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晨2点的时候,叶欢和猴子已经趴在城西一条宽阔而冷清的大路边的绿化带里。

    缺钱是个很现实的问题,一文钱逼死英雄好汉的事自古以来不是没有过,叶欢不想做这种窝囊的英雄,所以他要想办法捞钱,不择手段的捞钱。

    方式或许有点不正当,但叶欢却没有丝毫心理压力,也根本没有触及到他内心深处那条比马里亚纳海沟还低的道德底线。

    叶欢甚至还觉得有点理直气壮,一切都是为了院里的弟弟妹妹,任何事情被冠以正义之名,所谓法律和道德就全变成了浮云,哪怕被枪毙也是为人民献身,死得比烈士还烈士。

    绿化带的青草早已干枯,冬曰的寒意一丝丝沁入叶欢和猴子的身体。

    猴子趴在地上,不耐的轻轻活动了一下冰凉的手脚,从兜里摸出两根皱得跟咸菜似的软白沙,扔给叶欢一根。

    “欢哥,大半夜的把我叫出来趴在路边,咱们到底打算干什么呀?”

    叶欢深吸了一口烟,缓缓吐出一团升腾的烟雾,低沉道:“干一票,捞点钱,院里弟弟妹妹们睡觉冷,给他们买几台空调。”

    猴子不说话了,他也是从福利院出来的,自然也把福利院当成了自己的家,为自己的家做点贡献,责无旁贷。

    “咱们怎么干?”

    叶欢斜睨了他一眼:“老戏码了,不用我再教你了吧?”

    “行,欢哥你就看我的表现吧。”

    叶欢又缓缓呼出一口烟,眼中突然浮起愤恨的神色,恶狠狠道:“那些有钱人也该出点血了,不狠狠敲他们一笔,怎么对得起天下的劳苦大众?……特别是像咱们这么穷的劳苦大众。”

    “欢哥威武!……你怎么不干脆上梁山算了?”

    叶欢懊恼的一拍大腿:“这不没路费嘛!长途车可不好蹭票……”

    猴子:“…………”

    捞偏门不但要承担很大的风险,也需要很大的耐心。

    路边已经过去好几辆车,不过瞧了瞧车的款式,都是些几万十来万的私家车,叶欢想也不想就放过了。

    盗亦有道,叶欢是个有原则的人,只宰富人,对中产阶级秋毫无犯。

    猴子趴久了,身子禁不住冷得发抖。

    啪地又点着了一根烟,猴子斜叼着烟嘴儿,打着哆嗦搓了搓冻麻木的手。

    “欢哥,昨晚跟你那尤物掰了?”

    “掰了。”

    “这么淡定,一点也不像刚失恋的样子。”

    叶欢叹息道:“不淡定能怎样?本是一段露水姻缘,这年代男女之间上个床很平常,大家都有需要,互相帮忙解决一下,也算是助人为乐献爱心了,可一说起正儿八经谈恋爱,那就复杂多了……”

    猴子一撇嘴:“能有多复杂?恋爱无非也是给上床找个正经的名分而已。”

    “不一样,至少我和那尤物不可能恋爱。”

    “为什么?”

    叶欢仍在笑,笑容却有了几分苦涩:“我太穷了,跟尤物不是一类人,这种差距不是仅仅靠那点可怜的爱情能填补的。”

    “穷怎么了?穷有罪吗?”

    “穷没罪,可它却是一种致命的缺陷,癞蛤蟆为什么吃不到天鹅肉?因为天鹅飞得太高,癞蛤蟆再怎么蹦达也够不着那种高度,这就是差距。所以说,……趁着天鹅飞累了,落地后歼它一歼已经很好了,若想跟天鹅长相厮守,这只癞蛤蟆一定脑子有问题……”

    猴子:“…………”

    叶欢有这种本事,无论多伤感的事情,从他嘴里说出来却透着一股子银贱味道。

    这么多年跟叶欢在同一口锅里舀食,猴子一直搞不明白,这种银贱的本事他是打哪儿学来的?

    二人闲聊的当口,大路突然射出两道炽亮的车灯。

    眼尖的叶欢很快看清,那是一辆宝马7系,绝对的豪车。

    叶欢把烟头朝地上狠狠一摁,推了推猴子,低声道:“来了,准备上去,记着,叫得惨一点,小时候咱们院里过年请王屠户杀猪,那情景还记得吧?”

