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马上明白唐瑜嫣的意思,于是说道:“公安机关怎么认定?”
程娟说道:“我刚想要叫你们一起来商量这件事呢,很奇怪,公安机关对那个混蛋是以涉嫌强奸罪抓了起来。”
罗超说道:“这没错撒,虽然未遂,但造成了被害人自杀的严重后果,肯定要进去踩缝纫机,至于那两个......”
程娟说道:“你先让我说完嘛,你听过了韦策他们没听过。那个混蛋是团伙作案。”
李健说道:“卧槽,还想轮着来?牲口不如。”
罗超说道:“大人说话小娃儿别插嘴,好好听程娟说。”
程娟说道:“是那个混蛋的父母,混蛋是我堂姐家那个村的老光棍,一直没本事找到老婆,于是他们一家人想出了抢婚这个恶毒的主意,并把目标锁定在我堂姐身上。我堂姐是师范大学的大学生,怎么可能会跟这种人。所以他们趁着我堂姐周末回家的时候,晚上带着凶器去到我堂姐家,混蛋的爸妈拿着刀在我堂姐屋外堵门,混蛋翻窗进入我堂姐房间欲行不轨,我堂姐呼喊叫来了我伯父伯母和堂弟,但是被混蛋的爸妈拿刀威胁没办法靠近。接着我堂姐就在屋内用剪刀捅死了自己。而现在奇怪的是,公安对混蛋父母是以涉嫌寻衅滋事抓了起来,我问过罗超,罗超说这个应该是属于强奸罪的同犯吧,而且使用了暴力手段阻止我伯父伯母和堂弟进去救人,情节非常恶劣。你们说,是这样吗?”
宋广飞说道:“我同意罗超的意见。”
李健说道:“我也这么认为。”
我说道:“所以程娟,你打算让我们帮忙,看能不能让公安把事情查清楚?”
程娟说道:“是的。”
我说道:“可是公安机关肯定也对你伯父伯母和堂弟进行问话了,他们如果如实陈述,就很容易知道是什么回事啊。”
程娟说道:“我困扰和疑惑的就是这点呢。”
我说道:“一般情况下,对罪名的审查,属于公安机关内部审核机关,还有检察院最后到法院来把关,所以到底是寻衅滋事,还是强奸共犯,并没有最终尘埃落定,所以你也先不要着急。”
宋广飞说道:“事情过去多久了?”
程娟说道:“五天。”
宋广飞说道:“这才多久,而且说寻衅滋事的是谁告诉你伯父伯母的?”
程娟说道:“我也不知道,应该是在派出所做笔录的时候警察说的吧。”
我说道:“你确定一下。”
程娟说道:“为什么?”
我说道:“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报案后公安机关是在七日内决定是否立案,出事那天是星期六晚上吧?”
程娟说道:“是的。”
我说道:“那就是到今天只有三个工作日,你们那个镇离县城大概路程是一个小时,而这样的案件肯定是由县里,哦现在是区里公安分局刑侦大队来办,三天时间内不一定会马上立案并告知被害人家属是什么罪名的。”
程娟说道:“你是怀疑有别的人故意造谣?动机呢?”
这个时候,趴在程娟背上的女鬼堂姐快速说道:“我想起来了,星期一的时候,我还在家里,有个自称被告人律师的家伙来我们家,拿出一沓钱,说混蛋一家愿意赔三万块,让我父母出具谅解意见书,然后告诉我父母,混蛋的罪名虽然是强奸,但混蛋父母的罪名是寻衅滋事,而寻衅滋事很快就能放出来,到时候按照混蛋父母的脾气,肯定天天来吵架的,还不如拿了钱息事宁人。”
我点点头,对程娟说道:“有一些被告方律师,为了能够获得被害人或者被害人亲属谅解,会打时间差,以及认知差,从这两个方面逼迫或者引诱被害人或者被害人家属提前出具谅解意见书。”
李健这个时候也说道:“我也听我爸说过,是有这种不讲武德的律师,为了钱什么缺德事都干得出来。”
程娟一副恍然大悟的样子,说道:“我明白了,我这就打电话问问我大伯。”
接着,程娟拿出手机,拨打了一个号码,接通之后,她说道:“小卖部吗?麻烦你去叫隔壁程国庆过来接个电话。”
过了一两分钟,程娟继续说道:“大伯,我是娟,我有事儿问你。”
我用法力加强听力,听到电话那头有个声音沙哑的中年男人说道:“娟啊,有什么事?”
