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堂是什么?”华真行问约高乐。
约高乐解释道:“冈比斯庭亦称圣庭,它在各地的分支机构,便称为圣堂。”
华真行:“传教场所?”
约高乐:“你可以这么理解,但它不仅仅是传教场所,也不单纯是世俗意义上的教堂。除了宣扬神的光辉,圣堂还有很多其他的职能,比如安抚与救济信众。
布道之余,它还会创造各种条件,将人们组织在一起,可以互相关怀、互诉衷肠,让他们在这个冰冷的世界上感受到温暖,从而唤醒内心深处需要与被需要的感觉。
它让人们意识到自己不再孤独、并没有被这个世界抛弃,与神同在!在我的内心中,这就是最理想的教团组织与信众关系。”
华真行:“哦,我明白了!”
约高乐皱眉道:“你明白什么了?”
华真行:“我明白这个世界上发生的很多事了。”
约高乐:“假如你做不到我刚才说的那些,那就不妨让圣堂去做,也不能阻止人们进入圣堂。”
华真行:“兼相爱,交互利,同天志,明鬼神,这样说是不是更清楚?”
约高乐:“你听谁说的?”
华真行:“我墨大爷说的。”
约高乐:“草鞋帮帮主?”
华真行:“对,就是他老人家,看来你也调查过这里的情况。他老人家和杨董、柯老一样,如今都是欢想实业的董事。”
约高乐长出一口气道:“这是什么公司啊!”
华真行又强调了一句:“欢想实业。”
约高乐:“今时已不同上古,你就会背那么几句吗?”
华真行:“想听现代白话文吗?关心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需求,将组织建立到基层,组织各种形式的文化娱乐与互助交流活动,培养人们的集体责任感,感受到集体的温暖……
我忘了这是从哪份文件中随便摘出来的话,很多份文件中应该都有。我不清楚说这种话的人能不能换做到,但新联盟就是这么做的,不信你到克林区的街头去走一走。
有很多事情,是过去的草鞋帮解决不了的,哪怕它是真的在贯彻自己的宗旨。是谁让这个世界变得冰冷、是谁让人们意识到自己被这个世界抛弃?这才是最重要的问题。
假如世界本身就划分为对立的阶层,它们的内在利益关系就是对立的,这无关人们之间的爱与不爱。除非你能改变这种结构,否则爱与包容解决不了问题,只是在粉饰一切。
您知道我的感受吗?我从小推开杂货铺的大门,看见的就是地狱,但我不会质疑神在哪里,我只困惑他们为何如此,又怎么可以不再这样?
我不会对黑帮宣扬什么爱与包容,更不会听黑帮对我宣扬爱与包容,我只会去铲除黑帮? 让这个地方不再有黑帮。谁能做到这一点? 他就是非索港的救世主。
所以草鞋帮才会成为今天的新联盟,至于你说的那些? 新联盟会去做的? 而且已经做了,还要坚持做下去? 争取能做得更好。
假如宣扬绝对的个人主义,那么被抛弃的孤独就是代价? 当政府无法对基层负责? 或者不想承担这个义务,便会宣扬世界有冷漠的自由。
所以我明白圣堂能起到的作用,以及人们为何会走进圣堂,那只是一剂安慰。
在一个事实上横向割裂? 却被纵向切割成无数部分的社会中? 人们需要一种精神联系的纽带来彼此认同,就像一座座孤岛。
这些我从小就看到了,就是非索港的一片片街区,街区里的人才是自己人,所区别的就是街区中并没有圣堂? 只有黑帮……是新联盟改变了这一切。”
约高乐摆手道:“我就是简单说两句,却招来华老板这么一番长篇大论!这是你自己的话吗? 听着不太像啊,也是大人教的吧?”
