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章 暗巷偶遇
赵问不吝夸赞道:“这小子渔民出身,但有一颗求学之心,难能可贵,就如骆丫头你,恐怕也知女子问学之难罢。”
骆姗似乎犹且不愿相信那个言语轻佻,行为浪荡的家伙会求学,还能得这位温润如玉的老先生这般夸赞,“先生,那人难道叫张顺?”
赵问微微讶然,“哦?你竟认得。
那倒是巧了。”
骆姗半响无语。
萱娘望着那孩子在远处活泼地跳了一下,轻笑一声,解释道:
“老先生,我带着姗姗在吉云埠开设有一家酒铺,顺子作为一名渔夫,常来饮酒暖身子除寒湿,一来二去,便相熟了。
渔民是个枯燥劳累的行当,在湖水之中动辄待上数日,上得岸上,总归需宣泄一番,言语之中多有不当之处,顺子年岁较小,也会说些上不得台面的话来,因此这孩子就看不上眼了……”
赵问笑道:“我年幼之时,不过是一奴仆之子,主人之家,动辄打骂,也锻就了一身阿谀谄媚之口,小民之生,向来艰难。
若清高孤傲,恐怕我幼年即已死于主人之手,而家中老母在堂,恐怕都无法得其善终。
举世皆浊而我独清,或淈其泥而扬其波,两者皆无甚么过错……”
骆姗不知是果真听懂,还是如何,至少行了一礼,“多谢先生指教。”
买了书后,骆姗挽着萱娘胳膊出城,萱娘叹道:“前日那小子进城,说起了武馆之事,我劝说莫要轻易学武,花费太大,不是区区一名渔民能负担得起的。
穷文富武,没想到这小子转投它路,去学这文一行了。”
顿了顿,“识文断字,往后出路更广些,上进心不小呢。”
张顺循路出城,未走多远,迎头碰上了两人。
一个弯腰驼背,满鬓星霜的老者,另一人则是头盘妇女发髻,面容微黄,身子并不丰腴的女子。
女子瞧来,微微一怔。
张顺则无任何异样,认出两人,笑嘻嘻道:“小雅、丁叔,许久不见,你俩今日回埠了?”
女子这才嫣然一笑,少了两分当初那股麻利劲儿,多了几分稳重,“顺哥。”
丁父双手背在身后,笑了笑,微凹的双颊布满褶皱,“往后我与小雅就搬到了城中,埠口的船只以及家当,收拾一番,能卖掉得卖掉,扔掉的扔掉。
顺子,你近些日子可曾见过老丁头?
今个儿我打听了一番,没人见过,恐怕死在了野泽里……”
张顺摇摇头,“我也从未见过。”
丁雅问道:“顺哥,那天,我怎不曾见你?”
张顺听出丁雅所说的是婚礼当日,笑道:“这不是手头拮据,没拿几个铜板,所以不好意思久留嘛。
而且身上穿着破烂的补丁衣服,去了丢脸不是。
指不定谁家叨叨嘴的大婶指着我说三道四,说这是女方请来的人,穷鬼,连一件完整衣裳都没,这不是丢了咱小雅的人么。”
当初张顺穿越而来时,还未适应,丁雅父女两人,好歹照顾一番,算是有一桩极浅的香火情,否则他才不会拿着本就不够吃补的铜板去当作礼钱。
至于甚么异样的心思,此张顺非彼张顺,压根没有。
丁雅嗔怪道:“什么话,我可不会嫌顺哥甚么。”
张顺笑了笑,“行了,天色不早了,早些回去,我要抓紧赶路了。”
丁雅喊了一声,“下次来时,莫忘了去家里茶铺坐坐!”
张顺摆摆手,转过身嘟囔两句,“这小姑娘是不是胖了点?”
“放在前世,这十四五才是上初中的年纪,这都嫁人为妇了……”
丁雅与丁父回到邓家茶铺,丁雅夫君催促着道:“晚间正是好生意的时候,快些换了衣服,下楼帮忙。”
回乡省亲,没有穿旧衣服的道理。
丁雅这身,是大婚唯二新衣服的一件。
“好。”
丁雅匆匆上了楼,换上一身补丁旧衣,再下到一楼,帮衬着夫君与婆婆公公,忙忙碌碌。
邓家茶铺,一楼以及门前摆着桌椅,二楼逼仄,有两间房,丁父住在收拾出来的杂物间中。
所谓城中,确实更为繁华,确实有着琳琅满目的物什,但那是对权贵富家子弟,而非邓家这小小茶铺中的丁雅丁父。
张顺回到埠口,并未着急离岸,而是径直前往桃花巷。
桃花巷走到尽头,有一家香露铺。
张顺前日要了萱娘的皂角,礼尚往来,送些香露过去。
前日来过一趟,不过制香露的女子不在,听说是出了远门,两三日才回来。
暮色之下,张顺到了巷头,撇头朝着另外一侧望了望,那边儿是闻名吉云埠的暗巷。
张顺这脸色苍白,精血还不够喂虾兵水蚌,哪还有闲功夫到这儿霍霍?
