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34、刺头
有好心的对李和道,“哥们,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臭罂出臭草,这帮孩子烂泥扶唔上壁,人细鬼大,最是难缠,吃完赶紧忙自己事去,哪里有功夫跟这帮小孩子计较。”
这话说的委婉,也算给李和留面子。
“对的,对的,兄弟,没必要为了这点事情搞一肚子气,真不划算。”
好心人倒是真不少。
“我等着他们来。”李和浑然不在意的笑笑,要是怕这些,他还不如去死了算了。他冲饭店老板喊道,“老板,有啤酒没有,拿瓶啤酒吧。”
他这个人泪窝子浅,心脏也不太好,受不了刺激。
一想起那个来寻找闺女的妇女,他的心里还是不好受,令人压抑,是真正的死气沉沉。
在眼前改革大发展的时代,他感到欣慰,感到自豪,但出现的许许多多的罪恶现象,他依然会为死者、为生命、为朝气蓬勃的人生感到一种说不出来的尴尬……
他突然后悔,咋就没去做警察呢,要是遇到那帮子人渣,直接喂花生米,当然,这只能想想而已。
“马死落地行,何必赌气呢,这样可真没意思了。”坐在李和对面一桌的中年人直接端着稀饭碗过来,规劝道,“哥们,好汉不吃眼前亏,是不是?”
“对啊,大早上的都有事忙呢,别耽误挣钱,你也是外地来的吧,离天隔丈远,就是图钱来的。”另外一个老头也端着饭碗过来了,坐在李和桌子的拐角道,“钱才是真的,命才是真的,其它的都是虚的,脸面又不能当饭吃。”
他以为李和是面子薄,不肯当着这么多人认熊。
“要走,也等我油条吃完啊。”李和受不住大家的热情,只能先瞎乱应付,“老板,再加块糍粑。”
啤酒上来后,他自己对着瓶子吹了一半。
“哪个不长眼的,让我来看看。”
李和的早饭还没吃完,苦主已经找来,五六个人,个个五大三粗,眼睛都翘在后脑勺上。喊话的人戳副墨镜,相当神气,夹着一只小皮包,梳背头,上身是一件黑色皮夹克,两条裤管绷得太细,倒是有股骚味。
“就是他,那个光头佬。”
“对,肯定是他。”
几个半大孩子,一眼就把李和给认出。
有撑腰的老大在,他们可是不怕,现在人强马壮,就算对方有三头六臂,也没地跑。
不光这帮人都直勾勾的盯着李和看,餐馆的人也都看着李和,着实是为他担心。
李和却是头抬都没抬,喝完一口啤酒,咬一口油条,这种吃法和做派显得有点怪异。
心里虽然表示不屑,可还是瞄了一眼在远处站着的几个付彪小弟,心里也安慰。
哪怕万良友不在,他身边也不能缺人使唤的。
能不动手,他都是懒得动手,要不是刚才在气头上,他都不会那么下狠劲,早就把机会留给付彪的几个小弟了。
可惜那几个小弟连动手的机会都没,那几个半大孩子跑的太快,而李和也没准许他们去追。
按照规矩,没有李和的允许,他们都自动的离着李和八百里地远,前几天有心想表现的,跟着李和寸步不离,结果还没靠近,就被李和给踹了,所有现在只敢远远地只是抱着胳膊冷冷的看着这些刺头。
只要李和一声招呼,他们就能随时把这帮人给废了。
都在这一片混的,谁不认识谁。
被李和揍的那个半大孩子,刚要上前踹李和的桌子,却一把被戴墨镜的中年人拉住。
“峰哥,我没认错,就这小子。”
“一边去。”被称作峰哥的人把墨镜摘下,俯下身子仔细的盯着李和瞧瞧,好半晌才会李和,“兄弟,咱是不是在哪见过?”
越瞧越眼熟,特别是这发型让人印象深刻,一般人都是流行的中分,二八,三七,甚至有学港台明星留长发的,可是这种近乎光头的板寸却是不多,混社会的都不留这种头型,嫌弃晦气,因为这发型是监狱服刑人员的专属发型。
李和不屑,“要动手?那快点,不然等会可就没机会了。”
他一开口,他外面的那帮小弟也往这边凑近了一点。
峰哥讪笑,李和的语气并没有是他恼,他使劲挠挠头,头皮屑都下来了,还是想不出李和是谁。
预感和冥冥中让他觉得,这个人他肯定惹不起,还是不要惹的好。
饭馆里的人震惊的下巴都掉下来了,他们不明白,是不是这个世界变化太快,什么时候峰哥这样的刺头都开始变成好脾气,装死狗了。
要知道这家伙在这一片一直都是非常的嚣张,一言不合就翻脸的。
不管是外乡人还是本地人都是不敢随便惹他的。
结果今天呢,一反常态,被人奚落,还能笑脸相对。
这时候一个人附着他耳朵低声道,“峰哥,那个唱歌的,那晚唱歌的。”
“哦,哦。”峰哥终于恍然大悟,指着李和激动的道,“原来是你!”