程娟说道:“我现在跟几个学法律的同学在一起,说起姐姐的事情,他们觉得有猫腻。”
程娟大伯说道:“就是罪名的问题吗?”
程娟说道:“是跟这个有关,我问您,是公安和你说对方的罪名,还是有什么人和你说的?”
程娟大伯说道:“我被叫去派出所问话的时候,派出所的人说应该都算是强奸,团伙作案。但是一个穿西装的男人来我们家找到我和你伯母,他说是对方请的律师,要给我们三万块钱,叫我们签个什么量书?”
程娟说道:“谅解意见书?”
程娟大伯说道:“对对对,谅解意见书。那个人说公安已经定了,叫我拿钱换清净。我和他说派出所讲的不是这样的罪名,他说这个是死人的案件,要由城区公安分局来管,派出所的懂什么,城区公安说的才最权威。”
程娟说道:“那您拿了钱没有,签了意见书没有?”
程娟大伯说道:“我和他们不共戴天,不会理会他们的。”
程娟说道:“我知道了,大伯,我现在猜是那个穿西装的所谓律师在骗您,因为我朋友说了,罪名不一定定得那么快的。”
程娟大伯说道:“我当时也隐约觉得不对劲,但看他戴个眼镜斯斯文文的,知识分子应该不会骗人,所以就觉得罪名应该就是这样了。”
程娟说道:“他在骗您呢,放心吧,以后要是这个人再来,别理他。”
程娟大伯说道:“嗯,我知道了。”
/121/121864/31987987.html
程娟说道:“我刚想要叫你们一起来商量这件事呢,很奇怪,公安机关对那个混蛋是以涉嫌强奸罪抓了起来。”
罗超说道:“这没错撒,虽然未遂,但造成了被害人自杀的严重后果,肯定要进去踩缝纫机,至于那两个......”
程娟说道:“你先让我说完嘛,你听过了韦策他们没听过。那个混蛋是团伙作案。”
李健说道:“卧槽,还想轮着来?牲口不如。”
罗超说道:“大人说话小娃儿别插嘴,好好听程娟说。”
程娟说道:“是那个混蛋的父母,混蛋是我堂姐家那个村的老光棍,一直没本事找到老婆,于是他们一家人想出了抢婚这个恶毒的主意,并把目标锁定在我堂姐身上。我堂姐是师范大学的大学生,怎么可能会跟这种人。所以他们趁着我堂姐周末回家的时候,晚上带着凶器去到我堂姐家,混蛋的爸妈拿着刀在我堂姐屋外堵门,混蛋翻窗进入我堂姐房间欲行不轨,我堂姐呼喊叫来了我伯父伯母和堂弟,但是被混蛋的爸妈拿刀威胁没办法靠近。接着我堂姐就在屋内用剪刀捅死了自己。而现在奇怪的是,公安对混蛋父母是以涉嫌寻衅滋事抓了起来,我问过罗超,罗超说这个应该是属于强奸罪的同犯吧,而且使用了暴力手段阻止我伯父伯母和堂弟进去救人,情节非常恶劣。你们说,是这样吗?”
宋广飞说道:“我同意罗超的意见。”
李健说道:“我也这么认为。”
我说道:“所以程娟,你打算让我们帮忙,看能不能让公安把事情查清楚?”