虽是不去,可探头瞧瞧总不过分罢。
暗巷之中,几道门前分别有浓妆艳抹的女子依门而立,彼此攀谈。
这些女子左腿上都缠着一条红绫,象征着接客的身份。
懂的都懂。
距离最近的两名女子窃窃私语,一人瞧见张顺,对着同伴指了指,两人侧过头来,声音妩媚,笑眯眯道:“小弟弟,来玩呀~”
“两位婶婶如狼似虎,我怕吃不消。
而且我喜欢年纪小些的。”
暗巷之中,与城中青楼的女子可不一样,人往高处走,长得足够貌美,都去了青楼自荐了,余下这歪瓜裂枣,要么年纪大了些,要么容貌没那么娇嫩。
当然,再登不上台面,至少能看得过去,或者有甚么特别的长处、大处。
两只大白兔足够大,或俏舌特别长。
婶婶?
两人其实也才不过三十出头,打扮地花枝招展,好歹将脸上的瑕疵遮掩了五六分,哪里是婶婶了。
拧拧胳膊,都还能挤出水嘞!
两人也不生气,反击道:“真不会说话,小弟弟瞧着面色苍白,身子骨弱了些,是不是不行啊?”
“肉都长到了该长的地方,身子骨当然就小了些。”
两边你一句我一句,甚么荤话都说了出来,香露老板娘磕着瓜子,一点不慌,津津有味,直到结束,意犹未尽地竖起大拇指,“那俩嘴上不饶人,每次争吵,老娘都败下阵来。
今個你小子表现不错,要买香露?给你算个半价!”
还有这好事儿?
张顺买了香露后,余光最后瞥了一眼暗巷。
只见一名二十上下的削瘦青年走来。
“来福!”
张顺喊了一声。
于来福轻健的身姿一顿,僵硬地抬起头,见到站在路口,似笑非笑的张顺。
还有在暗巷碰到熟人更为尴尬的事么?
关键是还说过,老爹临死前不让沾嫖,死都不碰嫖之类的话……
于来福硬着头皮过来,挤出一抹笑来,“你小子,刚出来啊?”
张顺咂咂嘴,拎了拎手中香露,“甚么刚出来,我是来买香露。”
于来福狡辩道:“我爹在暗巷有个老熟人……”
张顺拍拍肩,一脸我懂的表情,“你是来送东西来的,我懂。”
话锋一转,“我说前阵子见你怎么不对劲,原来是送鱼累得了。
来福,少送些鱼,自己留下,多卖些钱,早日娶婆娘啊。”
于来福干咳两声,张顺哈哈大笑。
骆姗似乎犹且不愿相信那个言语轻佻,行为浪荡的家伙会求学,还能得这位温润如玉的老先生这般夸赞,“先生,那人难道叫张顺?”
赵问微微讶然,“哦?你竟认得。
那倒是巧了。”
骆姗半响无语。
萱娘望着那孩子在远处活泼地跳了一下,轻笑一声,解释道:
“老先生,我带着姗姗在吉云埠开设有一家酒铺,顺子作为一名渔夫,常来饮酒暖身子除寒湿,一来二去,便相熟了。
渔民是个枯燥劳累的行当,在湖水之中动辄待上数日,上得岸上,总归需宣泄一番,言语之中多有不当之处,顺子年岁较小,也会说些上不得台面的话来,因此这孩子就看不上眼了……”
赵问笑道:“我年幼之时,不过是一奴仆之子,主人之家,动辄打骂,也锻就了一身阿谀谄媚之口,小民之生,向来艰难。
若清高孤傲,恐怕我幼年即已死于主人之手,而家中老母在堂,恐怕都无法得其善终。
举世皆浊而我独清,或淈其泥而扬其波,两者皆无甚么过错……”
骆姗不知是果真听懂,还是如何,至少行了一礼,“多谢先生指教。”
买了书后,骆姗挽着萱娘胳膊出城,萱娘叹道:“前日那小子进城,说起了武馆之事,我劝说莫要轻易学武,花费太大,不是区区一名渔民能负担得起的。
穷文富武,没想到这小子转投它路,去学这文一行了。”
顿了顿,“识文断字,往后出路更广些,上进心不小呢。”
张顺循路出城,未走多远,迎头碰上了两人。
一个弯腰驼背,满鬓星霜的老者,另一人则是头盘妇女发髻,面容微黄,身子并不丰腴的女子。
女子瞧来,微微一怔。
张顺则无任何异样,认出两人,笑嘻嘻道:“小雅、丁叔,许久不见,你俩今日回埠了?”
女子这才嫣然一笑,少了两分当初那股麻利劲儿,多了几分稳重,“顺哥。”
丁父双手背在身后,笑了笑,微凹的双颊布满褶皱,“往后我与小雅就搬到了城中,埠口的船只以及家当,收拾一番,能卖掉得卖掉,扔掉的扔掉。
顺子,你近些日子可曾见过老丁头?
