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明朝面临即将危亡的时刻,上天其实给了朱家王朝一次机会,把一个叫张居正的人推上了政治舞台。

    嘉靖年间,宦官势力受到一定的抑制,开启了“权相”时代,内阁大学士开始有首辅、次辅和群辅的区别,首辅位极人臣,一切朝政都归其调度。

    有道是“将相本无种,男儿当自强;交椅轮流坐,今日到咱家”,为了争夺首辅的权位,大学士们用尽各种权术计谋打败竞争对手。

    嘉靖、隆庆年间,短短六年,徐阶扳倒严嵩,高拱又推倒徐阶,张居正又把高拱挤走,乱哄哄,你方唱罢我登场,甚荒唐,都为他人作嫁衣。

    张居正,进士出生,和其前任高拱一样,是明朝的权相时代受益人,作为一代名相,论道德品格,他比不上王安石;论武功成就,他比不上曹操;论文化修养,他比不上张九龄;论计谋百出,他不如萧何、张良。

    他爱美女、尚奢华,他不拘小节,父丧居然不丁忧,而是顶着汹汹非议选择了“夺情”,甚至御史上疏弹劾他时还打了人家板子,看上去,全然没有名士的气节。

    然而,事实上,他一生的事迹可圈可点。

    他重用名将戚继光、李成梁,加强了北方的边防;他在边疆实行互市,又使边疆在政治经济上保持了长久的稳定;他用潘季驯治水,黄淮治水成效显著;他以一人的坚持,进行了一场几乎不可能成功的改革,把一个行将腐烂的王朝,打理出一番中兴气象……

    其中,张居正一生的辉煌与功勋,首推“一条鞭法”。

    自明中叶以来,皇亲国戚、文武勋臣大量兼并土地,而这些人往往享有赋役的优免,钦赐的土地又免税。

    那些没有优免的缙绅地主,又把自己的土地伪托于上述权势之家,以至于到张居正时代,国家控制的纳粮当差的土地急剧减少,和明朝开国时期相比,“额田已减强半”。

    有数据表明,在明初,官府登记在册耕地有八亿五千万亩之多,到万历六年,仅仅只有五亿一千万亩,整整蒸发掉了三亿多亩良田。

    这说明,全国将近四成的土地,已经落入皇亲贵戚、豪门富户,以及贪赃自肥的官吏手中。

    而且家有良田千亩者,往往无须纳粮当差,家徒四壁者却次次不落空,一些小户力薄难撑,只得举家逃亡。

    张居正把这一切都看在眼里,大权在握后,他立刻施行霹雳手段施行改革,全国各地在观望一阵后,陆续动了真章。

    改革共分两步,第一步,便是推行“清丈”。

    即使按照今天的观念来看,张居正当时的办法,已经很先进很有效了,首先要求有田产者进行自查申报;然后是乡、里组织丈量、造册,这个册,就叫做“鱼鳞册”;第三步,便是交叉检查,从各乡、各里抽出“素行端谨”人士,进行交叉复查,复查和造册数相同的过关,不同的就追究责任人。

    通过这几个步骤,大部分的县都做到了“丈无遗地”,经过两年多的清丈,官府记录在册的土地,比清丈前多出了一亿八千多万亩。

    作为当朝权贵之一,张居正自己也是享有优免的,自然也是清丈的对象,张大人果然居正,主动按照清丈要求,清查自家隐匿的田亩。

    清查的结果,很有代表性,张家的田产大约为粮七十余石,但在县衙的赋役清册里面,却翻了几个跟头:“内阁张,优免六百四十余石”,多出的五百七十多石粮跟着“内阁张”一起优免了。

    那五百七十多石,有张居正族人借家族名号“一体优免”的,也有张家僮仆的私田混进张家田亩的,更多的居然是张家人不认识的,仔细深查,却是一些地主贿赂税吏,窜名挂靠进来,意图规避纳税的。

    张居正得知自家情况后的愤怒可想而知,在给儿子的信中,他要求立刻把托名于自家的五百七十石粮悉数上交,就连政府给自家的优惠政策他也不要了,“尽数与小民一体当差”。

    对于明王朝来说,张居正确实是难得的治国之才,他早在内阁混斗、自己政治生命岌岌不保的时候,就写过一偈:“愿以深心奉尘刹,不予自身求利益”,事后看来,他的确是做到了。

    ……

    万历清丈的成果,使得国库迅速得到充盈,据史书记载,到万历十年,太仆寺存银多达四百万两,加上太仓存银,总数约达七八百万两,太仓的存粮也可支十年之用,自正德、嘉靖以来,“最称富庶”。

