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维桢今日下衙回来,就被叶蓁蓁使唤来教习冰嬉,所以他这会儿穿的是一身绯红色银鱼官袍,官帽已经褪去,三千墨发只用简单的银冠冷玉束起,乌黑的头发如绸缎般铺洒而下,隐没在银灰色的大毡上,偶尔寒风吹起墨发,零散的发丝缠绕在俊美的面容上,使得平日里冷峻端方的君子多了几分洒脱和不羁。

    他身形颀长,足足高八尺,脱下冰鞋的叶蓁蓁必须仰起头才能看清他的眉眼,剑眉星目,五官深邃俊美,他本就气质清雅卓然,又因身居高位,又有威仪铮然,只消看了一眼,就让人情不自禁地沉沦。

    叶蓁蓁的脸红了红,崔维桢不管是相貌还是气质,都是长在她的审美点上,哪怕已经成亲多年,她都无法抵挡他的魅力。

    崔维桢低眉看她,眼中带着浅浅的笑意:“理亏了,连话都不敢说了?”

    叶蓁蓁岂能忍受这般嘲讽,连忙瞪了过去:“胡说!我才没心虚呢。”

    她哼了一声,取下旧的荷包,再把手上的新荷包往他腰间一挂,仔细打量了一番,立马王婆自夸起来:“我的眼光和手艺真不错,这个荷包正适合你,日后你上衙穿官袍,就佩戴这个荷包吧!”

    荷包是灰蓝色绸面,面上绣着一只白鹤,针脚整齐稠密,白鹤栩栩如生,单从手法来看,与府中的绣娘也差不了多少了。

    难怪区区一个荷包,就足足花了一年多的时间,可以看得出来是花了心思的。

    崔维桢心情更好了,抿了抿嘴,声音中带着某些隐秘的情绪:“我只佩戴你的荷包。”

    他这话听着,怎么那么像是在向她表功呢?

    叶蓁蓁低头看了看手上的旧荷包,立马就想起来了,这不就是她之前给崔维桢做的么。

    因为时日不短,这个荷包看起来并不光鲜亮丽了,但依旧可以看得出来被精心保养的痕迹,可见荷包主人对其的珍爱程度。

    叶蓁蓁既是感动又是羞愧,红着脸道:“都怪我平日对你太不上心了,让你戴了这么久的旧荷包,以后我一定经常给你做新的荷包更换。”

    维桢但凡有空有银子,都会给她琢磨新的衣裳和首饰,但是她呢,连亲手做一个荷包都拖拖拉拉,实在是在不应该了。

    叶蓁蓁深刻检讨自己的失职,崔维桢却不忍她难过,道:“做针线活费眼,你不必在此花费太多时间精力。荷包新旧又何妨?只要是蓁儿你做的,我都不嫌弃。”

    以他如今的身份地位,哪怕他挂着一个破荷包,也无人胆敢置喙,反而要夸他简朴了。

    蓁儿又不是绣娘,府里府外的事情都要操心,何必要苛求她面面俱到呢?

    他不由笑道:“我娶来的是蓁儿,而不是绣娘啊。”

    “油腔滑调!”

    叶蓁蓁正进行深刻的自我检讨呢,被他逗乐了出来,瞪了他一眼,心里却暖洋洋的,只觉得窝心极了。

    良人如此,夫复何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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