华真行:“是别人教的? 也是我自己说的。倒没有人刻意教我说这些,但我经常听老人家吵架? 听到过这些。”
约高乐不再跟他扯这些? 又回归了刚才的话题:“其实圣堂还有很多其他的职能? 它还是一个招募与培养神职人员的基地,并在内部发掘与培养神术师。
那两位使者的提议,其实是一番好意,对洛克以及福根修士会都是有利的。建立一座圣堂并不容易,需要冈比斯庭倾斜大量的资源来支持。
圣堂内部的图书馆、神术资料库、神术实验室、神术修炼场所都是标配,理论上每座圣堂都应该有一名大神术师坐镇,可实际中很难满足这个条件。
布雷希之所以有这个提议,其实就代表他愿意为洛克向冈比斯庭争取利益。在他看来,洛克的财力雄厚,也能搞定当地势力,建立圣堂的资金以及条件不成问题。
可是还有其他很多东西,仅仅靠钱是买不到的……”
华真行点头道:“这位使者的确是好意,在一个体系内部,为洛克争取资源、扩大影响、培养势力。
假如真能建立这座圣堂,又有布雷希来主导冈比斯庭那边的事,布雷希本人也能得到不少好处,两头都有好处!”
约高乐又补充了一句:“布雷希倒是挺能办事,也挺会办事的。只要洛克身沐神恩、心向冈比斯庭,自能知道这样的使者简直太为他着想了。”
华真行:“洛克会感谢他的,否则怎会送他那么大的纯金徽章?但是他人在新联盟,当然也心向非索港。”
约高乐:“看来的确如此。”
就在两人讨论问题的时候,布雷希建立圣堂的提议已经受阻。这次还是柯孟朝在说话,而洛克和连娜并没有发表任何反对意见。
柯孟朝的意见,非索港地方当局并不反对建立圣堂。但是在这个一干二净这个破地方,至少近十五年来就没有这样的事情,各街区的帮派也没兴趣搞这种东西。
如今要重建这种城市,各项事务就要有明确的章程。
刚才谈的是如何建立国民教育体系,那么现在要谈的就是宗教事务管理了,本以为这个议题还有点早,但现在既然发生了这样的事,就必须提上议程。
能不能建立圣堂、怎样的建立圣堂?要按非索港的宗教管理政策办,而不能先办起来再做规定、有了既成事实之后才去补救。
非索港当局还没有相关规定,怎么办?身为资政委员会的首席顾问,柯孟超现场草拟了一份,然后便可以提交讨论,假如讨论通过,很快就可以颁布。
冈比斯庭想在非索港设立圣堂,便按此规定办理。这算是特事特办了,柯孟超很给面子也很给力,他拿来纸笔现场书写《非索港宗教事务管理草案》,边写边解释。
非索港对宗教事务与宗教信仰的管理,首先遵循“自由原则”。
所谓自由原则,最重要的一条,就是要保障任何人都有“不信奉某位神灵的自由”以及“不再信奉某位神灵的自由。”
在自由原则中,“不信奉”的权利才是重点。在草案中还规定,如果神灵本尊提出申诉,非索港地方当局也会维护公民的这种选择权利。
这一条规定真是太有地方特色了,因为当地人大多不是无神论者,各部族信的东西五花八门,有时甚至超出想象。
草案没有纠缠有神或无神的争论,而是假设了一种情况,假如神灵出现在人间,也将其视为一位独立的法律个体,与其他公民享有同等权利。
公民是信仰某位神灵的自由,也有不信仰某位神灵的自由,就算神灵也不能剥夺。假如神灵来到这里,非索港地方当局同样保障它的这种权利。
在草拟的时候,柯孟朝问了一句话,不是问冈比斯庭的两位使者,而是问洛克:“你认为海神族的人,有不信奉海神的自由,或者有不再信奉海神的自由吗?”
