端起一杯水喝了起来。

    兴许是喝的太急,一缕清水从嘴角流了下来,细碎的水珠沿着下巴的曲线一路向下,将淡淡的青色侵染,又将纤薄的纯白隐去,透出了其下白皙的色彩。

    “你慢点喝,又没人跟你抢。”看着跟小孩子一样喝水的刘思思,万年笑道。

    啪的一声,刘思思放下了水杯,“你好好休息,我先回去了。”

    “我只是扭伤脚,还没到这种程度。”万年摆摆手,“你才是,回去好好休息。”

    房门开启又关上,空荡荡的房间里,似乎唯一能证明她痕迹的就是飘荡在空气中,似有若无的淡淡香味。

    不,还有椅子上的那个黑色的小包。

    万年站起身,拿起了椅子上的黑色小包。

    “又落下了吗?”万年笑了笑,仔细看了看手里的失物。

    包还是那个包,黑色的硬质外壳,轻轻摇晃一下还能听到内里随身听跟耳机的撞击声。

    这一次,不知为什么,万年突然想要打开看看。

    看一看,能让刘思思一直视若珍宝的随身听到底是个什么样子?

    轻轻拉开小包上的拉链,外壳分开,露出了内里的红色物件。

    “WM501?还真是复古啊。”万年看了看小包里的随身听。

    这款随身听还是1987年索尼生产的,差不多二十年的老产品了。

    看外观,随身听确实被保护的很好。虽然经常使用,但是外边红色的塑料涂层都没什么磨损。唯一的损坏,大概就是腰带扣断开了。

    看着断开的腰带扣,万年突然想起了那个被自己送出去的随身听。那台随身听也是红色,同样是断裂的腰带扣,据说是当初万鑫给弄坏的。

    “不会这么巧吧?”

    这么想着,万年打开了随身听的磁带仓。

    小时候,为了表明随身听是自己的,万年就把一张塑料贴纸贴在了磁带仓里。

    仓里放着一张磁带,万年拿开白色的磁带,露出了其下带动磁带运转的齿轮。

    齿轮旁,一张明黄色的星星贴纸就贴在那里,星星的旁边还有一只白色的兔子。原本光滑的贴纸上此时已经满是划痕,颜色也不再鲜亮。

    一时之间,万年不知道该做出什么样的反应。

    偶然带来缘分,缘分带来邂逅,而跟随着邂逅而来的,是希望,是憧憬于未来,另外一个人在自己身边所带来的改变。

    十数年前的偶然,此时却已经变成了一张大网,不知不觉间把他裹在了其中。

    也许,现在就是应当更进一步的时机?

    突然的,敲门声响了起来,那个熟悉的声音在门外问道,“万年,我的随身听是不是落在这里了?”

    呆愣了一会儿的万年几乎是立刻从沙发上蹦了起来,“对,等一下,我给你开门。”

    抬着一只脚,万年一蹦一蹦的来到了门前,打开了房门。

    门外,刘思思的脸上带着一抹绯红,似焦急,又似羞涩。下午时还整齐扎起的长发有些散乱,额发垂落,把眉毛遮住,也将眉宇间那股抹不去的英气给掩去。

    原本英气勃勃的少女,此时甚至显出几分妩媚。

    “给,你的随身听。”进门之后,万年拿起沙发上的随身听,递给了显得有些慌乱的刘思思。

    刘思思长出一口气,“还好是落在你这里了,要是落在片场,估计就找不回来了。”

    “以后还是要小心一点,这么珍贵的东西,别随便乱扔。”万年说道。

    刘思思狐疑的看了一眼坐在沙发上的病号,感觉他的语气有些不太对劲。

    “好了,我得回去了,你休息吧。”刘思思站起身,拿着随身听准备开溜。

    刚打开房门,身后却传来一个声音,“思思,你现在还在听小虎队的歌吗?”

    刘思思下意识回答道,“早就不听了,我从五岁就开始听日语歌,哪儿还有时间去听什么小虎队?”

    回答完之后,刘思思才察觉出哪里不太对劲。

    他是怎么知道自己小时候会听小虎队的歌?

    “你怎么知道···”刘思思转身问道,话还没说完,却看见万年指了指她拿在手中的随身听。

    “你可是让我好找啊,当年白搭给你一个随身听,还被我爸批评了半天呢。”

    万年站起身来,笑着说道,“好久不见了,听小虎队的土姑娘。”

    刘思思也笑了笑,却未曾回答什么,只是凝神看向了他的眼睛。

    那双眼中映照着灯光,反射着清影,如同湖面一般的澄澈。在如镜的湖面上,除却光与影之外,更多的,也更加清楚明了的则是她自己的面容。

    她望着那双澄澈的眸子,心头的湖水中,渐有一丝丝涟漪荡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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