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1年11月1日,伦敦,哈罗斯百货后街。一场发生在这里的爆炸,让许多因近十年频繁遭受ira袭击而感到惶恐伦敦人彻夜难眠。

    不过,第二天的《泰晤士报》倒是对此进行了辟谣:这场爆炸虽然导致有13人死亡,但它其实是由于煤气泄漏引发的次生灾害,万望民众不要过于惊惶。

    这个年代还没有互联网,人们接受新闻信息的渠道有限。

    对于一份有着悠久历史的老牌报刊信用背书的消息,大部分英国人还是十分相信的。只有一小部分英国人才知道,那根本不是什么煤气泄漏,毕竟他们看的报纸上面可不是这么写的。

    他们看的是《预言家日报》。

    “梅林的胡子!那小家伙怎么敢——”霍拉斯·斯拉格霍恩一边看着早上猫头鹰送来的报纸,一边连连发出惊叹。

    他坐在一张带有流苏装饰的超大号绒面苏格兰沙发里。沙发旁放着同事布巴吉教授送给他的圆形茶几。茶几上面摆着一杯红茶、一篮子坩埚蛋糕,以及一碟他最喜欢的菠萝蜜饯。

    可是,看了今天报纸上的头版头条,看到那个往日虽然穿着打扮得像个小痞子,但实际上还有点小帅气的学生状若疯狂地挥舞着魔杖,这位昨天才如释重负地辞去魔药学教授职位的霍格沃兹前教授,顿时没了再吃任何东西的胃口。

    “……就因为那个该死的……家伙,又搭进去十几条人命,以及两个年轻巫师的大好人生。本来这一切……”

    嘭~一声轻微的气爆声,打断了陷入深切自责的霍拉斯。

    “茉茉,有什么事情”

    茉茉是一名家养小精灵,身上穿着面口袋似的衣衫,不过材质是丝绸的,而且看起来很干净。

    她弯腰向主人鞠了一躬,脸上又尖又扁的长鼻子差一点戳到地毯上面。

    “主人,外面有两位客人,是邓布利多教授和麦格教授。”

    家养小精灵用尖细的声音快速说道。

    听到这個消息,霍拉斯不由得皱了皱眉。但是考虑到来访者的身份,他还是很快站起身拿出魔杖朝自己身上一点,顿时他身上原本的家居棉绒睡衣就变为了一件得体的巫师袍。

    “早上好,霍拉斯。”

    “早上好,斯拉格霍恩教授。”

    “早上好,邓布利多,还有麦格。快请进,茉茉做了龙奶坩埚蛋糕,你们一定要好好尝尝。”

    霍拉斯微笑着向两位来访者问候道,并且热情地邀请他们进入自己家。只不过,他的这两位前同事全都摇头表示拒绝。

    “霍拉斯,我的老友。”

    最后,还是由邓布利多先开口打破了尴尬。“请节哀顺便,我和米勒娃这次来找你,是要向你传达一个不幸的消息——”

    说着话,邓布利多轻轻挥挥手,一个荆条篮子就从这个老人身后飞了过来。

    篮子里躺着一个熟睡的婴儿。

    “昨天小天狼星被捕了,他用霹雳爆炸咒摧毁了一条麻瓜街道,死伤了十几名麻瓜。这孩子的父母不幸全都在遇难名单里。他们姓‘斯拉格霍恩’。

    这孩子是你的血亲。”

    听到这话,霍拉斯因为一时情绪激动,所以不由得张大了嘴巴。

    邓布利多接着说:“和你的弟弟与侄子不同,我已经确认过了,这个孩子是一名巫师。因此我决定把他带过来交给你,而不是交给麻瓜的福利机构抚养。”

    “梅林的胡子!这是一场悲剧。同时也是一个奇迹。”霍拉斯·斯拉格霍恩老泪纵横。这位年过八旬的老巫师,此时哭得就像是个小娃娃。

    名叫茉茉的小精灵已然站到了老主人腿旁。听到这消息,她那两颗大大的眼睛里顿时充满了泪水,不过嘴角却露出笑容——斯拉格霍恩家族后继有人,对于效忠家族的家养小精灵来说,其实是天大的好消息。

    “阿不思,这孩子叫什么名字?”哭泣了片刻,用崭新的巫师袍擦了擦眼睛,霍拉斯赶紧两手抓住了邓布利多用漂浮咒固定在半空的篮子。

    “他叫伯恩,伯恩·斯拉格霍恩。”

    ……

    1984年6月25日。

    一大早,洗漱穿戴整齐之后,罕见地没和伯恩一起吃早饭霍拉斯就走出了家门。他挺着个大肚子,迈步的样子像是一只雄赳赳的雄性海狮。

    今天,他要前往魔法部申请使用门钥匙出国,参加为期三天的“非凡药剂师”年会,并且在大会上为自己曾经的学生达摩利克斯·贝尔比站台发言,证明由后者改良的第二版“狼毒药剂”的有效性,以及宣传发明这种魔药的跨时代意义。