    猴子点头,纳闷道:“王屠户杀猪的时候没叫唤呀……”

    “我没说王屠户,我说的是猪!你记着,待会儿叫起来就跟王屠户刀下的猪似的,凄惨,绝望,无助……”

    “了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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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宝马车里,一名四十多岁年纪的中年人熟练的换档,轻轻转动方向盘。

    副驾驶座上,一位二十来岁的年轻女子扭头望着窗外,她的身材很苗条,可该大的地方也很大,面色红润健康,鹅蛋型的俏脸上一双锐利如刀的眼睛,直挺的鼻梁下,樱红诱人的红唇紧紧抿着,唯一的缺点就是眉毛略嫌粗浓,使得一张本是绝美的俏脸却多了几分阳刚味道,英姿飒爽令人迷醉。

    此时女子回过头,紧抿的红唇显示出此刻心中的愤愤不平,恨恨的盯着开车的中年男子。

    “赵叔,局里到底什么意思?把我当花瓶摆着吗?我明明是刑警队的,同事们每天办着大案要案,却把我派出来督察什么‘两抢一盗’,这不是瞧不起人吗?我高胜男难道只是抓小蟊贼的料?”

    叫赵叔的中年男子苦笑,这位姑奶奶可不好侍侯,别的显赫家庭子女,一个个靠着父母祖荫下海做生意捞钱,这位大小姐倒好,偏要削尖了脑袋往公安局里钻,普通的办公文员和片儿警她还瞧不上眼,一定要进刑警队,哪里危险就爱往哪儿钻,真不知道这姑娘是天生的爱刺激,还是正义感过剩。

    问题是,宁海市公安局上上下下谁不知道她父母的显赫?谁真敢把她往危险的地方派?万一她有个好歹,那不是跟自己的乌纱帽过不去吗?

    “胜男,你是个聪明而且有战斗力的好姑娘,这个局里同事都知道,可如今是太平年代,哪有那么多大案要案让你办?再说两抢一盗是局里安排下来的任务,总得有人去做吧?都是公事,何必挑挑拣拣?”

    高胜男哼了一声,扭头望向车窗外,怒道:“你们就是看不起我!”

    赵叔无奈的叹了口气:“胜男,别任姓,局里这么安排也是爱护你,张局长和我都是你爸的老部下了,万一你出了事,张局和我这个副局长怎么跟高厅长交代?你年纪不小了,多少为你张叔和我想想。”

    高胜男一肚子气没地方发,沉默了一会儿,突然伸出手,朝宝马车的前视窗玻璃狠狠的击打,一下又一下,车窗发出一阵阵低沉的砰砰声。

    赵叔握着方向盘的手一抖,车子差点撞上路边的护栏,急忙稳住车,哀求道:“我的姑奶奶哎,您消停点儿行吗?这车是向你大哥借的,专门用来引诱犯罪分子抢劫的,你把它敲坏了,我一年的工资都赔不起呀……”

    “坏了就坏了,反正我大哥钱多人傻,有什么大不了的!”

    宝马车在夜色中不急不徐的行驶,刚拐过一道弯,车灯的照射下,一条黑色的人影在车前十米左右穿行,接着忽然在马路正中往地上一倒。

    赵叔吃了一惊,下意识的赶紧踩住了刹车。

    吱——

    刺耳的刹车声在夜色中回荡不绝。

    紧接着,车前传来一阵杀猪般的惨叫声。

    “啊——撞到人了!孙子哎,你别想跑,我记住你的车号了,宁A4985。”

    声音如鬼啸般凄厉,充满了痛苦和绝望,令人毛骨悚然。

    车内二人吓了一跳,赶紧打开车门,走到车前查看。

    “怎么了?怎么了?撞到哪儿了?能站起来吗?”高胜男吓得花容失色,精明干练的脸色化作一片惊慌。

    赵叔纳闷的看着被撞男子离车头大灯还有一米左右的距离,却抱着腿在地上打滚,嘴里鬼哭狼嚎,赵叔静静瞧了一阵,嘴角露出一丝冷笑。

    肇事者和受害着双方相峙不下时,黑暗中忽然传来一声“喀嚓”,闪光灯瞬间照出宝马车的车牌号,还有车前躺在地上打滚嚎叫的受害人。

    高胜男浑身一颤,惊惶回头:“什么人?”

    斜刺里,叶欢将手机慢慢塞进衣兜,慢慢从林荫道边的矮树丛里走出来,然后掏出一根软白沙叼在嘴上。

    啪!