洛克答道:“有,当然有!”于是柯孟超就这么写了。
根据这一原则,派生出另一条更重要的规定:任何人或组织,在非索港设立宗教机构,其宣扬的教义不得违反自由原则,其禁止性内容如下——
一、对不信奉本宗教神灵者,进行威胁、恐吓、污蔑、贬低或丑化。
二、阻挠与禁止信众不再信封本宗教神灵,并对他们进行威胁、恐吓、污蔑、贬低或丑化。
三、宣杨公民必须信奉本宗教神灵,否则就会遭到报复与惩罚。
四、号召与鼓励信众,攻击或歧视非信众。
五、违反自由原则的其他情况。
任何组织在非索港设立宗教机构,其宣扬的教义都必须经管理部门审核,不违反上述规定才可批准。这一条规定只是针对公开设立宗教机构的情况,需审查其宣扬的教义,并不干涉个人的信仰选择。
柯孟超写得很快,落笔成章。他一边写,洛克一边翻译,在“自由原则”之后,又规定了“平等原则”、“反歧视原则”、“反迷信原则”,可视为在自由原则基础上的延伸与补充。
所谓平等原则,不仅是教义符合规定的各教派之间的平等,也包括信众与非信众之间的平等。
而反歧视的原则,则进一步细化了各种禁止性行为。比如只要成立机构传教,那么其公开的教义都必须允许大众、包括信众与非信众进行解读与评判。
至于反迷信原则,并不是说某种信仰就是迷信,而是一系列具体的规定,比如任何人不得自称神灵、任何人都不得宣称只有自己才代表了神灵的意志、任何人都不得用欺骗或裹挟的手段让他人信奉某位神灵。
草案的最后再次强调,假如神灵来到人间,不论是哪位神灵,也享受与非索港公民同等的权利,遵守同样的规定。
这时皮丹小声的说了一句:“可笑的凡人。”
柯孟超听见了,也没有生气,淡淡道:“我们都是可笑的凡人,这就是凡人所制定的规则。”
皮丹:“冈比斯庭所宣扬的教义,也要非索港地方管理部门审核吗?”
柯孟超摇头道:“冈比斯庭在冈比斯庭宣扬什么教义,当然不归非索港管辖。但是在这里公开设立机构传教,就必须遵守非索港的宗教管理规定。”
皮丹:“你怎么知道,这些规定就是合理的?”
柯孟朝笑了:“我们可以论证,从逻辑上讲,它必须合理。举个例子,假如它不合理的话,你又如何在海神族中传教?”
皮丹还想说什么,布雷希却朝他轻轻摇了摇头,示意他不要再纠缠这个话题。
连娜却插话道:“假如神灵来到这里……可是您老别忘了,神灵是有神力的!”
柯孟超反问道:“你也具有神术得力量!这与每个人的学识、能力、技艺一样,是你的优势、你的享受、你的资本、你的超脱与大自在。
假如你所信奉的神灵来到人间,难道它没有信奉谁或不信奉谁的自由,难道它也要遵从你的意志去信奉自己吗?”
约高乐解释道:“冈比斯庭亦称圣庭,它在各地的分支机构,便称为圣堂。”
华真行:“传教场所?”
约高乐:“你可以这么理解,但它不仅仅是传教场所,也不单纯是世俗意义上的教堂。除了宣扬神的光辉,圣堂还有很多其他的职能,比如安抚与救济信众。
布道之余,它还会创造各种条件,将人们组织在一起,可以互相关怀、互诉衷肠,让他们在这个冰冷的世界上感受到温暖,从而唤醒内心深处需要与被需要的感觉。
它让人们意识到自己不再孤独、并没有被这个世界抛弃,与神同在!在我的内心中,这就是最理想的教团组织与信众关系。”
华真行:“哦,我明白了!”
约高乐皱眉道:“你明白什么了?”
华真行:“我明白这个世界上发生的很多事了。”
约高乐:“假如你做不到我刚才说的那些,那就不妨让圣堂去做,也不能阻止人们进入圣堂。”
华真行:“兼相爱,交互利,同天志,明鬼神,这样说是不是更清楚?”
约高乐:“你听谁说的?”
华真行:“我墨大爷说的。”
约高乐:“草鞋帮帮主?”
华真行:“对,就是他老人家,看来你也调查过这里的情况。他老人家和杨董、柯老一样,如今都是欢想实业的董事。”
约高乐长出一口气道:“这是什么公司啊!”
华真行又强调了一句:“欢想实业。”
约高乐:“今时已不同上古,你就会背那么几句吗?”
华真行:“想听现代白话文吗?关心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需求,将组织建立到基层,组织各种形式的文化娱乐与互助交流活动,培养人们的集体责任感,感受到集体的温暖……
我忘了这是从哪份文件中随便摘出来的话,很多份文件中应该都有。我不清楚说这种话的人能不能换做到,但新联盟就是这么做的,不信你到克林区的街头去走一走。
有很多事情,是过去的草鞋帮解决不了的,哪怕它是真的在贯彻自己的宗旨。是谁让这个世界变得冰冷、是谁让人们意识到自己被这个世界抛弃?这才是最重要的问题。
假如世界本身就划分为对立的阶层,它们的内在利益关系就是对立的,这无关人们之间的爱与不爱。除非你能改变这种结构,否则爱与包容解决不了问题,只是在粉饰一切。
您知道我的感受吗?我从小推开杂货铺的大门,看见的就是地狱,但我不会质疑神在哪里,我只困惑他们为何如此,又怎么可以不再这样?
