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大少他们几个很快吃完午餐,装三明治的篮子都没拿,一人抓着一瓶玻璃装的可口可乐,有说有笑地走出差馆。

    刘存义,刘存信两兄弟早已经准备就绪,就等在差馆的门口,梦心路过哮天时,想要摸一摸,但被哮天龇牙咧嘴的样子给吓了回去,惊慌失措地拉着罗大少离开。

    “山东细犬,香港可不常见,一千块,卖不卖?”

    混血女人走下台阶,一语就将哮天的根底说了出来,并且出了个天价。

    一千块,够买三个如花似玉的小丫头当老婆了,现如今在香港买条人命,也不过区区一两百块。

    势在必得的价格,只换来了一个坚定的摇头,然后混血女人也看到了一副让她终身难忘的一张脸。

    在前院时,阳光足,加上有斗笠挡着,没看清刘存义的脸,但现在看清了,也吓了她一大跳,这家伙的脸可以用奇异来概括。

    圆脸,却是高颧骨,一双三角眼,眼中凶光毕露,大嘴,高鼻,拼凑在一起,难以形容。

    人杵在那,不悲不喜,不怒自威,神色没有因为这笔巨款有丝毫的动摇。

    鹰立如睡,虎行似病,大贵之相!

    混血女人突然想起自己父亲常常挂在嘴边的话,说遇到这样的大才,一定要多加留神。

    就在两人对话之时,本在车上的司机,不知何时出现在混血女人的身后。

    与此同时刘存信也握紧了猎枪,也往前顶了一步。

    “你叫什么名字?”

    混血女人没有在意此时的剑拔弩张,她只是突然对这个面貌可憎的年轻人,有了一丝丝的兴趣。

    “刘存义。”

    刘存义不光粤语不好,国语也带川渝口音,马马虎虎,矫正了半天,才说出一句混血女人能听懂的话。

    混血女人点点头,表示自己记住了这普通的名字,以及这一张不普通的脸。

    八仙岭没通柏油路,只有一条土路,车开到山脚下,就完成了它的使命。

    这帮大少爷们,只留下一名司机照看车辆,其余人全都扛起了枪,背上水壶,在刘存义,刘存信两兄弟的带领下,往山上走。

    哮天脖子上的绳索也放开了,撒欢地跑在第一位,帮助主人探路。

    刘存义一直偷偷打量着这几位大少爷们的枪匣,心想是什么神兵利器,会不会是英国佬在非洲猎杀大象的大口径猎枪。

    但期待大多数的结果便是失望,看到罗大少从枪匣中掏出一杆气枪来,他就一点兴趣都没有了。

    拿这小砸炮进山,也就能打打雀了!

    幸亏这八仙岭,他们兄弟转遍了,除了有一头无人敢惹的老母猪外,就是在最深处有一只花斑大猫,只要不主动招惹这二位山大王,大概率不会出事。

    对于这帮公子哥们的胆大,刘存义也是开了眼界,得亏这是在新界,要是在川渝,进山不扛两支汉阳造,绝对会交代在大山之中。

    野兽不可怕,可怕的是人。

    山民如匪,白天种地,晚上客串绿林好汉,这都是常规操作,香港相较于川渝,真算是民风淳朴!