今个儿我打听了一番,没人见过,恐怕死在了野泽里……”
张顺摇摇头,“我也从未见过。”
丁雅问道:“顺哥,那天,我怎不曾见你?”
张顺听出丁雅所说的是婚礼当日,笑道:“这不是手头拮据,没拿几个铜板,所以不好意思久留嘛。
而且身上穿着破烂的补丁衣服,去了丢脸不是。
指不定谁家叨叨嘴的大婶指着我说三道四,说这是女方请来的人,穷鬼,连一件完整衣裳都没,这不是丢了咱小雅的人么。”
当初张顺穿越而来时,还未适应,丁雅父女两人,好歹照顾一番,算是有一桩极浅的香火情,否则他才不会拿着本就不够吃补的铜板去当作礼钱。
至于甚么异样的心思,此张顺非彼张顺,压根没有。
丁雅嗔怪道:“什么话,我可不会嫌顺哥甚么。”
张顺笑了笑,“行了,天色不早了,早些回去,我要抓紧赶路了。”
丁雅喊了一声,“下次来时,莫忘了去家里茶铺坐坐!”
张顺摆摆手,转过身嘟囔两句,“这小姑娘是不是胖了点?”
“放在前世,这十四五才是上初中的年纪,这都嫁人为妇了……”
丁雅与丁父回到邓家茶铺,丁雅夫君催促着道:“晚间正是好生意的时候,快些换了衣服,下楼帮忙。”
回乡省亲,没有穿旧衣服的道理。
丁雅这身,是大婚唯二新衣服的一件。
“好。”
丁雅匆匆上了楼,换上一身补丁旧衣,再下到一楼,帮衬着夫君与婆婆公公,忙忙碌碌。
邓家茶铺,一楼以及门前摆着桌椅,二楼逼仄,有两间房,丁父住在收拾出来的杂物间中。
所谓城中,确实更为繁华,确实有着琳琅满目的物什,但那是对权贵富家子弟,而非邓家这小小茶铺中的丁雅丁父。
张顺回到埠口,并未着急离岸,而是径直前往桃花巷。
桃花巷走到尽头,有一家香露铺。
张顺前日要了萱娘的皂角,礼尚往来,送些香露过去。
前日来过一趟,不过制香露的女子不在,听说是出了远门,两三日才回来。
暮色之下,张顺到了巷头,撇头朝着另外一侧望了望,那边儿是闻名吉云埠的暗巷。
张顺这脸色苍白,精血还不够喂虾兵水蚌,哪还有闲功夫到这儿霍霍?
虽是不去,可探头瞧瞧总不过分罢。
暗巷之中,几道门前分别有浓妆艳抹的女子依门而立,彼此攀谈。
这些女子左腿上都缠着一条红绫,象征着接客的身份。
懂的都懂。
距离最近的两名女子窃窃私语,一人瞧见张顺,对着同伴指了指,两人侧过头来,声音妩媚,笑眯眯道:“小弟弟,来玩呀~”
“两位婶婶如狼似虎,我怕吃不消。
而且我喜欢年纪小些的。”
暗巷之中,与城中青楼的女子可不一样,人往高处走,长得足够貌美,都去了青楼自荐了,余下这歪瓜裂枣,要么年纪大了些,要么容貌没那么娇嫩。
当然,再登不上台面,至少能看得过去,或者有甚么特别的长处、大处。
两只大白兔足够大,或俏舌特别长。
婶婶?
两人其实也才不过三十出头,打扮地花枝招展,好歹将脸上的瑕疵遮掩了五六分,哪里是婶婶了。
拧拧胳膊,都还能挤出水嘞!
两人也不生气,反击道:“真不会说话,小弟弟瞧着面色苍白,身子骨弱了些,是不是不行啊?”
“肉都长到了该长的地方,身子骨当然就小了些。”
两边你一句我一句,甚么荤话都说了出来,香露老板娘磕着瓜子,一点不慌,津津有味,直到结束,意犹未尽地竖起大拇指,“那俩嘴上不饶人,每次争吵,老娘都败下阵来。
今個你小子表现不错,要买香露?给你算个半价!”
还有这好事儿?
张顺买了香露后,余光最后瞥了一眼暗巷。
只见一名二十上下的削瘦青年走来。
“来福!”
张顺喊了一声。
于来福轻健的身姿一顿,僵硬地抬起头,见到站在路口,似笑非笑的张顺。
还有在暗巷碰到熟人更为尴尬的事么?
关键是还说过,老爹临死前不让沾嫖,死都不碰嫖之类的话……
于来福硬着头皮过来,挤出一抹笑来,“你小子,刚出来啊?”
张顺咂咂嘴,拎了拎手中香露,“甚么刚出来,我是来买香露。”
于来福狡辩道:“我爹在暗巷有个老熟人……”
张顺拍拍肩,一脸我懂的表情,“你是来送东西来的,我懂。”
话锋一转,“我说前阵子见你怎么不对劲,原来是送鱼累得了。
来福,少送些鱼,自己留下,多卖些钱,早日娶婆娘啊。”
于来福干咳两声,张顺哈哈大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