偏偏叶蓁蓁就问起来了。

    回了崔家后,叶蓁蓁把买回来的糕点摆上,给大家倒了茶水,一起坐在堂前商量事情。

    叶大婶从未吃过这么好吃的点心,小心翼翼地咬了一口,清甜软糯的味道立马在口腔里蔓延,她立马舍不得吃了,只想着留下来,到时候带回去给四丫和虎娃尝尝鲜。

    “娘,您尽管吃吧,四丫和虎娃的份儿我都留着呢。”

    叶蓁蓁把糕点放在叶大婶手上,才好奇地问道,“娘,刚刚怎么不见奶和二房的人?对了,二叔伤的怎么样了?”

    咳,她不是关心叶世明,纯粹是八卦心作祟。

    叶大婶下意识地看了崔大娘和崔维桢一眼,见亲家并未有为女儿的败家行为有什么不愉快的神色,心中既是满意又是高兴,这门亲事还真是结对了。

    就没见过哪家人,可以容忍媳妇把东西往娘家扒拉呢。

    她顿时神采飞扬,幸灾乐祸地吐槽起来。

    “你二叔被人打断腿送回来,你奶心疼得呼天抢地,甚至还怪罪你爹没把人照顾好,连句话都没让他说。好巧就在这时,报喜的礼官来了,你奶兴冲冲地跑出去,听到不是给你二叔报喜,作天作地闹了一顿,成了整个村子的笑话了,她今天才没脸出来呢。”

    原来是这么一回事。

    看到他们倒霉,叶蓁蓁就开心了,心满意足地讨论起宴席的事来。

    既然要办酒席,就得正儿八经地办起来,到时候不仅仅是乡亲们吃酒那么简单,十里八乡的乡绅土豪怕是也要来庆贺的。

    除此之外,王学政连和崔维桢的一些同年也要邀请,场面小不了,再加上学政弟子的名头在,铁定不能办寒酸了。

    叶大勇他们才知道桢哥儿拜了学政大人为师,听说他有可能会来吃酒席,立马吓得手脚发软,“桢哥儿,这事、这事我办不来啊。”

    叶大婶也连连点头,心里虚得很。

    在他们心里,县老爷就是最大的官了,能够管县老爷的学政,得是多大的官啊,要是他们办不好给桢哥儿丢脸了怎么办?

    这事可不能胡来。

    “我们只能靠你了,爹,你尽管去办就行了。”

    叶蓁蓁从屋里取出五十两的银票塞给叶大勇,“您要是心里没底,让三叔帮你,他大概也快要回来了。”

    叶大勇从未见过银票,见着上头写着的五十两,顿时觉得有些烫手,结结巴巴地说道,“五、五十两,这会不会太多了?”

    “一点也不多,到时候还要买些酒水,怕是还不够哩。”

    接下来又商定了些细节,最后把时间定在三天后,所有人都开始忙碌起来。

    崔维桢忙着写请帖,叶蓁蓁把里里外外都清扫一遍,崔大娘呢,在完成桢哥儿的衣裳后,又开始给叶蓁蓁准备了。

    “娘,我的不急,您先给自己做吧。”

    叶蓁蓁是在崔大娘给她量尺寸的时候知道的,“您的身体还没痊愈呢,不要过于操劳了。”

    “我的身体自己知道,你不用担心。”

    崔大娘开始裁布,看着叶蓁蓁又要唠叨,立马开始赶人,“我还有以前的衣裳撑场面,你确是不行的,我得在酒宴之前,替你把衣裳赶制出来。快走,快走,别耽搁我做针线。”

    连裁布制版都不需要帮忙,叶蓁蓁就这么被轰出来了,她悻悻地摸了摸鼻子,只好去书房和桢哥儿凑热闹。

    崔维桢正在写请帖,听到动静抬起头来,疑惑地看着她,这会儿她不是该在主屋吗?

    叶蓁蓁冲他摆手,“桢哥儿,你忙你的,别管我。”

    说不让管,然而存在感强烈得很。

    自从上次的签名尴尬后,叶蓁蓁就发誓要练字,特地从县上买回不少宣纸,这会儿从书案的笔架上随便挑了支毛笔,从桢哥儿的砚台里蹭了点儿墨水,开始正儿八经地练字。

    她写的是永字。

    虽然不会写毛笔字,但她也听说过毛笔初学者,熟练永字八法,能够更加容易掌握毛笔字。

    叶蓁蓁信心满满,觉得写毛笔字也不算多难,刚要挥墨而就,笔尖的浓墨就滴在宣纸上,洇开一个墨疙瘩。

    叶蓁蓁:“……”

    出师未捷身先死,长使英雄泪满襟。

    她就不信邪了,直接就着墨疙瘩一点起笔,横竖钩提撇捺,一个占了半张纸面、笔墨浓淡不均的“永”字,就这么以嘲讽的姿态,跃然纸面。

    这、这也太难了叭!

    “好歹把字给写出来。”

    别误会,这并不是叶蓁蓁精神胜利法,而是桢哥儿说的,他不知什么时候放下笔,走在她身后看着她写的“永”字,还一脸欣慰的模样。

    “没想到你除了自己的名字,连永字也学会了。”

    叶蓁蓁羞耻感爆棚,下意识地捂住丑陋的字疙瘩,再看旁边那一行行笔走龙蛇的蝇头小字,简直是公开来处刑!

    她总觉得,桢哥儿是在嘲讽她!

    崔维桢不是很明白某人作为曾今的文化人的羞耻之心,在他看来,初学者懂得用永字练习笔法,还能完完整整地写下来,已经算是不错。

    所以他把叶蓁蓁的羞耻,当成她不好意思了。

    目光在某人红霞遍布的脸颊上转了一圈,崔维桢才缓缓收回视线,“不必难为情,你没夫子教导,写不好也是正常的,我来教你。”

    他兴致盎然,抓着叶蓁蓁的手就要手把手地教她写字,结果,看到她手掌上的洇开的浓墨……

    看着他眉心狠狠地跳动了几下,叶蓁蓁心知他的洁癖症又犯了,立马心虚地收回爪子,“我这就去洗手。”

    说完,一溜烟地跑了。

    墨汁沾手上很难洗得干净,考虑到桢哥儿的心情,叶蓁蓁仔仔细细地刷了好几遍,连指甲缝中的黑点都没放过,付出把手都搓红的代价,终于把手给洗干净了。

    大意了,这阵子只顾着做脂粉,连澡豆、香皂等东西都忘记准备了,等有时间了,一定得做一些出来。

    不仅洗澡干净,日后要是再写字弄脏手,也不至于这么糟蹋自己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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