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百步以内的瓦剌骑兵完全进入了火枪兵的射程之内,若是他们直接冲阵可能还会对车阵造成一点威胁,可是瓦剌军队偏偏选择了自以为自己最拿手的曼古歹打法。
在一轮又一轮的打击下,瓦剌士兵终于扛不住巨大的伤亡撤了回去,一直在等待机会的金忠,马上命令骑兵出击,对瓦剌军队进行衔尾攻击。
金忠一直追杀到距离瓦剌本阵百步的距离才停了下了,调转马头返回本阵。
一场短暂的接触战快速而惨烈,完全回到瓦剌大营的一万人马已经不到五千人。
绰罗斯?脱欢欲哭无泪,没想到自己最自信的军队,在汉人军队面前连反抗的机会都没有争取到多少,就被人家彻底的击败。
脱欢在阵前看得很清楚,汉人纯粹就是仗着火器犀利,瓦剌勇士还没等接近汉人的车阵,就被汉人的火器打了回来。
而且勇士们执行的是‘曼古歹’战法,没想到这样的战法在火器面前完全没有了优势。
论射程,骑兵用的角弓只有五十步左右的射程,可是脱欢发现明人的火铳竟然能够七八十步的距离上射穿蒙古勇士的皮甲。
瓦剌勇士的伤亡除了被火炮的铁弹所造成之外,大多数的伤亡都在八十步到五十步之间的距离上产生。
而且距离汉人的阵列越近,伤亡的比例就越大,更可悲的是蒙古勇士所抛射出的箭矢并没有给汉人造成多少伤害。
脱欢清晰地看到,敌人的其他军队根本就没有动,完全是一万步兵在与他的骑兵交战。
骑兵最大的作用变成了衔尾追击,逃跑的瓦剌勇士被人家从后面追上来尽情的屠杀,连回头一战的勇气都没有了。
这样的败绩对于心高气傲的绰罗斯·脱欢根本无法接受,不过他还没有失去理智,马上就意识到‘曼古歹’的战术并不适合与这股明军交战。
要想击败眼前的汉人军队,必须要快速切进汉人的阵列中与汉人进行肉搏战。因为脱欢发现这支汉人步兵竟然没有装备刀枪等冷兵器,这让他意识到只要冲进汉人的阵列,汉人就是一群待宰的羔羊。
稍微调整了一下心态之后,绰罗斯·脱欢命令两万牵制鞑靼骑兵的人马,分出五千人用于牵制汉人的骑兵。留下一万人马作为后备力量,这一次脱欢一次性投入了两万骑兵向明军发起了快速的冲锋。
如果从天空的角度观看,你会发现瓦剌骑兵分成了两个攻击阵型,中间间隔大概有五十步左右的距离。
这样的部署可以尽量分散明军火炮的打击力度,由此可见脱欢能够一统草原绝对不是浪得虚名,在战场上能够随机应变做出正确的决断,才是名将所具备的素质。
脱欢的应对非常正确,也确实起到了分散敌人炮弹的作用。明军发现瓦剌骑兵分成两股,形成两个箭头向明军冲锋。在站在高处的观察手挥动手中的旗帜,做出简单的旗语,明军火炮快速分成两个集群,以最快的速度打出三轮炮弹,也不管战果如何火速退回步兵的阵列后面,将战场交给了步兵。
这个时候明军骑兵开始发起了攻击,明军骑兵的武器远程是一架手弩,经过朱瞻基的指点,使用了滑轮省力装置,上弦容易而且弹道稳定,射程威力也比弓箭大上不少。
明军骑兵并不与瓦剌骑兵正面对抗,只是在强弩的射程之内发射弩箭骚扰,让瓦剌骑兵无法全身心的投入进攻。
脱欢又不敢分出兵马去截杀明军骑兵,分出去的兵马少了,不但起不到作用,反而还有可能被明军反杀。分出去的多了这边进攻步兵的力量又稍显不够,这时候绰罗斯·脱欢有了一丝的后悔,不该这么草率的与明军决战。
虽然脱欢现在所率领的兵马不是瓦剌的全部力量,但是绝对是瓦剌最精锐的力量。若是都消耗在集宁海子,自己依靠什么来弹压瓦剌内部反对力量。
脱欢发现发明于蒙古人的‘曼古歹’战术被明人玩出了花样,明人利用手中武器的远射程,不慌不忙的对瓦剌骑兵进行狙杀。
瓦剌骑兵完全是一种只能挨打还不上手的感觉,这一刻脱欢才明白‘曼古歹’战法要配合先进的武器才能发挥出更大的威力。
脱欢是个非常果决的人,到了这份儿上,他知道瓦剌军队已经没有任何胜利的可能,与其把本钱全部赔进去,不如及早收手,还能保存实力以图未来。
随着瓦剌军队在牛角号声中缓缓退却,联军上下爆发雷鸣般的欢呼声。阿鲁台全程目睹了明军与瓦剌骑兵的交战,这只是明军的两万军队,若是十万呢?
