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9章 途中巧遇。(求收藏,求票票。)
“杀人了,杀人了!”
打更人的叫喊声响彻了半个城区。
很快,整个温州都苏醒了过来。
死的是大名鼎鼎的温州富商王龙,以及全家老少和从外地过来探亲的亲戚。
全家老少加在一起,一共三十七口,一个不留,全部都被杀死了。
人虽然被杀了,但是宅院当中的金银财宝却并没有丢失,并且全家老少身上找不到任何的伤痕,外表看上去安然无恙。
温州府衙的仵作,也是在解剖完尸体以后,才惊讶的发现,他们的心脏全部都被震成了碎片。
这原本其实并不能算是什么大事,在这个兵荒马乱的年代,招惹了不该招惹的仇家被灭了满门的事情虽然不能说是经常发生,可每隔上几年还都是会发生个一两起的。
并且很难找到凶手,绝大部分都只是成为了平常百姓们的饭后谈资。
但,今时不同往日。
温州的位置实在是太过要紧了。
在这样的一個地方,此时此刻,发生了如此恶性的灭门事件。
立刻就引来了许多人的目光。
特别是这王龙,还并不是一个普通的富商。
这王家是南逃时候来到温州的药材商,早年间在关外的长白山有着万亩药田。
后来,虽然都被满清鞑子抢走了。
可凭借着多年以来积攒下来的人脉和关系,王龙仍然能够弄来大量珍贵的新鲜药材。
如今南宋军队当中所使用的金疮药叫做金晨散,这种制作简单成本极低的金疮药,拥有着良好的止血效果。
可这种金疮药所需要的原料,江南地区并不生产。
特别是其中的三七松香等等之类的药材,只有北方才产。
现在这两种原料的产地都已经被满清的鞑子所控制占领。
许多想要向满清复仇的大商人,为了打破药材上的垄断,联合起来,费尽千辛万苦打通了一条海上贸易路线,可以购买到大量的珍稀药材。
而这王龙就是其中领军人物。
但现在第一批药材还没来得及运来,王龙就死了。
这其中要是没有猫腻,鬼都不相信。
得利最大的自然就是吴国公了。
虽然吴国公还没有造反。
但任谁都看出来,他已然是安禄山之心,路人皆知了。
打仗打的就是后援。
要是没有金疮药这种止血的药物,那么胜负的定数就将出现翻天覆地的改变。
“多谢相救!”
黑衣少女满脸感激之情,她的胳膊上有着一颗红色的朱砂。
这是守宫砂。
她早上清醒过来的第一件事就是检查守宫砂是否还在。
幸运的是。
她仍然还是清白之身。
这让她长长的松了一口气。
黄蓉不在意的挥了挥手:“举手之劳罢了!”
“在下,方玲,不知阁下如何称呼。”
“无名之徒而已,举手之劳,姑娘没什么事的话,可以先走了。”
黄蓉仍然不是很在意。
对于她来说真的是举手之劳,也没想着要有回报。
可方玲却依旧是不依不饶,黄蓉无奈只报了一个假名字——华莺,这才把她给打发走。
“华莺干娘,你什么时候有这样的艺名?”
邬宫伸着懒腰,从屋子里面走了出来,他感觉到神清气爽,浑身上下说不出的通透。
黄蓉没好气的翻了一个白眼:“再乱偷听墙根,别怪我把你耳朵给揪下来。”
“嘿嘿嘿!”邬宫笑了几声,突然看到,黄蓉手上抓着驾驶马车的缰绳,便疑惑的问道:“干娘怎么了?今天不走了吗?”
“走不了了,港口被封了。咱们现在只能从陆路走了。”黄蓉长叹了一口气:“去洗漱一下,咱们即刻出发,要是迟一点,说不定又只能晚上才能出城了。”
“发生了什么事吗?”
黄蓉把早上打听来的消息,原原本本的说了一遍,最后又长叹了一声:“这王龙,早年之间是北方有名的大药商,满清鞑子入关以后,他王家积攒了数辈子的药田被夺了个干干净净,无奈只能从北方逃到南方。
这些年耗尽家财,资助了不少类似红花会神龙教之类的组织,还打通了海上贸易的线路,以极低的价格将药材卖给南宋的官府。
只可惜好人没好报,居然落了一个满门被屠杀的下场。”
邬宫也若有所思的点点头:“是吴国公动的手?”