    为此,他特意花费半个月的时间,亲自熬制了几瓶第二版的狼毒药剂。之后又利用自己的关系渠道送去翻倒巷,半卖半送给一些游离在巫师世界边缘的狼人“志愿者”,进行了魔药人体实验并采集了实验数据。

    不过因为要离家三天,霍拉斯在离家之前特别嘱咐伯恩一定要听从茉茉的安排,不要淘气。他保证:“回家我会给小伯恩你带一大份蜜蜂公爵的糖果大礼包。”

    伯恩开心地答应了。

    对于好吃的糖果,伯恩是没有什么抵抗力的,他十分喜欢吃甜食。可以说,除了豆腐脑之外,他可以接受一切甜的食物。

    吃甜食对于曾经的他来说,是一种十分奢侈的享受。

    而且,这个“曾经”指的是:一段跨度长达三百多年的漫长征战岁月。

    那时,他吃过最多的食物是一种添加了陶瓷粉末和大量添加剂的营养膏,那东西不仅味道一言难尽,凡人吃了还极有可能当场暴毙。只有星际战士才能将其当作日常食物来吃。

    伯恩是一名穿越者,而且来到哈利波特世界,其实是他的第二段穿越之旅。

    他的上一段旅程是在战锤世界渡过的。

    那时的他,最初是在一个具有静滞力场的求生舱内醒来的,而为他打开求生舱的则是一名太空野狼,或者更准确地讲,是那个军团里的一只豺狼。

    “大忽悠”卢卡斯。

    作为萌新的他只能称自己失去了记忆,然后跟着那个在打击星际海盗时顺便解救了自己的卢卡斯,一起渡过了几年还算快乐的岁月。最起码,跟着初创战团、特别是太空野狼的狼兄弟们混吃混喝,他那些年确实是没怎么委屈肚子。

    只不过,因为伯恩不具备鲁斯的基因种子,所以他没办法加入太空野狼。

    最后,他只能独自踏上了“寻亲”之旅,经历了许许多多对于星际战士来说也称得上匪夷所思的事情——

    比如,他咒骂过那帮恸哭者们都是死脑筋的倒霉蛋,却还跟着他们为了保护一个人类星球而与可怕的泰伦虫族死磕到底。

    比如,他鄙视过白色伤疤尽是出些非主流的飙车党,结果还跟着那人转战千里,把一个失去父母的小女孩送到了人类聚居点。

    比如,他编排过那些黑暗天使都是些天杀的谜语人,可最后为了覆灭一个基因窃取者家族,他还是选择与一队黑暗天使合作,把那些崇拜“四臂伪神”的亵渎异形尽数溺死在了巢都的下水道里。

    他曾跟“头狼”罗根一样硬怼过审判庭的官僚,亦曾与灰骑士一起诛杀过从亚空间窜进物质世界的恶魔崽子。

    他曾低调地伪装成机仆混上行商浪人的飞船,进行一场逃票之旅,他亦曾在绿潮汹涌之际乘坐轨道着陆舱降落到行星表面,高调地给当面给正进行着waaagh宣言的绿皮军阀一个三百六十度回旋大比兜。

    他曾不止一次徒手捏死过变态的黑豆芽,也曾斩杀过许多令人无法忍受的异形。

    在漫长而又短暂的三百年时间里,他慢慢成长为了了银河系之中一个不大不小的传奇。不过,这么长时间过去了,他却始终没有找到自己的战团,没有正式归队。

    直到那段旅途的终点,他遇到了一个刚刚苏醒的星神,那家伙用“回家”作为诱惑让伯恩代替祂进入到亚空间之中,为祂谋夺一件东西。

    那个东西找没找到,说实话,伯恩已经记不清楚了。

    他甚至不记得自己在亚空间徘徊了多久,在那迥异于物质世界的世界,时间是没有任何意义的。他唯一能够找到的、合适的度量手段,就是被他宰杀的恶魔有多少只。

    十三万三千七百五十四只……半,这是他亚空间之旅斩杀恶魔的准确数字。

    之所以会有“半”这个概念,就是他在最后遇到了一个升魔后的原体——“永恒的奴隶”安格隆——那家伙实在是太过强壮,而伯恩当时也太过疲惫,他的盔甲已经破碎不堪,爆弹枪早已没了子弹,动力剑也变得时灵时不灵。

    以至于,他只能眼看着安格隆用碎脊者砸向自己的脑袋,而自己则用尽全部力量将动力剑戳向恶魔原体的心窝。

    他最后看到的景象是动力剑四处溅射的碎片,恶魔亲王那没有物质意义的鲜血,以及从自己手中迸射出的、混杂着火焰的灵能闪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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