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刻这边堡之内。

    月朗星稀。

    一轮皎洁的明月照耀下,依靠着边墙和衣而眠的大明武士们,不少人被说话声惊醒,纷纷看了过来。

    而此时。

    沈烈眼中锋芒四射,看了看面前的李常氏,刀十三等人,将后槽牙咬的咯吱作响。

    下定了决心。

    沈烈便狠狠道:“明日一早……咱们便叫人四处打探消息,搜索敌踪……再干上一票狠的!”

    他虽然是初次领兵出征,并没有征战塞北的经验,可是没吃过猪肉总见过猪跑,在塞外打仗最重要的便是侦查。

    侦查做不好的下场就是个死,便好似当年英宗在土木堡那般两眼摸黑,连人家几万骑兵杀到了跟前也不知道。

    然后便炸营了。

    几十万大军漫山遍野的放了鸭子。

    这肃杀中。

    一片沉寂。

    众人都大吃一惊,看着这位发了狠的千户大人,那略有些狰狞的脸,心脏猛的提了起来。

    惴惴不安中。

    刀十三却发出了一声怪叫:“这一票刀某干了,在大人手下当兵……果然痛快!”

    这一声痛快,便好似道尽了宣大子弟这些年受过的窝囊气,四周围便群情激奋了起来。

    沈烈便看向了李常氏,用灼灼目光看着她娇艳的容颜,低声道:“但不知总镖头意下如何?”

    那凶狠的灼灼目光注视下,却不知为何,李常氏竟有些心慌意乱,便赶忙看了看继女,继子。

    却只见李朝花,李素素二人不约而同的点了点头。

    李常氏便将银牙一咬,发出了一声娇斥:“平遥镖局上下……唯沈大人马首是瞻!”

    “好!”

    随着沈烈一拍大腿,当场将作战最勇猛,这群宣大子弟中最有威望刀十三破格提拔,当他当了掌班。

    见众人统一了意见,达成了一致。

    沈烈便欣喜道:“此战若再胜,沈某保各位飞黄腾达,光宗耀祖……前途不可限量。”

    话音落。

    光宗耀祖所带来的殷切期望,让本就高涨的士气再次被点燃,沿着军堡边墙扎营的队伍中,不时响起兴奋的低喝。

    “干了!”

    “某这条命便卖给了大人!”

    群情激奋中。

    沈烈便将两个浙兵老卒也喊了过来,也升了他们二人的官,让他们也坐了掌班。

    于是几个人借着明朗的月光,凑在一起,围成一圈,一起商量着下一步该怎么走。

    可打仗这件事与走镖,街头械斗全然不同,你一言,我一语的议论了半天仍是没什么好办法。

    多少年了。

    大伙都被聚散如风,骑射精湛的鞑靼骑兵打怕了,支支吾吾的也说不出个所以然来。

    就连两个浙兵老卒也没什么好办法。

    他们是兵。

    不是将。

    对领兵打仗也只知道个大概。

    于是议论了半天,大伙还是赞成了沈烈的部署,先沿着这长城一线向着四面八方派出侦骑,再寻机歼敌。

    一转眼天色大亮。

    三百余骑经过简单的休整,刀十三便自告奋勇,领着二十几个熟悉地形的宣府本地人,开始沿着长城两侧搜索敌踪。

    而沈烈则带着大队人马,扔驻留在这军堡中。

    开始整顿装备。

    两个浙兵老卒商量了片刻,便走过来轻声道:“大人若要殊死一搏,那便……选锋吧。”

    沈烈错愕道:“何为选锋?”

    老卒便娓娓道来:“大人明察,我浙兵每逢恶战,必以不畏生死之锐卒为选锋冲击敌阵,无往而不利。”

    沈烈心中恍然。

    这所谓的选锋,不就是敢死队么?

    “对呀!”

    这个办法好。

    冥冥中。

    脑海中好似一道闪电划过,回味着昨日那场血战,总结了一番经验,沈烈觉得自己似乎找到了对付鞑靼骑兵的办法。

    虽然说大明子弟在骑术上不如鞑靼人,和鞑靼人比骑射不太靠谱,可是老子马好,甲胄好,火器又犀利。

    那就挑选敢死之士,提着火枪猛冲上去,照着脑袋来一下子,十有八九可以一枪毙命。

    就算打不到人还可以打马呀。

    一窍通,百窍通。

    沈烈突然想了起来,戚大帅麾下的铳骑也是这么干的,不过戚家军铁骑装备的是粗糙简陋的三眼铳。

    三眼铳这玩意虽然便宜,可是有个致命的缺点。

    一次装填,三发齐射,打完了就只能当棍子使,而沈烈的选锋敢死队装备的是大量燧发枪。

    长短都有。

    远了用长枪,近了用短枪。

    想及此。

    沈烈嘴角便微微抽搐起来,在心中默默的念叨着,你不是会骑射么,可老子有火枪呀。

    老子倒要看看是你的弓箭杀伤力强,还是老子的燧发火枪的威力大。

    虽然说火枪射速不如弓箭,装填也十分繁琐,在射速上压根不是一个级别,一个照面下来若是放了空枪。

    那岂不是只能闭上眼睛等死了?

    可沈烈眼睛又转了转,想到了欧洲同时代的火枪骑兵,要解决这致命射速和装填问题。

    也简单。

    给敢死队多配几杆短枪不就行了。

    先将燧发火枪都装填好了。

    到时候。

    敌我双方骑兵交错之时,敢死队一枪打完也不必装填,再掏出一杆继续打……

    这火力不就续上了么?

    沈烈越想越是觉得这个办法好,似乎大名鼎鼎的欧洲火枪骑兵就是这么干的,这么干就是有一个缺点。

    太费钱了。

    简直是败家!

    那些在欧洲大杀四方的火枪骑兵,也大多是拥有领地的骑士和贵族,才能置办的起这一身昂贵的装备。

    可这时候也顾不上了,沈烈便点点头,按照两个老卒的提议,下令将携带的装备集中了起来。

    按照戚家军和后世部队中常用的办法,沈烈精心挑选了三十来个骑术出众的敢死队员。

    其中有一些是他从通州带来的精兵,余下的都是和鞑靼人有血海深仇,战斗意志高涨又不怕死的宣府子弟。

    人人都能熟练操作火枪。

    随着选锋成军。

    沈烈便给这些悍勇的手下配了两层甲胄,棉甲外面套上一层皮甲,如此一来负重并没有增加多少。

    可防御力却提升了不少。

    紧接着。

    沈烈又给这些人都装备了一杆燧发长枪,四杆甚至五杆燧发短枪。

    如此一来便组成了一个突击箭头,倘若遇到鞑靼骑兵,这三十几个武装到牙齿的突击队员便冲上去放枪。

    “冲上去……照着脸打!”

    沈烈发了狠,咬着牙道:“不必吝啬弹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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