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伯伯恕罪,最近不是一直在忙嘛。”
“忙个屁,忙着和人打架啊?”
这个不好回答,房遗爱讪讪一笑,没有搭话。
这是他穿越以来,第一次见到程咬金,这个话本里传奇人物,心中一直有着好奇,不免会胡思乱想……
“他的三板斧在哪里?有没有学到第四招?……”
“笑什么,犯癔症了……”
程咬金一巴掌,把他的思绪打断,老程的手像熊掌一样,力道贼大,疼得他龇牙咧嘴的,没了那些有的没的念头。
“你就空着手来了,也没带两个新菜来。”
房遗爱一阵无语,头一回见客人登门,张口向客人要礼物的,不愧是混世魔王啊,脸皮不是一般的厚啊。
“啊!叫我来,不是吃席的吗?”
程咬金咧嘴一笑,上来啪啪地拍着,房遗爱肩膀上生疼,“不错,男人就该壮实一点,长孙小子那小身板,就太弱了些。”
“长孙呢?”
房遗爱发现长孙冲不在,程处默也有邀请他的,自己稍微耽搁了一下,按理说他应该先到了。
“方才他派人来通报,昨天受的伤还没好,今天来不了了。”
“好了,咱们入席吧。”
婢女们鱼贯而出,美味佳肴陆续上桌,不过,几乎都从房家学来的,没有什么稀罕的吃食。
分食制,唐朝接受胡人文化,也有一张桌上吃饭的,但在正式场合,还是以分食制为主,房遗爱算是家中贵客。
程府酒席上,当然是少得了酒了,他们父子三人一个德行,无酒不欢。
只是,接下来的阵仗,吓了房遗爱一跳。
哐哐哐……
几坛子酒搬上来,是那种成年人才抱得住,酒坛子。
虽说唐朝的酒度数不高,但一坛子下肚,怕也醉得不省人事了,看程咬金的意思,一坛子怕是不够啊……
这是要往死了喝的节奏啊!
“今个设宴,专门为了答谢房小子,没有你的指点,丑牛这俩夯货也立不了功。”程咬金先倒了一大碗,举着朝房遗爱说。
没错,程家喝酒是论碗的,用的大陶瓷,脑袋掉了碗大个疤的那种碗。
弄得跟个山寨一样。
哦,对了……程咬金就是干这个的,瓦岗一开始就是个山寨。
程咬金是长辈,这杯酒不得不喝,“程伯伯言重了,我是丑牛他们是兄弟,自然要相互帮衬点。”
他仰头干了这一碗。
“哈哈!好!这句话说得好,你们兄弟往后多来往,丑牛他们你多照应着点。”程咬金擦了把胡须上的酒渍,又一碗酒喝了下去。
这段时间,程咬金算是看出来了,不管一直藏拙也好,真的才开窍也罢,房遗爱才华出众,将来对自己儿子自有益处。
房遗爱又陪着他,干下一碗。
“哈哈,痛快!还有你们两个,敬房小子一杯,怎么也是你们得了好处。”
“不用!”
房遗爱连连摇头,但程处默他们哥俩,不理他的客气,也觉得应该谢下他,“房二谢了,俺们先干为敬。”
“唉——”
咚咚咚……
都到这一步了,你说喝不喝啊?不喝就是不认我这个兄弟,房遗爱苦着脸,把这碗喝下去。
老程家就是豪爽!菜一口没吃,先干了三碗酒。
房遗爱喝得有点急,三碗下肚,头已经有点晕了,看着程咬金又在倒酒,连忙求饶,“程伯伯,喝不了了,再喝就醉了。”
“哈哈,你小子啊酒量不行,得练啊,来再干一杯。”
说着,程咬金又仰头干了,房遗爱咬着牙喝完,打了个酒嗝,脸上浮现几分醉意上来。
“这才对嘛,大丈夫就该大口吃肉,大碗喝酒,如此才来得痛快!你小子磨磨唧唧的,跟个娘们一样。”
“来再干一杯!”
“程伯伯,不能再喝了,小子今日来,是有个生意和你相商……”
听到房遗爱这么说,程咬金确实眼前一亮,他知道这小子点子多,能找上自己应该是个大买卖,他们几个小的罩不住。
“生意赶明个再说,今天咱们不醉不归,你就在府里住下……”
房遗爱一看不行啊,今晚他还有美人相约呢,良辰美景,对着三个大老粗多浪费啊,他突然笑着站了起来。
“哈哈,程伯伯你只知喝酒,却完全不懂酒。”他说着,摇摇头,一脸遗憾的表情。
这下程咬金就不服了,他自认是个好酒之人,这可是他的一大爱好。
“你小小年纪懂个屁啊,天下什么酒老夫没喝过,竟敢说老夫不懂酒!难不成,你一个小娃娃能比老夫懂?”
