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发屋舍在里墙外百步,距道路十步,坐北朝南,有正侧两间房,两房相连;正房有门,女尸伏倒于门内五步;侧房在正房东南方向,中间有寝,男尸卧于其上;侧房南面有窗,宽三尺,敞开,凶犯或是从窗内跃入屋舍……”

    就在令史怒走到窗户旁观看时,黑夫也在窗外的草丛地面上仔细探查,他很快就有了发现。

    “令史,这有个脚印!”

    怒立刻就绕了出去,却见窗外的泥地上,果然有一个很明显的脚印!

    他小心翼翼地趴在草丛上,盯着这个脚印看了许久,又手持一根“秦尺”量了量后,立刻偏头对一旁的笔吏道:

    “记下来,侧室南墙外半步,有脚印一,似是秦式麻履,长一尺二寸。履存在磨损的痕迹,不像是新的。履印前部花纹密,长四寸,中部花纹稀,长五寸,跟部花纹密,长三寸……”

    这可听得黑夫愣神了,那次十月份的捕盗案里,怒对盗贼受伤伤口的鉴定,已经让他大为惊奇。而如今对眼前这个脚印细致入微的观察记录,已经堪比后世的足迹学了。

    但这才是开始,接下来,怒才真正告诉了黑夫,秦国的狱吏,亦可称之为“令史”的这批人,为何被称之为“中国最早的法医”!

    怒在勘验记录完窗下的脚印后,又返回了侧室,这个凶犯最初作案的地方。他仔细查看了那仰躺在榻上的男尸,却见其面色惊恐,眼睛瞪得大大的,到死都没闭上。

    怒没有过多纠结于尸体的面部表情,让文吏继续记录爰书。

    “死者是壮年男性,皮色黄,身长7尺1寸,头发长2尺。死于侧室榻上,仰卧,头朝北,脚朝南。手背有一处刃伤,长四寸,宽一寸,疑似反抗时被割伤。致命伤在喉部,沿着脖颈,长三寸,宽半寸。两处伤口都是横向的,创口平滑,像刀割的痕迹。男尸喉部大出血,污染了床榻、鹿皮、背部和地面,其余部位无伤。”

    “男尸上身不着寸缕,腹部有灸疗旧疤两处;下身穿单布短裳,但下体已露出,短裳已染血。床榻之下,有两双秦式麻鞋,把稍大的一双鞋给男子尸体穿上,刚好合适。榻旁的矮案上还有几件衣物,有男有女,其中还有一柄木剑鞘。塌下地面坚硬,未见凶手痕迹。”

    一套下来,黑夫不由叹为观止,这怒的尸检水平,程序规范,所形成的“封诊式”一点不逊于现代司法鉴定。

    所谓“封诊式”三字,在秦律里,指不同的司法行为和执行要求。“封”即查封,“诊”是勘查、检验,“式”就是司法规范;验尸即属于“诊”的一部分,这本就是令史的工作。

    而后世的现场痕迹物证的保护方法,除了黑夫拉起绳索阻止旁人进入破坏,并将痕迹物证用白灰圈划出来外。无非就是对发现的尸体、血迹、手印、脚印、痕迹以及被破坏的物体、作案工具等,以记录的方法加以保护。

    这正是怒在做的工作,只可惜秦国没有相机,甚至连纸张都没有。那笔吏只能一手端着木版,一边艰难地记下怒的每一句话,因为载体的限制,所以务必言简意赅,并极为精确。

    记录完第一具尸体后,怒又马不停蹄地前往正室的女尸处。

    这女尸的下半身是光着的,结合那男子也上身赤裸,下体露出,不难想象案发时他们在做什么。但一码归一码,因为距离门口较近,从外面都能看到尸体,黑夫便让人用草席盖住了她。

    怒掀开草席,蓬松的乌发下,一张俏脸露了出来,只是有些痛苦扭曲。

    黑夫暗暗腹诽:“在乡里中比较的话,的确挺漂亮的,难怪里监门会与其通奸……”

    怒再往下掀开,却见一把刀插在她的背部,深深扎了进去……

    一如方才对男尸的鉴定记录,怒又精确地描述了女尸的特征和致命伤位置、形状,甚至查看了头发内以及会阴部,身体是否有瘀血等!这是要查明,她死前有没有再受侵犯。

    看着怒看上去似有点猥琐,实则十分郑重的动作,黑夫便猛地回想起,自己看过的一些古代断案影视。官儿判案,发现死者表面没有异状,看起来排除了他杀可能。忽然这个官儿身边什么人提醒他去检验尸体头发里会不会有钉子,一查之下果然有,然后顺利找到凶手……

    这种事情在秦国是不可能出现的,《封诊式》的条例里,就已经清清楚楚地写明了,头发内和会阴处,是验尸的重中之重!

