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8章 以湖为镜
我父亲在《堪舆漫兴·南干龙》用红笔小字做过批注:</p>
自古以来,上佳的风水宝穴,都十分忌惮龙蛔。</p>
龙蛔喜欢寄生于龙脉之中,“吸天地灵气,能啃石成粉,吞金泄银。”</p>
这里的吞金泄银。</p>
指的就是吃金子,拉银子。</p>
我之前以为这是一种比喻的修辞手法,现在亲眼看到,才知道是纪实描写。</p>
一座大墓,上到龙脉气运,下到陪葬的金银器物,只要被龙蛔寄生,就会被全部吸食啃咬殆尽,宛如人肚子里的蛔虫。</p>
龙蛔,因此得名。</p>
想必平顶峰中的墓主人知道,就算自己机关算计,也难逃龙蛔寄生。</p>
于是专门建了一间盛满黄金的耳室,专门供龙蛔吞食,以求保住龙脉地气……</p>
……</p>
大嘴此时卡在门缝里,进退两难,只能指着龙蛔哇哇大叫。</p>
我此刻还算冷静,立刻端起霰弹枪对着龙蛔的脑袋就是一枪。</p>
龙蛔体型细长,如胳膊粗细,脑袋也不大。</p>
一枪下去,并没有对其造成实质性的伤害。</p>
大嘴说:“再打,再打,快啊陈大夫。”</p>
我说:“催个屁,你以为这是机关枪?”</p>
说着,我掏出子弹,准备装弹再射。</p>
这间银屑墓室本就不大,我和史久丰现在距离龙蛔很近,只要它发起进攻,我们很难有躲闪的空间。</p>
为今之计,只有火力压制。</p>
可就在我再次瞄准龙蛔脑袋时,这才发现它已经扭动着身形,想要遁入墓室连接的甬道。</p>
想逃?</p>
我趁着它转身的时机,又补了一枪。</p>
钢珠打在它黑色的躯体上,白花花的恶臭脓液从中流出。</p>
我想要跟上去,再补几枪。</p>
史久丰拦住我,说:“别追了,小心这玩意的体液。”</p>
我看到龙蛔流出的脓液滴在地上,发出“滋啦滋啦”的腐蚀声。</p>
只一会功夫,就透过银屑,烧穿了脚下的砖石。</p>
幸好史久丰将我拦了下来,不然我一脚踩上去,脚底板就烧没了。</p>
眼看着龙蛔遁形而走,大嘴嘲讽道:“没想到黑虫子体型这么大,胆子却这么小,还不如西山脚下的一条小小水蛭。”</p>
我说:“龙蛔龙蛔,本质上就是蛔虫,逃走也符合它的习性特征。如果这玩意胆子大不要命的话,岂不是能把肠胃啃穿,顷刻间要了宿主的性命?”</p>
史久丰看着墓道方向,嘴里念叨着:“由此看来,编写诊山寻龙歌的人,的确有几分手段……”</p>
这一路走来,史久丰看我使用过多次诊山寻龙。</p>
因此对诊山寻龙歌的内容,也有了一点了解。</p>
可是他在这个时候,说出这样的话,仍让我有些不能理解。</p>
我问:“何出此言?”</p>
史久丰答:“人体内生有蛔虫,吸食养分,直至宿主精力枯涸。没想到大山体内,也有龙蛔,同样寄生吸食。诊山寻龙第一句,山就是人。此番见解,这么看来,确实独到精妙。”</p>
我和史久丰说话间,就将大嘴从门缝中拉了出来。</p>
简单调整了一下,一行人顺着龙蛔逃走的甬道,继续朝着墓室深处走去。</p>
“注意有光,前面有光。”我走在前面,提醒道。</p>
史久丰说:“再走近看看。”</p>
大嘴说:“现在外面还是白天吧?咱们这是走出墓穴,重新回到外面了?”</p>try{ggauto();} catch(ex){}
我说:“不可能。”</p>
以诊山寻龙歌来看,我可以确定的是,我们现在所处的位置,仍然在地下。</p>
既然在地底下,为何有这么明亮的光源。</p>
难道地底,埋了一颗“太阳”?</p>
我们心中疑惑,继续朝着光亮走去。</p>
待到穿过甬道后,我们来到了一间环形墓室。</p>
按照墓葬格局来看,这里应该是一间前室。</p>
整个前室占地面积极大,内部明亮无比。</p>
室内廊桥水榭,种满了奇花异草。</p>
时而听到稀疏虫鸣,时而彩蝶起舞,留恋花间。</p>
一间四角凉亭立在正中,是整个前室中唯一的建筑物。</p>
凉亭造型古朴别致,颇有南北朝时期的风格韵味。</p>
第一眼看上去,如果不说这里是墓室。</p>
还以为是哪个园林一隅,别苑一角。</p>