“并不是。”黄蓉摇了摇头:“不在表皮留下任何的伤痕,却能够震碎心脏,这很像是九阴真经外功掌法当中的摧心掌。不过,能够将心脏打成一片一片的碎片,摧心掌却没有这样的能力,倒像是崆峒派传世武功七伤拳。此拳法出拳时声势煊赫,一拳中有七股不同的劲力,或刚猛、或阴柔、或刚中有柔,或柔中有刚,或横出,或直送,或内缩,敌人抵挡不住这源源而来的劲力,便会深受内伤。
如果死者的心脏是变成的七瓣,那么我就没有猜错。”
“七伤拳?这崆峒派又是哪里的门派?”
“满清入关的时候,崆峒派正巧被明教偷袭。虽然侥幸存活了下来,但也是元气大伤。
崆峒派的长老们纷纷遁入崆峒山闭关,留下了一众弟子,独自在门派之中练武。
后来,满清的走狗找上了崆峒派,用高官厚禄诱惑了不少崆峒派的弟子加入清。
崆峒派的长老们知道以后,一起出手斩杀了许多叛徒,但其中还是有不少弟子的彻底成为了满清的走狗,他们将大量崆峒派的绝学卖给满清,以换取荣华富贵。
其中,就有七伤拳的一部分残片。”
“这王家是满清屠杀的?”
“大概率应该是的。”黄蓉摇了摇头:“北方虽然寒冷,但却生长出了许多珍稀的药材。
满清占据着北方苦寒之地,他们是游牧民族出身,不会经商,不会贸易,更不懂纺织。只能靠挖掘矿产,贩卖药材,打猎的皮毛生意来维持朝廷的运转。
王龙他们开辟的这一条航线,很有可能会让满清的药材生意一落千丈。
所以,大概率是满清派人干的。”黄蓉说到这里,突然挥掌拍向了身旁的柱子,一掌之下,柱子的表面没有留下任何的痕迹,可是如果把耳朵贴到柱子上的话,就能够听到里面噼里啪啦的响声,不绝于耳。
不用想都知道,里边一定是已经扭曲的不成样子了。
邬宫倒吸了一口冷气,脸上露出了害怕的神情。
但黄蓉却是噗呲一笑,伸手把他搂入怀中:“不用害怕,这掌法虽然阴毒无比,但对你“长大”以后的伤害却是聊胜于无,甚至可能连你的皮肤都没有办法穿透,力量便会消失殆尽。你只需要按照我教你的,不断的扩充丹田的容量,让真气贯穿于身上的各个穴位之中,那么便可以无视这种伤害。”
“是,干娘!”
两人闲聊了几句,便驾驶着马车在城门落锁之前离开了温州。
温州的港口虽然被封了。
但是温州之外的港口却并没有被封锁,两人到达了温州府下属的一个叫做隼安县的地方。
这个地方同样有着港口的存在,虽然和温州的港口比起来小的可怜。
但却依旧通船到福州。
不过今天出来的时间比较迟了。
大船已经走了,最近的一艘客船要等到两天以后,才能准备好起航。
稍微犹豫了一下。
黄蓉便带着邬宫在这里,暂时找了一家大车店住了下来。
为了防止出现意外,两人是住了一间房子。
名义上是母亲带孩子。
为了掩人耳目。
邬宫还专门用绷带将一只眼睛给蒙了起来,装作一个受伤的可怜少年。
而黄蓉则换上了一身灰色的长裙,化上了淡妆,宛如一个农家妇人一般,十分的普通平常。
大车店十分的简陋,但却异常的繁忙。
楼上楼下就只有掌柜和两个小伙计。
有心让他们把饭菜递到房间里。
可过了将近一个时辰,却也没有把饭菜送过来。
无奈之下,黄蓉只能带着邬宫来到一楼的大厅,在角落里找了点桌子点菜吃饭。
“干娘......娘,我们从这里到福州,坐船大概有多长的时间?”
