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人的本能所吸引,渴望着灵气。
看来是早上提炼灵气时没有收敛干净,残留的些许气息能引起了这样的异样,以后早起练功后要更加注意点,不能太早出来见人。
没等王莫尊细想下去,屋内一位西装革履,戴着眼镜,年约五十六岁富态老者走了过起来,微笑的伸手过来,他就是如今明报内除了金老以外,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潘耀生潘总编。
“是王莫尊王生吧?我听过你的歌,大海很不错,欢迎大歌星前来投稿。”
“潘总编,您太客气了,我不是大歌星,只是个小歌手。”
王莫尊转身从刘耀星手里拿出一叠手写稿,递了过去。
“这是我写的《诛仙》,还请斧正。”
潘耀生温和笑笑,接过厚厚的手稿,扶了扶眼镜。
“好,那就让我先欣赏一下王生的佳作。”
王莫尊做过调查,明报的主人明面上是金老,但现在真正实际掌控人却是这位潘总编,也是在他的带领下明报将会在未来达到顶峰,成为日销将近20万的香江第一报纸。
因此这位潘总编没有一般文人作者的酸儒气,他的眼光会更具有‘商业性’,所以诛仙在他在这里,可能比直接给金大师那里更容易受青睐。
要不然也不会抽出时间来答应见面王莫尊的亲自投稿,说的简单点,其实就是潘总编看中了王莫尊歌手身份的‘新闻点’,只要他写的小说不太差,以他的身份在明报上面发表小说,会可能提高明报的更大关注度,提高销量。
且说潘总编拿起《诛仙》手稿细细翻看起来。
简体字?据说这王莫尊是去年才大陆游水来的人,果然是真的。
潘总编眉头微微动了动,没有说话,继续看下去。
刚一看序章,潘总编就起了兴趣。
开头是时间,不明,很早很早以前。
地点是神州浩土。
随后是第一句话,取自道德经中的经典一句。
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
作者化用经典里的名句是常有的事,包括金老的武侠小说,其中最富盛名的九阴真经总纲里的‘天之道,损有余而不足’也是引自道德经。
开头的‘这世界是本没有什么神仙的,但自太古以来,人类眼见……’
这个‘本没有’与‘但自’两个字眼让潘总编认真点了。
难道说,这是神异志怪小说?
他凝神继续看下去,后面缓缓讲述了修真的理念与传说。
这又让潘总编眼前一亮。
随后是剧情展开,修真门派青云门,祖师青云子本是江湖相师,半生潦倒,但得奇遇在无名古洞里得一本无名古卷,上书法门妙术,潜心修行多年,功行有成,自号青云子,寿元竟然活到三百六十七岁……
剧情一步步推动,开始写到主角张小凡,草庙村屠杀,得高僧普智所救,随后资质愚钝的张小凡与资质上佳的兄弟林惊凡一同拜入青云门,张小凡修行进展缓慢,但有奇遇,在追三眼灵猴时竟然获得了至邪法宝‘烧火棍’。
潘总编看的很快,几乎是一目十行,一页一页的翻看着,就像是在翻书,三万字的手稿虽然不少,但也很看被他翻完,随后他闭上眼睛,说了一声抱歉,随后重新开始看。
这一次,他看的很慢,才像是普通读者一样,一字一句的开始细细品味。
许久之后,潘总编长呼一口气,叹息似抬起头,看着王莫尊的道:
“王生,你的这小说,竟然在《蜀山剑侠传》的基础上完善补全出一个‘修真者’的概念,光是这一点开门立意就足以开宗立派,此书大赞!”
“但是,你这小说,我不能做主,我要拿给查先生看一看,才能定夺。”
“二位,请跟我来。”
随后不等王莫尊说话,他拿起文稿径直走出办公室,直奔向金老的办公室,王莫尊与刘耀星对视一眼,笑了笑,跟了过去。
不久后,几人来到金老的办公室,此时的金老正在伏案书写着社评,看到潘总编带人推门进来,有些惊讶。
“耀生,你这是?这两位是?”
金老,本名姓查,所以潘总编尊称查先生而不是金先生。
他一个国字脸带着富态带着眼镜,面容古拙,气质温润的老者,他的年纪要比潘总编大不少,但老相却不显,显然是养生有术。
“查先生,这两位是前来投稿的王莫尊先生和他的助理,他带来的小说《诛仙》我觉得有必要让您看看。”
“哦?拿我看看。”
金老听到潘总编的话语,又看着面容年轻的王莫尊,本能有些不喜,这又是哪家少爷前来明报玩耍来了?居然能惊动耀生也来说情?
