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6章 革命者
卢修斯终于被带走了。
而且由于对古灵阁工作人员动用私刑,再次喜提一千加隆的罚款和两个月的刑期。
对此,墨菲深表同情,希望他能在阿兹卡班和摄魂怪打成一片,好好改造。
至于卢修斯对墨菲的指控,则由于证据不足,而全部被推翻了。
同时墨菲的金库恢复了正常使用,且不会再有人质问所谓的资金来源问题。
而作为对洛克庭上倒戈的回报,墨菲雇佣了这名妖精作为自己的全权代理,帮自己运作在巫师界的资金。
其后,墨菲极为诚信的如约兑现了给魔法部的捐赠和部长女士的“小小”礼物,获得了一片称赞。
威森加摩审判之后的几天里,墨菲几乎成为了魔法部最受欢迎的人。
米里森亲自为他办理了贵宾来访许可,今后他将可以随时幻影移形进入魔法部,而不需要事先申请。
再想想几个月前自己上班都只能用临时通道的情形,墨菲不由感觉有些讽刺。
我兢兢业业,所以我备受委屈。
我无所顾忌,所以我畅行无阻。
既然这就是世界的规则,那我变成这样,能怪我吗?
几天后,翻倒巷“至尊魔药”店开张。
租赁店面、装修装饰、购买原材料,再买些魔药充门面,总共花了墨菲不到一千加隆。
由于太便宜了,于是墨菲直接在对角巷又开了一家分店。
他不在乎卖魔药那点钱,但能恶心恶心马尔福,也挺好的。
开张第一天,至尊魔药大酬宾,所有魔药只需三折,充值会员更是只需一折。
且活动将会持续进行下去,直到斯拉格和吉格斯药房倒闭。
不就是烧钱嘛,老子烧的起。
以如今保护伞公司的盈利能力,烧个一两年,甚至一直烧下去都没问题。
把三十多年后的互联网营销手段拿到这个时候对付一个小小的巫师药店,墨菲都觉得有点大材小用。
不过无所谓,好用就行。
同时至尊魔药店开始展开招聘,足足要招三十名魔药制作者。
这些店员当然不是用来给他看店的,他们将会深入美丽魔药的制作流水线,开启自己的搬砖生涯。
目前墨菲还没有找到美丽魔药的非魔法制作方法,只能用这种方式来提高产量了。
墨菲并不担心招不到人。
魔法界的就业压力实在太大了,他就是把开出去的工资砍掉一半,应聘者照样能从破釜酒吧排到奥利凡德魔杖店去。
重新站在一個资本家的角度来看待当时他的求职失败的境遇,墨菲此刻认为那是一种必然。
魔法的存在,让大部分店铺根本不需要招收店员。
刷盘子、收拾桌子之类的事情,用魔法就能做,而且做得还挺好,还干嘛雇服务生?
魔法太方便了,让一些低技术工种完全失去了存在的价值。
看看整个对角巷,几乎每个店铺里都是老板一人在打理,因为诸如货物整理、打扫卫生等之类的工作都能够被魔法轻易解决。
事实上,魔法的全能性,不仅仅减少了工作职位。
扩展视野来看,这种全能性也抑制了社会大分工。
一个掌握了魔法的巫师,衣食住行等各方面的需求都很容易得到满足。
别说做顿饭、打扫个卫生、剪裁个衣服这类事情,就是盖一栋房子这种对麻瓜来说可能需要许多人许多天的合作才能完成的工作,巫师只需要挥挥魔杖就可以轻易的完成。
麻瓜通过社会分工,通过标准化生产链达到的生产力跃迁,巫师们只需要多掌握一点魔法就能实现。
这就导致了,巫师们对物质交换,对互通有无的需求远比麻瓜要低。
因此,巫师远没有麻瓜们那么需要社会,他们不需要成为社会人,他们更接近也更乐于像麻瓜世界的农耕时代那般以家庭为单位,自给自足的生活。
这就是为什么,巫师们看起来都那么的奇葩随意,那么天真,那么自行其是。
因为社会对他们的约束力实在没那么大。
这就是为什么,对角巷,一个英国巫师界的购物中心,竟然就那么几条街。
因为他们不需要那么多店铺,他们没有那么多需求。
这就是为什么,魔法部对巫师们的管控看起来那么松弛。
因为它与其说是一个政府,不如说更像是一个公社,没有那么多理由来保证强制力。
这就是为什么,巫师们竟然会把铸币权交给与自己根本不对付的妖精。
这在麻瓜看来简直是把枪交给自己的敌人,但在巫师眼中却不是那么回事。
因为即便巫师世界经济崩溃了,对他们而言,也没那么可怕。
他们不会穿不上衣服,也不会挨饿。
这是一个乌托邦。
一个建立在魔法之上,与麻瓜世界迥然相异的社会。
相比之下,在麻瓜世界内卷习惯了的墨菲,就显得与这个社会有些格格不入了。