“来人,把老夫珍藏的美酒,都给搬上来。”
程咬金大吼一声,然后看向房遗爱,冷哼道:“让你小子长长见识。”
程家酒的确不少,搬上来的就琳琅满目,种类繁多。然而,房遗爱又岂会被他唬到,“程伯伯当真懂酒?那你可知,喝什么酒,该用什么酒具?”
“喝个酒而已,不都是喝进肚子里的,哪有那么多讲究!”程咬金一时语塞,又不想在小辈面前丢脸,混世魔王的劲头上来了。
“哈哈哈,酒多又能如何,不懂酒,也是浪费。”
见程咬金吃瘪,房遗爱放声大笑起来,“哐啷”一声,把手中的陶碗扔了出去,落地砸了个粉碎。
“程伯伯对酒具如此马虎,显然不懂饮酒之道……”
“须知,饮酒酒具极为重要,喝什么酒,就当用什么酒杯,一只陶碗,实在浪费了此等佳酿。”
房遗爱走到一坛酒前,拍开封泥,说:“就如这汾酒,当用玉杯,有诗云:‘玉碗盛来琥珀光’,玉碗玉杯能增添酒色。”
程咬金他们三人,虽说不太懂这句诗,但想想房遗爱说的场景,的确颇具一番滋味,一下听了进去。
接着,他又揭开一坛新酒,“三勒浆这等关外白酒,酒味极好,只可惜少了芳冽之气,最好使用犀角杯饮之,才可醇美无比,须知玉杯增添酒色,犀牛杯增添酒香。”
“这坛乃是高粱酒,由夏禹时仪狄所酿,当是最古老之酒,所以饮这高粱酒,应当用青铜酒爵,才最具古意。”
“呀,竟然还有米酒……上佳米酒,其味虽美,失之于甘,略显单薄了些,当用大斗饮之,方显气概。”
“忙个屁,忙着和人打架啊?”
这个不好回答,房遗爱讪讪一笑,没有搭话。
这是他穿越以来,第一次见到程咬金,这个话本里传奇人物,心中一直有着好奇,不免会胡思乱想……
“他的三板斧在哪里?有没有学到第四招?……”
“笑什么,犯癔症了……”
程咬金一巴掌,把他的思绪打断,老程的手像熊掌一样,力道贼大,疼得他龇牙咧嘴的,没了那些有的没的念头。
“你就空着手来了,也没带两个新菜来。”
房遗爱一阵无语,头一回见客人登门,张口向客人要礼物的,不愧是混世魔王啊,脸皮不是一般的厚啊。
“啊!叫我来,不是吃席的吗?”
程咬金咧嘴一笑,上来啪啪地拍着,房遗爱肩膀上生疼,“不错,男人就该壮实一点,长孙小子那小身板,就太弱了些。”
“长孙呢?”
房遗爱发现长孙冲不在,程处默也有邀请他的,自己稍微耽搁了一下,按理说他应该先到了。
“方才他派人来通报,昨天受的伤还没好,今天来不了了。”
“好了,咱们入席吧。”
婢女们鱼贯而出,美味佳肴陆续上桌,不过,几乎都从房家学来的,没有什么稀罕的吃食。
分食制,唐朝接受胡人文化,也有一张桌上吃饭的,但在正式场合,还是以分食制为主,房遗爱算是家中贵客。
程府酒席上,当然是少得了酒了,他们父子三人一个德行,无酒不欢。
只是,接下来的阵仗,吓了房遗爱一跳。
哐哐哐……
几坛子酒搬上来,是那种成年人才抱得住,酒坛子。
虽说唐朝的酒度数不高,但一坛子下肚,怕也醉得不省人事了,看程咬金的意思,一坛子怕是不够啊……
这是要往死了喝的节奏啊!
