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九章 小别胜新婚
劫寿续命这种外道术有个讲究:逆天而行,留德一线,胜福往生。
说起来好听,实际上就是为了避免劫主死在当场给受主引来不必要的麻烦。
劫寿续命的受主,从来都是非富即贵,更不乏道貌岸然者,不愿意与夺人寿命这种一听就是邪门外道的事情沾上关系。
劫寿续命四大术,无论哪一流派,都不会当场致劫主死亡。
就算出了问题,最多也就是劫寿失败,受主得不到劫来寿命。
除非施术的时候,不留这一线之德,直接将劫主的寿数掠夺干净,劫主才会当场死亡。
就好像那个医学院的学生。
死得时候,身体衰败得仿佛七老八十。
一旦劫主直接死亡,就等于是嵌天之数,受主和施术者都不能移动尸体,否则必遭天谴。
既然那学生是死在公园长椅上,说明那里就是施术劫寿的地方。
那里周边二十米范围无遮无挡。
汪志勇这个受主,怎么可能看不到施术者!
难道那个施术者是正牌的神仙,可以隔空施术?
“三天,这事没得商量!警察找上你不见得就是有证据。凭他们的本事,从死掉的劫主那条线查不到你,除非你还有别的尾巴露着没收起来。”
“我找了几个医学院的女学生帮我做局,要是她们被查到,肯定能顺着捋到我头上。汪志勇这个身份我不能再用了,必须得尽快离开。周先生,你拿着桐人,我的生死尽在你的掌握之中,就算离开这里,我也不敢逃走。可要是落到警察手里,我就死定了。只要你让我走,我愿意再添赔礼,磕头请罪也可以。”
我摸出枚大钱,扔到他面前。
“掷钱问卦听天意吧,能掷出花来,你可以出这个房间!”
汪志勇看着大钱,没伸手,却问:“字呢?”
我没回答他。
汪志勇咬牙道:“我不掷,三天就三天,守规矩,尊礼数,走哪都能开了口!”
我哈哈一笑,收起大钱,不再跟他多说,转身离开。
这回走的是大门。
回到大河村的时候,天都黑透了,却连晚饭都没有着落。
原是想先回住处收拾一下,再出去找地方随便对付一口。
可远远就瞧见冯娟拎着包东西,站在院门口。
也不知站了多少,紧裹着大衣,缩着脖子,来回不停走动。
看到我回来,她有些兴奋,紧跑了几步,迎了上来,“我还以为你今天晚上不回来了,正打算走呢。”
我看她脸都有些发白,双手更是冻得跟冰块一样,赶忙开门把她让进屋。
“怎么不给我打电话,那不是写手机号了吗?”
“我也没什么急事,犯不着打扰你办正事。”
“等了很久吗?”
“没多长时间,也就半个小时那样。这是大沟子烧鸡,过站的时候下去买的,凉吃味儿也特好,尤其是下酒,可香了。”
“正好我没吃饭呢,你先暖和一下,我把鸡拆了,再烫点酒,今晚就吃它了。”
烧鸡果然很香。
就着酒,尤其香。
一只挺大的肥鸡被我们两个吃得干干净净,烫的小烧也喝得一滴不剩。
冯娟喝得两颊通红,捧着脸看着我,眼睛里有莫名的光在闪。
我问她,“有事?”