    刘存信走在最前面,一手端着一杆猎枪,一手拿着一根木棍,对着不停地敲打着地面,嘴里还念念有词,听不清词,但很悦耳,应该是戏文,韵律很悠长。

    一行人走了快一個小时,终于来到了湘子峰。

    前人踩出的小路已经到头了,再往里走便是原始森林了,瘴气多,毒蛇也不少,没必要往大林子里钻了,要打鸟,这湘子峰最合适不过。

    狩猎地点确定好了,各位大少爷们都掏出自己的气枪,准备大显身手。

    罗大少对于向导选的地方很满意,视线开阔,野兔、野鸡不少,点了点头,开始给自己的气枪上了子弹。

    煞有其事地调试了一下瞄准镜,对准十米开外树梢上,勾打手指就是一枪,小铅弹在树上留下一道明显的弹痕,同时把满树的小鸟都惊跑了。

    憋脚的枪法,让刘存义明白,这次打猎,很大程度上会无功而返,自己恐怕就能赚到个向导钱。

    但老天爷饿不死瞎家雀,这帮大少爷们手艺潮,可运气不错,还真瞎猫碰上死耗子,刚开始狩猎,就打死两只野鸡,一只野兔。

    这两只野鸡也是不开眼,站那里一动不动,死靶子一个,这帮大少爷们一轮集火,身子都给打烂了,就连哮天都不愿意吃,怕吃到铅弹咯到牙。

    至于那只野兔,根本不是被气枪打死的,而是躲避铅弹时,跑太快撞到树上,撞晕死过去,让哮天给叼回来的。

    但这也不妨碍大少们欢呼雀跃,每打到一只猎物,就要拍照留念。

    折腾了快两个小时,打飞了上百发铅弹,才打中了三只猎物,赔到姥姥家了!

    如果刘存义知道气枪打的铅弹,在市面上两块钱一发,会更加肉疼,骂这些家伙是败家子。

    枪弹是腰杆子,再有钱也不敢浪费子弹,这乱世还没有结束,有枪傍身,说话的底气就硬,这个道理,便是三岁孩童都知晓。

    但看香港,却已经有马放南山,刀兵入库的架势。

    不过这也实属正常,香港已经承平五年,早就恢复到歌舞升平,纸醉金迷的盛况了。

    就在大少爷们开心放空枪的时候,趴在石头上的哮天突然站了起来,身如飞箭,奔着八点钟方向冲了出去。

    有情况!

    心猿意马的刘存义,立刻把手上的猎枪打开保险,手伸进嘴里,打了个鸣哨。

    正在一旁树林激情放水的刘存信,收到六哥的信号,立刻放下水枪,端起火枪,对准了哮天的方向。

    世界上最大的公平,就是所有人都会死。

    但命跟命不同价,刘存义明白,刘存信也明白,瓷器不跟瓦片斗,玉器不跟铁器碰,老话总是有一点点道理在,虽然不多。

    要是身后这帮废材们出一点点事,他们兄弟俩的下场一定会很惨,金钱最大的好处,就是不用理会其他人想什么,说什么,做什么,只需要认定自己想的便可。

    中环的有钱人们,可不会在意刘家兄弟们冤不冤枉,他们只会把他们兄弟俩塞进土里,给自己的宝贝儿子们当陪葬。

    这就是现实!

    刘存义端着枪,顶到了队伍的最前面,让大少爷,大小姐们,赶紧往后退。

    就在此时,刘存信也来到了哥哥的身边,嘴里骂骂咧咧,一步一步地往前探,想要看看哮天到底跟什么鬼东西对峙。

    哮天距离草堆只有半米的距离,全身绷如一张满弓,龇牙咧嘴,不停地嚎叫,看样子草堆中有了不得的猛兽潜伏。

    刘存义来到哮天身后三步之处,没有再往前走,这距离刚刚好,于是对着自己七弟使了个眼色,让他试试水。

    面相英俊的刘存信,脸上露出一丝邪笑,手上的猎枪还对准草堆,但脚下没闲着,踢起一块石头,划破空气,径直飞进草堆当中。

    攻击都在电光火石之间开始,石头刚落进草堆,一头身长最少一米七八的成年花豹,就从草堆中跳了出来,冲着威胁最大的刘存义杀去。

    这就是刘家兄弟一直想扒皮抽筋的花斑大猫。

    这畜牲说是从动物园跑出来的,经常下山祸害乡里,骆叔带人抓了好几次,也没把它绳之以法,狡猾的要命,他们俩兄弟也跟它过招了好几次,都没有得手,只是在这畜牲身上留下了几条伤疤。

    没想到这畜牲记仇,闻到他两兄弟身上的味了,跑过来报仇。

    真是天堂有路它不走,地狱无门自来投。

    刘存义屏气凝神,没有丝毫慌张,对着成年花豹扑来的身体“砰”就是一枪,但可惜没算准这畜牲下落的速度,本可一击毙命,但现在只划破了一些皮肉。

    真是可惜!