“今个设宴,专门为了答谢房小子,没有你的指点,丑牛这俩夯货也立不了功。”程咬金先倒了一大碗,举着朝房遗爱说。
没错,程家喝酒是论碗的,用的大陶瓷,脑袋掉了碗大个疤的那种碗。
弄得跟个山寨一样。
哦,对了……程咬金就是干这个的,瓦岗一开始就是个山寨。
程咬金是长辈,这杯酒不得不喝,“程伯伯言重了,我是丑牛他们是兄弟,自然要相互帮衬点。”
他仰头干了这一碗。
“哈哈!好!这句话说得好,你们兄弟往后多来往,丑牛他们你多照应着点。”程咬金擦了把胡须上的酒渍,又一碗酒喝了下去。
这段时间,程咬金算是看出来了,不管一直藏拙也好,真的才开窍也罢,房遗爱才华出众,将来对自己儿子自有益处。
房遗爱又陪着他,干下一碗。
“哈哈,痛快!还有你们两个,敬房小子一杯,怎么也是你们得了好处。”
“不用!”
房遗爱连连摇头,但程处默他们哥俩,不理他的客气,也觉得应该谢下他,“房二谢了,俺们先干为敬。”
“唉——”
咚咚咚……
都到这一步了,你说喝不喝啊?不喝就是不认我这个兄弟,房遗爱苦着脸,把这碗喝下去。
老程家就是豪爽!菜一口没吃,先干了三碗酒。
房遗爱喝得有点急,三碗下肚,头已经有点晕了,看着程咬金又在倒酒,连忙求饶,“程伯伯,喝不了了,再喝就醉了。”
“哈哈,你小子啊酒量不行,得练啊,来再干一杯。”
说着,程咬金又仰头干了,房遗爱咬着牙喝完,打了个酒嗝,脸上浮现几分醉意上来。
“这才对嘛,大丈夫就该大口吃肉,大碗喝酒,如此才来得痛快!你小子磨磨唧唧的,跟个娘们一样。”
“来再干一杯!”
“程伯伯,不能再喝了,小子今日来,是有个生意和你相商……”
听到房遗爱这么说,程咬金确实眼前一亮,他知道这小子点子多,能找上自己应该是个大买卖,他们几个小的罩不住。
“生意赶明个再说,今天咱们不醉不归,你就在府里住下……”
房遗爱一看不行啊,今晚他还有美人相约呢,良辰美景,对着三个大老粗多浪费啊,他突然笑着站了起来。
“哈哈,程伯伯你只知喝酒,却完全不懂酒。”他说着,摇摇头,一脸遗憾的表情。
这下程咬金就不服了,他自认是个好酒之人,这可是他的一大爱好。
“你小小年纪懂个屁啊,天下什么酒老夫没喝过,竟敢说老夫不懂酒!难不成,你一个小娃娃能比老夫懂?”
“来人,把老夫珍藏的美酒,都给搬上来。”
程咬金大吼一声,然后看向房遗爱,冷哼道:“让你小子长长见识。”
程家酒的确不少,搬上来的就琳琅满目,种类繁多。然而,房遗爱又岂会被他唬到,“程伯伯当真懂酒?那你可知,喝什么酒,该用什么酒具?”
“喝个酒而已,不都是喝进肚子里的,哪有那么多讲究!”程咬金一时语塞,又不想在小辈面前丢脸,混世魔王的劲头上来了。
“哈哈哈,酒多又能如何,不懂酒,也是浪费。”
见程咬金吃瘪,房遗爱放声大笑起来,“哐啷”一声,把手中的陶碗扔了出去,落地砸了个粉碎。
“程伯伯对酒具如此马虎,显然不懂饮酒之道……”
“须知,饮酒酒具极为重要,喝什么酒,就当用什么酒杯,一只陶碗,实在浪费了此等佳酿。”
房遗爱走到一坛酒前,拍开封泥,说:“就如这汾酒,当用玉杯,有诗云:‘玉碗盛来琥珀光’,玉碗玉杯能增添酒色。”
程咬金他们三人,虽说不太懂这句诗,但想想房遗爱说的场景,的确颇具一番滋味,一下听了进去。
接着,他又揭开一坛新酒,“三勒浆这等关外白酒,酒味极好,只可惜少了芳冽之气,最好使用犀角杯饮之,才可醇美无比,须知玉杯增添酒色,犀牛杯增添酒香。”
“这坛乃是高粱酒,由夏禹时仪狄所酿,当是最古老之酒,所以饮这高粱酒,应当用青铜酒爵,才最具古意。”
“呀,竟然还有米酒……上佳米酒,其味虽美,失之于甘,略显单薄了些,当用大斗饮之,方显气概。”