其实,这种景致都不是我最为惊讶的。</p>
我最震惊的是,头顶那团光亮。</p>
犹如千百个灯泡同时点亮的光。</p>
那个年代虽然有白炽灯,但并没有普及。</p>
一个是灯泡的成本高,老百姓用不起。再就是很多地方都没有通电,只有灯泡的话,压根就点不亮。</p>
就连我们现在用的手电筒,在当时都是一等一的稀罕物,整个千山林场都不超过十个。</p>
绝大多数情况下,还是以煤油灯照明为主。</p>
所以前室中的亮度,完全超乎了想象。</p>
这绝非一般的长明灯,或是夜明珠能够达到的。</p>
我关了手电,用手遮着光亮,眯眼向上看去——</p>
只见环形前室的顶部,是一个巨大的天然水晶。</p>
水晶没有任何瑕疵,干净的犹如镜面。</p>
和煦的阳光透过水晶,照在花草廊桥。</p>
就好比一个“太阳”,高悬于前室之上。</p>
史久丰看后,感叹道:“精妙设计,巧夺天工,神工鬼斧,世间无二……”</p>
大嘴说:“史小哥一激动,就喜欢四个字四个字的往外蹦。”</p>
我说:“大嘴,你不觉得这个设计太绝了吗?”</p>
大嘴说:“有什么绝的,不就是一个水晶罩着墓室吗?林场的试验田,扣上塑料大棚子,不也是这个造型吗?”</p>
我说:“你还记得平顶峰上的湖吗?”</p>
“记得,两者之间有什么关系?”</p>
“我们头顶的水晶,兜住了那一潭湖水,我们此刻,正在峰顶湖的正下方……”</p>
“卧槽。”</p>
大嘴恍然,抬头再看。</p>
就见透下来的阳光,带着不易察觉的水纹。</p>
大嘴惊呼:“果然是他妈的湖底……”</p>
“啪!”</p>
大嘴话说一半,就听史久丰猛然一拍脑门。</p>
他近乎癫狂的感叹道:“墓主人的设计,原来是这样。这么看来,此地果然就是天宫!”</p>
天宫,一个近乎遗忘的词,再次被史久丰提及。</p>
我问:“史小哥,你发现了什么……”</p>
史久丰说:“以湖为镜,倒悬天宫。整片起伏延绵的千山,在墓主人眼里,犹如脚踏祥云。”</p>
倒悬天宫?</p>
难道这座墓里的一切,都是反着的?</p></div>
自古以来,上佳的风水宝穴,都十分忌惮龙蛔。</p>
龙蛔喜欢寄生于龙脉之中,“吸天地灵气,能啃石成粉,吞金泄银。”</p>
这里的吞金泄银。</p>
指的就是吃金子,拉银子。</p>
我之前以为这是一种比喻的修辞手法,现在亲眼看到,才知道是纪实描写。</p>
一座大墓,上到龙脉气运,下到陪葬的金银器物,只要被龙蛔寄生,就会被全部吸食啃咬殆尽,宛如人肚子里的蛔虫。</p>
龙蛔,因此得名。</p>
想必平顶峰中的墓主人知道,就算自己机关算计,也难逃龙蛔寄生。</p>
于是专门建了一间盛满黄金的耳室,专门供龙蛔吞食,以求保住龙脉地气……</p>
……</p>
大嘴此时卡在门缝里,进退两难,只能指着龙蛔哇哇大叫。</p>
我此刻还算冷静,立刻端起霰弹枪对着龙蛔的脑袋就是一枪。</p>
龙蛔体型细长,如胳膊粗细,脑袋也不大。</p>
一枪下去,并没有对其造成实质性的伤害。</p>
大嘴说:“再打,再打,快啊陈大夫。”</p>
我说:“催个屁,你以为这是机关枪?”</p>
说着,我掏出子弹,准备装弹再射。</p>
这间银屑墓室本就不大,我和史久丰现在距离龙蛔很近,只要它发起进攻,我们很难有躲闪的空间。</p>
为今之计,只有火力压制。</p>
可就在我再次瞄准龙蛔脑袋时,这才发现它已经扭动着身形,想要遁入墓室连接的甬道。</p>
想逃?</p>
我趁着它转身的时机,又补了一枪。</p>
钢珠打在它黑色的躯体上,白花花的恶臭脓液从中流出。</p>
我想要跟上去,再补几枪。</p>
史久丰拦住我,说:“别追了,小心这玩意的体液。”</p>
我看到龙蛔流出的脓液滴在地上,发出“滋啦滋啦”的腐蚀声。</p>
只一会功夫,就透过银屑,烧穿了脚下的砖石。</p>
幸好史久丰将我拦了下来,不然我一脚踩上去,脚底板就烧没了。</p>
眼看着龙蛔遁形而走,大嘴嘲讽道:“没想到黑虫子体型这么大,胆子却这么小,还不如西山脚下的一条小小水蛭。”</p>