    单管猎枪,开完枪,要是没一击毙命的话,就可以当烧火棍用了。

    利爪就在眼前,刘存义依旧没慌神,先是一低头,躲过利爪,而后蓄力一脚,将花豹踢了出去半米远。

    万万不能让这畜牲抓破身子,爪子上都是兽毒,不去找洋大夫,打抗生素,会中毒。

    哮天也没闲着,见花豹落地,上去就是一口,咬在它的后腿上,一口下去,入木三分,立马就有鲜血涌出。

    “嗷!”

    花豹发出了凄厉的嚎叫,双目赤红,扭头就对哮天咬去,但哮天非常机敏,一击得手,根本不恋战,立刻就跳远了,不给花豹报仇的机会。

    “啪!”

    就在花豹攻击无果的空档,刘存义倒拿猎枪,用尽吃奶的劲,对着花豹的腰就全力砸去。

    铜头铁骨豆腐腰,除了狗熊、野猪之外,这条定律适用于全部野兽,只要把腰砸断了,就算是有天大的本领,都没法施展。

    花豹反应也快,听到耳边传来风声,立刻闪转腾挪,可还是被实木枪托砸到身体,又哀嚎一声,不顾伤势,后腿一蹬,扭头就往草丛里逃跑。

    刘存义把手上的枪扔给刘存信,要来了他手上的猎枪,吩咐了一声,让他保护这帮大少,自己顺着血迹,直接追了上去。

    宜将剩勇追穷寇,不可沽名学霸王的道理,他还是懂的。

    混血女人一直盯着刘存义,刘存信两兄弟,两人年纪不大,但胆量出奇的高,没有因为野兽出现,手忙脚乱。

    这个本事,有的人学了一辈子,都学不会,但有些人不用学,天生就会。

    身边的大少爷们,都端着气枪,哆哆嗦嗦地躲在司机的身后,等待着结果,其实花豹落地时,他们就应该开枪,这畜牲虽然凶狠,但也是血肉之躯,一轮铅弹打在身上,必死无疑。

    刘存信则吊儿郎当的站在草堆前,嘴里歪叼着川渝出产的飞熊香烟,丝毫不担心自己兄长的安危。

    “虎哥,谁能胜?”

    混血女人对这两兄弟越发好奇,于是问起了身边高大保镖。

    沉默寡言的虎哥摇摇头,嘴里轻声说道:“说不准,淹死会水的,打死犟嘴的。”

    “不过敢追上去,一定是有点倚仗,有压箱底的绝活。”

    “再等等,应该很快就会见分晓了。”

    “嘭!”

    虎哥的话音刚落,密林中就响起了一声枪响。

    “结束了嘛?”

    混血女人喃喃自语着,好看的双眸一直看着草丛。

    草丛最先跑出来的是哮天,它满嘴的血,屁颠屁颠地跑到刘存信身边,用他的裤腿擦着嘴上的血迹。

    三分钟之后,扛着枪,手里拿着刀,满身是鲜血的刘存义也走出来了。

    答案揭晓了!

    虎哥看刘存义的眼神也变了,是满满的欣赏,外行看热闹,内行看门道,殊死搏斗时,单管猎枪只有一发子弹,怎么使用,怎么一锤定音鼓,这里面的学问,可大了去了。

    刘存义走到了混血女人面前,连说带比划的,才让对方明白自己的意图,混血女人用英文告诉罗大少,让他出人抬尸体。

    两名司机加上刘家兄弟,四人合力,才把花豹从密林中抬了出来。

    这花豹从头到尾,将近两米,致命伤有两处,一处是脖子,被猎枪给轰烂了,第二处是腹部,肚子上划开一条三十厘米左右的口子,肠子掉出来大半。

    能让顶端的猎杀野兽露出破绽,一定是在最后决战搏命之时,彼此眼中只有对方,押上自己全部筹码。

    还是那句话,无限风光在险峰!

