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九十九章 构建完善的亚——朱理学体系
自建帐以来:罗马汗国记正文卷第三百九十九章构建完善的亚——朱理学体系<b>最新网址:</b>根据这个理论,郭康认为,在可预见的未来,是不可能、也没有必要去触碰家庭内部问题的。</p>
因为官僚制取代分封制,前提是物质条件和教育水平跟得上。但现实中,哪怕最早开始这套制度的中原文明,也远远没有达到如此水平。硬去管这些,也没有必要。</p>
紫帐汗国早年,也和其他中原王朝一样,制定法律去管理家庭内部的纠纷,不过很快就放弃了。</p>
首先是管不着——因为能力有限,很多地方能管好单个农庄就不错了,更具体的管理基本上全看当地主官的水平,管理细则也要根据当地风俗。所以这些条目,基本就等于一纸空文;</p>
其次,他们也管不好——紫帐汗国常年缺乏合格官吏,直到现在都称不上能解决这个问题。如果派人处理,就只能简单粗暴地干涉,经常导致坏事。</p>
因此,经过反思之后,紫帐汗国认同了教会的观点:每件事都有合适的范围,有些不应该掺和的事情,就不要去瞎管,让民间自行解决,反而对大家更好。从那之后,汗廷就基本不管这些事情了。</p>
从后世的角度看,这个选择确实是对的。家庭和家族内部的问题,几乎都是为了争夺财产的分配,到郭康那个时代,这种问题依然毫无解决的希望。</p>
官府试图插手管理,把自己的好恶强加给普通人,也确实只会让情况越来越糟糕。而且,这些后果,最后还都会反馈到朝廷自己身上。</p>
朝廷作为一个官僚机构,同样有趋利避害的本能。反馈弱的时候,不会引起注意;但反馈如果强烈起来,威胁到了官府最看重的稳定环境,那肯定得放弃这个尝试。</p>
与其折腾一番,让百姓和基层官吏都跟着受罪,朝廷自己也失了面子,还不如尽早放弃更为明智。所以,紫帐汗廷的选择,是很有道理的。</p>
在郭康看来,哪怕史惠贞出身普通家族,让汗廷强行介入,干涉她家的选择,也是不对的。</p>
同样套用封建模型,就可以发现问题所在:这等于封君强行介入封臣的内部事务,乃至干涉封臣的继承人选择。</p>
很多时候,这确实是吞并和控制封臣的有效手段,但它的代价也是和收获一样巨大的。这等于破坏大家默认的封建规则,会让其他封臣都陷入人人自危的境地。如果下次敌人来了,封臣们因此出工不出力,怎么办?</p>
而且,人家封君干涉封臣,是因为真的能从封臣那边获取好处。现在干涉一个家族,能获得什么?</p>
当年周宣王干涉鲁国的继承问题,强行废长立幼,最后引发了内战。虽然周天子后来率军击败鲁国人,扶持了自己希望的国君,但后人都认为,这是周礼彻底崩溃的一个重要标志。</p>
郭康认为,只要是稍微有点文化水平的官僚,都应该知道这种事情不能掺和。紫帐汗国众人,虽然文化有限,但也不至于连这种事情都搞不清楚。</p>
所以,史惠贞的希望,是肯定没法实现的。他建议应该找找其他方法,不用继续纠结这边了。</p>
可惜的是,史惠贞最后好像也没听进去。从之后的情况看,郭康觉得自己大概是白讲了吧……</p>
在教会的众多学者中,郭康已经是最为温和的一位了。要是按照其他哲学家的观点,现在这个“法律承认但默认不管”的状态,都是不对的。</p>try{ggauto();} catch(ex){}
还以为父报仇为例,这个话题本身虽然没法讨论,但在东魏的时候,朝廷中就发生了针对法律的公开辩论。一名叫窦瑗的官员认为,当时的法律规定,就算母亲杀死父亲,子女也不能举报母亲。这违背了父母之间的尊卑关系。</p>
他引用汉儒的观点,认为纵观历史,可以发现,只有禽兽和野人,才会只看重母亲和亲生血缘关系。而文明越发达,社会越进步,人们也就越来越超脱动物性的生养行为,开始追求更高的宗族、国家的秩序,也因此越接近于礼义教化。</p>
而这套说法,遭到了另一名官员封君义的批驳。封君义认为,家庭内部的尊卑,和父母、子女关系,是两个互不关联的系统。对于子女来说,父母就应该是等同的。</p>
他认为,尊卑关系是后天赋予的,生养之恩则是先天形成的,所以先天应该超越后天,居于主导地位,后天也无法否定先天的关系。天下就没有无母之国,母子关系是不可能断绝的,不能根据具体的行为,做出改变。</p>