我不会对黑帮宣扬什么爱与包容,更不会听黑帮对我宣扬爱与包容,我只会去铲除黑帮? 让这个地方不再有黑帮。谁能做到这一点? 他就是非索港的救世主。
所以草鞋帮才会成为今天的新联盟,至于你说的那些? 新联盟会去做的? 而且已经做了,还要坚持做下去? 争取能做得更好。
假如宣扬绝对的个人主义,那么被抛弃的孤独就是代价? 当政府无法对基层负责? 或者不想承担这个义务,便会宣扬世界有冷漠的自由。
所以我明白圣堂能起到的作用,以及人们为何会走进圣堂,那只是一剂安慰。
在一个事实上横向割裂? 却被纵向切割成无数部分的社会中? 人们需要一种精神联系的纽带来彼此认同,就像一座座孤岛。
这些我从小就看到了,就是非索港的一片片街区,街区里的人才是自己人,所区别的就是街区中并没有圣堂? 只有黑帮……是新联盟改变了这一切。”
约高乐摆手道:“我就是简单说两句,却招来华老板这么一番长篇大论!这是你自己的话吗? 听着不太像啊,也是大人教的吧?”
华真行:“是别人教的? 也是我自己说的。倒没有人刻意教我说这些,但我经常听老人家吵架? 听到过这些。”
约高乐不再跟他扯这些? 又回归了刚才的话题:“其实圣堂还有很多其他的职能? 它还是一个招募与培养神职人员的基地,并在内部发掘与培养神术师。
那两位使者的提议,其实是一番好意,对洛克以及福根修士会都是有利的。建立一座圣堂并不容易,需要冈比斯庭倾斜大量的资源来支持。
圣堂内部的图书馆、神术资料库、神术实验室、神术修炼场所都是标配,理论上每座圣堂都应该有一名大神术师坐镇,可实际中很难满足这个条件。
布雷希之所以有这个提议,其实就代表他愿意为洛克向冈比斯庭争取利益。在他看来,洛克的财力雄厚,也能搞定当地势力,建立圣堂的资金以及条件不成问题。
可是还有其他很多东西,仅仅靠钱是买不到的……”
华真行点头道:“这位使者的确是好意,在一个体系内部,为洛克争取资源、扩大影响、培养势力。
假如真能建立这座圣堂,又有布雷希来主导冈比斯庭那边的事,布雷希本人也能得到不少好处,两头都有好处!”
约高乐又补充了一句:“布雷希倒是挺能办事,也挺会办事的。只要洛克身沐神恩、心向冈比斯庭,自能知道这样的使者简直太为他着想了。”
华真行:“洛克会感谢他的,否则怎会送他那么大的纯金徽章?但是他人在新联盟,当然也心向非索港。”
约高乐:“看来的确如此。”
就在两人讨论问题的时候,布雷希建立圣堂的提议已经受阻。这次还是柯孟朝在说话,而洛克和连娜并没有发表任何反对意见。
柯孟朝的意见,非索港地方当局并不反对建立圣堂。但是在这个一干二净这个破地方,至少近十五年来就没有这样的事情,各街区的帮派也没兴趣搞这种东西。
如今要重建这种城市,各项事务就要有明确的章程。
刚才谈的是如何建立国民教育体系,那么现在要谈的就是宗教事务管理了,本以为这个议题还有点早,但现在既然发生了这样的事,就必须提上议程。
能不能建立圣堂、怎样的建立圣堂?要按非索港的宗教管理政策办,而不能先办起来再做规定、有了既成事实之后才去补救。
非索港当局还没有相关规定,怎么办?身为资政委员会的首席顾问,柯孟超现场草拟了一份,然后便可以提交讨论,假如讨论通过,很快就可以颁布。
冈比斯庭想在非索港设立圣堂,便按此规定办理。这算是特事特办了,柯孟超很给面子也很给力,他拿来纸笔现场书写《非索港宗教事务管理草案》,边写边解释。
非索港对宗教事务与宗教信仰的管理,首先遵循“自由原则”。
所谓自由原则,最重要的一条,就是要保障任何人都有“不信奉某位神灵的自由”以及“不再信奉某位神灵的自由。”
在自由原则中,“不信奉”的权利才是重点。在草案中还规定,如果神灵本尊提出申诉,非索港地方当局也会维护公民的这种选择权利。
这一条规定真是太有地方特色了,因为当地人大多不是无神论者,各部族信的东西五花八门,有时甚至超出想象。
草案没有纠缠有神或无神的争论,而是假设了一种情况,假如神灵出现在人间,也将其视为一位独立的法律个体,与其他公民享有同等权利。
公民是信仰某位神灵的自由,也有不信仰某位神灵的自由,就算神灵也不能剥夺。假如神灵来到这里,非索港地方当局同样保障它的这种权利。
在草拟的时候,柯孟朝问了一句话,不是问冈比斯庭的两位使者,而是问洛克:“你认为海神族的人,有不信奉海神的自由,或者有不再信奉海神的自由吗?”