我说:“龙蛔龙蛔,本质上就是蛔虫,逃走也符合它的习性特征。如果这玩意胆子大不要命的话,岂不是能把肠胃啃穿,顷刻间要了宿主的性命?”</p>
史久丰看着墓道方向,嘴里念叨着:“由此看来,编写诊山寻龙歌的人,的确有几分手段……”</p>
这一路走来,史久丰看我使用过多次诊山寻龙。</p>
因此对诊山寻龙歌的内容,也有了一点了解。</p>
可是他在这个时候,说出这样的话,仍让我有些不能理解。</p>
我问:“何出此言?”</p>
史久丰答:“人体内生有蛔虫,吸食养分,直至宿主精力枯涸。没想到大山体内,也有龙蛔,同样寄生吸食。诊山寻龙第一句,山就是人。此番见解,这么看来,确实独到精妙。”</p>
我和史久丰说话间,就将大嘴从门缝中拉了出来。</p>
简单调整了一下,一行人顺着龙蛔逃走的甬道,继续朝着墓室深处走去。</p>
“注意有光,前面有光。”我走在前面,提醒道。</p>
史久丰说:“再走近看看。”</p>
大嘴说:“现在外面还是白天吧?咱们这是走出墓穴,重新回到外面了?”</p>try{ggauto();} catch(ex){}
我说:“不可能。”</p>
以诊山寻龙歌来看,我可以确定的是,我们现在所处的位置,仍然在地下。</p>
既然在地底下,为何有这么明亮的光源。</p>
难道地底,埋了一颗“太阳”?</p>
我们心中疑惑,继续朝着光亮走去。</p>
待到穿过甬道后,我们来到了一间环形墓室。</p>
按照墓葬格局来看,这里应该是一间前室。</p>
整个前室占地面积极大,内部明亮无比。</p>
室内廊桥水榭,种满了奇花异草。</p>
时而听到稀疏虫鸣,时而彩蝶起舞,留恋花间。</p>
一间四角凉亭立在正中,是整个前室中唯一的建筑物。</p>
凉亭造型古朴别致,颇有南北朝时期的风格韵味。</p>
第一眼看上去,如果不说这里是墓室。</p>
还以为是哪个园林一隅,别苑一角。</p>
其实,这种景致都不是我最为惊讶的。</p>
我最震惊的是,头顶那团光亮。</p>
犹如千百个灯泡同时点亮的光。</p>
那个年代虽然有白炽灯,但并没有普及。</p>
一个是灯泡的成本高,老百姓用不起。再就是很多地方都没有通电,只有灯泡的话,压根就点不亮。</p>
就连我们现在用的手电筒,在当时都是一等一的稀罕物,整个千山林场都不超过十个。</p>
绝大多数情况下,还是以煤油灯照明为主。</p>
所以前室中的亮度,完全超乎了想象。</p>
这绝非一般的长明灯,或是夜明珠能够达到的。</p>
我关了手电,用手遮着光亮,眯眼向上看去——</p>
只见环形前室的顶部,是一个巨大的天然水晶。</p>
水晶没有任何瑕疵,干净的犹如镜面。</p>
和煦的阳光透过水晶,照在花草廊桥。</p>
就好比一个“太阳”,高悬于前室之上。</p>
史久丰看后,感叹道:“精妙设计,巧夺天工,神工鬼斧,世间无二……”</p>
大嘴说:“史小哥一激动,就喜欢四个字四个字的往外蹦。”</p>
我说:“大嘴,你不觉得这个设计太绝了吗?”</p>
大嘴说:“有什么绝的,不就是一个水晶罩着墓室吗?林场的试验田,扣上塑料大棚子,不也是这个造型吗?”</p>
我说:“你还记得平顶峰上的湖吗?”</p>
“记得,两者之间有什么关系?”</p>
“我们头顶的水晶,兜住了那一潭湖水,我们此刻,正在峰顶湖的正下方……”</p>
“卧槽。”</p>
大嘴恍然,抬头再看。</p>
就见透下来的阳光,带着不易察觉的水纹。</p>
大嘴惊呼:“果然是他妈的湖底……”</p>
“啪!”</p>
大嘴话说一半,就听史久丰猛然一拍脑门。</p>
他近乎癫狂的感叹道:“墓主人的设计,原来是这样。这么看来,此地果然就是天宫!”</p>
天宫,一个近乎遗忘的词,再次被史久丰提及。</p>
我问:“史小哥,你发现了什么……”</p>
史久丰说:“以湖为镜,倒悬天宫。整片起伏延绵的千山,在墓主人眼里,犹如脚踏祥云。”</p>
倒悬天宫?</p>
难道这座墓里的一切,都是反着的?</p></di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