但不管哪家少爷,若作品不好,明报绝不会要。
金老不是喜欢费口舌的人,坐直身体,点了点桌子。
“稿子给我看看。”
潘总编也知道金老的性子,是不喜物虚的性子,连忙将稿子递了过去,金老按了按鼻头眼框,不急不徐的翻看着,就像是正常读者一样看,没像潘总编那样看两遍,一遍极快一遍极慢的专业的去看。
许久之后稿子看完了,金老摘下眼镜揉了揉双眼,又揉了揉太阳穴,随后闭目沉思片刻,再戴上眼镜,他站起来走到王莫尊面前,认真的看了看他。
“后生可畏啊。”
“你稿子用的是简体字,是从大陆那边过来的?”
“是的,金老,我去年从大陆游水过来,现在是宝俪金的签约歌手。”
“什么?歌手?耀生,这是怎么回事?”
潘总编连忙走上前附与金老耳旁小声说起王莫尊的身份。
王莫尊五感敏锐,甚至听到‘疑似邓俪君小男友’的字眼,显然这位潘总编也在见面前查了他的底细,做为新闻报刊行业的主编,消息自然无比灵通。
金老听到后颇觉有趣的看了一眼王莫尊,小声嘀咕着‘多才多艺,非池中之物’,‘大陆果然人杰地灵’‘倒是少年风流’之类的喃喃细语。
金老随后开口温声评价道:
“诛仙的文笔不俗,剧情不差,但更让我惊艳的是你假借学习《蜀山》而完善的‘修真者’概念。”
“实话说,老头子我封笔十年,看了你的《诛亿》居然有些蠢蠢欲动。”
潘总编听到这话,脸色一喜。
若金老能借用‘修真概念’再创新作,那明报的销量绝对会大爆的啊!
“但是我老了,不想折腾了。”
“你的《诛仙》写的好,后续有封神之资。”
“以后若能以此基础再出更多修真佳作,必成未来一代大师人物,就像是大陆那边的伟人说的话,你是早晨七八点的太阳,而我已是黄昏夕阳……”
金老落寞的朝着潘总编摆了摆手。
“行了,耀生,你不要说话,我说过封笔就封笔,再写新作又算什么?”
“有了这《诛仙》问世,我若开新书必然被人对比,那时赢了不光彩,输了更是一世文名尽丧,何其不智?”
“此文在武侠的基础上,升华更高境界与战斗力,当为武侠后续开拓前路,当为开山之作,明报岂能错过?”
“只是明报经营不易,你的《诛仙》若签在明报,我只能给你千字一百的待遇,后续若是《诛仙》能火,再酌情增长稿酬,但上限只有千字三百。”
“你意下如何?”
看来是早上提炼灵气时没有收敛干净,残留的些许气息能引起了这样的异样,以后早起练功后要更加注意点,不能太早出来见人。
没等王莫尊细想下去,屋内一位西装革履,戴着眼镜,年约五十六岁富态老者走了过起来,微笑的伸手过来,他就是如今明报内除了金老以外,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潘耀生潘总编。
“是王莫尊王生吧?我听过你的歌,大海很不错,欢迎大歌星前来投稿。”
“潘总编,您太客气了,我不是大歌星,只是个小歌手。”
王莫尊转身从刘耀星手里拿出一叠手写稿,递了过去。
“这是我写的《诛仙》,还请斧正。”
潘耀生温和笑笑,接过厚厚的手稿,扶了扶眼镜。
“好,那就让我先欣赏一下王生的佳作。”
王莫尊做过调查,明报的主人明面上是金老,但现在真正实际掌控人却是这位潘总编,也是在他的带领下明报将会在未来达到顶峰,成为日销将近20万的香江第一报纸。
因此这位潘总编没有一般文人作者的酸儒气,他的眼光会更具有‘商业性’,所以诛仙在他在这里,可能比直接给金大师那里更容易受青睐。
要不然也不会抽出时间来答应见面王莫尊的亲自投稿,说的简单点,其实就是潘总编看中了王莫尊歌手身份的‘新闻点’,只要他写的小说不太差,以他的身份在明报上面发表小说,会可能提高明报的更大关注度,提高销量。
且说潘总编拿起《诛仙》手稿细细翻看起来。
简体字?据说这王莫尊是去年才大陆游水来的人,果然是真的。
潘总编眉头微微动了动,没有说话,继续看下去。
刚一看序章,潘总编就起了兴趣。
开头是时间,不明,很早很早以前。
地点是神州浩土。
随后是第一句话,取自道德经中的经典一句。
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
作者化用经典里的名句是常有的事,包括金老的武侠小说,其中最富盛名的九阴真经总纲里的‘天之道,损有余而不足’也是引自道德经。
开头的‘这世界是本没有什么神仙的,但自太古以来,人类眼见……’
这个‘本没有’与‘但自’两个字眼让潘总编认真点了。
难道说,这是神异志怪小说?
