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合赶了一整天的路,到达德化县时已经日落西山。

    连续走了六七十里路,身体竟然没觉得太过疲劳,看来身体素质提高了不止一点半点。

    就近随便找了一家小客栈住下,花费五十文钱,倒也收拾得干净整洁。

    次日一早,张合就退了客房,开始在城里闲逛起来。

    德化县里景像要繁华许多,城内有好几条大街,几条主路上铺的青石早已被无数脚板磨得发光。

    至于一些不起眼的小街道,仍然是坑坑洼洼的泥土路面,随处都能看到人畜粪便。

    街道两边的店铺,也比黑水镇那些万家连锁店气派多了,售卖的商品种类也更为齐全。

    县城里来往的行人也比黑水镇高出一个层次,从气色来看,这里有许多人显然是能吃饱饭的。

    当然街边墙角下,照样蹲着许多衣不蔽体的乞丐,一个个瘦得皮包骨头。

    此时张合前方一家店铺里,正在售卖煮红薯,门口还有几人在排队,生意确实不错。

    他上前打听了一下,这里的煮红薯竟然能卖到十文钱一斤,还供不应求,深受县城里上层名流所喜爱。

    没想到红薯被米掌柜贩卖到这里,竟然能拥有这么崇高的地位,价格直接翻了一倍。

    不过想到自己前世的社会上,不也有许多很难吃,却被炒到天价的食品。

    红薯跟这些炒作比起来,算是良心产品了。

    这里的红薯能卖十文钱一斤,他自然乐见其成,不能砸了自家招牌。

    所以他暂时没打算在德化县城里卖红薯,他还有另一件商品,应该可以在这里找一条销路。

    张合在卖红薯的店门口站了一会,发现对面一家名为七宝糕点果子铺的老板,此刻正脸色阴沉地盯着这边,张合在他的眼神里看到了嫉妒的火花。

    于是他大步走了过去,冲对面的男子行了一礼。

    “这位掌柜,我有一件吃食,绝对不比对面的红薯差,不知你可有兴趣?”

    苏发最近很愁闷,他们家祖祖辈辈传下来,靠经营这家糕点果子铺,养活了一大家子。

    可是最近几个月,对面的米店开始卖一种叫做红薯的东西,引得许多富贵人家都去购买。

    对面米店老板则是趁机扩大经营范围,不知从那里请了一位糕点师傅,也开始卖起糕点来了。

    这样一来,原本属于他的许多顾客,都跑到对面去了。

    现在听说有跟对面的红薯不相上下的吃食,苏发就像落水之人抓住救命稻草一般,那里肯轻易放弃。

    苏发有点激动地抓住张合的手:“什么东西?快拿出来看看。”

    张合轻轻地把手挣脱出来:“你确定要在这大街上看吗?”

    “抱歉,是我失态了,里面请!”苏发当即把张合领到店铺后院一间茶室里。

    这时候张合也不再废话,从怀里掏出一个荷叶包裹,摆到苏发面前打开。

    只见里面有十多块色泽金黄的红薯干,拿在手里柔软而有弹性,看起来就很有食欲。

    在张合的示意下,苏发拿起一块,咬下一口,口感很有弹性,最重要的一点是很甜。

    糖在这个世界还是很昂贵的,普通人可吃不起,苏发所售糕点,但凡加糖的品种,都要贵那么一两倍。

    偏偏甜味的食物,天生讨人喜欢,能使人精神上产生愉悦感。

    苏发细细地品尝嘴里的红薯干,眼睛越来越亮,以他经营糕点数十年的经验,此物绝对能够大卖。

    “这个东西叫什么名字?你手里有多少货?我全要了。”

    苏发知道自己有点失态了,不过这是他目前唯一的翻身机会,必须牢牢抓住。

    “20文一斤,我这次一共带了1000斤,你确定能够全部吃下吗?”

    张合决定让红薯干走高端路线,仅是批发价,每斤红薯干就价值两斤大米了。

    到时候零售价还得往上提一提,绝对不是普通老百姓能消费得起了,毕竟大部分人连五文钱一斤的粟米也吃不起。

    “啊!有这么多吗?”

    苏发没想到张合会有这么多红薯干,全部买下得花费20贯钱,让他一次性拿出这么多钱,确实有点困难。

    “如果苏掌柜吃不下这么多货也没关系,我可以再找找其他买主。”

    “能!这一千斤我全都要了!”

    苏发那怕是砸锅卖铁,也得把这一千斤全部拿下,把货源全部掌握在手里,做独门生意才赚钱。

    “希望张兄能给我两天时间筹措资金。”

    “这个没问题。”

    张合也需要找一个地方,能悄悄地把这一千斤红薯取出来。

    “对了,还没问过张兄,此物何名?”