洛克答道:“有,当然有!”于是柯孟超就这么写了。
根据这一原则,派生出另一条更重要的规定:任何人或组织,在非索港设立宗教机构,其宣扬的教义不得违反自由原则,其禁止性内容如下——
一、对不信奉本宗教神灵者,进行威胁、恐吓、污蔑、贬低或丑化。
二、阻挠与禁止信众不再信封本宗教神灵,并对他们进行威胁、恐吓、污蔑、贬低或丑化。
三、宣杨公民必须信奉本宗教神灵,否则就会遭到报复与惩罚。
四、号召与鼓励信众,攻击或歧视非信众。
五、违反自由原则的其他情况。
任何组织在非索港设立宗教机构,其宣扬的教义都必须经管理部门审核,不违反上述规定才可批准。这一条规定只是针对公开设立宗教机构的情况,需审查其宣扬的教义,并不干涉个人的信仰选择。
柯孟超写得很快,落笔成章。他一边写,洛克一边翻译,在“自由原则”之后,又规定了“平等原则”、“反歧视原则”、“反迷信原则”,可视为在自由原则基础上的延伸与补充。
所谓平等原则,不仅是教义符合规定的各教派之间的平等,也包括信众与非信众之间的平等。
而反歧视的原则,则进一步细化了各种禁止性行为。比如只要成立机构传教,那么其公开的教义都必须允许大众、包括信众与非信众进行解读与评判。
至于反迷信原则,并不是说某种信仰就是迷信,而是一系列具体的规定,比如任何人不得自称神灵、任何人都不得宣称只有自己才代表了神灵的意志、任何人都不得用欺骗或裹挟的手段让他人信奉某位神灵。
草案的最后再次强调,假如神灵来到人间,不论是哪位神灵,也享受与非索港公民同等的权利,遵守同样的规定。
这时皮丹小声的说了一句:“可笑的凡人。”
柯孟超听见了,也没有生气,淡淡道:“我们都是可笑的凡人,这就是凡人所制定的规则。”
皮丹:“冈比斯庭所宣扬的教义,也要非索港地方管理部门审核吗?”
柯孟超摇头道:“冈比斯庭在冈比斯庭宣扬什么教义,当然不归非索港管辖。但是在这里公开设立机构传教,就必须遵守非索港的宗教管理规定。”
皮丹:“你怎么知道,这些规定就是合理的?”
柯孟朝笑了:“我们可以论证,从逻辑上讲,它必须合理。举个例子,假如它不合理的话,你又如何在海神族中传教?”
皮丹还想说什么,布雷希却朝他轻轻摇了摇头,示意他不要再纠缠这个话题。
连娜却插话道:“假如神灵来到这里……可是您老别忘了,神灵是有神力的!”
柯孟超反问道:“你也具有神术得力量!这与每个人的学识、能力、技艺一样,是你的优势、你的享受、你的资本、你的超脱与大自在。
假如你所信奉的神灵来到人间,难道它没有信奉谁或不信奉谁的自由,难道它也要遵从你的意志去信奉自己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