他凝神继续看下去,后面缓缓讲述了修真的理念与传说。
这又让潘总编眼前一亮。
随后是剧情展开,修真门派青云门,祖师青云子本是江湖相师,半生潦倒,但得奇遇在无名古洞里得一本无名古卷,上书法门妙术,潜心修行多年,功行有成,自号青云子,寿元竟然活到三百六十七岁……
剧情一步步推动,开始写到主角张小凡,草庙村屠杀,得高僧普智所救,随后资质愚钝的张小凡与资质上佳的兄弟林惊凡一同拜入青云门,张小凡修行进展缓慢,但有奇遇,在追三眼灵猴时竟然获得了至邪法宝‘烧火棍’。
潘总编看的很快,几乎是一目十行,一页一页的翻看着,就像是在翻书,三万字的手稿虽然不少,但也很看被他翻完,随后他闭上眼睛,说了一声抱歉,随后重新开始看。
这一次,他看的很慢,才像是普通读者一样,一字一句的开始细细品味。
许久之后,潘总编长呼一口气,叹息似抬起头,看着王莫尊的道:
“王生,你的这小说,竟然在《蜀山剑侠传》的基础上完善补全出一个‘修真者’的概念,光是这一点开门立意就足以开宗立派,此书大赞!”
“但是,你这小说,我不能做主,我要拿给查先生看一看,才能定夺。”
“二位,请跟我来。”
随后不等王莫尊说话,他拿起文稿径直走出办公室,直奔向金老的办公室,王莫尊与刘耀星对视一眼,笑了笑,跟了过去。
不久后,几人来到金老的办公室,此时的金老正在伏案书写着社评,看到潘总编带人推门进来,有些惊讶。
“耀生,你这是?这两位是?”
金老,本名姓查,所以潘总编尊称查先生而不是金先生。
他一个国字脸带着富态带着眼镜,面容古拙,气质温润的老者,他的年纪要比潘总编大不少,但老相却不显,显然是养生有术。
“查先生,这两位是前来投稿的王莫尊先生和他的助理,他带来的小说《诛仙》我觉得有必要让您看看。”
“哦?拿我看看。”
金老听到潘总编的话语,又看着面容年轻的王莫尊,本能有些不喜,这又是哪家少爷前来明报玩耍来了?居然能惊动耀生也来说情?
但不管哪家少爷,若作品不好,明报绝不会要。
金老不是喜欢费口舌的人,坐直身体,点了点桌子。
“稿子给我看看。”
潘总编也知道金老的性子,是不喜物虚的性子,连忙将稿子递了过去,金老按了按鼻头眼框,不急不徐的翻看着,就像是正常读者一样看,没像潘总编那样看两遍,一遍极快一遍极慢的专业的去看。
许久之后稿子看完了,金老摘下眼镜揉了揉双眼,又揉了揉太阳穴,随后闭目沉思片刻,再戴上眼镜,他站起来走到王莫尊面前,认真的看了看他。
“后生可畏啊。”
“你稿子用的是简体字,是从大陆那边过来的?”
“是的,金老,我去年从大陆游水过来,现在是宝俪金的签约歌手。”
“什么?歌手?耀生,这是怎么回事?”
潘总编连忙走上前附与金老耳旁小声说起王莫尊的身份。
王莫尊五感敏锐,甚至听到‘疑似邓俪君小男友’的字眼,显然这位潘总编也在见面前查了他的底细,做为新闻报刊行业的主编,消息自然无比灵通。
金老听到后颇觉有趣的看了一眼王莫尊,小声嘀咕着‘多才多艺,非池中之物’,‘大陆果然人杰地灵’‘倒是少年风流’之类的喃喃细语。
金老随后开口温声评价道:
“诛仙的文笔不俗,剧情不差,但更让我惊艳的是你假借学习《蜀山》而完善的‘修真者’概念。”
“实话说,老头子我封笔十年,看了你的《诛亿》居然有些蠢蠢欲动。”
潘总编听到这话,脸色一喜。
若金老能借用‘修真概念’再创新作,那明报的销量绝对会大爆的啊!
“但是我老了,不想折腾了。”
“你的《诛仙》写的好,后续有封神之资。”
“以后若能以此基础再出更多修真佳作,必成未来一代大师人物,就像是大陆那边的伟人说的话,你是早晨七八点的太阳,而我已是黄昏夕阳……”
金老落寞的朝着潘总编摆了摆手。
“行了,耀生,你不要说话,我说过封笔就封笔,再写新作又算什么?”
“有了这《诛仙》问世,我若开新书必然被人对比,那时赢了不光彩,输了更是一世文名尽丧,何其不智?”
“此文在武侠的基础上,升华更高境界与战斗力,当为武侠后续开拓前路,当为开山之作,明报岂能错过?”
“只是明报经营不易,你的《诛仙》若签在明报,我只能给你千字一百的待遇,后续若是《诛仙》能火,再酌情增长稿酬,但上限只有千字三百。”
“你意下如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