这个人太令人印象深刻了!
要怪只能怪那晚的光线太暗,要不然他不可能记不住李和的!
他努力的想记住李和,不是因为李和唱歌太好,而是因为架子太大!国贸最狠的浩哥都不敢惹!
据浩哥事后说,他倒不怕付彪,付彪混的再牛,他都不怕,顶多锣对锣鼓对鼓的打就是了,出来混的怕见血,才叫丢人。
他之所以那晚让着付彪,是因为看到了于德华和沈道如这两位香港老板,要不付彪算个屁,他也能让能躺着出去。
他是经常跟香港老板打交道的,只是他的舞厅招待水平不够,他要宴请都是要在外面更高档的宾馆和会所。
他认识的香港老板,在他看来档次都是已经非常高,身家过亿,每次来内地,都是市委领导亲自接待,前呼后拥。可是呢,令他大跌眼镜的是,这些港台老板见到于沈二人却比见到亲爹还亲,点头哈腰,洋相十足。
那些老板告诉浩哥,在香港,得罪这二位就不用混了,铜锣湾铺王陈大熊被这二位整的现在还没翻身呢。
陈大熊?
听到这个名字,浩哥心惊,简直是如雷贯耳!
能整“铺王”的人,他肯定要用心记着的!
及至那晚,这两位香港老板到了他的舞厅,他还有点不敢相信,可是认错一个人还有可能,怎么可能同时认错两个人呢?
关键这二位的长相太有特色了!
一个大腹便便,一个贼眉鼠眼,偏偏戴副眼镜又装斯文。
可是呢,这两位还不是主角,是来捧人的,而被捧的那个人,相当年轻,更让他猜测这是什么人?
不但能让付彪像哈巴狗儿一样跟着,还能同时让两个香港老板拥戴。
这话说的委婉,也算给李和留面子。
“对的,对的,兄弟,没必要为了这点事情搞一肚子气,真不划算。”
好心人倒是真不少。
“我等着他们来。”李和浑然不在意的笑笑,要是怕这些,他还不如去死了算了。他冲饭店老板喊道,“老板,有啤酒没有,拿瓶啤酒吧。”
他这个人泪窝子浅,心脏也不太好,受不了刺激。
一想起那个来寻找闺女的妇女,他的心里还是不好受,令人压抑,是真正的死气沉沉。
在眼前改革大发展的时代,他感到欣慰,感到自豪,但出现的许许多多的罪恶现象,他依然会为死者、为生命、为朝气蓬勃的人生感到一种说不出来的尴尬……
他突然后悔,咋就没去做警察呢,要是遇到那帮子人渣,直接喂花生米,当然,这只能想想而已。
“马死落地行,何必赌气呢,这样可真没意思了。”坐在李和对面一桌的中年人直接端着稀饭碗过来,规劝道,“哥们,好汉不吃眼前亏,是不是?”