窦瑗的观点,其实是东汉大儒服虔的理论总结,服虔的学说,又是当时北朝流行的学问;而封君义的观点,则是继承自杜预,长期以来是南朝的主流学说。所以,这场辩论,其实也带上了汉儒与晋儒,南方与北方之间的争执。</p>
不过最后,可能是因为杜预和南朝学说影响更大,在皇帝和尚书省的裁定下,法律还是保持了不变。后世,隋唐的法律学习了东魏、北齐,辽国的法律继承自唐朝,而紫帐汗国又抄了大批辽国和元朝的法典。所以,这场争执,是真的对紫帐汗国产生了很大影响。</p>
而在本地学者们看来,这就是塞里斯哲学,和哲学指导下的法律体系,最不完善的地方——他们不了解灵魂。</p>
如果只拘泥于肉体的表现,那么再怎么辩论、争执,最后也无非就是窦瑗和封君义的层次。在那场短兵相接式的辩论中,双方都展示了自己数百年的积累,基本上把最完善的理论都抛出来了。辩论的结果也基本是最终结论:在这之后的数百年,直到今天,确实没有更深入的讨论了。</p>
而直到最后,塞里斯学者们都没有把几个纲常统一起来,没能形成一套共通的尊卑准则。</p>
希腊学者们对此十分感慨。塞里斯人的理论体系其实很先进,社会组织的模式也非常健全,甚至比罗马都要更优秀。但问题恰恰出在这个“木桶最短的一块木板”上。正是因为没有了这一块,所以他们就只能一直卡在这里了。</p>
只讨论肉体和世俗层面的伦理,不讨论灵魂层面的区别;只讨论凡人子女角度的尊卑,不讨论神面前的尊卑……这肯定没法得出全面结论啊?</p>
而如果引入希腊哲学,问题就能顷刻间得到解决——女人和男人的灵魂就不一样啊。把这个考虑进去,不就都解决了么。</p>
所以说,一个文明的发展,有时确实是会遇到瓶颈的,而且很难自我解决。真想要好好发展,还得大家互相学习、共同进步。</p>
保持开放包容心态,在不同文明间相互学习,把程朱理学和希腊理学结合起来。集两大文明的精华,形成完善的亚里士多德——朱熹理论体系,建立完全版的伦理系统,才是当代学者们的使命。</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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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官僚制取代分封制,前提是物质条件和教育水平跟得上。但现实中,哪怕最早开始这套制度的中原文明,也远远没有达到如此水平。硬去管这些,也没有必要。</p>
紫帐汗国早年,也和其他中原王朝一样,制定法律去管理家庭内部的纠纷,不过很快就放弃了。</p>
首先是管不着——因为能力有限,很多地方能管好单个农庄就不错了,更具体的管理基本上全看当地主官的水平,管理细则也要根据当地风俗。所以这些条目,基本就等于一纸空文;</p>
其次,他们也管不好——紫帐汗国常年缺乏合格官吏,直到现在都称不上能解决这个问题。如果派人处理,就只能简单粗暴地干涉,经常导致坏事。</p>
因此,经过反思之后,紫帐汗国认同了教会的观点:每件事都有合适的范围,有些不应该掺和的事情,就不要去瞎管,让民间自行解决,反而对大家更好。从那之后,汗廷就基本不管这些事情了。</p>
从后世的角度看,这个选择确实是对的。家庭和家族内部的问题,几乎都是为了争夺财产的分配,到郭康那个时代,这种问题依然毫无解决的希望。</p>
官府试图插手管理,把自己的好恶强加给普通人,也确实只会让情况越来越糟糕。而且,这些后果,最后还都会反馈到朝廷自己身上。</p>
朝廷作为一个官僚机构,同样有趋利避害的本能。反馈弱的时候,不会引起注意;但反馈如果强烈起来,威胁到了官府最看重的稳定环境,那肯定得放弃这个尝试。</p>
与其折腾一番,让百姓和基层官吏都跟着受罪,朝廷自己也失了面子,还不如尽早放弃更为明智。所以,紫帐汗廷的选择,是很有道理的。</p>
在郭康看来,哪怕史惠贞出身普通家族,让汗廷强行介入,干涉她家的选择,也是不对的。</p>
同样套用封建模型,就可以发现问题所在:这等于封君强行介入封臣的内部事务,乃至干涉封臣的继承人选择。</p>