    “我也没起名字,你自己看着起吧。”

    如果说是红薯干,很容易就被人联想到煮红薯了,这样就缺少神秘感,不方便卖高价。

    不过这种小秘密应该保持不了太久,只要那一个好事之人,把买回去的煮红薯切开晾晒几天,就会发现经过晾晒之后的红薯变甜了。

    张合对此也无所谓,反正红薯都掌握在自己手里,而且到时候还有其他方法。

    离开这家七宝糕点铺后,张合在城里转了好几圈,对于德化县城算是有了初步了解。

    这德化县城的情况跟黑水镇差不多,城里的大部分商铺和房屋,都属于少数几个大家族。

    普通人只能选择依附于这几个家族,吃不饱饭的仍然占绝大多数。

    几大家族稍微漏出一点残羹剩饭,便足以让众人抢破头。

    像苏发那样,能拥有自己的基业,赖以养活一家子人的,在城里只占极少数,而且稍有不慎,祖传基业就会落入权贵豪门之手。

    这些事情都于他无关,他现在的主要目的,还是筹集到150贯钱,给自己买下一份安身立命的基业。

    加上卖红薯干的20贯,他就有了80贯,仍然还差着70贯。

    他意识进入空间,将他保留的几件宝贝一件件查看。

    辣条,酸奶,卫生纸,食盐,这些东西虽然珍贵,应该还换不到这么多钱。

    最终张合的目光落到那瓶二锅头上。

    打定主意之后,张合先去买了一只瓷坛,把瓶里二锅头倒进坛里密封,再把瓶身上的标签撕掉,只余一个空酒瓶。

    然后他就怀揣着这只空酒瓶,进了德化县城里最大的一家当铺。

    张合进了当铺,直接空酒瓶往柜台上重重一放,差点把掌柜吓了一跳,正欲喝斥,眼神却被眼前的玻璃瓶吸引。

    掌柜轻轻拿起酒瓶,放到眼前仔细查看。

    以他从业数十年的经验判断,这绝对是一件价值连城的宝物。

    此物通体由水晶雕刻,却浑然天成,找不到一丝雕刻的痕迹,其雕刻工艺之精湛,让人叹为观止。

    还有这只瓶盖制作精细,拧在一起严丝合缝,滴水不漏,可谓是巧夺天工。

    这一刻他已经决定了,一定要拿下这件宝物,此物是他职业生涯所见之最。

    不过他很快就收敛心神,喜怒不形于色,一副云淡风轻地派头,将酒瓶轻轻放下。

    “死当还是活当?”

    “死当什么价?活当又是什么价?”

    掌柜瞟了一眼张合的衣着打扮,判断是个普通的农家子弟,应该不识货的,然后他眼皮也没抬。

    “坑坑洼洼破水瓶一只,死当两贯,活当一贯。”

    张合虽然对这个世界奢侈品的物价不熟,但也绝非这么便宜。

    他记得前世在博物馆里见过一只啤酒瓶,做工还没他这个漂亮呢,也被当成无价之宝,这只酒瓶应该不会便宜才对。

    “算了,我再去别家看看。”

    说着他就要伸手去抓柜台上的酒瓶,却被掌柜两手压住。

    “怎么说走就走呢?你要是觉得价格不合适可以再谈嘛,不如你开个价。”

    这时掌柜也顾不得矜持,生怕张合一言不合就走了。

    “一百贯!”

    张合伸出一个手指,坚定地说道。

    “一百贯,死当!”

    掌柜没有过多犹豫,当即拍板定下价格,不过必须是死当。

    见掌柜答应这么干脆,张合知道自己价格要少了。

    “我说一百贯活当,死当这个价可不行。”

    “死当,我再给你加二十贯,若是还不满意,你就去别家看看吧。”

    张合见此便不再纠缠,当即答应下来,事实上早已超出他预料的价格。

    酒瓶卖出120贯钱,这样一来,他总共就有200贯钱了,买完栖凤山还能剩下50贯。

    不过120贯可不是一个小数目,差不多有一千斤铜钱,在不显露空间的情况下,还真没法携带。

    他不明白有些人腰缠万贯,是怎么缠上去的,腰间盘不会突出吗。

    没办法,只能在当铺里折算成银两。

    铜钱和银两之间的兑换是一贯钱换一两银子,不过这里面要收取百分之一的手续费。

    最终张合只能交了一贯钱的手续费,换到120两银子。

    120两银子塞进怀里,虽然还是沉甸甸的,总比一千斤铜钱轻松多了。

    出了当铺,他就找了个僻静的角落,伸手入怀,把银两都收进了空间。

    幸亏他有这一手,他从当铺出来没多久,似乎就已经被小偷盯上。

    此时他正看着一只手在他怀里一阵乱摸,这已经是第三个小偷了。

    这些小偷也是见他面生好欺负,县城里那些衣着光鲜的公子少爷,他们却从来不敢接近,更别说偷了。

章节目录

修仙从种红薯开始所有内容均来自互联网,布书网只为原作者刘周平的小说进行宣传。欢迎各位书友支持刘周平并收藏修仙从种红薯开始最新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