“老高住院了,他媳妇还不好意思说是什么病,我暗地里一打听,说是下边玩意烂得流脓淌血,治不好,想保命,就得把那玩意切掉。”
冯娟说着,解开领口的两颗扣子。
她今天贴身穿了件衬衫,尺寸有些小,被撑得仿佛随时都会炸开一般,这扣子一解开,立时就露出一条深深的沟壑。
耀眼的圆润白腻间,夹着一个小小的红布袋。
那是我给她的符。
她到底还是挂上了。
心怀叵测的老高自食恶果。
冯娟把红布袋从深沟中拽出来,摘下放到我手上,“给我换个吧,不求别的,保佑我们娘俩平平安安。”
我笑道:“我只是个治外路病的,见症治病在行,保人平安不会,找我还不如去法林寺求个护身符。”
虽然这样说,但我还是从包里翻了个指头大小的木剑,用红绳系了送给她。
“拿回去,白天戴着,晚上用香供在能见到月亮的窗台上,普通的线香就行,可以辟邪斩凶,要是剑上有血,就来找我。”
“你帮我戴上。”
冯娟看着我,眼神有点粘粘乎乎的。
我没有拒绝这个要求,站到她身后,把小木剑戴到她的脖子上。
木剑垂落,又滑进了那个深沟里,位置很正。
她捉住我的手,引导着往那个深沟滑去。
我轻轻拍了拍她,缩回手,说:“我写幅字送给你吧。”
虽然很软很弹,但晚课不能停,字要写,拳要练。
这一夜没怎么睡,精神旺盛的厉害。
冯娟跟之前也有些不同。
更软更润之余,情绪也更加激烈。
以前读到过小别胜新婚,不太能理解,现在明白了。
感觉确实挺好。
到了做早课的时间,又差点没起来。
好在妙姐十年的严格要求在关键时刻发挥了作用。
我一起床,冯娟也跟着就起身离开,但没有马上离开,而是安安静静地看着我练气站桩,耐心地等到我完成早课,这才离开。
连早饭都没在这里吃。
我提出送她回去,被她拒绝了。
看得出她很想答应,但是理智战胜了情绪。
我们的关系,不适合更进一步。
夜晚的温存再诱人,也不适合出现在白天。
但在出门的时候,她还是没忍住,转身在我脸上亲了一口。
上午惯例呆在住处接诊。
不过一个病人没接到。
我坐到中午,便不再等,依旧锁门,打算出去继续闲逛。
可刚出门,就见一辆大切诺基停在了院门口。
一个高大的男人从车上跳下来。
这男人少说也有一米九十多,壮得仿佛一座小山,剃了光头的脑袋闪着油滑的光芒,明明凶悍得仿佛下山胡子,可脖子手腕上却缠戴着大大小小佛珠。
“鄙人严敬先,为地仙会做事。”
男人开门见山,自我介绍,然后就奉上一个鼓鼓囊囊的皮包。
皮包上还有一个牛皮纸信封。
汪志勇的赔礼到了。
说起来好听,实际上就是为了避免劫主死在当场给受主引来不必要的麻烦。
劫寿续命的受主,从来都是非富即贵,更不乏道貌岸然者,不愿意与夺人寿命这种一听就是邪门外道的事情沾上关系。
劫寿续命四大术,无论哪一流派,都不会当场致劫主死亡。
就算出了问题,最多也就是劫寿失败,受主得不到劫来寿命。
除非施术的时候,不留这一线之德,直接将劫主的寿数掠夺干净,劫主才会当场死亡。
就好像那个医学院的学生。
死得时候,身体衰败得仿佛七老八十。
一旦劫主直接死亡,就等于是嵌天之数,受主和施术者都不能移动尸体,否则必遭天谴。
既然那学生是死在公园长椅上,说明那里就是施术劫寿的地方。
那里周边二十米范围无遮无挡。
汪志勇这个受主,怎么可能看不到施术者!
难道那个施术者是正牌的神仙,可以隔空施术?
“三天,这事没得商量!警察找上你不见得就是有证据。凭他们的本事,从死掉的劫主那条线查不到你,除非你还有别的尾巴露着没收起来。”
“我找了几个医学院的女学生帮我做局,要是她们被查到,肯定能顺着捋到我头上。汪志勇这个身份我不能再用了,必须得尽快离开。周先生,你拿着桐人,我的生死尽在你的掌握之中,就算离开这里,我也不敢逃走。可要是落到警察手里,我就死定了。只要你让我走,我愿意再添赔礼,磕头请罪也可以。”
我摸出枚大钱,扔到他面前。
“掷钱问卦听天意吧,能掷出花来,你可以出这个房间!”
汪志勇看着大钱,没伸手,却问:“字呢?”
我没回答他。
汪志勇咬牙道:“我不掷,三天就三天,守规矩,尊礼数,走哪都能开了口!”