    出手时没有大少们的踪影,但拍照时一个都落不下,罗大少让司机们把带来的照相机都拿出来,给随行几人留影,闪光灯噼里啪啦的乱闪,为民除害的好名声,在场几位大少当然不能让他落在别人手上。

    “这豹子我买了,多少钱?”

    过完拍照瘾的罗大少,兴致勃勃地来到刘存义的身边,跟他商量这花豹的归属,虽然这商量中,裹挟着居高临下。

    但刘存义并不在意,杀了这畜牲,只是举手之劳而已。

    他虽然在文官村只是落脚,但老娘的远方表弟待他们俩兄弟不错,临走之前,帮他老人家搞定点小麻烦,也算是这一个月的房租了。

    这花豹身上还算值钱的地方,只有豹骨加皮毛,其他地方,一文不值。

    这花豹皮子枯黄,算不上好,买不上价,豹骨倒是好东西,能祛风活血、壮骨强筋,也可以泡酒,当壮阳神药。

    但处理起来费劲,需要烘干剔筋,麻烦的狠,卖给这帮大少爷们也好,省得自己两兄弟费力往山下抬了。

    “一千块。”

    刘存义直接一个狮子大开口,开了个天价。

    “可以。”

    “下山给你。”

    上一次报纸,当一次除豹英雄,是可遇不可求的好事,一千块可买不到这出风头的好事儿。

    一千块买刘家兄弟们闭嘴,很划算的买卖,至于说其他人,去丽池喝一顿大酒,再在报纸上署上这帮狐朋狗友的名,就能打发了,扬名的好事,大家都不会推辞的。

    再说罗家生意当中就有报社,销量还不小,给自己家少爷宣传造势,义不容辞,罗大少没有犹豫,立刻答应了下来,表示下山就给。

    刘存义脸上保持微笑,心里悔的直拍大腿,大骂自己是个瓜皮儿,钱要少了!

    捕获了重磅明星,野兔、野鸡就看不上了,狩猎立刻结束,在司机们加上刘家兄弟的帮忙下,才把这头一百三十斤左右的花豹扛到山脚下。

    罗大少也没有失约,见花豹上了自己车后备箱,就把从同伴手上凑的一千一百块交到了刘存义手上。

    一百块是今天的辛苦费,一千块则是买断花豹。

    合情合理!

    刘存义接过钱,数都没数,直接塞给了刘存信,让他揣起来。

    “罗少为民除害,我一定上报差馆,让世人知晓罗少大义。”

    刘存义随口祝福了一句,抱拳告辞,便待着刘存信,哮天返回了文官村。

    罗大少也听懂了刘存义的话外之音,满意地点点头,上了朋友的车。

    车队没有回文官村,而是直接返回本岛。

    阴差阳错的交汇,共同经历一段时光,之后各自返回各自的世界,从此两不想见。

    这便是人生!

    夕阳西下,一天就怎么过去了。

    两人、一狗,回到了文官村,直接进了差馆,骆兴正在摆菜,见这两个混小子回来了,就招呼他们赶紧洗手,准备食饭。

    饭还是中午的那一顿大餐,刘存义从烧鸡的盘子内,挑了两块好肉,扔给了哮天,算是给它开小灶,今天它立功不小,没有它的预警,自己就着了道了。

    自己则打了一盆晒好的井水,清洗身子,两兄弟把身上的血迹洗干净,换了身干净衣服,才坐在桌子旁,拿起筷子,享用晚餐。

    两条肥美的鸡大腿,一条到了骆兴的碗中,另一条则进了刘存信的碗里,刘存义只夹了一块鸡胸啃。

    骆兴喝着温好的黄酒,从口袋中掏出一个信封,递给了正在低头食饭的刘存义。

    刘存义接过信封,疑惑地打开一看,发现里面是两张身份纸,名字栏上是一连串的英文。

    刘家兄弟都上过新式学堂,英文也是略懂一些,虽然是哑巴英文,但读写是没太大问题。

    查理?

    詹姆士?

    这两个烂大街的名字,让刘存义眉头紧皱,把那张詹姆士留下,将写着查理那张身份纸扔给了刘存信。

    从今天开始,他两兄弟,就是如假包换的香港市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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