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陵美酒郁金香,玉碗盛来琥珀光。但使主人能醉客,不知何处是他乡。”

    “诸位,还请满饮此杯?”

    亥时三刻,曲江的水面上飘荡着一艘巨型画舫,而画舫之内,烛影彩灯,琴鼓喧嚣。

    短短一个时辰内,众人已经饮下三斗美酒,纵使酒量再好,也无法站稳,更何况他们喝的是上等黄醅酒,十分醉人。

    乾和葡萄酒虽好,终究是西域之物,半个时辰前,众人纷纷劝说薛牧改饮清酒,而琉璃杯也被换成了古朴的铜爵。

    此时,程齐之正醉醺醺的靠在凭几上,笑道:“世人皆说剑南烧春、宜城九酿,乃世间好物,却不知京师佳酿。”

    虞世帆打了个酒嗝,开口接过话茬:“自从记事起,某便随叔父住在常乐坊,早已喝遍长安美酒。”

    “西市腔、新丰美酒……阿婆清……”这家伙边说边越来劲,竖起大拇指:“不过,还是我家附近虾蟆陵所出的郎官清为酒中第一。”

    闻言,薛牧放下铜爵,揉了揉眉心,他似乎在哪里听过虾蟆陵,可惜不胜酒力,大脑一片混沌。

    “薛郎,喝些热汤吧,你先前饮了三四盏葡萄酒,现在又改喝清酒,后劲自然大……”

    说着,她用木勺盛了半碗鸭肉汤,轻吹几下,递到薛牧嘴边,眉宇间尽是温柔。

    闻着从身侧传来的女子幽香,薛牧轻声道了声谢,却遭到佳人的娇嗔。

    于是,他立刻转移话题:“郑娘子,这虾蟆陵是何处?总感觉在何处听人说过。”

    声音低微,坐在旁边的随从见两人耳鬓厮磨,只当他们是在说些体己话,并没有在意。

    郑娘子柔柔一语:“薛郎初来长安?”

    薛牧皱眉,怎么都这么问,心中暗想:莫非长安百姓还看不起外乡人?

    幸好,虽然他喝了不少酒,但也没有丧失思考能力,这个可笑的念头只是在脑中一闪而逝——

    毕竟,大唐风气开放,就连夷夏之防这等说法都已被人们摒弃,同理,凡是过读书、明事理的人都不会去鄙夷同族。

    因而,薛牧出声答道:“嗯,前段时间刚离开河东老家,尚未有时间遍览长安风光。”

    “难怪如此。”

    郑娘子脸上笑意不减,如同小猫一般,贴在薛牧耳边柔声说道:

    “东市旁边的常乐坊内,有条十字街,街之东有大冢,相传那是汉朝大儒董仲舒之墓。

    所以,凡是儒家文士从此经过,都会下马步行,以示尊敬。”

    说到这里,花魁娘子抬手点了点薛牧的胸口,似乎在数落他不是个合格的儒生,连先贤坟茔都不识。

    怀中躺着一个明艳动人的花魁,且动作极为轻佻,让人瞬间联想到了床榻。

    不过,薛牧内心深处多少还有些理智,没有在大庭广众之下,做出一些出格的举动,否则就要名声扫地了。

    见他只是抱住自己的腰肢,并没有其它动作,郑都知盈盈一笑,吐气如兰道:“正因为如此,那地方又叫下马陵,可惜庸夫俗子不知名教,将其呼为虾蟆陵,以讹传讹,而这么喊的人多了,索性将错就错,不做更改了。”

    “原来如此,受教了。”

    待他说完,郑娘子敏锐地察觉到,薛牧搭在她腰肢上的手微微一滞。

    “薛郎,你怎么了?”

    “无碍,只是突然想到了一位故人。”薛牧尽量轻描淡写。

    就在刚才,坠在胸口处的玉佛突然剧烈抖动了几下,并且传出阵阵暖流,自心口流向四肢百骸。

    几乎是一瞬间,薛牧的大脑恢复清明,酒意全无:自言本是京城女,家在虾蟆陵下住,十三学得琵琶成,名属教坊第一部……

    这时,他终于知道为何自己在听到虾蟆陵这个地名后,会觉得如此耳熟了,但是,此时此刻,已经没有多余的时间来纠结这些琐事。

    “二郎,满饮此杯。”

    抬眸望去,程齐之喝得满脸通红,本来粗如梁木的手臂竟然撑不住身体,只能将半个身子压在木质凭几上借力。

    这不正常,程兄曾是清道率执法押官,负责维护军纪、纠察不法,虽然性格有些粗犷豪放,但却粗中有细,在执行任务时,绝对不会酗酒,更不会醉成如此光景。

    况且,薛牧很清楚自身的酒量,几杯葡萄酒而已,不至于飘成这样,连续盗用数篇后人之作。

    愣神思考之时,众人以为他喝不下了,大声起哄。

    薛牧用指甲捏住铜爵边角:“程兄,小弟敬你一杯。”

    说完,一饮而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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