“对啊,大早上的都有事忙呢,别耽误挣钱,你也是外地来的吧,离天隔丈远,就是图钱来的。”另外一个老头也端着饭碗过来了,坐在李和桌子的拐角道,“钱才是真的,命才是真的,其它的都是虚的,脸面又不能当饭吃。”
他以为李和是面子薄,不肯当着这么多人认熊。
“要走,也等我油条吃完啊。”李和受不住大家的热情,只能先瞎乱应付,“老板,再加块糍粑。”
啤酒上来后,他自己对着瓶子吹了一半。
“哪个不长眼的,让我来看看。”
李和的早饭还没吃完,苦主已经找来,五六个人,个个五大三粗,眼睛都翘在后脑勺上。喊话的人戳副墨镜,相当神气,夹着一只小皮包,梳背头,上身是一件黑色皮夹克,两条裤管绷得太细,倒是有股骚味。
“就是他,那个光头佬。”
“对,肯定是他。”
几个半大孩子,一眼就把李和给认出。
有撑腰的老大在,他们可是不怕,现在人强马壮,就算对方有三头六臂,也没地跑。
不光这帮人都直勾勾的盯着李和看,餐馆的人也都看着李和,着实是为他担心。
李和却是头抬都没抬,喝完一口啤酒,咬一口油条,这种吃法和做派显得有点怪异。
心里虽然表示不屑,可还是瞄了一眼在远处站着的几个付彪小弟,心里也安慰。
哪怕万良友不在,他身边也不能缺人使唤的。
能不动手,他都是懒得动手,要不是刚才在气头上,他都不会那么下狠劲,早就把机会留给付彪的几个小弟了。
可惜那几个小弟连动手的机会都没,那几个半大孩子跑的太快,而李和也没准许他们去追。
按照规矩,没有李和的允许,他们都自动的离着李和八百里地远,前几天有心想表现的,跟着李和寸步不离,结果还没靠近,就被李和给踹了,所有现在只敢远远地只是抱着胳膊冷冷的看着这些刺头。
只要李和一声招呼,他们就能随时把这帮人给废了。
都在这一片混的,谁不认识谁。
被李和揍的那个半大孩子,刚要上前踹李和的桌子,却一把被戴墨镜的中年人拉住。
“峰哥,我没认错,就这小子。”
“一边去。”被称作峰哥的人把墨镜摘下,俯下身子仔细的盯着李和瞧瞧,好半晌才会李和,“兄弟,咱是不是在哪见过?”
越瞧越眼熟,特别是这发型让人印象深刻,一般人都是流行的中分,二八,三七,甚至有学港台明星留长发的,可是这种近乎光头的板寸却是不多,混社会的都不留这种头型,嫌弃晦气,因为这发型是监狱服刑人员的专属发型。
李和不屑,“要动手?那快点,不然等会可就没机会了。”
他一开口,他外面的那帮小弟也往这边凑近了一点。
峰哥讪笑,李和的语气并没有是他恼,他使劲挠挠头,头皮屑都下来了,还是想不出李和是谁。
预感和冥冥中让他觉得,这个人他肯定惹不起,还是不要惹的好。
饭馆里的人震惊的下巴都掉下来了,他们不明白,是不是这个世界变化太快,什么时候峰哥这样的刺头都开始变成好脾气,装死狗了。
要知道这家伙在这一片一直都是非常的嚣张,一言不合就翻脸的。
不管是外乡人还是本地人都是不敢随便惹他的。
结果今天呢,一反常态,被人奚落,还能笑脸相对。
这时候一个人附着他耳朵低声道,“峰哥,那个唱歌的,那晚唱歌的。”
“哦,哦。”峰哥终于恍然大悟,指着李和激动的道,“原来是你!”
这个人太令人印象深刻了!
要怪只能怪那晚的光线太暗,要不然他不可能记不住李和的!
他努力的想记住李和,不是因为李和唱歌太好,而是因为架子太大!国贸最狠的浩哥都不敢惹!
据浩哥事后说,他倒不怕付彪,付彪混的再牛,他都不怕,顶多锣对锣鼓对鼓的打就是了,出来混的怕见血,才叫丢人。
他之所以那晚让着付彪,是因为看到了于德华和沈道如这两位香港老板,要不付彪算个屁,他也能让能躺着出去。
他是经常跟香港老板打交道的,只是他的舞厅招待水平不够,他要宴请都是要在外面更高档的宾馆和会所。
他认识的香港老板,在他看来档次都是已经非常高,身家过亿,每次来内地,都是市委领导亲自接待,前呼后拥。可是呢,令他大跌眼镜的是,这些港台老板见到于沈二人却比见到亲爹还亲,点头哈腰,洋相十足。
那些老板告诉浩哥,在香港,得罪这二位就不用混了,铜锣湾铺王陈大熊被这二位整的现在还没翻身呢。
陈大熊?
听到这个名字,浩哥心惊,简直是如雷贯耳!
能整“铺王”的人,他肯定要用心记着的!
及至那晚,这两位香港老板到了他的舞厅,他还有点不敢相信,可是认错一个人还有可能,怎么可能同时认错两个人呢?
关键这二位的长相太有特色了!
一个大腹便便,一个贼眉鼠眼,偏偏戴副眼镜又装斯文。
可是呢,这两位还不是主角,是来捧人的,而被捧的那个人,相当年轻,更让他猜测这是什么人?
不但能让付彪像哈巴狗儿一样跟着,还能同时让两个香港老板拥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