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4章 血族老祖2
这次又是在棺材中醒来,还是水晶的。
其实早在外面人哭诉时,宋鹤卿就已经醒了,之所以没有立刻出来,是因为还在消化原主的记忆。
原主的记忆太久远,即使是他,也消化的有些慢,现在勉强算消化完。
“嘭。”
水晶盖被宋鹤卿推开,周围的血族,吓一激灵:
“诈……诈尸啦!”
宋鹤卿僵直着身体,凭空站立起来。
扭头看向面前这些血族。
大家都揉了揉眼睛:
“这……这……”
所有血族都不敢置信,老祖居然活了过来。
原本快咽气的老族长,突然回光返照,眼含热泪:
“老祖,你真的活啦!”
边说还边去抱大腿。
宋鹤卿瞥了他一眼,脚步轻挪,避开了他抱大腿的动作:
“是,你也别死了。”
他用手指一点,老族长感觉,自己胸口开始发痒,体内的能量正逐渐恢复。
“欸,好了,伤口好了,多谢老祖!”
众人惊讶于老祖复活的事实,都忘了说话。
宋鹤卿看着呆滞的众人:
“说说吧,现在的情况怎么样?”
血族们这才反应过来,突然有了主心骨,有些不适应。
他们将这两千年来,人族对血族的迫害,全部倾倒而出。
“老祖,人族已经占领了大量土地,我们现在就剩下几个沼泽,以及迷雾山林。”
“是啊,人族在一千多年前,发现了铁器,那种东西,对我们有巨大杀伤力,仿佛天生就是克制我们血族的。也是那个时候开始,人族便一直在驱赶我们,占领我们的地盘。”
“人族的繁殖能力太快了,抢夺我们的魔兽,我们实在没东西吃,低级血族就只能去袭击人族,结果双方更加冲突不断。”
“人族还有猎魔队,专门针对血族……”
…………
众血族七嘴八舌,把所有的苦恼都倒了出来,希望宋鹤卿将来能帮助他们。
宋鹤卿边听边点头,面对人族犯下的累累罪行,他的语气有些遗憾:
“抱歉,或许我当初就不该收留他们。”
“什么?”
台下的血族面面相觑:
“老祖,您这话是什么意思?”
宋鹤卿只好将那些陈年往事,娓娓道来:
“其实人族的许多东西,都是我教他们的……”
原主是一个能力突破世界的飞升者,可能是飞升过程中,出现了差错。
结果,误入到这个世界,发现这里全是一片洪荒山林,只有魔兽,并没有更高级的生命存在。
好在魔兽的血对他有用,在长夜漫漫中,原主实在是无聊。
于是用自己的血与头发,创造了血族。
直到一万多年前,原主在这个世界游历的过程中,发现了一群裸猿。
他们瘦小无毛,经常被魔兽欺负。
经过原主推测,应该是一个小世界融入这个世界带来的。
并非这个世界本来的生命。
原主看他们可怜,便将其带到一个安全的地方。
教他们生火,打造简单的工具,用来进行防御和捕猎。
甚至还教了简单的文字。
原本就是看他们可怜,教完后就走了。
六千多年前,原主陷入沉睡。
谁知道,当初那群裸猿,居然已经发展的这么好,还反过来欺负自己的后代。
听到自己家老祖所说,众血族破防了。
敢情这个差点把我们杀光的人族,是您教出来的呀。
可他是老祖啊,你能骂他吗?
骂不了一点,很难的啦。
宋鹤卿也察觉到,众血族看自己的眼神有些微妙:
“不打紧,我来了,就不会让他们再欺负你们。”
“谢老祖!”