“四五天吧!”黄蓉自从走进了大厅,目光便一直在,远处一帮人身上晃悠。
其实在看到这些人的时候,她就准备掉头离开的,可是一想到这样可能会引起注意,便干脆带着邬宫走了进来。
这一帮人大概有十七八个,每一个都是膀大腰圆。
他们环绕在四五张桌子上,默默的低头吃饭,每一个人的脚边都放置一只大弓,浑身上下煞气弥漫。
也就是因为他们。
店里的伙计才一直没能把饭送到房间里去。
他们的桌子中间还有一张桌子。
一个穿着白色长衫的俊朗青年,正在逗弄着身旁的女人。
这女人打扮的花枝招展,虽然身材苗条,但长相着实不怎么样,脸上的粉感觉比城墙还厚,也不知道俊朗青年是不是有什么癖好,这么英俊帅气,却居然喜欢这样的胭脂俗粉。
仿佛是察觉到了黄蓉的目光,俊朗青年将目光移了过来,可就在他即将接触到黄蓉的瞬间,黄蓉就已经背过了身子。
青年眯了眯眼睛,把目光也收了回来,继续开始逗弄着身旁的女人。
打更人的叫喊声响彻了半个城区。
很快,整个温州都苏醒了过来。
死的是大名鼎鼎的温州富商王龙,以及全家老少和从外地过来探亲的亲戚。
全家老少加在一起,一共三十七口,一个不留,全部都被杀死了。
人虽然被杀了,但是宅院当中的金银财宝却并没有丢失,并且全家老少身上找不到任何的伤痕,外表看上去安然无恙。
温州府衙的仵作,也是在解剖完尸体以后,才惊讶的发现,他们的心脏全部都被震成了碎片。
这原本其实并不能算是什么大事,在这个兵荒马乱的年代,招惹了不该招惹的仇家被灭了满门的事情虽然不能说是经常发生,可每隔上几年还都是会发生个一两起的。
并且很难找到凶手,绝大部分都只是成为了平常百姓们的饭后谈资。
但,今时不同往日。
温州的位置实在是太过要紧了。
在这样的一個地方,此时此刻,发生了如此恶性的灭门事件。
立刻就引来了许多人的目光。
特别是这王龙,还并不是一个普通的富商。
这王家是南逃时候来到温州的药材商,早年间在关外的长白山有着万亩药田。
后来,虽然都被满清鞑子抢走了。
可凭借着多年以来积攒下来的人脉和关系,王龙仍然能够弄来大量珍贵的新鲜药材。
如今南宋军队当中所使用的金疮药叫做金晨散,这种制作简单成本极低的金疮药,拥有着良好的止血效果。
可这种金疮药所需要的原料,江南地区并不生产。
特别是其中的三七松香等等之类的药材,只有北方才产。
现在这两种原料的产地都已经被满清的鞑子所控制占领。
许多想要向满清复仇的大商人,为了打破药材上的垄断,联合起来,费尽千辛万苦打通了一条海上贸易路线,可以购买到大量的珍稀药材。
而这王龙就是其中领军人物。
但现在第一批药材还没来得及运来,王龙就死了。
这其中要是没有猫腻,鬼都不相信。
得利最大的自然就是吴国公了。
虽然吴国公还没有造反。
但任谁都看出来,他已然是安禄山之心,路人皆知了。
打仗打的就是后援。
要是没有金疮药这种止血的药物,那么胜负的定数就将出现翻天覆地的改变。
“多谢相救!”
黑衣少女满脸感激之情,她的胳膊上有着一颗红色的朱砂。
这是守宫砂。
她早上清醒过来的第一件事就是检查守宫砂是否还在。
幸运的是。
她仍然还是清白之身。
这让她长长的松了一口气。
黄蓉不在意的挥了挥手:“举手之劳罢了!”
“在下,方玲,不知阁下如何称呼。”
“无名之徒而已,举手之劳,姑娘没什么事的话,可以先走了。”
黄蓉仍然不是很在意。
对于她来说真的是举手之劳,也没想着要有回报。
可方玲却依旧是不依不饶,黄蓉无奈只报了一个假名字——华莺,这才把她给打发走。
“华莺干娘,你什么时候有这样的艺名?”
邬宫伸着懒腰,从屋子里面走了出来,他感觉到神清气爽,浑身上下说不出的通透。
黄蓉没好气的翻了一个白眼:“再乱偷听墙根,别怪我把你耳朵给揪下来。”
“嘿嘿嘿!”邬宫笑了几声,突然看到,黄蓉手上抓着驾驶马车的缰绳,便疑惑的问道:“干娘怎么了?今天不走了吗?”
“走不了了,港口被封了。咱们现在只能从陆路走了。”黄蓉长叹了一口气:“去洗漱一下,咱们即刻出发,要是迟一点,说不定又只能晚上才能出城了。”
“发生了什么事吗?”
黄蓉把早上打听来的消息,原原本本的说了一遍,最后又长叹了一声:“这王龙,早年之间是北方有名的大药商,满清鞑子入关以后,他王家积攒了数辈子的药田被夺了个干干净净,无奈只能从北方逃到南方。
这些年耗尽家财,资助了不少类似红花会神龙教之类的组织,还打通了海上贸易的线路,以极低的价格将药材卖给南宋的官府。
只可惜好人没好报,居然落了一个满门被屠杀的下场。”
邬宫也若有所思的点点头:“是吴国公动的手?”
“并不是。”黄蓉摇了摇头:“不在表皮留下任何的伤痕,却能够震碎心脏,这很像是九阴真经外功掌法当中的摧心掌。不过,能够将心脏打成一片一片的碎片,摧心掌却没有这样的能力,倒像是崆峒派传世武功七伤拳。此拳法出拳时声势煊赫,一拳中有七股不同的劲力,或刚猛、或阴柔、或刚中有柔,或柔中有刚,或横出,或直送,或内缩,敌人抵挡不住这源源而来的劲力,便会深受内伤。
如果死者的心脏是变成的七瓣,那么我就没有猜错。”
“七伤拳?这崆峒派又是哪里的门派?”