很多时候,这确实是吞并和控制封臣的有效手段,但它的代价也是和收获一样巨大的。这等于破坏大家默认的封建规则,会让其他封臣都陷入人人自危的境地。如果下次敌人来了,封臣们因此出工不出力,怎么办?</p>
而且,人家封君干涉封臣,是因为真的能从封臣那边获取好处。现在干涉一个家族,能获得什么?</p>
当年周宣王干涉鲁国的继承问题,强行废长立幼,最后引发了内战。虽然周天子后来率军击败鲁国人,扶持了自己希望的国君,但后人都认为,这是周礼彻底崩溃的一个重要标志。</p>
郭康认为,只要是稍微有点文化水平的官僚,都应该知道这种事情不能掺和。紫帐汗国众人,虽然文化有限,但也不至于连这种事情都搞不清楚。</p>
所以,史惠贞的希望,是肯定没法实现的。他建议应该找找其他方法,不用继续纠结这边了。</p>
可惜的是,史惠贞最后好像也没听进去。从之后的情况看,郭康觉得自己大概是白讲了吧……</p>
在教会的众多学者中,郭康已经是最为温和的一位了。要是按照其他哲学家的观点,现在这个“法律承认但默认不管”的状态,都是不对的。</p>try{ggauto();} catch(ex){}
还以为父报仇为例,这个话题本身虽然没法讨论,但在东魏的时候,朝廷中就发生了针对法律的公开辩论。一名叫窦瑗的官员认为,当时的法律规定,就算母亲杀死父亲,子女也不能举报母亲。这违背了父母之间的尊卑关系。</p>
他引用汉儒的观点,认为纵观历史,可以发现,只有禽兽和野人,才会只看重母亲和亲生血缘关系。而文明越发达,社会越进步,人们也就越来越超脱动物性的生养行为,开始追求更高的宗族、国家的秩序,也因此越接近于礼义教化。</p>
而这套说法,遭到了另一名官员封君义的批驳。封君义认为,家庭内部的尊卑,和父母、子女关系,是两个互不关联的系统。对于子女来说,父母就应该是等同的。</p>
他认为,尊卑关系是后天赋予的,生养之恩则是先天形成的,所以先天应该超越后天,居于主导地位,后天也无法否定先天的关系。天下就没有无母之国,母子关系是不可能断绝的,不能根据具体的行为,做出改变。</p>
窦瑗的观点,其实是东汉大儒服虔的理论总结,服虔的学说,又是当时北朝流行的学问;而封君义的观点,则是继承自杜预,长期以来是南朝的主流学说。所以,这场辩论,其实也带上了汉儒与晋儒,南方与北方之间的争执。</p>
不过最后,可能是因为杜预和南朝学说影响更大,在皇帝和尚书省的裁定下,法律还是保持了不变。后世,隋唐的法律学习了东魏、北齐,辽国的法律继承自唐朝,而紫帐汗国又抄了大批辽国和元朝的法典。所以,这场争执,是真的对紫帐汗国产生了很大影响。</p>
而在本地学者们看来,这就是塞里斯哲学,和哲学指导下的法律体系,最不完善的地方——他们不了解灵魂。</p>
如果只拘泥于肉体的表现,那么再怎么辩论、争执,最后也无非就是窦瑗和封君义的层次。在那场短兵相接式的辩论中,双方都展示了自己数百年的积累,基本上把最完善的理论都抛出来了。辩论的结果也基本是最终结论:在这之后的数百年,直到今天,确实没有更深入的讨论了。</p>
而直到最后,塞里斯学者们都没有把几个纲常统一起来,没能形成一套共通的尊卑准则。</p>
希腊学者们对此十分感慨。塞里斯人的理论体系其实很先进,社会组织的模式也非常健全,甚至比罗马都要更优秀。但问题恰恰出在这个“木桶最短的一块木板”上。正是因为没有了这一块,所以他们就只能一直卡在这里了。</p>
只讨论肉体和世俗层面的伦理,不讨论灵魂层面的区别;只讨论凡人子女角度的尊卑,不讨论神面前的尊卑……这肯定没法得出全面结论啊?</p>
而如果引入希腊哲学,问题就能顷刻间得到解决——女人和男人的灵魂就不一样啊。把这个考虑进去,不就都解决了么。</p>
所以说,一个文明的发展,有时确实是会遇到瓶颈的,而且很难自我解决。真想要好好发展,还得大家互相学习、共同进步。</p>
保持开放包容心态,在不同文明间相互学习,把程朱理学和希腊理学结合起来。集两大文明的精华,形成完善的亚里士多德——朱熹理论体系,建立完全版的伦理系统,才是当代学者们的使命。</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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