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电影前的第一件事是写电影剧本,按理说应该是这样的,但在80年代的香江来说,电影剧本更像是一个点子,此时的电影剧本不像未来那么详细。

    如果说后世未来的电影剧本是一本情节丰富的小说,那么80年代香江的电影剧本就只是小说大纲,只有骨干框架,没有血肉皮,只等电影开拍时导演拿着一个所谓的电影剧本大纲,一拍脑袋开始拍,一边拍一边自己或全剧组的人一起群策群力的补全血肉皮。

    此时在全世界范围内,大多数国家的娱乐圈里的电影全都是导演中心制,导演的话语权最大。

    不只是香江如此,全世界的电影圈都是如此,情况或更好或更坏一点,差距相差不多,只有远在美洲的美利坚娱乐圈此时也仅仅只比香江娱乐圈好一点点。

    此时美利坚娱乐圈已经开始初步资本化整合完毕,电影产生体系初步开始完善,随着数字技术的发展,电影产业技术日益进步,从以往的注重实景拍摄,逐渐向数字技术进发,到了90年代后,更是极大地降低影片的制作成本。

    彼时,金融大资本进入娱乐圈攫取利益,为了更好的适应市场需求,更好地服务电影产业,发展出lp+gp合伙人制片制度,即电影制片人中心制度应孕而生。

    只为了保证投资人的利益,这种制片制度是建立以制片人为核心,其他人做辅助的制片小组,考究剧本的市场价值,审核剧本和导演的匹配度,并联合导演选择演员、组建团队,最后保证影片能够上映并获得回报。

    也正是从这个时候开始,美国好莱坞娱乐圈之地一步先步步先,外加自身世界警察叔叔的身份,一步步将好莱坞娱乐圈捧向世界神坛。

    话说远了,切回正题。

    总而言之,电影界的发展,原本个人导演创作的艺术品电影越来越不吃香,转向组织合力下的工业产品电影却票房水涨船高,谁优谁劣暂且不表,再说个十万字也是公有公理,婆有婆理。

    只能模糊的分成艺术电影与商业电影两大类。

    那么,喜剧电影属于哪类电影呢?

    显然,艺术电影肯定算不上。

    没有一部艺术电影会是喜剧电影。

    喜剧电影被分类到商业电影之中,但很离谱的是,几乎所有卖作的喜剧电影的创作成功都是某個导演绝对的个人化属性特色创作,比拍艺术电影还要难,放眼全球电影圈,也不过寥寥几位喜剧之王。

    默片时代的卓别林。

    未来香江的喜剧之王周星星。

    美国好莱坞的喜剧之王金·凯瑞。

    他们的电影都是个人化属性特色的极致绽放。

    认真来讲,拍出一个好的喜剧电影可比艺术电影要难多了。

    毕竟艺术电影还可以有定式,比如只要加入社会底层阴暗面的黑深残属性故事背景,加点极端思想,极端爱情方式,或者弄点情与欲的自由奔放伦理剧情等等,轻轻松松的都可以评得上是艺术电影。

    可喜剧电影却不同,只有一个要求,如果你逗笑不了别人,就是失败。

    这世上最难的三件事,从你口袋拿钱,让你哭,让你笑。

    喜剧电影能让你笑,可见这有多么不容易。

    在上上世界时,在凡人时的王莫尊看来,喜剧电影比绝大多数所谓艺术电影要强的多的多,几乎所有艺术电影都只会带给你负面情绪,想让你哭,悲伤,乃至玉玉。

    现实本就很苦,生活本就很累,我tm看个电影想放松下你还让我不安生?

    艺术电影?悲剧电影?玉玉电影?都给老子滚远点!!!

    王莫尊思前想后,回忆记忆电影库里的喜剧电影,选择来选择去最后选中一位国内红极一时的喜剧演员徐光头的小成本电影——《夜·店》。

    选择这部电影的原因很简单,这是一部场景极少的低成本喜剧电影。

    几乎所有电影剧情都发生在一间夜间超市里,电影里的演员更是只需要寥寥十多人,拍摄成本低,原版电影成本不过200多万,放在现在的香江50万港币却也够用了。

    而且电影拍摄的麻烦度也很低,是的,不是难度,是麻烦度低。

    场景基本全都在超市里,几乎不用换场拍摄,他在《最佳拍档》里拍电影时的场景变化就很多,剧组反复换场景布景,很多时候拍一场戏要准备老半天,麻烦之极。

    对于只有拍摄mv经验的王莫尊来说《夜·店》很友好,他拍只有几分钟长的mv时也是基本只要一个场景就能拍完,这就减少了他九成的麻烦。

    《夜·店》的票房原历史票房并不高,仅仅只有1300万,并不算是一个多么爆火卖作的电影,如今跨越时空放到80年代的香江来拍摄上映,会取得什么样的成绩他本身并不在意,100万不会嫌少,1000万,2000万也不嫌多。

    反正就50万电影预算,亏了不心疼,赚了是血赚。

    王莫尊需要的是积累电影拍摄经验,用《夜·店》实习实验正好合适。

    而且实事求是的讲,相比徐光头的囧系列,这《夜·店》的成绩一般,但他认为这是一部被埋没的喜剧电影,吃亏可能吃在当时没有安排上好的院线,好的宣传,要不然票房绝对不止区区千万。

    50万的电影预算也让他不需要操心投资问题,自己全资拍摄,拍好后只要与院线公司商量好排片分成问题,上映后的电影分成基本能占大半。

    正好做为新艺城的透明小股东,他有金公主院线的雷先生的门路,只要操作得当,基本不会有问题,唯一麻烦的是如果《夜·店》大卖,新艺城里除了泰迪罗槟以外的五怪可能会有点说法了。

    当然,这是以后的事,暂且不管。

    现在他要操心的是电影演员人选。

    夜店里的主演光头何三水,面容憨厚又带点狠劲又有原则,想要演好这样复杂情绪的人可不好找。

    他现在能想到的一个最合适的人选就只有光头佬麦嘉。

    正好他也是光头,演技更是没得说。

    演得了似憨实奸的光头神探,让他演何三水也问题不大。

    但是麦嘉的片酬可不低,至少五十万起步,更别说他还是新艺城的明面首脑老板,让他来出演自己的个人电影,而不是挂在新艺城名下,这可就更不好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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