阿鲁台原本心中还有一点点儿的小野心,在这一场旁观的战争中彻底的熄灭了火焰,大明的强大已经不是草原上任何一个部族所能抗衡的。
即使是统一的蒙古草原,在对阵明军上,也一样没有任何的胜算。阿鲁台虽然没有看到过后世八里桥近代军队与古典骑兵的对决,但是不妨碍他清醒的认识到明军火器的犀利。
对于退走的瓦剌骑兵,联军并没有急着去追赶,而是继续按部就班向前推进,接下来的战斗明军没有继续参与,这种扫荡部落是拉仇恨的事,明军不愿意参与其中。
联军一路向西推进,直到推进到黄河岸边黄河两岸便是河套地区,多少年的沧海桑田,已经让黄河两岸的良田变成了牧场。
这是一块水草丰美的地方,汉人想要,蒙古人更想要。朱瞻基不想用最激烈的手段夺取这里,仇恨结的太深一旦大明衰落,这里马上就会易主。
只有与蒙古人共同开发这里,让蒙古人充分享受到开发河套带给他们的好处,当所有人都认为只有跟着汉人走才能过好日子,那时候这里才会是大明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联军寻找到故东胜卫的断瓦残垣,在东胜卫故地扎下营盘,陈懋将带着五千羽林军长期驻扎在这里,配合朝廷接下来的一系列新政。
在一轮又一轮的打击下,瓦剌士兵终于扛不住巨大的伤亡撤了回去,一直在等待机会的金忠,马上命令骑兵出击,对瓦剌军队进行衔尾攻击。
金忠一直追杀到距离瓦剌本阵百步的距离才停了下了,调转马头返回本阵。
一场短暂的接触战快速而惨烈,完全回到瓦剌大营的一万人马已经不到五千人。
绰罗斯?脱欢欲哭无泪,没想到自己最自信的军队,在汉人军队面前连反抗的机会都没有争取到多少,就被人家彻底的击败。
脱欢在阵前看得很清楚,汉人纯粹就是仗着火器犀利,瓦剌勇士还没等接近汉人的车阵,就被汉人的火器打了回来。
而且勇士们执行的是‘曼古歹’战法,没想到这样的战法在火器面前完全没有了优势。
论射程,骑兵用的角弓只有五十步左右的射程,可是脱欢发现明人的火铳竟然能够七八十步的距离上射穿蒙古勇士的皮甲。
瓦剌勇士的伤亡除了被火炮的铁弹所造成之外,大多数的伤亡都在八十步到五十步之间的距离上产生。
而且距离汉人的阵列越近,伤亡的比例就越大,更可悲的是蒙古勇士所抛射出的箭矢并没有给汉人造成多少伤害。
脱欢清晰地看到,敌人的其他军队根本就没有动,完全是一万步兵在与他的骑兵交战。
骑兵最大的作用变成了衔尾追击,逃跑的瓦剌勇士被人家从后面追上来尽情的屠杀,连回头一战的勇气都没有了。
这样的败绩对于心高气傲的绰罗斯·脱欢根本无法接受,不过他还没有失去理智,马上就意识到‘曼古歹’的战术并不适合与这股明军交战。
要想击败眼前的汉人军队,必须要快速切进汉人的阵列中与汉人进行肉搏战。因为脱欢发现这支汉人步兵竟然没有装备刀枪等冷兵器,这让他意识到只要冲进汉人的阵列,汉人就是一群待宰的羔羊。
稍微调整了一下心态之后,绰罗斯·脱欢命令两万牵制鞑靼骑兵的人马,分出五千人用于牵制汉人的骑兵。留下一万人马作为后备力量,这一次脱欢一次性投入了两万骑兵向明军发起了快速的冲锋。
如果从天空的角度观看,你会发现瓦剌骑兵分成了两个攻击阵型,中间间隔大概有五十步左右的距离。
