宫冥澈没有多想,驰马朝皇宫而去,龙蕴煊跑来告诉他,汐儿去了皇宫,千族的人得知千雪的死讯,从圣域赶了过来,用睿儿的性命威胁汐儿去了皇宫,他现在必须快马加鞭地赶去救汐儿。
汐儿!你可千万不要做傻事……
宫冥澈心急如焚,黑眸愈发沉冷。
城外。
原本安分跪拜的兽潮,此时纷纷站了起来,它们集体朝城门上方看了看,高墙露台除了士兵,还是士兵,它们眼中闪过疑惑,扭了扭脖子,抖了抖身体,体内暴躁的血液,又开始澎湃。
“吼”
一兽吟,数兽吟,无数兽跟着吟。
高墙露台的士兵见状,全都傻了眼,浑身开始抖动,双腿开始发软。
“糟了……它们……它们……要攻城了……”
“放巨石……”
“放火球……”
士兵们都慌了,发出呐喊,巨石和火球,轮流从高墙露台滚落下来,若是一般的敌军见此状况,也会心生恐惧,但是这群兽潮,丝毫不知道恐惧为何物?它们被砸的头破血流,被烧的毛发发焦,依然勇往直前,那千斤重的城门,在兽潮面前,不堪一击。
眨眼之间,城门被兽潮冲垮,城门内的士兵,举起刀剑与兽潮厮杀,却在顷刻间,被兽潮踏成肉泥。
风云汐看到如此震撼的一幕,心脏一阵阵的颤抖:“睿儿,睿儿……”
她不断的大声的喊道,可是根本就没有人能听到她的声音,风云汐看到兽潮从她身体穿过,情绪几乎奔溃,她的睿儿……她的睿儿在城中。
“主人,你不要着急,小主人有神龙血脉护体,这些妖兽是不会伤害小主人的。”小紫的声音在风云汐灵识中响起。
不会吗?
“可是……可是若睿儿昏迷不醒,这些妖兽也能分辨睿儿身上的神龙血脉吗?它们也不会伤害睿儿吗?”风云汐声音颤抖的问道。
这……小紫不知道。
没有听到小紫的回答,风云汐肝肠寸断,明明只是魂魄,可那痛苦却没有减少分毫,她身影不断的穿梭在兽潮中,发了疯似的寻找宫睿。
她好恨自己,自己太没用了,被千族的人一掌打死,连还手的余力都没有,若不是小紫用紫气保护她灵魂出体,她现在不仅被千雪夺了躯体,她的魂魄也会被千雪压制在体内。
小紫感受到风云汐心中无尽的悲伤,痛苦,它也不好受,很想劝风云汐停下来,魂魄本弱,何况主人的魂魄弱到常人都无法看到,她怎么可以如此动用魂力?
主人,你知道不知道,魂力被消耗殆尽,你就会魂飞魄散?
但是!
小紫却没有出声,它晓得,在风云汐的心中,睿儿比她的性命还要重要,若睿儿在兽潮中殒命,主人的魂魄也撑不久,会随之灰飞烟灭。
现在!
小紫祈求命运公道,能够让风云汐找到宫睿,只有找到宫睿,主人才有活下去的信念。
然而。
就在无数士兵被兽潮踩踏至死,城内一片血腥和哀嚎声中,有一辆看上去不起眼的马车,始终没有受到兽潮的波及。
马车中。
坐着一对母女和一个男人。
母亲身着普通的妇人衣裳,可那衣裳的材质,却是罕见的天云丝制成,她容貌约有四十左右,眉眼尽是威严,浑身都散发着女王的气质。
她身边,坐着一个十六岁左右的少女,少女穿着白色的雪纱,面容极美,只是她眼神呆滞,手中捧着一个糖块,边吃边流口水。
“嘿嘿……好吃……嘿嘿……给……”
少女把舔过,满是口水的糖块送到妇人面前,妇人见状,眼中的威严尽散,取而代之的是慈爱:“曦儿,真乖。”
妇人咬下一块,毫不嫌弃的吃掉,摸了摸少女的头,看着少女痴笑,她心痛极了。
她的曦儿不是天生痴傻,是出生的时候,被人强行夺走了一魂一魄,她动用半身修为,让国师算出,那缕魂魄就在这澜州大陆。
妇人目光转向男人,眼中顿时释放出威严与杀伐:“段宁楼,你躲在澜州大陆的破山谷里生活了那么多年,我不管你用什么方法,今日必须将我女儿的魂魄找到,你若是办不到,我便是得罪医门圣仙老人,也要将你杀之。”
段宁楼是圣域医门圣仙老人的关门弟子,一生无羁,医术高超,因年少轻狂,与医门圣医独子比武,误杀了对方,从此圣医与圣仙老人结仇,要杀了段宁楼,圣仙老人虽医术绝顶,但是修为远不如圣医,就跑去求助了她。
是她出面说服了圣医,让段宁楼来到澜州大陆,被压在山洞数年,以清此仇。
表面上是说服,她却动了绝对的势力,她帮段宁楼,也有自己的私心,如今段宁楼离开山谷,她在半路抓到这厮,这厮竟然不想帮她办事?