我哈哈一笑,收起大钱,不再跟他多说,转身离开。
这回走的是大门。
回到大河村的时候,天都黑透了,却连晚饭都没有着落。
原是想先回住处收拾一下,再出去找地方随便对付一口。
可远远就瞧见冯娟拎着包东西,站在院门口。
也不知站了多少,紧裹着大衣,缩着脖子,来回不停走动。
看到我回来,她有些兴奋,紧跑了几步,迎了上来,“我还以为你今天晚上不回来了,正打算走呢。”
我看她脸都有些发白,双手更是冻得跟冰块一样,赶忙开门把她让进屋。
“怎么不给我打电话,那不是写手机号了吗?”
“我也没什么急事,犯不着打扰你办正事。”
“等了很久吗?”
“没多长时间,也就半个小时那样。这是大沟子烧鸡,过站的时候下去买的,凉吃味儿也特好,尤其是下酒,可香了。”
“正好我没吃饭呢,你先暖和一下,我把鸡拆了,再烫点酒,今晚就吃它了。”
烧鸡果然很香。
就着酒,尤其香。
一只挺大的肥鸡被我们两个吃得干干净净,烫的小烧也喝得一滴不剩。
冯娟喝得两颊通红,捧着脸看着我,眼睛里有莫名的光在闪。
我问她,“有事?”
“老高住院了,他媳妇还不好意思说是什么病,我暗地里一打听,说是下边玩意烂得流脓淌血,治不好,想保命,就得把那玩意切掉。”
冯娟说着,解开领口的两颗扣子。
她今天贴身穿了件衬衫,尺寸有些小,被撑得仿佛随时都会炸开一般,这扣子一解开,立时就露出一条深深的沟壑。
耀眼的圆润白腻间,夹着一个小小的红布袋。
那是我给她的符。
她到底还是挂上了。
心怀叵测的老高自食恶果。
冯娟把红布袋从深沟中拽出来,摘下放到我手上,“给我换个吧,不求别的,保佑我们娘俩平平安安。”
我笑道:“我只是个治外路病的,见症治病在行,保人平安不会,找我还不如去法林寺求个护身符。”
虽然这样说,但我还是从包里翻了个指头大小的木剑,用红绳系了送给她。
“拿回去,白天戴着,晚上用香供在能见到月亮的窗台上,普通的线香就行,可以辟邪斩凶,要是剑上有血,就来找我。”
“你帮我戴上。”
冯娟看着我,眼神有点粘粘乎乎的。
我没有拒绝这个要求,站到她身后,把小木剑戴到她的脖子上。
木剑垂落,又滑进了那个深沟里,位置很正。
她捉住我的手,引导着往那个深沟滑去。
我轻轻拍了拍她,缩回手,说:“我写幅字送给你吧。”
虽然很软很弹,但晚课不能停,字要写,拳要练。
这一夜没怎么睡,精神旺盛的厉害。
冯娟跟之前也有些不同。
更软更润之余,情绪也更加激烈。
以前读到过小别胜新婚,不太能理解,现在明白了。
感觉确实挺好。
到了做早课的时间,又差点没起来。
好在妙姐十年的严格要求在关键时刻发挥了作用。
我一起床,冯娟也跟着就起身离开,但没有马上离开,而是安安静静地看着我练气站桩,耐心地等到我完成早课,这才离开。
连早饭都没在这里吃。
我提出送她回去,被她拒绝了。
看得出她很想答应,但是理智战胜了情绪。
我们的关系,不适合更进一步。
夜晚的温存再诱人,也不适合出现在白天。
但在出门的时候,她还是没忍住,转身在我脸上亲了一口。
上午惯例呆在住处接诊。
不过一个病人没接到。
我坐到中午,便不再等,依旧锁门,打算出去继续闲逛。
可刚出门,就见一辆大切诺基停在了院门口。
一个高大的男人从车上跳下来。
这男人少说也有一米九十多,壮得仿佛一座小山,剃了光头的脑袋闪着油滑的光芒,明明凶悍得仿佛下山胡子,可脖子手腕上却缠戴着大大小小佛珠。
“鄙人严敬先,为地仙会做事。”
男人开门见山,自我介绍,然后就奉上一个鼓鼓囊囊的皮包。
皮包上还有一个牛皮纸信封。
汪志勇的赔礼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