宋鹤卿看了看有没有受伤的,一并治疗好,吩咐他们都下去,说要自己一个人待会儿。
“9527,这个小说的大概剧情,发给我吧。”
“好的。”
《都市传说之血族》是一本都市玄幻爱情小说。
讲得是女主余淼淼,从一个菜鸟驱魔人,逐渐变成顶级驱魔人的故事。
一路上,美男相伴,升级打怪。
其中,美男就包括血族的叛徒冯温霖。
他是族长之子,之前的兄长姐姐,都死在人族手中。
血族可以繁衍到八百岁,但是每百年只能有两个后代。
冯温霖也是老族长在八百岁时生的。
他去人间执行任务时,不小心被猎魔人所伤,跌落在命运的小巷子里。
如何被女主捡回家,悉心照料。
之后,他就爱上了这个单纯善良的姑娘。
慢慢有了叛变的心思。
后来,血族与人族大战时,冯温霖这个男二,为救女主,被同胞打死。
小说结尾,血族被彻底消灭,女主和男主来到他的墓前,表示了怀念,全文完。
最有意思的是,在小说中,女主在发现冯温霖是血族后,感到十分害怕,但又无法拒绝帅哥的好。
结果男主知道后,鼓励女主利用男二,为人族清理血族的事业,贡献自己的力量。
在彼此相处之下,女主对冯温霖生出情愫。
原文写到:
她一定不是普天之下,唯一一个对两个男人动心的女人吧。
后面男二下线,也成了男女主的虐点。
促进了感情线升级。
大致情况就是:
女主:“你怎么可以利用我?冯温霖的命也是命。”
男主:“可他是血族,最好的办法,就是帮他解脱黑暗,这样他就不用忍受孤独和冰冷,他已经获得了真正的自由。”
女主:“我不听,我不听。”
男主:“你不要无理取闹!”
女主:“我无理取闹?明明是你冷酷无情,无理取闹。”
………………
总之,在打打闹闹中,女主和男主最后还是在一起了。
可怜的冯温霖,当了这么久的舔狗,只能沦为爱情催化剂。
对于这种剧情,宋鹤卿还是非常熟悉的,毕竟自己也算老专家了。
背叛种族,死无全尸,也算是报应。
不过,这些小瘦猴子是真发展的快,还是得观察观察再说。
这样想着,宋鹤卿消失在原地。
呼吸间,便到了千里之外。
下面灯火通明的城市,彰显着它的繁华,就如同一个朝气蓬勃的年轻人,衬得之前的古堡,像个行将就木的老头。
宋鹤卿收敛气息,落下去。
马路上人来人往,车子川流不息。
没有人注意到,街头巷尾出现了一个陌生人。
宋鹤卿收敛眉目,化作一个普通男子,着满身黑色,漫步在大街上。
这个世界的都市,还是带有非常奇特色彩的。
街面上大量充斥着像符文般的东西,都是用来抵抗血族的。
宋鹤卿略微有些不适,他轻哼一声,满大街的符文都失去了光彩。
普通人根本发现不了。
而城市中央,一个小房间里,却有人发现了这个情况:
“警告,警告,光明街发现异常能量波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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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早在外面人哭诉时,宋鹤卿就已经醒了,之所以没有立刻出来,是因为还在消化原主的记忆。
原主的记忆太久远,即使是他,也消化的有些慢,现在勉强算消化完。
“嘭。”
水晶盖被宋鹤卿推开,周围的血族,吓一激灵:
“诈……诈尸啦!”
宋鹤卿僵直着身体,凭空站立起来。
扭头看向面前这些血族。
大家都揉了揉眼睛:
“这……这……”
所有血族都不敢置信,老祖居然活了过来。
原本快咽气的老族长,突然回光返照,眼含热泪:
“老祖,你真的活啦!”
边说还边去抱大腿。
宋鹤卿瞥了他一眼,脚步轻挪,避开了他抱大腿的动作:
“是,你也别死了。”
他用手指一点,老族长感觉,自己胸口开始发痒,体内的能量正逐渐恢复。
“欸,好了,伤口好了,多谢老祖!”
众人惊讶于老祖复活的事实,都忘了说话。
宋鹤卿看着呆滞的众人:
“说说吧,现在的情况怎么样?”
血族们这才反应过来,突然有了主心骨,有些不适应。
他们将这两千年来,人族对血族的迫害,全部倾倒而出。
“老祖,人族已经占领了大量土地,我们现在就剩下几个沼泽,以及迷雾山林。”
“是啊,人族在一千多年前,发现了铁器,那种东西,对我们有巨大杀伤力,仿佛天生就是克制我们血族的。也是那个时候开始,人族便一直在驱赶我们,占领我们的地盘。”
“人族的繁殖能力太快了,抢夺我们的魔兽,我们实在没东西吃,低级血族就只能去袭击人族,结果双方更加冲突不断。”
“人族还有猎魔队,专门针对血族……”
…………
众血族七嘴八舌,把所有的苦恼都倒了出来,希望宋鹤卿将来能帮助他们。
宋鹤卿边听边点头,面对人族犯下的累累罪行,他的语气有些遗憾:
“抱歉,或许我当初就不该收留他们。”
“什么?”
台下的血族面面相觑:
“老祖,您这话是什么意思?”