段宁楼无奈的摸着下巴,那长年累月留住的漂亮络腮胡子,被她抓住不久,就被她用剪刀咔嚓了,理由很简单,也很霸道!
她厌恶脏兮兮的男人,留着胡子的男人,在她眼中就是脏兮兮的男人,她喜欢干净利落,所以段宁楼也必须干净利落。
可是!
眼前这位“人物”,所有的容忍只会对眼前的少女,无论少女流口水,还是含手指,她都不嫌脏!
段宁楼简直就想给她下跪了:“陛下!我只是一介凡夫俗子,虽有点医术,但我没有天眼啊!我哪里能看到令公主的魂魄?您这是太为难我了。”
曦儿!
这位痴傻的公主居然叫曦儿!
跟他认识的那丫头名字一样,段宁楼想起风云汐,就想要捶心捶肺,都怪他啊!当初出了山谷,为什么要贪嘴?拉着汐儿跑到馆子里喝酒呢?
若是没有拉着那丫头喝酒,就没这出事了,风云汐回来以后,看到他不见了,肯定以为他鸽了她吧?而且,这一路帮陛下寻找她那痴傻女儿的魂魄,听到关于汐儿跟宫冥澈成婚的消息,他是又激动,又万般无奈,连汐儿的喜酒,他都没赶上喝一口。
他在山洞之中,风云汐和睿儿可是陪了他足足六年啊!
汐儿!你可千万不要做傻事……
宫冥澈心急如焚,黑眸愈发沉冷。
城外。
原本安分跪拜的兽潮,此时纷纷站了起来,它们集体朝城门上方看了看,高墙露台除了士兵,还是士兵,它们眼中闪过疑惑,扭了扭脖子,抖了抖身体,体内暴躁的血液,又开始澎湃。
“吼”
一兽吟,数兽吟,无数兽跟着吟。
高墙露台的士兵见状,全都傻了眼,浑身开始抖动,双腿开始发软。
“糟了……它们……它们……要攻城了……”
“放巨石……”
“放火球……”
士兵们都慌了,发出呐喊,巨石和火球,轮流从高墙露台滚落下来,若是一般的敌军见此状况,也会心生恐惧,但是这群兽潮,丝毫不知道恐惧为何物?它们被砸的头破血流,被烧的毛发发焦,依然勇往直前,那千斤重的城门,在兽潮面前,不堪一击。
眨眼之间,城门被兽潮冲垮,城门内的士兵,举起刀剑与兽潮厮杀,却在顷刻间,被兽潮踏成肉泥。
风云汐看到如此震撼的一幕,心脏一阵阵的颤抖:“睿儿,睿儿……”
她不断的大声的喊道,可是根本就没有人能听到她的声音,风云汐看到兽潮从她身体穿过,情绪几乎奔溃,她的睿儿……她的睿儿在城中。
“主人,你不要着急,小主人有神龙血脉护体,这些妖兽是不会伤害小主人的。”小紫的声音在风云汐灵识中响起。
不会吗?