原著里,努力的赫敏会被当做怪胎,也是如此。
她也和自己一样,来自麻瓜社会,卷习惯了。
“当时的我,还是太天真了。”
怪不得那个魔药店的店主会嫌弃他的手法,明明他用了更先进更准确的计量手段,配制出的魔药效果也更好。
但进步并不是这个松弛社会的第一价值。
稳定与传统才是。
所以奥利凡德才是最好的魔杖店,因为它资格最老。
所以霍格沃茨才是首屈一指,因为它历史最久。
所以巫师们才会有人追寻纯血,因为那才是正统。
魔药店不会需要一个标新立异的店员。
所以……他当时的求职之路注定失败。
这也解释了,审判庭上,邓布利多无论是对卢修斯还是对自己的那种和稀泥的态度是怎么回事。
他是一个温和的改良主义者,他内心善良,有自身的坚守,却并不宣扬自己的主张,他警惕邪恶,并与之斗争,却并非嫉恶如仇,所以他的行事作风有时候看上去便是:“过得去就行。”
这在墨菲看起来很有些奇怪,但这其实就是巫师社会的整体风格。
大家秉持着一种士绅般的和气,按照某种约定俗成的潜移默化的规则过日子。
在这里,改革者其实是没有什么土壤的。
因此当年的格林德沃注定失败,而后来的伏地魔更是看起来像个笑话。
然而,现在墨菲来了。
他不是赫敏、哈利那样只在麻瓜社会度过了童年的孩子,因此不像他们那般能够被巫师社会的价值观同化。
他是穿越者,他来到巫师社会的时候,已经是个成年人。
他的三观早已成型,且坚不可摧。
于是在前几年不得不硬着头皮试图适应这个世界而不果之后,墨菲现在已经发现,他想要继续活下去,想要心情舒坦的活下去,就必须改变这个世界。
他无法被同化,因此,只能将这个世界改造成自己喜欢的样子。
他抽出了自己此时的那根魔杖。
那是真正属于他的魔杖。
山杨木,十四英寸,凤凰杖芯。
这是属于革命者的魔杖。
从他穿越来的那一刻起,其实就已经注定,他要在这个世界,大干一场。
(第一卷结束)
(下午还有一章)
而且由于对古灵阁工作人员动用私刑,再次喜提一千加隆的罚款和两个月的刑期。
对此,墨菲深表同情,希望他能在阿兹卡班和摄魂怪打成一片,好好改造。
至于卢修斯对墨菲的指控,则由于证据不足,而全部被推翻了。
同时墨菲的金库恢复了正常使用,且不会再有人质问所谓的资金来源问题。
而作为对洛克庭上倒戈的回报,墨菲雇佣了这名妖精作为自己的全权代理,帮自己运作在巫师界的资金。
其后,墨菲极为诚信的如约兑现了给魔法部的捐赠和部长女士的“小小”礼物,获得了一片称赞。
威森加摩审判之后的几天里,墨菲几乎成为了魔法部最受欢迎的人。
米里森亲自为他办理了贵宾来访许可,今后他将可以随时幻影移形进入魔法部,而不需要事先申请。
再想想几个月前自己上班都只能用临时通道的情形,墨菲不由感觉有些讽刺。
我兢兢业业,所以我备受委屈。
我无所顾忌,所以我畅行无阻。
既然这就是世界的规则,那我变成这样,能怪我吗?
几天后,翻倒巷“至尊魔药”店开张。
租赁店面、装修装饰、购买原材料,再买些魔药充门面,总共花了墨菲不到一千加隆。
由于太便宜了,于是墨菲直接在对角巷又开了一家分店。
他不在乎卖魔药那点钱,但能恶心恶心马尔福,也挺好的。
开张第一天,至尊魔药大酬宾,所有魔药只需三折,充值会员更是只需一折。
且活动将会持续进行下去,直到斯拉格和吉格斯药房倒闭。
不就是烧钱嘛,老子烧的起。
以如今保护伞公司的盈利能力,烧个一两年,甚至一直烧下去都没问题。
把三十多年后的互联网营销手段拿到这个时候对付一个小小的巫师药店,墨菲都觉得有点大材小用。
不过无所谓,好用就行。
同时至尊魔药店开始展开招聘,足足要招三十名魔药制作者。
这些店员当然不是用来给他看店的,他们将会深入美丽魔药的制作流水线,开启自己的搬砖生涯。
目前墨菲还没有找到美丽魔药的非魔法制作方法,只能用这种方式来提高产量了。
墨菲并不担心招不到人。
魔法界的就业压力实在太大了,他就是把开出去的工资砍掉一半,应聘者照样能从破釜酒吧排到奥利凡德魔杖店去。
重新站在一個资本家的角度来看待当时他的求职失败的境遇,墨菲此刻认为那是一种必然。
魔法的存在,让大部分店铺根本不需要招收店员。
刷盘子、收拾桌子之类的事情,用魔法就能做,而且做得还挺好,还干嘛雇服务生?