宋鹤卿只好将那些陈年往事,娓娓道来:
“其实人族的许多东西,都是我教他们的……”
原主是一个能力突破世界的飞升者,可能是飞升过程中,出现了差错。
结果,误入到这个世界,发现这里全是一片洪荒山林,只有魔兽,并没有更高级的生命存在。
好在魔兽的血对他有用,在长夜漫漫中,原主实在是无聊。
于是用自己的血与头发,创造了血族。
直到一万多年前,原主在这个世界游历的过程中,发现了一群裸猿。
他们瘦小无毛,经常被魔兽欺负。
经过原主推测,应该是一个小世界融入这个世界带来的。
并非这个世界本来的生命。
原主看他们可怜,便将其带到一个安全的地方。
教他们生火,打造简单的工具,用来进行防御和捕猎。
甚至还教了简单的文字。
原本就是看他们可怜,教完后就走了。
六千多年前,原主陷入沉睡。
谁知道,当初那群裸猿,居然已经发展的这么好,还反过来欺负自己的后代。
听到自己家老祖所说,众血族破防了。
敢情这个差点把我们杀光的人族,是您教出来的呀。
可他是老祖啊,你能骂他吗?
骂不了一点,很难的啦。
宋鹤卿也察觉到,众血族看自己的眼神有些微妙:
“不打紧,我来了,就不会让他们再欺负你们。”
“谢老祖!”
宋鹤卿看了看有没有受伤的,一并治疗好,吩咐他们都下去,说要自己一个人待会儿。
“9527,这个小说的大概剧情,发给我吧。”
“好的。”
《都市传说之血族》是一本都市玄幻爱情小说。
讲得是女主余淼淼,从一个菜鸟驱魔人,逐渐变成顶级驱魔人的故事。
一路上,美男相伴,升级打怪。
其中,美男就包括血族的叛徒冯温霖。
他是族长之子,之前的兄长姐姐,都死在人族手中。
血族可以繁衍到八百岁,但是每百年只能有两个后代。
冯温霖也是老族长在八百岁时生的。
他去人间执行任务时,不小心被猎魔人所伤,跌落在命运的小巷子里。
如何被女主捡回家,悉心照料。
之后,他就爱上了这个单纯善良的姑娘。
慢慢有了叛变的心思。
后来,血族与人族大战时,冯温霖这个男二,为救女主,被同胞打死。
小说结尾,血族被彻底消灭,女主和男主来到他的墓前,表示了怀念,全文完。
最有意思的是,在小说中,女主在发现冯温霖是血族后,感到十分害怕,但又无法拒绝帅哥的好。
结果男主知道后,鼓励女主利用男二,为人族清理血族的事业,贡献自己的力量。
在彼此相处之下,女主对冯温霖生出情愫。
原文写到:
她一定不是普天之下,唯一一个对两个男人动心的女人吧。
后面男二下线,也成了男女主的虐点。
促进了感情线升级。
大致情况就是:
女主:“你怎么可以利用我?冯温霖的命也是命。”
男主:“可他是血族,最好的办法,就是帮他解脱黑暗,这样他就不用忍受孤独和冰冷,他已经获得了真正的自由。”
女主:“我不听,我不听。”
男主:“你不要无理取闹!”
女主:“我无理取闹?明明是你冷酷无情,无理取闹。”
………………
总之,在打打闹闹中,女主和男主最后还是在一起了。
可怜的冯温霖,当了这么久的舔狗,只能沦为爱情催化剂。
对于这种剧情,宋鹤卿还是非常熟悉的,毕竟自己也算老专家了。
背叛种族,死无全尸,也算是报应。
不过,这些小瘦猴子是真发展的快,还是得观察观察再说。
这样想着,宋鹤卿消失在原地。
呼吸间,便到了千里之外。
下面灯火通明的城市,彰显着它的繁华,就如同一个朝气蓬勃的年轻人,衬得之前的古堡,像个行将就木的老头。
宋鹤卿收敛气息,落下去。
马路上人来人往,车子川流不息。
没有人注意到,街头巷尾出现了一个陌生人。
宋鹤卿收敛眉目,化作一个普通男子,着满身黑色,漫步在大街上。
这个世界的都市,还是带有非常奇特色彩的。
街面上大量充斥着像符文般的东西,都是用来抵抗血族的。
宋鹤卿略微有些不适,他轻哼一声,满大街的符文都失去了光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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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城市中央,一个小房间里,却有人发现了这个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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