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书皱眉疑问:“阴阳通宝?”

    无名恶鬼:“是高人借阴德做的法钱,只一枚便当鬼道十年修为,这次的差事,有五枚。足足五枚啊!”

    说着,恶鬼虚淡的脸上竟然流下两行泪水,哭叫道:“那能顶我半生修行啊!我知此事险恶到了极点,但是我挡不住,挡不住啊!”

    “是啊,还出师未捷身先死呢。”

    恶鬼一愣,随即拍打地面,看起来伤心极了。

    杨书:“……”

    他微微摇头,贪念入魂,死不足惜。

    不过杨书总算听出了此事的头尾。

    说来也是倒霉催的,这次性命危机的缘由不是他本身,乃是朝中党争的余波。

    自己不过是城头打架时,遭殃的那条池鱼。

    该说不愧为神鬼妖魔俱存的世界,朝堂上斗争方式,都与前世大不相同。

    招募刺客也就算了,居然还招恶鬼当刺客……

    杨书长叹一声,大有重塑三观之感。

    不过……这倒给他提了个醒,如今的世界跟前世的封建时代绝不相同,有些事情,不能以片面的经验去揣度,自己要学的常识还有很多。

    但这是后话,眼前还得打发了这恶鬼。

    想了想,杨书缓声说道:

    “修行百年,我不知你做过那些善事,又做过那些恶事。这里终究不是阴司,我也不是判官,前尘往事恩怨种种,我不知,也不想知……罢了,这么着吧。”

    阴差和那恶鬼都小心等着,杨书拿出一道签令,做出最后判决:“我给你个机会,这火床之刑只烧一刻钟,若熬得住,也算是洗清罪孽,重新做鬼,我自准你归去。若熬不住,便是你的命数!去吧。”

    说罢,签令丢在地上,几个阴差摩擦着光秃秃的头皮,将那恶鬼扛到肩上,扔到了凭空出现的火床上。

    随后七手八脚的,将其死死按在原处。

    一时间,阴差的残忍嬉笑,恶鬼的悲惨嚎叫不绝于耳,陋室之中,宛如人间鬼域。

    若有个阴阳眼此时进来,定然被吓得魂飞魄丧,肝胆俱裂。

    杨书看了会儿,转到桌前,洗笔研墨,闭目沉思……很想作诗。

    约莫十分钟,惨嚎彻底消失。有阴差来禀报。

    “大人,他没撑住。”

    “嗯,去吧……”

    “遵令。”

    杨书睁开双眼,屋中再无此前阴间人影,也没留下半点阳间痕迹。

    只是桌上的古怪签筒,少了四枚古怪签令。

    他提起笔,在纸上题了首打油诗。

    ……

    恶鬼登门欲行凶,不料误入法网中。

    阴差刑杖三通打,百载修为一夜空。

    ……

    写完后,杨书微微一笑,自觉除了字磕碜,别的竟然还不错。

    打油诗嘛,油就对了。

    他自我催眠着“好诗,好诗”,回头便把自己扔到床上,被子还没盖好,鼾声便响了起来。

    这一夜,杨书先被弱了三火,接着高强度运用天眼,精神已是到了崩溃边缘,绷紧的弦松下来,少不得睡个昏天黑地。

    ……

    “啊……哈……”

    伸个懒腰打个哈欠,杨书晃晃悠悠的从床上爬起来。

    他自觉精神依然不太好,拿铜镜照了照,脸上好大两个黑眼圈,再望望窗外天色,也已经是下午。

    睡了快八个时辰,却依然感到疲惫。

    杨书心知自己不能再睡,阳火受损不止伤了精神,于气血也有亏损。

    眼下该得吃点东西,补补身体。

    打定主意,杨书简单梳洗,踏出房门。

    上京城依旧繁华,行人熙熙攘攘,车马川流不息。杨书漫步于市井之中,感觉身上越来越舒服。

    连脚步都轻快了许多。

    “果然,就该出来走走。”

    旺盛的人气,对阳火的恢复也有很大帮助!

    正琢磨着该吃点什么,忽然有人跟他搭腔。

    “你这后生,才一天没见,面色怎的这般虚浮?”

    回头一看,竟是昨日卖黄豆的小贩,朝他挤眉弄眼的调笑:“年轻人要知道节制啊,不然到了我这岁数,可经不起房中老虎的折腾。”

    杨书脸色一黑。

    南城这块儿说大不大,说小也不小,怎的天天遇上这么个二皮脸。

    听他话的意思,爷们今儿这面相,像是纵欲过度,肾水不足?

    等等……好像还真是一个道理。

    但话也不能这么说啊!

    旋即怒道:“去去去,别搁这儿胡咧咧,我这身体壮实的很。”

    说着还推了一把,小贩挑着担子打个趔趄,稳下来继续笑:

    “哎呦呦,这不听老人言,吃亏在眼前!仗着年轻不进补,绝非长久之计……你这后生人不错,小老儿这边给你指条明路,走不走就看你自己啦!”

    杨书本欲离开,听着这话却放缓脚步,转过头来微微挑眉。

    小贩连连点头。

    杨书轻咳一声,左右看看,揣着袖子凑了过去。

    ……

    一转眼,杨书已经到了南城边上,隔着街道打量一家饭店。耳边回想着黄豆小贩的言语。

    “悄眯告诉你,右安门那边的恩和顺今儿刚进一批鹌鹑,拢共也没几只,先到先得,错过今天,不知又得等多久。”

    “要知这恩和顺的鹌鹑,那当真是一绝,不止进补,还是美味,小老儿有幸吃过那么一次,至今记在心头。”

    “年轻人,把握机会啊!”

    杨书不禁好奇,当真有这么厉害?

    天眼望去,后厨正在备料,其中就包括十几只野鹌鹑,正拔毛放血,洗净内脏。

    那厨子随手一扔,两条鹌鹑腿一抖一抖,滑腻腻的委实诱人。

    杨书抿了抿嘴,口水往肚子里流。

    两天没吃肉了……

    须知这烹调过的鹌鹑细骨多肉,肉嫩味香,香而不腻,一向是野禽上品,达官贵人都喜欢的紧。

    红楼梦第五十回,老太太听说在吃鹌鹑,都没忍住令探春取了两条大腿来。

    史老太君什么没吃过,见了糟鹌鹑也管不住嘴。

    嗯,单纯是好吃。和鹌鹑补五脏,益精血,温肾助阳,增长力气,强壮筋骨没啥关系。

    再看这恩和顺饭庄,往来宾客衣着华丽,皆是乐呵呵的进去,笑呵呵的出来,想来厨子的手艺相当不错。

    杨书抽抽鼻子,更坚定了这个想法。

    闻到味儿了!

    香!

    就是这……兜里的钱不多啊……

    搓着小黑菩萨给的三个银疙瘩,杨书犹豫了大约三秒钟。

    磨蹭个锤子!

    吃!

    杨某人正是需要进补的时候!

    李太白说得好,天生我材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

    我顶着一只天眼,花点银子要是还抠抠搜搜的,二郎神听了得笑掉大牙!

    杨书大踏步走过街道,迈进了恩和顺的大门。

    当下便有小二躬身来迎。

    “客官您几位啊?”

    杨书抖抖袖子,露出手肘,豪横的一挥,走动中高声回道:

    “一位,楼上要个好位置,好酒好菜招待着,爷们今儿个,要吃顿好的!啊哈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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