    等做完勘验尸体和记录的工作后,怒接过一块布,擦了擦手,忽然问黑夫道:“以黑夫亭长看来,凶犯是如何行凶的?”

    黑夫早就思考很久了,立刻应道:“凶犯应是先打开了侧室的窗户,发现室内男女正在亲热,于是便乘其不备,翻窗而入,挥着短刀,刺向二人。”

    “当时或是男子在上,女子在下。男子闻声后,转身用右臂挡住了第一刀,他的血滴在了女子身上,女子便惊慌下榻,这时候男子仰着身子向后退去,想要去拿榻旁的兵刃……”

    他之所以这么判断,是因为榻前的矮案上,有一副剑鞘,里面的剑却不翼而飞,那或许是男子的武器,而且被拿走的,可能还不止这一件物品。

    “结果男子被凶犯横起一刀,割断了喉咙。接着,凶犯又跳下榻,去追想要逃往正室门口的女子,在距离门边五步的位置追上,一刀插在她背心,女子倒地而亡……”

    “说的好!与我想的分毫不差!”

    怒有些欣赏地看着黑夫,问他:“你学过令史之术?”

    黑夫摇了摇头:“我出身士伍,地位卑微,没有机会进入学室,不知何为令史之术。只是根据令史记录的尸体特征、现场痕迹,推断而出。”

    “竟然是无师自通?了不起,更了不起的是,你居然能用绳索阻止外人进入,还将尸体用白线圈起来,我做了这么多年令史,勘验了无数尸体,如此简单的事,怎么就没想到呢?”

    怒嗟叹良久,说自己一定要把今天看到的事告诉狱掾,这种好的法子,一定要成为安陆县狱曹的通例,甚至可以上报给南郡、咸阳。

    接下来,怒就要将这里的物证、凶器统统收集起来,送往县城。因为里正去寻找死去女子的丈夫,目前的第一嫌疑人猎户,一时半会回不来,两具尸体不可久留原地,制造恐慌,她们也要被用木板抬走,送到乡里去。

    怒和黑夫在这根据痕迹断案相谈甚欢,却不防游徼叔武走进来,看见黑夫还在,便皱眉道:“黑夫亭长,你为何还没走?”

    怒立刻接话道:“游徼,黑夫亭长只是在协助我查案。”

    叔武却老不高兴,他方才和乡亭亭长在外面询问里人关于男女死者生前的关系、恩仇,一时脱不开身。却不防这黑夫倒是顺杆爬,与县里来的令史相谈甚欢,好似他才是负责此事的之官,而自己是给他打下手的亭卒似的……

    上次的盲山里一案,叔武就觉得是自己给黑夫送了一份功劳,风头全被湖阳亭抢光了,如今这案子不归黑夫管,难道他还想插一手不成?

    叔武已经笃定,这案子,肯定是那猎户干的,那人回家见到妻子和别的男人通奸,一怒之下就杀了奸夫**,而后亡命而逃。

    他认为,这案子清晰明了,只需要发出布告,四下搜捕,拿获凶犯并不难,这种轻松的事,最好留着自己办,可不能再被旁人分走了功劳。

    于是叔武便板着脸道:“黑夫亭长,这柳树里是乡亭辖区,可不归你的湖阳亭管!既然你已将知道的都告知令史了,也不必久留,还是速速回亭部去吧!你身上没有公务,若是半日不归,那便是渎职了!”

    令史只是百石吏,而游徼的俸禄是百五十石,是在场众人里官职最大的,此案理应由他主管,而秦国的确对越俎代庖的行为明文禁止。

    所以虽然看出叔武赶人的意图,但黑夫也没强辩什么,朝怒拱了拱手道:“若是令史有什么需要询问的地方,大可随时让人传唤我。”

    说完,他便告辞出门了。

    外头阳光灿烂,一扫屋内的死亡阴霾,围观的人群已经陆续被喝散,只留下一些需要询问的证人。

    黑夫绕过他们,准备去牵自己的马,可在路过门边水沟时,他一眼扫过去,好像看到了什么,立刻便停了下来。

    水沟边的草叶子上,沾染着一抹血迹,黑夫弯下腰,在草丛里找了找后,捡起了一样东西……

    “令史,快来看,这是什么?”

    黑夫大喊一声,怒立刻就出来了,也瞧见了黑夫手里的东西。

    那物什是木制的,有两只手指宽,长三寸左右,上面有一些故意切割出来的齿状凹槽……

    它似是被无意甩出,又像是被故意丢弃……

    “荆券。”

    怒立刻就辨认出来了,面色愈发凝重:“是商贾贸易用的荆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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