“满清入关的时候,崆峒派正巧被明教偷袭。虽然侥幸存活了下来,但也是元气大伤。
崆峒派的长老们纷纷遁入崆峒山闭关,留下了一众弟子,独自在门派之中练武。
后来,满清的走狗找上了崆峒派,用高官厚禄诱惑了不少崆峒派的弟子加入清。
崆峒派的长老们知道以后,一起出手斩杀了许多叛徒,但其中还是有不少弟子的彻底成为了满清的走狗,他们将大量崆峒派的绝学卖给满清,以换取荣华富贵。
其中,就有七伤拳的一部分残片。”
“这王家是满清屠杀的?”
“大概率应该是的。”黄蓉摇了摇头:“北方虽然寒冷,但却生长出了许多珍稀的药材。
满清占据着北方苦寒之地,他们是游牧民族出身,不会经商,不会贸易,更不懂纺织。只能靠挖掘矿产,贩卖药材,打猎的皮毛生意来维持朝廷的运转。
王龙他们开辟的这一条航线,很有可能会让满清的药材生意一落千丈。
所以,大概率是满清派人干的。”黄蓉说到这里,突然挥掌拍向了身旁的柱子,一掌之下,柱子的表面没有留下任何的痕迹,可是如果把耳朵贴到柱子上的话,就能够听到里面噼里啪啦的响声,不绝于耳。
不用想都知道,里边一定是已经扭曲的不成样子了。
邬宫倒吸了一口冷气,脸上露出了害怕的神情。
但黄蓉却是噗呲一笑,伸手把他搂入怀中:“不用害怕,这掌法虽然阴毒无比,但对你“长大”以后的伤害却是聊胜于无,甚至可能连你的皮肤都没有办法穿透,力量便会消失殆尽。你只需要按照我教你的,不断的扩充丹田的容量,让真气贯穿于身上的各个穴位之中,那么便可以无视这种伤害。”
“是,干娘!”
两人闲聊了几句,便驾驶着马车在城门落锁之前离开了温州。
温州的港口虽然被封了。
但是温州之外的港口却并没有被封锁,两人到达了温州府下属的一个叫做隼安县的地方。
这个地方同样有着港口的存在,虽然和温州的港口比起来小的可怜。
但却依旧通船到福州。
不过今天出来的时间比较迟了。
大船已经走了,最近的一艘客船要等到两天以后,才能准备好起航。
稍微犹豫了一下。
黄蓉便带着邬宫在这里,暂时找了一家大车店住了下来。
为了防止出现意外,两人是住了一间房子。
名义上是母亲带孩子。
为了掩人耳目。
邬宫还专门用绷带将一只眼睛给蒙了起来,装作一个受伤的可怜少年。
而黄蓉则换上了一身灰色的长裙,化上了淡妆,宛如一个农家妇人一般,十分的普通平常。
大车店十分的简陋,但却异常的繁忙。
楼上楼下就只有掌柜和两个小伙计。
有心让他们把饭菜递到房间里。
可过了将近一个时辰,却也没有把饭菜送过来。
无奈之下,黄蓉只能带着邬宫来到一楼的大厅,在角落里找了点桌子点菜吃饭。
“干娘......娘,我们从这里到福州,坐船大概有多长的时间?”
“四五天吧!”黄蓉自从走进了大厅,目光便一直在,远处一帮人身上晃悠。
其实在看到这些人的时候,她就准备掉头离开的,可是一想到这样可能会引起注意,便干脆带着邬宫走了进来。
这一帮人大概有十七八个,每一个都是膀大腰圆。
他们环绕在四五张桌子上,默默的低头吃饭,每一个人的脚边都放置一只大弓,浑身上下煞气弥漫。
也就是因为他们。
店里的伙计才一直没能把饭送到房间里去。
他们的桌子中间还有一张桌子。
一个穿着白色长衫的俊朗青年,正在逗弄着身旁的女人。
这女人打扮的花枝招展,虽然身材苗条,但长相着实不怎么样,脸上的粉感觉比城墙还厚,也不知道俊朗青年是不是有什么癖好,这么英俊帅气,却居然喜欢这样的胭脂俗粉。
仿佛是察觉到了黄蓉的目光,俊朗青年将目光移了过来,可就在他即将接触到黄蓉的瞬间,黄蓉就已经背过了身子。
青年眯了眯眼睛,把目光也收了回来,继续开始逗弄着身旁的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