“可是……可是若睿儿昏迷不醒,这些妖兽也能分辨睿儿身上的神龙血脉吗?它们也不会伤害睿儿吗?”风云汐声音颤抖的问道。
这……小紫不知道。
没有听到小紫的回答,风云汐肝肠寸断,明明只是魂魄,可那痛苦却没有减少分毫,她身影不断的穿梭在兽潮中,发了疯似的寻找宫睿。
她好恨自己,自己太没用了,被千族的人一掌打死,连还手的余力都没有,若不是小紫用紫气保护她灵魂出体,她现在不仅被千雪夺了躯体,她的魂魄也会被千雪压制在体内。
小紫感受到风云汐心中无尽的悲伤,痛苦,它也不好受,很想劝风云汐停下来,魂魄本弱,何况主人的魂魄弱到常人都无法看到,她怎么可以如此动用魂力?
主人,你知道不知道,魂力被消耗殆尽,你就会魂飞魄散?
但是!
小紫却没有出声,它晓得,在风云汐的心中,睿儿比她的性命还要重要,若睿儿在兽潮中殒命,主人的魂魄也撑不久,会随之灰飞烟灭。
现在!
小紫祈求命运公道,能够让风云汐找到宫睿,只有找到宫睿,主人才有活下去的信念。
然而。
就在无数士兵被兽潮踩踏至死,城内一片血腥和哀嚎声中,有一辆看上去不起眼的马车,始终没有受到兽潮的波及。
马车中。
坐着一对母女和一个男人。
母亲身着普通的妇人衣裳,可那衣裳的材质,却是罕见的天云丝制成,她容貌约有四十左右,眉眼尽是威严,浑身都散发着女王的气质。
她身边,坐着一个十六岁左右的少女,少女穿着白色的雪纱,面容极美,只是她眼神呆滞,手中捧着一个糖块,边吃边流口水。
“嘿嘿……好吃……嘿嘿……给……”
少女把舔过,满是口水的糖块送到妇人面前,妇人见状,眼中的威严尽散,取而代之的是慈爱:“曦儿,真乖。”
妇人咬下一块,毫不嫌弃的吃掉,摸了摸少女的头,看着少女痴笑,她心痛极了。
她的曦儿不是天生痴傻,是出生的时候,被人强行夺走了一魂一魄,她动用半身修为,让国师算出,那缕魂魄就在这澜州大陆。
妇人目光转向男人,眼中顿时释放出威严与杀伐:“段宁楼,你躲在澜州大陆的破山谷里生活了那么多年,我不管你用什么方法,今日必须将我女儿的魂魄找到,你若是办不到,我便是得罪医门圣仙老人,也要将你杀之。”
段宁楼是圣域医门圣仙老人的关门弟子,一生无羁,医术高超,因年少轻狂,与医门圣医独子比武,误杀了对方,从此圣医与圣仙老人结仇,要杀了段宁楼,圣仙老人虽医术绝顶,但是修为远不如圣医,就跑去求助了她。
是她出面说服了圣医,让段宁楼来到澜州大陆,被压在山洞数年,以清此仇。
表面上是说服,她却动了绝对的势力,她帮段宁楼,也有自己的私心,如今段宁楼离开山谷,她在半路抓到这厮,这厮竟然不想帮她办事?
段宁楼无奈的摸着下巴,那长年累月留住的漂亮络腮胡子,被她抓住不久,就被她用剪刀咔嚓了,理由很简单,也很霸道!
她厌恶脏兮兮的男人,留着胡子的男人,在她眼中就是脏兮兮的男人,她喜欢干净利落,所以段宁楼也必须干净利落。
可是!
眼前这位“人物”,所有的容忍只会对眼前的少女,无论少女流口水,还是含手指,她都不嫌脏!
段宁楼简直就想给她下跪了:“陛下!我只是一介凡夫俗子,虽有点医术,但我没有天眼啊!我哪里能看到令公主的魂魄?您这是太为难我了。”
曦儿!
这位痴傻的公主居然叫曦儿!
跟他认识的那丫头名字一样,段宁楼想起风云汐,就想要捶心捶肺,都怪他啊!当初出了山谷,为什么要贪嘴?拉着汐儿跑到馆子里喝酒呢?
若是没有拉着那丫头喝酒,就没这出事了,风云汐回来以后,看到他不见了,肯定以为他鸽了她吧?而且,这一路帮陛下寻找她那痴傻女儿的魂魄,听到关于汐儿跟宫冥澈成婚的消息,他是又激动,又万般无奈,连汐儿的喜酒,他都没赶上喝一口。
他在山洞之中,风云汐和睿儿可是陪了他足足六年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