    在万历清丈的同时,张居正已在考虑改革的第二步,这个改革注定要载入史册,那就是“一条鞭法”。

    一条鞭法,说白了就是把田税、丁税、杂税合一,按田亩的多少征收,并用银两交纳,使赋税开始由实物地租向货币地租转化,把原来繁杂的名目统一到一个条目下,所以叫一条鞭。

    这样作的好处很多,一些好处现在看来觉得没什么,但在当时,其对社会发展促进不小。

    首先,它规定税款征收的是“银”,而不是其他物资和徭役,银子作为货币流通,有了法律依据,促进了货币的发展;

    其次,短时间内,明政府的财力大增,民间的大量银子,终于有相当一部分回流到政府手中,政府有了一定的平抑物价能力;

    第三,一条鞭法按亩征收的特质,使财政负担的大部分从农民身上转移到了大地主身上,大地主成为了赋税的主要来源,农民的负担减少,自然推动了生产力;

    第四,按土地征税,一些无田者,包括商人、小手工业者,除了商税外,不再履行徭役义务,使税收由人头税开始向财产税过渡,税负趋于合理。

    一条鞭法的施行,改变了当时极端混乱、严重不均的赋役制度,它减轻了农民的不合理赋役负担,限制了胥吏的舞弊,特别是取消了苛重的力差,使农民有较多时间从事农业生产。

    但是,一条鞭法所实行的赋役没有征收总额的规定,这给各级胥吏横征暴敛留下了可乘之机,这是它的主要不足。

    “一条鞭法”在中国历史上的地位显赫,在税收史上更是一种划时代的税收体制,通过一条鞭法的实施,明朝在短时间内国库充盈,财政状况一度大为改善。

    然而,所谓“宁给好汉牵马坠镫,不给无赖当祖宗”,张居正的可悲之处,在于他没有遇上一个明主。

    张居正的改革,势必得罪一大票特权阶层,张居正生前,他们敢怒而不敢言,至万历十年,张居正病逝后尸骨未寒,弹劾疏就像雪片一样飞向万历的龙案。

    张居正尽心辅佐的万历皇帝,算是一个聪明人,却也是整个明朝最懒惰、最贪婪的皇帝。

    张居正辅国的十年,万历还小,每次见到他的老师张居正都战战兢兢,内心之惶恐难以名状,可如今,天天管着他的人终于死了,他终于可以出口恶气了。

    物极必反,几个月后,万历就愤愤下令抄家,并削尽其官秩,迫夺生前所赐玺书、四代诰命,甚至张居正本人都险遭开棺鞭尸,家属或饿死或流放。

    明神宗万历,不仅能几十年不上朝甘做宅男,还特别爱钱,他喜欢银子,他最大的乐趣,便是天天盘坐在炕头数银子玩。

    皇上取天下的金钱,最方便的办法莫过于加税,不过加税的收入,却不能入国库,而要进入万历的私人小金库,当时叫“内库”。

    万历看到采矿冶炼获利颇丰,就在原来矿税的基础上做起了文章,他完全抛开征税体制,派出太监为“矿税税使”,作为皇帝的私人征税代表,替他收私房钱。

    说是征收矿税,其实这些太监出来,基本上等同于明火执仗的抢劫,只要他们指定哪块土地下有矿藏,地产所有人就必须缴纳矿税。

    矿税敛财的危害是毁灭性的,那些矿监毫无顾忌地在全国横行,敛财的手段几近疯狂,单在万历二十七年的五天之内,就搜括了矿税商税二百万两,效率之高,令人惊奇,这还是缴入皇帝内库的数目,那些太监和随从吞没的钱财,却是无法计量了。

    矿监成为当时最大的祸害,这次不仅仅是农民,许多士人、官宦、商人的利益也大受侵害,一些家中稍有资财的大户,在矿监面前,纷纷败下阵来,家破人亡者不计其数。

    于是,历史的车轮,滚滚向前,张居正的所有努力,全部化为乌有,明王朝的命运,重又回到了加速坠落的轨道。

    后来,万历三大征后,张居正给攒的钱也造完了,可北方崛起了一个后金,时时骚扰犯边,内地,农民起义从来就没有消停过。

    朝廷陷入两面作战,北拒后金,内镇义军,国库没有钱,大臣们请万历动用私房钱凑军饷,他却说:“不行,这打的是国仗,为啥让我掏钱,我不掏,没钱你们去加税。”

    大臣:“可江山是皇上你的啊……”

    他说:“别忽悠我,江山我没有看见,银子实实在在是我的。”

    好玩不?这个皇帝,就这格局。

    没办法,自此后,朝廷不得不一次又一次对田赋加派赋银,主要分为辽饷、剿饷、练饷,统称“三饷”。

    “三饷”的加派,让农民重又不堪重负,矿税的敛财手段,更让士人和富家寒心,并最终成为压死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

    史学家称,明朝的亡国,不在崇祯,而实亡于万历!

    至此,明王朝的覆灭,只是时间问题了。

    终于,他的孙子崇祯,和煤山上的歪脖子树进行了最后的亲密接触,朱家皇上,永远的告别了历史舞台……

    (提问:大明户籍,主要分为哪几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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