    打火机幽蓝的火苗忽窜又灭,一缕青烟缓缓升腾翻滚。

    烟草的焦油令叶欢的肺部忽然收缩,叶欢吐出一口烟,表情很悠闲。

    叶欢瞟了一眼仍在地上打滚惨叫的受害人,然后看着司机,语气中充满了一股浩然正气。

    “雷锋,我是路见不平拍照存证的雷锋!”叶欢沉稳的道。

    说着叶欢从口袋里忽然掏出一个绿色封皮的小本子,在二人眼前一晃,又飞快收了进去,“记者证”三个烫金字体在司机眼中一闪而过。

    “你好,我是《宁海晨报》的记者,今天路过这里,恰好遇见这桩事,——不好意思,适逢其会,从头到尾我都看在眼里,请问这位先生,你是哪个单位的?你打算对这起事故负责吗?我可以看看你的工作证吗?”

    地上躺着的受害者惨叫声愈发高亢,中气十足。

    高胜男慌了,公安局刑警交通肇事,还被记者看到,如果被他登上报纸,被自己家人知道,必然趁了他们的意,把她从公安局除名。

    反倒是旁边的赵叔,却轻松自如的笑了笑,笑容含着几分冷峻,他不慌不忙的从口袋里掏出工作证递给叶欢,冷笑道:“记者同志,这是我的工作证,你可以仔细看看,看清楚了,还有,你刚刚的记者证我没看清,能否再给我看看?”

    叶欢心虚的接过赵叔的工作证,没敢搭理他的话,假装没听到。

    翻开工作证,里面赫然写着“赵大峰,男,宁海市公安局副局长,局常委副书记。”

    叶欢手一抖,冷汗瞬间布满了脸颊。

    啪!

    合上工作证,叶欢毕恭毕敬的双手捧还给赵大峰,一脸正义凛然道:“……我觉得今天这事儿可能是个误会,你们没撞到人,是他自己吓得栽倒了……”

    “不是啊,我明明被撞到了……好痛!赔钱啊!”猴子入戏颇深。

    叶欢有点想哭……

    一旁的高胜男瞧着赵叔冷笑的表情,再瞧了瞧叶欢心虚的模样,和地上受害者中气十足却略显做作的惨叫声,高胜男不是傻子,一瞬间就明白整件事的本质了。

    “混蛋!敢碰姑奶奶的瓷?”高胜男勃然大怒。

    叶欢强辩道:“谁碰瓷了?我刚才不说了是误会吗?”

    “你若没看赵叔的工作证,还会说是误会吗?”高胜男冷笑。

    叶欢很认真的解释:“我这人一身正气,对权贵从不摧眉折腰,刚才我是真的眼花了,其实你们根本没撞到他,我看这事儿就这么算了吧,你们也挺忙的……”

    说着叶欢朝车前地上一扫,打算叫猴子一块儿闪人,结果扭头一看,原本地上躺着的猴子不知什么时候居然很没义气的跑了。

    “孙子!”叶欢低声恨恨骂了句。

    壮着胆子,叶欢朝二人讨好的笑了笑,接着转身,准备闪。

    咔!

    “站住!你跑一个试试!”

    叶欢头皮一炸,缓缓转身,一把手枪映入眼帘,黑洞洞的枪口正瞄着他的眉心。

    叶欢的脸立马白了,冷汗一个劲儿的往下流,生平第一次被人用枪指着,多么难忘的奇遇……

    等待着他的是什么?拘留,还是坐牢?我只是碰个瓷,而且碰得很不成功,不用对我这么狠吧?

    怎么办?

    心念电转间,叶欢很快做出了决定。

    叶欢的决定很正确,至少他觉得很正确。

    只见他双手高举,忽然身子一矮,整个人趴在了地上,就跟邪教的拜神仪式似的,五体投地式匍匐前进,在赵大峰和高胜男愕然的目光注视下,叶欢爬到了高胜男脚前,一伸手,死死抱住了高胜男修长而富有弹姓的大腿,鼻子使劲抽噎几下,叶欢开始嚎啕大哭。

    “政斧!政斧!我……冤枉啊……我真的只是路过,家里还炖着汤呢……”

    高胜男骤然被人抱住大腿,不由又羞又气,俏脸涨得通红,咬牙打开了手枪的保险,语气比冬天的冰雪还寒冷。

    “放手!不然我开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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