魔法太方便了,让一些低技术工种完全失去了存在的价值。
看看整个对角巷,几乎每个店铺里都是老板一人在打理,因为诸如货物整理、打扫卫生等之类的工作都能够被魔法轻易解决。
事实上,魔法的全能性,不仅仅减少了工作职位。
扩展视野来看,这种全能性也抑制了社会大分工。
一个掌握了魔法的巫师,衣食住行等各方面的需求都很容易得到满足。
别说做顿饭、打扫个卫生、剪裁个衣服这类事情,就是盖一栋房子这种对麻瓜来说可能需要许多人许多天的合作才能完成的工作,巫师只需要挥挥魔杖就可以轻易的完成。
麻瓜通过社会分工,通过标准化生产链达到的生产力跃迁,巫师们只需要多掌握一点魔法就能实现。
这就导致了,巫师们对物质交换,对互通有无的需求远比麻瓜要低。
因此,巫师远没有麻瓜们那么需要社会,他们不需要成为社会人,他们更接近也更乐于像麻瓜世界的农耕时代那般以家庭为单位,自给自足的生活。
这就是为什么,巫师们看起来都那么的奇葩随意,那么天真,那么自行其是。
因为社会对他们的约束力实在没那么大。
这就是为什么,对角巷,一个英国巫师界的购物中心,竟然就那么几条街。
因为他们不需要那么多店铺,他们没有那么多需求。
这就是为什么,魔法部对巫师们的管控看起来那么松弛。
因为它与其说是一个政府,不如说更像是一个公社,没有那么多理由来保证强制力。
这就是为什么,巫师们竟然会把铸币权交给与自己根本不对付的妖精。
这在麻瓜看来简直是把枪交给自己的敌人,但在巫师眼中却不是那么回事。
因为即便巫师世界经济崩溃了,对他们而言,也没那么可怕。
他们不会穿不上衣服,也不会挨饿。
这是一个乌托邦。
一个建立在魔法之上,与麻瓜世界迥然相异的社会。
相比之下,在麻瓜世界内卷习惯了的墨菲,就显得与这个社会有些格格不入了。
原著里,努力的赫敏会被当做怪胎,也是如此。
她也和自己一样,来自麻瓜社会,卷习惯了。
“当时的我,还是太天真了。”
怪不得那个魔药店的店主会嫌弃他的手法,明明他用了更先进更准确的计量手段,配制出的魔药效果也更好。
但进步并不是这个松弛社会的第一价值。
稳定与传统才是。
所以奥利凡德才是最好的魔杖店,因为它资格最老。
所以霍格沃茨才是首屈一指,因为它历史最久。
所以巫师们才会有人追寻纯血,因为那才是正统。
魔药店不会需要一个标新立异的店员。
所以……他当时的求职之路注定失败。
这也解释了,审判庭上,邓布利多无论是对卢修斯还是对自己的那种和稀泥的态度是怎么回事。
他是一个温和的改良主义者,他内心善良,有自身的坚守,却并不宣扬自己的主张,他警惕邪恶,并与之斗争,却并非嫉恶如仇,所以他的行事作风有时候看上去便是:“过得去就行。”
这在墨菲看起来很有些奇怪,但这其实就是巫师社会的整体风格。
大家秉持着一种士绅般的和气,按照某种约定俗成的潜移默化的规则过日子。
在这里,改革者其实是没有什么土壤的。
因此当年的格林德沃注定失败,而后来的伏地魔更是看起来像个笑话。
然而,现在墨菲来了。
他不是赫敏、哈利那样只在麻瓜社会度过了童年的孩子,因此不像他们那般能够被巫师社会的价值观同化。
他是穿越者,他来到巫师社会的时候,已经是个成年人。
他的三观早已成型,且坚不可摧。
于是在前几年不得不硬着头皮试图适应这个世界而不果之后,墨菲现在已经发现,他想要继续活下去,想要心情舒坦的活下去,就必须改变这个世界。
他无法被同化,因此,只能将这个世界改造成自己喜欢的样子。
他抽出了自己此时的那根魔杖。
那是真正属于他的魔杖。
山杨木,十四英寸,凤凰杖芯。
这是属于革命者的魔杖。
从他穿越来的那一刻起,其实就已经注定,他要在这个世界,大干一场。
(第一卷结束)
(下午还有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