程娟说道:“是的。”
我说道:“可是公安机关肯定也对你伯父伯母和堂弟进行问话了,他们如果如实陈述,就很容易知道是什么回事啊。”
程娟说道:“我困扰和疑惑的就是这点呢。”
我说道:“一般情况下,对罪名的审查,属于公安机关内部审核机关,还有检察院最后到法院来把关,所以到底是寻衅滋事,还是强奸共犯,并没有最终尘埃落定,所以你也先不要着急。”
宋广飞说道:“事情过去多久了?”
程娟说道:“五天。”
宋广飞说道:“这才多久,而且说寻衅滋事的是谁告诉你伯父伯母的?”
程娟说道:“我也不知道,应该是在派出所做笔录的时候警察说的吧。”
我说道:“你确定一下。”
程娟说道:“为什么?”
我说道:“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报案后公安机关是在七日内决定是否立案,出事那天是星期六晚上吧?”
程娟说道:“是的。”
我说道:“那就是到今天只有三个工作日,你们那个镇离县城大概路程是一个小时,而这样的案件肯定是由县里,哦现在是区里公安分局刑侦大队来办,三天时间内不一定会马上立案并告知被害人家属是什么罪名的。”
程娟说道:“你是怀疑有别的人故意造谣?动机呢?”
这个时候,趴在程娟背上的女鬼堂姐快速说道:“我想起来了,星期一的时候,我还在家里,有个自称被告人律师的家伙来我们家,拿出一沓钱,说混蛋一家愿意赔三万块,让我父母出具谅解意见书,然后告诉我父母,混蛋的罪名虽然是强奸,但混蛋父母的罪名是寻衅滋事,而寻衅滋事很快就能放出来,到时候按照混蛋父母的脾气,肯定天天来吵架的,还不如拿了钱息事宁人。”
我点点头,对程娟说道:“有一些被告方律师,为了能够获得被害人或者被害人亲属谅解,会打时间差,以及认知差,从这两个方面逼迫或者引诱被害人或者被害人家属提前出具谅解意见书。”
李健这个时候也说道:“我也听我爸说过,是有这种不讲武德的律师,为了钱什么缺德事都干得出来。”
程娟一副恍然大悟的样子,说道:“我明白了,我这就打电话问问我大伯。”
接着,程娟拿出手机,拨打了一个号码,接通之后,她说道:“小卖部吗?麻烦你去叫隔壁程国庆过来接个电话。”
过了一两分钟,程娟继续说道:“大伯,我是娟,我有事儿问你。”
我用法力加强听力,听到电话那头有个声音沙哑的中年男人说道:“娟啊,有什么事?”
程娟说道:“我现在跟几个学法律的同学在一起,说起姐姐的事情,他们觉得有猫腻。”
程娟大伯说道:“就是罪名的问题吗?”
程娟说道:“是跟这个有关,我问您,是公安和你说对方的罪名,还是有什么人和你说的?”
程娟大伯说道:“我被叫去派出所问话的时候,派出所的人说应该都算是强奸,团伙作案。但是一个穿西装的男人来我们家找到我和你伯母,他说是对方请的律师,要给我们三万块钱,叫我们签个什么量书?”
程娟说道:“谅解意见书?”
程娟大伯说道:“对对对,谅解意见书。那个人说公安已经定了,叫我拿钱换清净。我和他说派出所讲的不是这样的罪名,他说这个是死人的案件,要由城区公安分局来管,派出所的懂什么,城区公安说的才最权威。”
程娟说道:“那您拿了钱没有,签了意见书没有?”
程娟大伯说道:“我和他们不共戴天,不会理会他们的。”
程娟说道:“我知道了,大伯,我现在猜是那个穿西装的所谓律师在骗您,因为我朋友说了,罪名不一定定得那么快的。”
程娟大伯说道:“我当时也隐约觉得不对劲,但看他戴个眼镜斯斯文文的,知识分子应该不会骗人,所以就觉得罪名应该就是这样了。”
程娟说道:“他在骗您呢,放心吧,以后要是这个人再来,别理他。”
程娟大伯说道:“嗯,我知道了。”
/121/121864/3198798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