这样的部署可以尽量分散明军火炮的打击力度,由此可见脱欢能够一统草原绝对不是浪得虚名,在战场上能够随机应变做出正确的决断,才是名将所具备的素质。
脱欢的应对非常正确,也确实起到了分散敌人炮弹的作用。明军发现瓦剌骑兵分成两股,形成两个箭头向明军冲锋。在站在高处的观察手挥动手中的旗帜,做出简单的旗语,明军火炮快速分成两个集群,以最快的速度打出三轮炮弹,也不管战果如何火速退回步兵的阵列后面,将战场交给了步兵。
这个时候明军骑兵开始发起了攻击,明军骑兵的武器远程是一架手弩,经过朱瞻基的指点,使用了滑轮省力装置,上弦容易而且弹道稳定,射程威力也比弓箭大上不少。
明军骑兵并不与瓦剌骑兵正面对抗,只是在强弩的射程之内发射弩箭骚扰,让瓦剌骑兵无法全身心的投入进攻。
脱欢又不敢分出兵马去截杀明军骑兵,分出去的兵马少了,不但起不到作用,反而还有可能被明军反杀。分出去的多了这边进攻步兵的力量又稍显不够,这时候绰罗斯·脱欢有了一丝的后悔,不该这么草率的与明军决战。
虽然脱欢现在所率领的兵马不是瓦剌的全部力量,但是绝对是瓦剌最精锐的力量。若是都消耗在集宁海子,自己依靠什么来弹压瓦剌内部反对力量。
脱欢发现发明于蒙古人的‘曼古歹’战术被明人玩出了花样,明人利用手中武器的远射程,不慌不忙的对瓦剌骑兵进行狙杀。
瓦剌骑兵完全是一种只能挨打还不上手的感觉,这一刻脱欢才明白‘曼古歹’战法要配合先进的武器才能发挥出更大的威力。
脱欢是个非常果决的人,到了这份儿上,他知道瓦剌军队已经没有任何胜利的可能,与其把本钱全部赔进去,不如及早收手,还能保存实力以图未来。
随着瓦剌军队在牛角号声中缓缓退却,联军上下爆发雷鸣般的欢呼声。阿鲁台全程目睹了明军与瓦剌骑兵的交战,这只是明军的两万军队,若是十万呢?
阿鲁台原本心中还有一点点儿的小野心,在这一场旁观的战争中彻底的熄灭了火焰,大明的强大已经不是草原上任何一个部族所能抗衡的。
即使是统一的蒙古草原,在对阵明军上,也一样没有任何的胜算。阿鲁台虽然没有看到过后世八里桥近代军队与古典骑兵的对决,但是不妨碍他清醒的认识到明军火器的犀利。
对于退走的瓦剌骑兵,联军并没有急着去追赶,而是继续按部就班向前推进,接下来的战斗明军没有继续参与,这种扫荡部落是拉仇恨的事,明军不愿意参与其中。
联军一路向西推进,直到推进到黄河岸边黄河两岸便是河套地区,多少年的沧海桑田,已经让黄河两岸的良田变成了牧场。
这是一块水草丰美的地方,汉人想要,蒙古人更想要。朱瞻基不想用最激烈的手段夺取这里,仇恨结的太深一旦大明衰落,这里马上就会易主。
只有与蒙古人共同开发这里,让蒙古人充分享受到开发河套带给他们的好处,当所有人都认为只有跟着汉人走才能过好日子,那时候这里才会是大明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联军寻找到故东胜卫的断瓦残垣,在东胜卫故地扎下营盘,陈懋将带着五千羽林军长期驻扎在这里,配合朝廷接下来的一系列新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